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孙本源)2020-04-2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19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就因工作原因未能到现场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采用多种渠道的沟通方式。
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诚信、勤勉地履行
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利益。2019 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一)2019 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孙本源 5 4 1 0 0 否
(二)2019 年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孙本源 1 1 0 0 0 否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财务报告、
关联方交易、更换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
真核查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
2019/2/28 第 二 届 董 1、《关于审议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 同意
事 会 第 五 《关于审议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3、
次会议 《关于审议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
于审议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7、《关于
审核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最近三年的有关发行
上市的财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
批准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最近三年的有关发行
上市的财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对外报出及使用的议
案》;9、《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
《关于向银行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开展资产池业务的
2019/3/18 事会第六 同意
议案》
次会议
1、《关于审核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最近三年的
有关发行上市的财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调整后)的
第二届董
议案》
2019/5/22 事会第七 同意
2、《关于批准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最近三年的
次会议
有关发行上市的财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调整后)对
外报出及使用的议案》
第二届董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 1-6 月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
2019/7/29 事会第八 同意
事项的议案》
次会议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关于开
第 二 届 董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2019/12/3
事 会 第 九 议案》;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同意
1
次会议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19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职以下职责:
(一)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2019
年度内组织召集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关于成立海外本地化项目-境
外生产小组的议案》,组织委员进行了审议。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19 年度参与 1 次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
司《2019 年度组织架构调整与人事任命方案》进行了审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19 年度内,本人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听取了公司对上述人员履职情况的汇报。年度内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并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
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企业经验,为公司战略制定,未来经营和
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9 年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议案审议。针对各项议案,均对其相关背
景及业务情况积极与公司人员沟通,进行事前了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本人在日常学习方面,重视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
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 2019 年度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对本人工作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新的一年
里,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加强沟通,进一步熟悉和了解公司业务情况,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和促进公司发展发挥作用。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本源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