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锐明技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04-2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0]00324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1-2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0] 003244 号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
术”或“本公司”)编制的截止2020年3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锐明技术董
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
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
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第1页
                                             大华核字[2020]003244 号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锐明技术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锐明技术截
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锐明技术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岑榆茵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




                              第2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27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8.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
 公司实际已向社 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160.00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

 820,8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和保 荐 费 含 税 52,000,000.00 元 (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含 税
 53,000,000.00 元,其中 1,000,000.00 元已支付)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68,800,000.00 元,已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
 755904849810602 开立的存款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190,736.66 元后,计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752,609,263.3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707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额                 核准文件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                                         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
 1                                              43,237.00        43,237.00
        化项目                                                               码                     :
                                                                             2017-420902-36-03-127143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8)
 2      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              15,152.33        15,152.33
                                                                             0052 号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8)
 3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3,765.07        13,765.07
                                                                             0053 号
 4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            16,000.00         3,106.53

                合计                            88,154.40        75,260.93


                                         专项说明 第 1 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
 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9,776.2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用途                                        已预先投入资金

     1     募投项目                                                                                      9,125.52
     2     发行费                                                                                          650.73
                             合计                                                                        9,776.25


         其中,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预先                                  其中: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入资金         其中:建筑工程投入     设备、软件购置        项目实施费用
         商用车综 合监控信
 1       息化产品 产业化项                 2,418.60             2,418.60
         目
         研发中心 基础研究
 2                                         3,682.94                  11.00               417.00          3,254.94
         部建设项目
         营销与服 务网络建
 3                                         3,023.98                 108.54               645.22          2,270.22
         设项目
            合计                           9,125.52             2,538.14                1,062.22         5,525.1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




                                                 专项说明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