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锐明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 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1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0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820,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8,190,736.66 元,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10 日, 1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7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72,270,254.92 元, 其中: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943,396.23 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31,014,765.91 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38,312,092.78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02,568,353.35 元。具体如下: 项 目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572,270,254.92 减:银行手续费 21,104.85 加:银行利息收入 5,055,199.65 加:尚未置换或支付的发行费 105,707.59 加:理财收益 17,089,542.54 期末余额 202,568,353.35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 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存放各个 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和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与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协议的范本一致,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及保本理财项目均按照 2 《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要求执行;授权保荐代 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 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 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 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 2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 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截止日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方式 余额 活期(年定期) 755904849810602 127,511,890.17 等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活期(年定期) 755947913910801 630,058.02 圳分行营业部 等方式 活期(年定期) 755949899210601 5,952,991.59 等方式 20000014879900031895 活期(年定期) 4,307,528.33 433 等方式 20000043460900033927 活期(年定期) 4,940,330.7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536 等方式 圳分行 20000043420000033863 活期(年定期) 1,505,365.67 772 等方式 20000043423700033869 活期(年定期) 700,350.54 155 等方式 活期(年定期) 73060122000225024 1,390,414.5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等方式 圳分行 活期(年定期) 73060122000208818 55,629,423.67 等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活期(年定期) 741973087975 圳福田支行 等方式 合 计 202,568,353.35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3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72,270,254.92 元,公司 2021 年度合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38,312,092.78 元。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东莞市锐明智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 变更为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 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 术和深圳市信瑞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瑞检测”)、重庆锐明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锐明”)以及四川锐明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 2 号深圳软件园 3 栋 5 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 产业园 B53 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 166 号火炬大厦 2 号楼、成都天府新 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 D 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 四川锐明。 2、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 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6 月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4 3、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 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 9,125.52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 650.73 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 9,776.25 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0]003244 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完成全部置换。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置换金额 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 43,237.00 43,237.00 2,418.60 2,418.60 化产品产业化项目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 15,152.33 15,152.33 3,682.94 3,682.94 建设项目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13,765.07 13,765.07 3,023.98 3,023.98 项目 4、补充流动资产金 3,106.53 3,106.53 小 计 75,260.93 75,260.93 9,125.52 9,125.52 5、发行费 650.73 650.73 合 计 75,260.93 75,260.93 9,776.25 9,776.25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 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总额 202,568,353.35 元均按规定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末余额为 0。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锐明技术《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8328 号),发表意 见为:我们认为,锐明技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锐明技术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6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瑛 李东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2,609,263.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8,312,092.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2,270,254.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本年度投入金额 资进度(%)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投资总额 (1)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 2022 年 6 月 30 否 432,370,000.00 432,370,000.00 104,210,605.77 310,781,740.95 71.88 - 不适用 否 化产品产业化项目 日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 2021 年 12 月 31 否 151,523,300.00 151,523,300.00 86,600,185.56 144,812,874.88 95.57 -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日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2022 年 6 月 30 否 137,650,700.00 137,650,700.00 47,501,301.45 85,020,204.02 61.77 - 不适用 否 项目 日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31,065,263.34 31,065,263.34 - 31,655,435.07 101.90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52,609,263.34 752,609,263.34 238,312,092.78 572,270,254.92 76.04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52,609,263.34 752,609,263.34 238,312,092.78 572,270,254.9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募投项目) 9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 社区变更为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三家全资子公司:信瑞检测、重庆锐明和四川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 地点变更情况 区高新中二道 2 号深圳软件园 3 栋 5 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产业园 B53 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 166 号火炬大厦 2 号楼、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 D 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全资子公司四川锐明。 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 9,125.52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 650.73 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 9,776.25 万 投入及置换情况 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3244 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完成全部置换。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充流动资金情况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总余额 202,568,353.35 元均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1)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6 月延期至 2021 年 12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月。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 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10 (3)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由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深圳市信瑞检测有限公司、四川锐明智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锐 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开发,项目预算总投资 15,152.33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发生成本 14,481.29 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未超过预算总投资。 其中锐明技术预算总投资 10,044.29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发生成本 10,084.55 万元,锐明技术实际投资超过预算总投资 40.27 万元。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