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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银环保: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2019-12-1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〇一八年九月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1、33、36、3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31,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8610) 5957 2288 传真/Fax:(8610) 6568 1022/1838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的

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

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证监会、司法部第 41 号令)、《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证监会、司法部〔2010〕33 号)等有关规定,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出具了《北京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

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等文件。

                                                     5-1-3-1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 180906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本所律师对《反馈

意见》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的补充,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中声明的事项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的简称含义均与《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使用的简称含义一致。

    本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反馈意见》问题 1:请发行人详细说明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的原因,相

关股东在亲属之间历次互相转让股份的原因,相关人员是否有从事营利性活动的

限制,是否存在规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

并发表意见。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核查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明确其经工商登记的股东及持股情况;

    2. 就股权代持事宜访谈历次股权代持的代持方与被代持方,核实代持背景;

    3. 核查郭倍华、刘少云、韩丹的个人简历,确认其是否存在股东身份限制;

    4. 访谈郭倍华原任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确认其原单位的企业性质及郭倍华

原任职情况,判断其是否具有股东资格;

    5. 核查郭倍华出具的确认函,确认其原任职情况,及是否具有股东资格;

    6. 核查代持双方之间关于股权转让的确认函,确认双方对代持不存在争议;

                                   5-1-3-2
                                                                    法律意见书


    7. 就亲属之间历次股权转让原因访谈相关股东,核实转让背景及原因;

    8. 核查股权代持及解除涉及的公司内部决议和工商登记文件,确认代持关系

的设立与解除是否履行了相关程序。

    核查情况:

    一、请发行人详细说明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的原因,相关股东在亲属之间历

次互相转让股份的原因。

    经核查,发行人于有限公司阶段存在股权代持,股权代持已于 2015 年 12 月

清理完毕。发行人历次股权代持、亲属间转让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1. 2001 年 11 月,侨银有限设立,刘少云代郭倍华持有侨银有限 60%股权

    2001 年 11 月 15 日,刘少云、石青松签署了公司章程共同出资设立侨银有限,

侨银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其中刘少云出资 30 万元,石青松出资 20 万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郭倍华、刘少云的个人简历,并对刘少云、郭倍华进行访谈,

2001 年刘少云有去广州创业的想法,经家庭成员商量后,郭倍华决定出资设立公司

支持其创业。筹划设立侨银有限时,郭倍华在湖南邵阳皮件厂工作尚未退休,考虑

到公司异地注册有诸多不便,故委托刘少云代其出资 30 万元设立公司并持有 60%

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侨银有限设立时,刘少云与郭倍华系家庭成员,郭倍华因异地

管理公司不便的原因委托刘少云代其持有侨银有限股权具有合理性。

    2. 2006 年 3 月,侨银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刘少云代郭倍华持有

侨银有限 100%股权

    2006 年 2 月,石青松与刘少云签署《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将其持有的侨银

有限 4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0 万元),以 20 万元转让给刘少云。同时,侨银

有限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3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50 万元全部由股东刘少云

代郭倍华以货币投入。



                                    5-1-3-3
                                                                    法律意见书


    根据本所律师对郭倍华、刘少云、石青松的访谈,侨银有限成立以来经营状

况未达预期,石青松不看好侨银有限未来的发展,决定退出公司。鉴于本次股权

转让前刘少云已经代郭倍华持有侨银有限股权,故郭倍华决定实际支付本次股权

转让款,并以刘少云的名义代其受让石青松持有的侨银有限 40%股权。同时为支持

公司发展,郭倍华以刘少云的名义出资对公司进行增资。至此,刘少云持有的侨银

有限 100%股权均系代郭倍华持有。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研判不同,股权

转让具有合理性。

   3. 2008 年 3 月,侨银有限第二次增资,刘少云代郭倍华持有侨银有限 100%股权

    2008 年 3 月,侨银有限注册资本由 3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700 万元全部由刘少云代郭倍华以货币出资,至此,刘少云仍代郭倍华持有侨银有

限 100%股权。

    4. 2009 年 10 月,侨银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郭倍华持有侨银有限 100%股权

