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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明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0-04-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锐明技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
内审部等部门人员的沟通交谈,查阅了锐明技术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
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
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锐明技术 2019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在关联方南京新迈程电子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迈程”)、华录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智达”)、
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之间发生,存在着采购物
料、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据统计,公司 2019 年完成日常关联交易额为 5,461.14
万元。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合计不超过 800 万元。

    (二)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类别                                                             金额差异
采购产品 新迈程                    43.22               50.00            -13.57%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类别                                                                        金额差异
           小计                             43.22                50.00             -13.57%
           华录智达                       5,347.49          5,500.00                 -2.77%
销售商品 民太安                             70.43            500.00                 -85.91%
           小计                           5,417.92          6,000.00                 -9.70%
总计                                      5,461.14          6,050.00                -9.73%
    注: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0 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民太安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800 万元,
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民太安             参照市场价格                800.00               70.43
  销售商品
                                  小计                           800.00               70.43
                           总计                                  800.00               70.43
    注 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新迈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新迈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15 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团结路 8 号 19 幢 06 室
       法定代表人:柏国芳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电子科技研发;视听设备及配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
设备安装、调试、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文化用品、日用百货、
建筑材料、工艺品、服装、鞋帽、箱包、塑料制品、计算机辅助设备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新迈程总资产 68.12 万元,净资产 66.04 万元,2019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5.7 万元,净利润-14.9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迈程系实际控制人赵志坚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新迈程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历年与公司的交易均如约履行,
未出现无法履行合同或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华录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录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02 年 03 月 21 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 717 号华录大厦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世强
    注册资本:8,4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办公设备、汽车零配件、通信终端设备、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
技术开发及销售;(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
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凭资质证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智能化
工程设计、施工(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定的工程承包范围为准,并凭资质证
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
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录智达总资产 51,000.63 万元,净资产 33,833.01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5,537.95 万元,净利润 3,156.39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8 年 12 月 28 日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志坚曾经担任华录智达董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华录智达与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今,公司持有华录智达的股权已降低至 4.20%,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志
坚不再担任其董事,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志坚不参与华录智达的经营管理,不会
对华录智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自 2019 年 12 月 28 日起,华
录智达与公司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将进一步减少,公司与华

录智达的交易将依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
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3、履约能力分析

    华录智达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历年与公司的交易均如约履
行,未出现无法履行合同或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民太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25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岭路 1 号崇文花园 4 号办公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胡赤平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物联网
系统技术开发、智能终端设备的设计、开发、销售;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及
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电子通
信产品、网络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民太安总资产 699.28 万元,净资产 628.63 万元,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5.70 万元,净利润-714.92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民太安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民太安 35%股权,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赵
志坚在民太安担任董事一职,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民太安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历年与公司的交易均如约履行,
未出现无法履行合同或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涉

及采购物料、销售产品等事项,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公
允价格确定,采购价格不高于向市场同类厂家采购价格执行。具体关联交易协议
在实际采购或出售产品发生时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新迈程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线材。由于线材
转单需要在新供应商处打样测试,完全合格后方可导入;在转新供应商生产的期
间,公司若接到紧急项目订单,新迈程通常都有库存货物,可以紧急交付,所以
向其采购部分线材。2020 年配合公司战略调整,从地理位置和性价比方面考虑,
已重新选择更适合的供应商,因此 2020 年不再与新迈程合作。
    2、公司与华录智达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如下:
    华录智达在公交行业具有较强的软件研发能力,拥有针对不同需求的多系列
车载终端产品,公司公交行业主要客户为智能公交领域的软件平台商,华录智达

依托其股东背景及成熟的研发能力,具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可以更好的为公司打
开公交行业市场。
    华录智达拥有成熟的公交平台软件研发能力和丰富的公交项目资源,为了满
足公交项目必要功能的实现,需要向公司采购公交行业硬件产品配合其自主开发
的平台软件,组成城市智能公交解决方案,运用到公交行业项目中。华录智达项
目种类较多,需要针对实际需求设计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对于车载视频终端硬件
的稳定性和多样性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的公交行业车载终端硬件产品满足
该要求。该关联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今,公司持有华录智达的股权已降低至 4.20%,同时公
司实际控制人赵志坚不再担任其董事,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参与华录智达的经营管
理,不会对华录智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自 2019 年 12 月 28
日起,华录智达与公司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将进一步减少,

公司与华录智达的交易将依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等价有偿”的一般商
业原则,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3、公司与关联方民太安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如下:
    民太安为专业从事安全运营管理的智能化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对大型运输
企业的运营、管理等方面做安全风险评估,并为该等企业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以
降低其交通事故发生率。在智能化解决方案下,锐明技术为民太安下游客户提供
驾驶主动安全设备,结合其在后端安全运营管理服务的优势,共同为大型运输企
业提供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的智能化解决方案。

    4、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
愿、公平的进行,双方互惠互利,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预案》的相关资料进
行仔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19 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上述交易事项均属合
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对 2020 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
预计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
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实际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 2020 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
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
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
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
公司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0 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系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原则进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表决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出具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
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古东璟              周服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