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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明技术: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23-01-19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等值 其他币
种)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前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届满即 2023 年
5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
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
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
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
授信申请协议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为前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届满即 2023
年 5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
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
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
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
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

                                     1
构。

    当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将
按照担保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
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包括但不
限于开票、借款、保函等融资事项)、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
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
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
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前次授权期限届满即 2023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
具体事宜。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即用于与
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
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
大化原则确定实施额度。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存
                                     2
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担保形式
及金额。

   6、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
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
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资
产质量。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
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7、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能存在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
日期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
户,这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来保证未到期票据额度的方法
消除该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系为扩大产业规模及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在银行取得
一定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提
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
足够的偿债能力,并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
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公司及控股
                                   3
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
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
发展迅速,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可以弥补公司现金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
资金利用率。且该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
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
展迅速,开展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
提高资金利用率。且该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
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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