    2009 年 10 月 9 日,为解除股权代持关系,刘少云与郭倍华签署了《转让出资

合同书》,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 1,000 万元)转让给

郭倍华,郭倍华持有侨银有限 100%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为解除股权代持关系,股权转让合法有效。

    5. 2011 年 1 月,侨银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1 月 7 日,侨银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2,460 万元,新增注

册资本 1,460 万元全部由郭倍华出资,郭倍华持有侨银有限 100%股权,该等股权

均为其真实持股,不存在股权代持。

    6. 2012 年 11 月,侨银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2 年 11 月 3 日,侨银有限注册资本由 2,460 万元增加至 4,000 万元,新增

注册资本 1,540 万元全部由刘少云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郭倍华持有侨银有限

61.50%股权,刘少云持有侨银有限 38.50%股权,该等股权均为其真实持股,不存在

股权代持。

                                   5-1-3-4
                                                                    法律意见书


    7. 2013 年 7 月,侨银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郭倍华代刘少云持有侨银有限

38.50%股权

    2013 年 7 月,刘少云与郭倍华签署了《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将其持有的

公司 38.5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 1,540 万元)以 1,540 万元转让给郭倍华。

    经本所律师对刘少云、郭倍华访谈,本次股权代持系因刘少云个人原因。刘少

云 2012 年因原黄埔区市容环卫局刘配杰受贿案协助检察院调查,出于对公司业务

长远发展的考虑,刘少云将其持有的侨银有限 1,540 万元出资委托郭倍华代为持有。

经核查,刘配杰案发后,刘少云仅被要求协助调查,办案检察院已确认其未针对

该行贿对刘少云或发行人进行过立案侦查,亦无继续立案侦查的计划。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代持系由于刘少云个人涉案配合调查原因,目的是

为避免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具有其合理性。相关案件的处理未对刘少

云持有侨银有限股权或从事营利性活动构成限制,本次股权代持不存在规避法律法

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8. 2014 年 5 月,公司第五次增资,郭倍华代刘少云持有侨银有限 25.67%股权

    2014 年 5 月 12 日,侨银有限注册资本由 4,000 万元增加至 6,000 万元,新增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全部由郭倍华缴纳。至此,郭倍华仍代刘少云持有侨银有限

1,540 万元出资(持股比例变更为 25.67%)。

    9. 2015 年 12 月,公司第四次、第五次股权转让,郭倍华解除与刘少云之间的

股权代持关系

    2015 年 12 月 9 日,郭倍华与其女儿即刘少云配偶韩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公司 49.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 2,940 万元)以 2,940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韩丹。

    2015 年 12 月 11 日,韩丹与刘少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3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 2,340 万元)以 2,34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少云。

    经本所律师对刘少云、郭倍华、韩丹访谈,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系为解除代持

关系及家庭财产安排。根据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

                                   5-1-3-5
                                                                  法律意见书


税管理办法(试行)》,出于税务筹划的考虑,先由郭倍华将其代刘少云持有的

股权转让给郭倍华的女儿韩丹,再由韩丹转让给其配偶刘少云。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亲属间的股权转让行为系为解除代持股权及家庭财产安排,

并考虑到税务筹划,股权转让行为符合相关税法的规定,转让原因具有合理性,

股权转让合法有效。

    二、相关人员是否有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限制,是否存在规避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定的情形。

    1. 郭倍华

    经对郭倍华及其原任职单位邵阳市皮件厂厂长的访谈,邵阳皮件厂系集体所有

制企业,郭倍华自 1977 年入职邵阳皮件厂至 2008 年退休期间,一直为普通职工,

非企业管理人员,领取普通职工薪酬。根据郭倍华说明,其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

系其家族投资经营积累所得。

    本所律师认为,郭倍华原供职单位及所任职务未对其从事营利性活动构成限制,

其委托刘少云代持侨银有限股权的行为不存在规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 刘少云

    经对刘少云、郭倍华访谈,2013 年 7 月刘少云将其所持股权转由郭倍华代持

系因刘少云个人原因。刘少云 2012 年因原黄埔区市容环卫局刘配杰受贿案协助检察

院调查,出于对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的考虑,刘少云将其持有的侨银有限 1,540 万元

