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祥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及 2 名激励对象离职、2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
价格由 21.35 元/份调整为 21.25 元/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81 人调整为
177 人,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首次授予数量由 1,006 万份调整为
969 万份,预留权益数量由 205 万份调整为 242 万份,调整后预留权益数量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 19.9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
1
权价格、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
员。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时,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2022年7月2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96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1.25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2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结项募投项目的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2)。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