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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明技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金振朝


  各位股东:
         本人金振朝,经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被选举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在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法定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就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准时出席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等
  相关会议。与会前,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会议资料,在会议中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2021年度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2021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6
  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董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加
                     董事会次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会议
                         数

金振朝           6         1         5          0           0       否          1


         2021年任期内,本人任期内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1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
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或独立意见:


                                                                      事前   独立
  董事会届次      日期                     相关事项
                                                                      认可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1年5月                                                     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次会议     12 日
 第三届董事会 2021年6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同意
   第二次会议 29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同意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的专项报告》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子公司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21年8月
 第三次会议 16日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认可   同意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          同意
                                                                      认可
                           易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21年8月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第四次会议 19日           格

                           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21年12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第六次会议 22日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同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同意




                                       2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
员,按时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就专门委员
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指导和督促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控工作,确保财务合规,
防范内控风险发生。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变更、考核进行研究,确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对公司薪酬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
点,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
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三)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持续关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
法规、相关制度、规章变化情况,通过持续学习,更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不断
提高履职能力,深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的督促,提升对公司及
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讨
论等方式密切关注经营情况和治理情况。同时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建设、财务状况、内部审计、高管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职,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从所熟悉的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
规范治理、合规经营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
                                     3
类潜在的经营风险。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行使
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尽力发
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过去的一年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金振朝
                                                        2022 年 4 月 26 日




                                     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向怀坤


各位股东:
     本人向怀坤,经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被选举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在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法定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就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准时出席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等
相关会议。与会前,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会议中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2021年度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2021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6
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董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加
                    董事会次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会议
                        数

向怀坤       6         1         5           0           0       否          1


     2021年任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5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
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或独立意见:


                                                                        事前   独立
  董事会届次       日期                      相关事项
                                                                        认可   意见

                2021 年 5 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2 日
  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同意
   第二次会议 29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同意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的专项报告》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子公司
 第三次会议 16日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认可   同意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          同意
                                                                        认可
                             易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第四次会议 19日             格

                             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21年12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第六次会议 22日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同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同意




                                         6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
员,按时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就专门委员
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考核,确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
求。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指导和督促公司的投资管理、战略管理部门,做好公司战略
的规划,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和市场形势,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战略制定提出意见和
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
点,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监督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了解证券市场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与风险责任意识,提升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机,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
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对公司业
务开展、经营业绩、资源配置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建议,根据公司
                                     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职,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从所熟悉的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战
略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营
风险。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年,本人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
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签字):
                                                                  向怀坤
                                                         2022 年 4 月 26 日




                                      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刘志永


各位股东:
     本人刘志永,经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被选举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在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法定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就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准时出席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等
相关会议。与会前,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会议资料,在会议中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2021年度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2021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6
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董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加
                    董事会次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会议
                        数

刘志永       6         1          5           0           0       否          1


     2021年任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9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
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或独立意见:

                                                                        事前   独立
  董事会届次       日期                      相关事项
                                                                        认可   意见

                2021 年 5 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2 日
  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同意
   第二次会议 29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同意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的专项报告》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子公司
 第三次会议 16日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认可   同意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          同意
                                                                        认可
                             易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第四次会议 19日             格

                             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 2021年12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第六次会议 22日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同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同意




                                         1
                                         0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了审计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就专门委员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
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指导和督促
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控工作,确保财务合规,防范内控风险发生。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变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在董事会的相关重大战略事项中发挥
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
点,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持续关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
法规、相关制度、规章变化情况,通过持续学习,更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不断
提高履职能力,深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的督促,提升对公司及
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生产经营与财
务状况,也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工作中,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团队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尤其是董事会办公室、
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就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通过电话、微信
和邮件不定期沟通、交流;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的变化,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特别是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献言献策。


                                      1
                                      1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行使
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尽力发

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
心的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刘志永
                                                        2022 年 4 月 26 日




                                     1
                                     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任笛(离任)


 各位股东:
       本人任笛,曾任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
 本人因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离任,自2021年5月12日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会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职务。

       在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法定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就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
 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
 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
 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021年度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
 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加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会议

任笛          4         1          3          0           0        否          2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1
                                       3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事前   独立
  董事会届次     日期                     相关事项
                                                                     认可   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同意
              2021年1月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19 日
 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 2021年3月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第十七次会议 3 日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 2021年3月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第十八次会议 19 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认可   同意

                           关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同意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 2021年4月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专项报告》
 第十九次会议 19日
                           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同意
                           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同意
                           人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同意




                                      1
                                      4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曾担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研究并发表了意见,结合公
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着重在公司财务风控、资金风险防范及公司治理方面给
予建议和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对公司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财
务报表的真实完整等方面认真审核,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以及薪酬
发放进行了考核监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
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
       (二)关注公司治理、风控能力的改善与提高。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治
理结构面临更大挑战,风控能力尤其是金融业务风控能力需要持续提升。本人及
其他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治理风险并不断督促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和风控体系,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三)本人任职期间,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
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日常经常通过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和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
                                      5
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
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从所熟悉的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财务
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
营风险。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曾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
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
示感谢。




                                      独立董事(签字):
                                                             任笛
                                                   2022 年 4 月 26 日




                                  1
                                  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孙本源(离任)


  各位股东:
         本人孙本源,曾任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本人因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离任,自2021年5月12日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职务。

         在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法定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就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
  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
  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
  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021年度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
  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加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会议

孙本源           4         1          3           0           0        否          2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1
                                          7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事前   独立
  董事会届次      日期                        相关事项
                                                                       认可   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   2021年 1 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19 日
 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   2021年 3 月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第十七次会议   3日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第二届董事会                                                                 同意
                2021年 3 月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第十八次会议   19 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认可   同意

                              关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同意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2021年 4 月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   19日          专项报告》
 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同意
                              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同意
                              人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同意




                                          1
                                          8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曾担任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研究并发表了意见,提醒公
司密切跟踪政策和市场动态,及时优化调整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以促进企业长
远健康良性发展;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提名、任命和薪酬政策以及薪酬发放
进行了考核监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
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
       (二)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治理风险并不断督促公司完善公司治理
机构和风控体系,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三)本人任职期间,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
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
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参加公司会议,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财务、
审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
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
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
                                      1
                                      9
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
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
好业绩,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
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签字):
                                                             孙本源
                                                     2022 年 4 月 26 日




                                   2
                                   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涂成洲(离任)


   各位股东:
         本人涂成洲,曾任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本人因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离任,自2021年5月12日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
   专门委员会职务。

         在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法定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就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
   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
   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
   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021年度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
   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加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会议

涂成洲           4          0          4           0            0         否          2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2
                                           1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事前   独立
  董事会届次      日期                        相关事项
                                                                       认可   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   2021年 1 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19 日
 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   2021年 3 月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第十七次会议   3日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   2021年 3 月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第十八次会议   19 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认可   同意

                              关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同意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2021年 4 月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   19日          专项报告》
 第十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同意
                              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同意
                              人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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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曾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通过查
阅相关资料、交流沟通,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提名聘任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
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以及薪酬发放进行了考核监督,严格按照相关
财务制度,对公司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等方面认真
审核,加强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责任和义
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
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的各项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
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三)本人任职期间,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
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通过与公司管理层、
HR、法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及内部控制
情况。本人从所熟悉的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规范治理、合法经营等方面提出建
                                      2
                                      3
议,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营风险。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履职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也衷心祝愿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签字):
                                                             涂成洲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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