出资委托郭倍华代为持有。经核查,刘配杰案发后,刘少云仅被要求协助调查,

办案检察院已确认其未针对该行贿对刘少云或发行人进行过立案侦查,亦无继续

立案侦查的计划。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代持系由于刘少云个人涉案配合调查原因,目的为

避免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具有其合理性。相关案件的处理未对刘少云

持有侨银有限股权或从事营利性活动构成限制,本次股权代持不存在规避法律法规

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5-1-3-6
                                                                法律意见书


    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股权代持及亲属间股权转让均具有合理理由,

相关人员不存在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限制,不存在规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历次股权转让合法有效。



    二、《反馈意见》问题 3:请发行人说明是否已完整披露股东关联关系,请保

荐机构、律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精神落实首发承诺事项的规定,进一步

核查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是否直接或间接持股。请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比照实际控

制人出具股份锁定承诺。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核查发行人全套工商登记档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确认发行人经工商

登记的股东情况;

    2. 核查发行人历次股东出资的出资凭证与验资报告、历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

让协议及转让款支付凭证;

    3. 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调查表;

    4. 对发行人现有股东进行访谈确认;

    5. 核查发行人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6. 核查发行人股东填写的调查问卷;

   7. 核查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出具的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函。

    核查情况:

    1.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5-1-3-7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郭倍华                   154,116,379                 41.9056%
  2                   刘少云                   117,853,701                 32.0455%
  3                   柯建生                         7,952,341              2.1623%
  4                   江淦钧                         7,952,341              2.1623%
  5                  党忠民                          3,566,742              0.9698%
  6                  阳    军                        3,453,083              0.9389%
  7                  黄燕娜                          3,453,083              0.9389%
  8                  韩    丹                        3,021,890              0.8217%
  9                  横琴珑欣                       27,197,008              7.3952%
  10                 信德环保                       17,474,341              4.7514%
  11                 曲水瑞盛                       12,555,503              3.4140%
  12                 卓辉冠瑞                        8,816,970              2.3974%
  13                 众优投资                         356,618               0.0970%
                合    计                       367,770,000                100.0000%

       经核查,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郭倍华      韩丹之母,刘少云之岳母                       154,116,379   41.9056%
                      韩丹配偶,郭倍华之女婿,横琴珑欣执
  2       刘少云                                                   117,853,701   32.0455%
                      行事务合伙人
  3       韩   丹     郭倍华之女,刘少云配偶                         3,021,890   0.8217%

  4      横琴珑欣     刘少云为横琴珑欣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7,197,008   7.3952%
                      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跟
  5      众优投资                                                     356,618    0.0970%
                      投平台
                      信德环保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信德环保                                                   17,474,341   4.7514%
                      设立的投资基金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各股东真实持有发行人

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况。

       2. 经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三人的其他近亲属(因

三人互为近亲属,本处指除三人以外的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近亲属,下同)不存在

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5-1-3-8
                                                               法律意见书


    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完整披露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三人的其他近亲属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三、《反馈意见》问题 4: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补充披露:(1)发行人

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缴纳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如需补缴,说

明并披露需要补缴的金额和措施,分析补缴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请发行人

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并披露拟采取的具体措施。请保存机

构、发行人律师结合上述情况对发行人缴纳“五险一金”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他公司采购劳务派遣服务的具体情况,包括采购该等服

务的原因、如何选定劳务派遣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发行人处从事的具体工作和岗

位分布、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3)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

和正式员工的岗位差别、薪酬差别,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劳务派遣方式的用工制

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广州建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注销原因,结合报

告期内其为发行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占比,其为无关联第三方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价格和收入占比,进一步补充说明发行人向其采购劳务派遣

服务价格的公允性;(5)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群体性劳务纠纷或严重的个体

性劳务纠纷。

    反馈回复:

    一、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缴纳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如需补缴,说明并披露需要补缴的金额和措施,分析补缴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

响。请发行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并披露拟采取的具体措

施。请保存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上述情况对发行人缴纳“五险一金”的合规性

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5-1-3-9
                                                                法律意见书


   1. 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社保缴纳明细表、统计表,随机抽取部分

明细并登录公司社保缴纳系统进行核对;

    2. 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社保缴费凭证;

