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3-04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 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深圳市锐明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孙本源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孙本源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公开征
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
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
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
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
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证券代码:002970
法定代表人:赵志坚
董事会秘书:孙英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 B1 栋 23 层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电话:0755-33605007
联系传真:0755-86968976
电子邮件:infomax@streamax.com
2、 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4 日披露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本源先生,基本情况如
下:
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 年 8 月至 1996
年 10 月服务于成都国营第七八四厂;1996 年 10 月至 1997 年 3 月服务于深圳市
锦蓉电子公司;1997 年 3 月-1999 年 8 月服务于深圳市先科电子有限公司;1999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杰科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并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
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
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
《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
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
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
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深圳市学苑大道南山智园 B1 栋 23 层锐明技术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陈丹
邮编:518055
联系电话:0755-3360500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
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
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
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孙本源
2021 年 3 月 3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
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孙本源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
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
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