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832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 1-8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2]008328 号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 技术)《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锐明技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锐明技术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锐明技术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第1页 大华核字[2022]008328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锐明技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锐明技 术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锐明技术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锐明技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俊祥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红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2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227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1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止,本 公司共募集资金 820,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8,190,736.66 元,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7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72,270,254.92 元,其中: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943,396.23 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31,014,765.91 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为金 238,312,092.78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 202,568,353.35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存放各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和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协议的范 本一致,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及保本理财项目均按照《管 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要求执行;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 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 集资金总额的 2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04849810602 432,370,000.00 127,511,890.17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487990003189 151,523,300.00 4,307,528.33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 543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3060122000208818 137,650,700.00 55,629,423.67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41973087975 47,256,000.00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福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47913910801 630,058.02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49899210601 5,952,991.59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4346090003392 4,940,330.78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 753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4342000003386 1,505,365.67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 377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4342370003386 700,350.54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 915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3060122000225024 1,390,414.58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 合计 768,800,000.00 202,568,353.35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72,270,254.92 元,其中,使用募 集资金投入承诺项目 572,270,254.92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 计 97,762,477.27 元。募集资金期末账户余额共计 202,568,353.35 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表》。 明细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572,270,254.92 减:银行手续费 21,104.85 加:银行利息收入 5,055,199.65 专项报告 第 2 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加:尚未置换或支付的发行费 105,707.59 加:理财收益 17,089,542.54 期末余额 202,568,353.35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东莞市锐明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锐明”); 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变更为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 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深圳市 信瑞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瑞检测”)、重庆锐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锐明”)以及四川锐明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 2 号深圳软件园 3 栋 5 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产业园 B53 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 166 号火炬 大厦 2 号楼、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 D 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四川锐明。 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 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 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6 月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2)。 3、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 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专项报告 第 3 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1-088)。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 9,125.52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 付发行费 650.73 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 9,776.25 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 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 华核字[2020]003244 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完成全部置换。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自有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置换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1. 商用车综合监控 信息化 43,237.00 43,237.00 2,418.60 2,418.60 产品产业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基础研 究部建 15,152.33 15,152.33 3,682.94 3,682.94 设项目 3. 营销与服务网络 建设项 13,765.07 13,765.07 3,023.98 3,023.98 目 4. 补充流动资产金 3,106.53 3,106.53 小计 75,260.93 75,260.93 9,125.52 9,125.52 5. 发行费 650.73 650.73 合计 75,260.93 75,260.93 9,776.25 9,776.25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总额 202,568,353.35 元均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末余额为 0。 专项报告 第 4 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专项报告 第 5 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2,609,263.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8,312,092.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72,270,254.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资进度(%)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投向 投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3)=(2)/(1)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 否 432,370,000.00 432,370,000.00 104,210,605.77 310,781,740.95 71.88 2022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产品产业化项目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 否 151,523,300.00 151,523,300.00 86,600,185.56 144,812,874.88 95.57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 否 137,650,700.00 137,650,700.00 47,501,301.45 85,020,204.02 61.77 2022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目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31,065,263.34 31,065,263.34 31,655,435.07 101.9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52,609,263.34 752,609,263.34 238,312,092.78 572,270,254.92 76.04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52,609,263.34 752,609,263.34 238,312,092.78 572,270,254.9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募投项目) 专项报告 第 6 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 区龙宫社区变更为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三家全资子公司:信瑞检测、重庆锐明和四川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深圳 点变更情况 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 2 号深圳软件园 3 栋 5 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产业园 B53 栋、重庆市 九龙坡区科园一路 166 号火炬大厦 2 号楼、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 D 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全资子公司四川锐明。 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 9,125.52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 650.73 万元,用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资金置换 9,776.25 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 入及置换情况 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3244 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完成全部置换。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流动资金情况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8)。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总余额 202,568,353.35 元均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1)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6 月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 络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专项报告 第 7 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由锐明技术、信瑞检测、四川锐明、重庆锐明共同实施,项目预算总投资 15,152.33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已发生成本 14,481.29 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未超过预算总投资。其中锐明技术预算总投资 10,044.29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发生成 本 10,084.55 万元,锐明技术实际投资超过预算总投资 40.27 万元。 专项报告 第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