    3. 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公积金缴纳明细表、统计表,随机抽取部

分明细并登录公司公积金缴纳系统进行核对;

    4. 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公积金缴费凭证;

    5. 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的员工花名册;

    6. 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各月的员工工资统计表;

    7. 取得并核查发行人报告期末在册员工的超龄员工的身份证件;

    8. 取得并核查发行人报告期末在册劳动用工员工的户口本;

    9. 抽取并核查发行人报告期末在册非全日制员工的劳动合同;

    10. 取得并核查发行人报告期末在册劳动用工员工缴纳新农合、新农保的证明

及其他参保证明、提前退休员工的退休证;

    11. 取得并核查部分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声明;

    12. 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13. 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员工进行了抽样访谈,了解社会保险和

公积金缴纳情况;

    14. 与发行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和公积金的政策及缴纳情况;

    15. 对发行人报告期应缴未缴的社保、公积金金额进行了测算;

    16. 走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主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

    17. 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发行人报告期不存

在违法违规和行政处罚的证明;

                                 5-1-3-10
                                                                             法律意见书


    18. 核查发行人出具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缴纳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需要补缴的金额和措施,及补缴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社保、公积金应缴未缴金额的测算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缴未缴社保金额            821.39               1,488.83     1,245.79       507.80

 应缴未缴公积金金额            35.32                192.31        246.48        85.21

       合    计               856.71               1,681.14     1,492.26       593.01

      利润总额               6,444.67             10,364.41    11,451.93     5,959.26

       占    比              13.29%                16.22%        13.03%        9.95%

    经测算,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应缴未缴社保及公积金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 9.95%、13.03%、16.22%和 13.29%。如需补缴,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

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并不影响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已出具承诺:“若

公司与员工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生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发

生劳动纠纷或争议,或者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公司

对报告期内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者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前公司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

机关征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愿意无偿代为承担相应的

补缴义务或罚款等处罚,并全额补偿因此对公司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保证公司

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对此作出相关承诺,该等情形不会

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造成实质性障碍。

                                       5-1-3-11
                                                                法律意见书


   (二)请发行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并披露拟采取的具

体措施。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发行人就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的问题,拟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予以规范:

    1. 要求各项目为各新入职适龄员工及时办理社保增员手续;为各新入职城镇

户籍适龄员工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

    2. 向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解释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

积极意义,劝导该等员工积极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如经劝导仍不愿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则引导其在户口所在村购买新农合、

新农保并为其报销参保费用;

    4. 持续提高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适格员工比例。

   (三)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上述情况对发行人缴纳“五险一金”的合

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1.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政策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多种用工形式,与适龄全日制员工签订了《全日制劳

动合同》,与非全日制员工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对于已达退休年龄的

员工较多,公司与其签订了《劳务协议》。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各类型员工人数如下:

             员工类型                    员工人数            占比

           全日制劳动用工                    11,666          52.53%

            非全日制用工                       844            3.80%

              劳务用工                        9,698          43.67%

              合   计                        22,208         100.00%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公司要求全日制劳动用工购买社保,要求城镇籍员

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5-1-3-12
                                                                   法律意见书


    针对各类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购买规范,本所律师查阅了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1)社会保险缴纳要求

    ① 针对全日制劳动用工的社保缴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 年 7 月 1 日施行,以下简称《社会

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该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为强制性规定,公司应当为全

日制劳动用工购买社会保险。

    ② 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缴纳要求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

[2003]12 号)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

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

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第九条规定:“职

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

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

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雇

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三

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

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前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

工伤保险,但未强制要求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经公司与社保部门沟通,目前广东省各地社保部门已取消了“单工伤险”的

参保业务。考虑到当员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将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可能引发相应

的法律纠纷,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作为替代,以减小公司的相关风险。



                                  5-1-3-13
                                                                 法律意见书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暂行办法》(201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 2 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欠缴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欠费),是指

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用人单位(不含灵活就业人员、非

全日制从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依法缴纳或补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职工生育

保险费(统称社保费)的费款和滞纳金”。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非全

日制从业人员缴纳社保费,不属于欠缴社会保险费。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无需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除工伤险以外的其他

