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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明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4-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
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锐明技术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
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1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0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820,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8,190,736.66 元,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707 号”验资报告验
证确认。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91,310,852.24 元,
其中: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943,396.23 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为 331,014,765.91 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为金 238,312,092.78 元,2022 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 19,040,597.32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1
    民币 119,915,725.86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
    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存放各个
    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和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与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协议的范本一致,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及保本理财项目均按照
    《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要求执行;授权保荐代
    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
    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
    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
    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 2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
    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
                                                                          活期(年定期)等
限公司深圳分行   755904849810602        432,370,000.00   15,458,763.93
                                                                                方式
营业部
北京银行股份有   20000014879900031895   151,523,300.00                -   活期(年定期)等

                                           2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限公司深圳分行      433                                                             方式
宁波银行股份有                                                                活期(年定期)等
                    73060122000208818      137,650,700.00                 -
限公司深圳分行                                                                      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
                                                                              活期(年定期)等
限公司深圳福田      741973087975            47,256,000.00                 -
                                                                                    方式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活期(年定期)等
限公司深圳分行      755947913910801                     -   85,662,708.54
                                                                                    方式
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
                                                                              活期(年定期)等
限公司深圳分行      755949899210601                     -   18,794,253.39
                                                                                    方式
营业部
北京银行股份有      20000043460900033927                                      活期(年定期)等
                                                        -                 -
限公司深圳分行      536                                                             方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      20000043420000033863                                      活期(年定期)等
                                                        -                 -
限公司深圳分行      772                                                             方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      20000043423700033869                                      活期(年定期)等
                                                        -                 -
限公司深圳分行      155                                                             方式
宁波银行股份有                                                                活期(年定期)等
                    73060122000225024                   -                 -
限公司深圳分行                                                                      方式
     合 计                                 768,800,000.00   119,915,725.86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91,310,852.24 元,其中,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97,762,477.27 元。募集资
     金期末账户余额共计 119,915,725.86 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明细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591,310,852.24
   减:银行手续费                                                                  23,227.29
   加:银行利息收入                                                              6,372,730.17
   加:尚未置换或支付的发行费                                                     105,707.59
   加:理财收益                                                                 19,477,164.45
   减:结项账户资金转出                                                         67,315,060.16
                      期末余额                                                119,915,725.86


                                              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电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东莞市锐明智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莞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变更为
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市清溪
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
和深圳市信瑞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瑞检测”)、重庆锐明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重庆锐明”)以及四川锐明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锐
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 2 号深圳软件园 3 栋 5 楼变更
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产业园
B53 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 166 号火炬大厦 2 号楼、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
经济产业园 D 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四
川锐明。

    2、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
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6 月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
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
 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4、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
 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2 年 6 月延
 期至 2022 年 12 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
 9,125.52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 650.73 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 9,776.25
 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
 限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 大 华 核 字
 [2020]003244 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完成全部置换。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0 年
                                                    募集资金      3 月 31 日自
             项目                    投资总额                                     置换金额
                                                    投资总额      有资金已投
                                                                    入金额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
                                      43,237.00       43,237.00       2,418.60       2,418.60
业化项目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          15,152.33       15,152.33       3,682.94       3,682.94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3,765.07       13,765.07       3,023.98       3,023.98
4.补充流动资金                          3,106.53       3,106.53
             小计                     75,260.93       75,260.93       9,125.52       9,125.52
5.发行费                                                                650.73         650.73
             合计                     75,260.93       75,260.93       9,776.25       9,776.25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5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已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失效,公司实
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并结项,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719.76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
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最终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6,731.51 万元。

    2、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为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991.57 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所需。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 1.5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前次募集资金理财授权期限届满即

                                    6
2022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119,915,725.86 元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末余额为 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锐明技术《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锐明技术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锐明技术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7
8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2,609,263.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40,597.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1,310,852.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实现的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效益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                                                                                                 2022 年 12
                          否       432,370,000.00      432,370,000.00     17,197,077.00    327,978,817.95      75.86                        不适用          否
 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                                                                                                 月 31 日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                                                                                                 2021 年 12
                          否       151,523,300.00      151,523,300.00        -53,375.00    144,759,499.88    已结项                         不适用          否
 部建设项目                                                                                                         月 31 日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                                                                                                 2022 年 6
                          否       137,650,700.00      137,650,700.00      1,896,895.32     86,917,099.34    已结项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月 30 日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31,065,263.34    31,065,263.34                       31,655,435.07     101.9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52,609,263.34      752,609,263.34     19,040,597.32    591,310,852.24      78.57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
                             -                                                                                             -         -         -             -
 有)



                                                                               9
补充流动资金(如
                          -                                                                                   -         -        -          -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52,609,263.34   752,609,263.34   19,040,597.32   591,310,852.2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
                     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变更为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
                     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三家全资子公司:信瑞检测、重庆锐明和四川锐明;将项目原
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 2 号深圳软件园 3 栋 5 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
                     产业园 B53 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 166 号火炬大厦 2 号楼、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 D 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全资子公司四川锐明。
                     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 9,125.52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费 650.73 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 9,776.25 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0]003244 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完成全部置换。


                                                                         10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结余 1,152.99 万元,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余 5,566.77 万元。
                     前述项目出现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实施的
                     各个环节,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节余资金余额较多,主要原因一是个别一级销售中心的办公场地按计划应购置,因选址区域不理想等问题
                     后转为租赁形式,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投入;二是由于部分销售中心租用的经营场地为个人物业,不符合用募集资金支付租金的
                     条件,只能用锐明技术自有资金支付,相对节约了募集资金;三是受客观影响,市场推广活动有所减少,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公司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
用途及去向           自前次募集资金理财授权期限届满即 2022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119,915,725.86 元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1)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计划
                     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6 月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2)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3)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由锐明技术、信瑞检测、重庆锐明和四川锐明共同实施,项目预算总投资 15,152.33 万元;截止 2021 年
情况
                     12 月 31 日,累计已发生成本 14,481.29 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未超过预算总投资。其中锐明技术预算总投资 10,044.29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发生成本 10,084.55 万元,锐明技术实际投资超过预算总投资 40.27 万元。
                     (4)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
                     业化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2 年 6 月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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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营销与服
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731.5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