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比例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2022-09-07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比例及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比例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同意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比例及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
应的报告。
(二)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或意见。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
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
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五)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 17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69 万份股票期权。
(六)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比例及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同意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比例及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除上述调整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行权比例
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一个行权期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二个行权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三个行权期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
第一个行权期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
第二个行权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
第三个行权期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一个行权期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二个行权期 4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三个行权期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
第一个行权期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
第二个行权期 4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
第三个行权期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A)
考核
行权安排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96% 56.80%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 212% 149.60%
第三个行权期 2024 年 377% 281.60%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各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
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A)
考核
行权安排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 212% 149.60%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 377% 281.60%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行权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
钩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