社会保险,因社保部门暂不予受理缴纳单工伤险,发行人已为非全日制员工购买

商业保险以保障其相关利益。

    ③ 针对劳务用工员工的社保缴纳要求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

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

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上述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尚未

参保的,不能新参保,已参保而累积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

    经发行人与主管社保部门沟通,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多

数不再接受已达退休年龄的员工继续参保。发行人已为该等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以

保障其相关利益。

    (2)住房公积金缴纳要求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 年修订)规定,“单位应当按时、

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

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2005)规定,“国家机

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


                                 5-1-3-14
                                                                                法律意见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缴存

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

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

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据此,公司应当为员工缴

纳住房公积金,但进城务工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非强制性义务。

    2. 本所律师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清单、社保

明细表、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明细表、公积金缴纳凭证、员工身份证、户口本、

新农合、新农保缴纳证明,并随机抽取了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经核查,报告期

内侨银环保各期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情况:
                                                                                单位:人
                    2018 年 6 月     2017 年 12 月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险 种
                     缴纳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人数
     养老保险             10,412                 9,239              7,232            3,037

     医疗保险             10,013                 8,275              6,802            2,873

     工伤保险             10,664                 9,359              7,203            3,036

     失业保险             10,775                 8,286              7,115            3,035

     生育保险              9,081                 7,826              7,218            2,884

    住房公积金             6,352                 5,293              1,736             495

    报告期各期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缴纳          2016 年缴纳     2015 年缴纳
       险 种
                      缴纳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养老保险             2,701.58              4,275.02         2,749.56          873.17
     医疗保险             1,360.02              2,158.70         1,431.72          505.47
     工伤保险                77.85               121.00             88.23            44.94
     失业保险                70.12               116.58             95.86            44.09
     生育保险               114.92               199.44            135.24            61.48
    住房公积金              452.45               551.81            244.89          134.70




                                     5-1-3-15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全日制劳动用工合计 11,666 人,缴纳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险种                 缴纳人数(人)           比例(%)

          养老保险                            9,694                 83.10

          医疗保险                            9,141                 78.36

          失业保险                            9,676                 82.94

          工伤保险                            9,793                 83.94

          生育保险                            8,234                 70.58

         住房公积金                           5,958                 51.07


    公司农村户籍的员工人数较多,该部分员工在户籍地一般拥有宅基地和自建

住房,缴纳城镇住房公积金的意愿较低,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

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 号)的相关规定,

国家未强制城镇企业为农村户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末,

公司全日制城镇户口员工人数为 4,081 人,其中 3,214 人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占公司

全日制城镇户口员工人数的比例为 78.76%。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

原因主要是:(1)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务员工无需购买社会保险;(2)部分农村

籍员工已在各自户口所在地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部分非广东省农村籍员工不愿在公司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4)部分新入职

员工错过当月社会保险办理增员手续时间,或尚未从原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未为部分城镇户籍员工缴纳公

积金的原因主要是:(1)公司部分城镇户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意愿不高;(2)

部分员工为新入职员工,未满试用期,公司暂未为其办理公积金缴纳手续。

    经核查,除全日制合同用工外,公司还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劳务用工等用工

形式,针对该等不同类型用工形式,公司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自身

实际情况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1)公司与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签订了非全日制劳

动合同;(2)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应当为该部分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但因


                                   5-1-3-16
                                                                         法律意见书


实际操作中社保部门不接受单独购买工伤险,因而公司为这部分员工购买了商业

保险;(3)公司与已退休的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该类员工无需购买社保及公积金,

公司为该类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

    3. 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取得了所在地社保、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

合规证明情况如下:

   (1)社保合规证明

    2017 年 1 月 24 日,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证明侨银

环保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能自觉遵守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方

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执行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依法按时

缴纳社会保险,没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为,没有发现劳动保

障的举报投诉或纠纷案件,没有受到劳动保障方面的行政处罚。2018 年 9 月 6 日,

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证明侨银环保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能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为,没有发现劳动保

障的举报投诉或纠纷案件,没有受到劳动保障方面的行政处罚。

    2018 年 1 月 12 日、2018 年 7 月 24 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遵

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证明》,确认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未发

