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4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决议合规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孙继业、刘红茂系
本次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孙继业、刘红茂系
本次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全权办理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式对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
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根据股
东大会决议终止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对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细则。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
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和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的协议,根据股东大会议决议修改、终止任何和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
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
适的所有行为;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孙继业、刘红茂系
本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提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会
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
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