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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明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2020-04-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对锐明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

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
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1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0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820,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8,190,736.66 元,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707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943,396.23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68,907,125.67 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明细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注 1)                                               2,943,396.23
减:银行手续费
加:银行利息收入                                                          107,125.67
加:尚未置换及未支付的发行费(注 2)                                    19,134,132.89
期末余额                                                               768,907,125.67
    注 1: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承销协议和保
荐协议,公司共应支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 53,000,000.00 元(其中
1,000,000.00 元已支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并将公司募集
资金余额 768,800,000.00 元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
755904849810602 开立的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扣除的承销和保荐费用 52,000,000.00
万元对应税金 2,943,396.23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尚未置换及未支付的发行费包括除承销和保荐费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
18,190,736.66 元,以及已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不含税 943,396.23 元。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8 年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
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存放各个

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

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根据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
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

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 5%(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
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年定
                   755904849810602   432,370,000.00   432,477,125.67
公司深圳分行                                                           期)等方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148799000                                     活期(年定
                                     151,523,300.00   151,523,300.00
公司深圳分行          31895433                                         期)等方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730601220002088                                     活期(年定
                                     137,650,700.00   137,650,700.00
公司深圳分行             18                                            期)等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年定
                    741973087975      47,256,000.00    47,256,000.00
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期)等方式
      合 计               -          768,800,000.00   768,907,125.67       -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资完成,尚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储存。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 年 12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锐明技术《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3795 号《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 年度)》,
发表意见为:锐明技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锐明技术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9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古东璟                    周服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2,609,263.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43,396.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943,396.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向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 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
                                 否     432,370,000.00   432,370,000.00                                                                         0.00   不适用         否
品产业化项目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
                                 否     151,523,300.00   151,523,300.00                                                                         0.00   不适用         否
目
3.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否     137,650,700.00   137,650,700.00                                                                         0.00   不适用         否

4.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1,065,263.34    31,065,263.34      2,943,396.23     2,943,396.23                                      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52,609,263.34   752,609,263.34      2,943,396.23     2,943,396.23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52,609,263.34   752,609,263.34      2,943,396.23     2,943,396.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尚未置换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存放在银行账户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