现侨绿固废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2017 年 1 月 24 日、2017 年 4 月 10 日、2017 年 8 月 30 日、2018 年 1 月 9 日,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4 年 9 月至 2018

年 1 月 9 日期间,广州绿瀚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

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该中心未发现广州绿瀚欠缴社保费,

也未接到该公司员工有关社保事项的投诉。2018 年 7 月 27 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出具《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证明》,证明广州绿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未收到过有关该公司社保少缴、漏缴的投诉事项,也无关

于该公司因违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立案调查和行政

处罚的记录。



                                     5-1-3-17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1 月 10 日、2018 年 7 月 10 日,德令哈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

《证明》,确认自 2016 年 12 月 7 日至证明出具日,德令哈侨银能遵守国家和地

方有关社保的各项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违反社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

被该局处罚。

    2018 年 1 月 10 日、2018 年 7 月 9 日,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淮北

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联合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证明出

具日,淮北侨银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社保的各项法律、法规,没有发生

违反社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1 月 4 日,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6

年 12 月 20 日至证明出具日,贵州侨银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社保方面的

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和社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该

局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1 月 15 日、2018 年 7 月 3 日,霍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证明》,

确认自 2017 年 2 月 9 日至证明出具日,霍邱侨银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保的各项

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违反社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4 月 9 日、2018 年 7 月 26 日,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

明》,确认自 2017 年 3 月 2 日至证明出具日,大名侨银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

保的各项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违反社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该局处

罚的情形。

    2018 年 1 月 15 日、2018 年 7 月 31 日,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出具《证明》,确认肇庆侨银自 2017 年 4 月 6 日成立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没有

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1 月 10 日,珠海市金湾区劳动监察大队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至该证明出具日,珠海侨港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保的各项法律、法规,

没有发生违反社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处罚的情形。2018 年 7 月 9 日

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该证明出具日,珠海侨港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社保的各项法律、法规,没

                                   5-1-3-18
                                                                   法律意见书


有发生违反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1 月 11 日,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7

年 3 月 28 日至证明出具日,长沙侨兴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社保的各项法

律、法规,暂未发现因违反劳动、社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处罚的

情形。根据 2018 年 7 月 25 日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用工和社会保

险守法信息在线验证报告》显示,近五年长沙侨兴无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记录。

    2018 年 1 月 2 日、2018 年 7 月 3 日,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出具《证

明》,确认池州侨银自成立至证明出具日,没有发生违反社会保障方面相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1 月 30 日、2018 年 7 月 2 日,高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证

明》,确认自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高州侨银足额缴纳了员工基本养老保

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能遵守有关地方社保的法

律,没有发生违反社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2017 年 1 月 25 日、2018 年 1 月 12 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出

具《证明》,确认自 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发现广州

银利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2018 年 7 月 16 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出具《履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证明》,证明至 2018 年 6 月,该局未收到

广州银利相关员工关于社保的投诉事项,不存在因违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方面

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的记录。

    2018 年 1 月 23 日、2018 年 7 月 2 日,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证明》,确认自张家界侨盈设立至证明出具日,张家界侨盈能遵守国家和地方

有关劳动、社保的各项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违反劳动保障和社保方面相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8 月 2 日,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白分局出具《证明》,确认

自 2017 年 8 月 4 日至证明出具日,电白侨银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社保的

各项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违反劳动保障和社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

该局处罚的情形。

                                   5-1-3-19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3 月 29 日、2018 年 7 月 24 日,官渡区劳动监察大队出具《证明》,

确认自昆明侨飞设立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昆明侨飞无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2018 年 7 月 20 日,习水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8 年 4

月 9 日习水侨盈成立之日至证明出具日,未发现习水侨盈因违反劳动保障和社保

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2)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2017 年 4 月 10 日、2018 年 2 月 22 日、2018 年 7 月 23 日,广州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分别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自开户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至 2018 年 6

月期间,未曾受到该中心的行政处罚。

    2018 年 1 月 10 日、2018 年 7 月 23 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

《证明》,确认侨绿固废自 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7 月,未曾受到该中心的行政

处罚。

    2018 年 1 月 26 日、2018 年 7 月 25 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证

明》,确认广州绿瀚自 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6 月,未曾受到该中心的行政处罚。

