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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明技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1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1、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2022 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金振朝 ________________




                  向怀坤 ________________




                  刘志永 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