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国信证券关于锐明技术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锐明技术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 瑛 联系电话:0755-81982427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东方 联系电话:0755-8198242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项 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内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幕信息管理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监高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三会”运作 无 无
3.内部控制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2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无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无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无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东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东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租赁物业瑕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劳务派遣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周服山先生因工作
变动原因,不再负责持续督导工
作。国信证券决定由李东方先生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接替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就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继续履
行持续督导等相关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
无
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021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
降86.65%,主要是由于:①原材
料价格上涨、生产场地搬迁等导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致毛利率下降;② 加大研发投
入、实施股权激励等导致期间费
用上涨。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瑛 李东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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