    2018 年 7 月 11 日,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确认德令哈侨银住房公积金已缴存至 2018 年 6 月,能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未出现少缴、漏缴、拖欠事项,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

规章性文件被给予行政处罚或处理的情况。

    2018 年 7 月 23 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

明》,确认贵州侨银截至证明出具日,未发现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该单位的行政处罚。

    2018 年 1 月 10 日、2018 年 7 月 9 日,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

确认淮北侨银已为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证明出具日,

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公积金缴存

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而被该单位处罚的情形。

                                    5-1-3-20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1 月 2 日、2018 年 7 月 2 日,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

《证明》,确认霍邱侨银为公司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自 2017 年 2 月 9 日至证

明出具日,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公积金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公积

金缴存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而被该单位处罚的情形。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7 月 26 日,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

《证明》,确认大名侨银公司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自 2017 年 3 月 2 日至证明

出具日,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公积金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公积金

缴存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而被该单位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7 月 13 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肇庆侨银

按照规定为员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至证明出具日未有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

律法规而受到该中心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1 月 9 日、2018 年 7 月 5 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

《证明》,确认珠海侨港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在该中心为员

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该中心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2018 年 8 月 27 日,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池州侨银

已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池州侨银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公积金的各项法律

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公积金缴纳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而被我单位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1 月 9 日、2018 年 7 月 24 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证明》,

确认长沙侨兴已于 2017 年 11 月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至证明出具日不存在

欠缴、漏缴、少缴、停缴或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未因

住房公积金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

    2018 年 3 月 14 日、2018 年 7 月 13 日,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白管

理部)出具《证明》,证明电白侨银已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自 2017 年 11

月 30 日至该证明出具日,该公司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公积金的各项法律、法规,

不存在因违反公积金缴存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而被处罚的情形。




                                     5-1-3-21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2 月 2 日、2018 年 7 月 2 日,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州管理部)

出具《证明》,确认高州侨银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于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1 月期间暂未发现该公司有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行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昆明侨飞

于 2017 年 12 月在该单位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自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

账户起至 2018 年 1 月期间,没有被该单位处罚的记录。

    2018 年 7 月 16 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广州银利于

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未发生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2018 年 1 月 23 日、2018 年 7 月 2 日,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

《证明》,确认张家界侨银自公司成立至证明出具日,不存在因违反公积金缴存

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7 月 20 日,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证明韶关侨盈自

2018 年 6 月 25 日开户,截止到 2018 年 7 月 20 日,能够按照相关住房公积金法律

法规的要求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而受

到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但未因此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侨银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出具承诺,“若公司

与员工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生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发生

劳动纠纷或争议,或者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对

报告期内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者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公司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

关征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愿意无偿代为承担相应的补

缴义务或罚款等处罚,并全额补偿因此对公司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保证公司不

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核查结论:

                                    5-1-3-22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存在未为部分符合条件员工购买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报告期内需补缴的社保和公积金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

例相对较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管社保局

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反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法律

法规的情形,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无偿代发行人承担的承诺,

上述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他公司采购劳务派遣服务的具体情况,包括采购该

等服务的原因、如何选定劳务派遣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发行人处从事的具体工作

和岗位分布、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取得并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劳务派遣供应商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

派遣服务费的支付凭证;

    2. 取得并核查报告期内向发行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供应商劳务派遣资质;

    3.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方式,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

派遣供应商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

    4. 取得并核查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劳务派遣供应商向发行人派遣的用工名单及

岗位分布统计表;

    5. 取得并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劳务派遣的员工工资表;

    6. 对发行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采购劳务派遣服务的

原因、选定劳务派遣方的方式、劳务派遣人员在发行人处从事的具体工作和岗位

等相关情况;

    7. 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进行了抽样访谈,了解劳务

派遣人员在发行人处从事的具体工作和岗位情况;

    8. 核查发行人关于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内部决议文件。


                                 5-1-3-23
                                                                             法律意见书


    核查情况:

    1.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劳务派遣服务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向建铭劳务、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东红海”)、广州善世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善世”)、

安徽省池州市友和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友和”)采购了劳务派遣

服务。

    报告期各期向各公司采购劳务人员平均人数的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建铭劳务(人)                        -               -               -         4,190
广东红海(人)                        -             67            93                  -
广州善世(人)                      18              18                -               -
池州友和(人)                       5              49                -               -
平均劳务派遣人数(人)              23             134            93            4,190
平均总人数(人)                22,603           19,060       14,448            9,707
比例(%)                         0.10             0.70         0.64            43.16

   注:上述平均人数为各月员工人数的算数平均数。


    2. 采购该等服务的原因

    经与发行人人力部门负责人访谈确认,报告期内采购劳务派遣服务的原因如下:

   (1)发行人 2015 年采购劳务派遣服务占比较高主要原因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快

速发展,人员需求量增加,因环卫行业一线服务人员的流动性较高,加之节假日、

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临时用工需求量陡增,通过公司直接招聘无法满足业务的用

工需求,因此公司将部分临时性及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派遣,

以满足业务高速扩张中用工效率及灵活度的需求。

   (2)2016 年后,发行人向广东红海、广州善世继续采购部分劳务派遣服务,

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增加部分水面垃圾清运业务,所需水面清运辅助用工人数激增,

该类业务需要作业人员具备一定的水面作业经验,故发行人先后与具有水面清运


                                      5-1-3-24
                                                                     法律意见书


作业经验的劳务派遣公司广东红海、广州善世进行合作,由劳务派遣单位向发行

人派遣相关人员补充作业需求。

   (3)发行人与池州友和于 2017 年 4 月开始合作,主要原因为发行人 2017 年 4

月开始负责池州项目的运营,此前该环卫工作由池州市城管局负责,部分人员系

池州友和向池州市城管局派遣,项目运营移交发行人时,部分员工不愿与发行人

签订合同,为平稳过渡,发行人仍旧按原池州市城管局的工作模式,向池州友和

采购劳务派遣服务,使用原劳务派遣员工,并不再增加人数。

    3. 如何选定劳务派遣方

    经与发行人人力部门负责人访谈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具有相关资质的劳

务派遣供应商询价,在综合考虑服务价格、质量、经验等因素后,选定供应商。

    4. 劳务派遣人员在发行人处从事的具体工作和岗位分布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工资表和员工名册,并与人力部门负责

人进行访谈,2015 年,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分布情况如下:

   岗位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人数(人) 正式员工平均人数(人) 平均总人数(人)

 作业人员                      4,159                 5,439            9,597

 其他人员                        31                    78              110

   合计                        4,190                 5,517            9,707

    经核查,发行人在 2015 年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为保洁作业人员,存在部

分劳务派遣员工从事辅助性管理工作、销售工作的情况。之后,发行人对劳务派

遣用工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整改,于 2016 年与部分原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

同。自 2016 年以来,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均为保洁作业人员,均从事临时性、辅助

型或可替代性岗位。

    5. 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劳务公司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该等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5-1-3-25
                                                                         法律意见书


  (1)建铭劳务的基本情况及其劳务派遣资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建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注册号       440106000562650

 成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27 日

 注销日期      2016 年 8 月 4 日

 公司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76 号 10 楼 A 房

 注册资本      3,800 万元

               劳务派遣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林业有害
               生物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沉船沉物打捞服务;城市水域垃圾
 经营范围
               清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
               再生利用;公厕保洁服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106140028,自 2014 年 4 月 10 日至
劳务派遣资质
               2017 年 4 月 9 日)

  (2)广东红海的基本情况及其劳务派遣资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
               9144000079290252XB
 信用代码
 成立日期      2006 年 8 月 18 日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 48 号内自编 1 号主楼九楼(部位:自编
 公司住所
               902A 房、902 房、906 房、911 房)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测
               评,人才咨询;劳务派遣;增值电信业务(在广东省范围内从事呼叫中
               心业务);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承揽;接受委托从事劳务外包服务;
               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职能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和
 经营范围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培训咨询;园林绿化;保洁服务;物业管理;档
               案管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装卸、搬运、仓储服务;加油站加油系统
               经营管理服务;代办邮政业务;承接邮政外包业务;移动电信业务代理
               服务;通信产品销售(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发射设施)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000140023,有效期 3 年,自 2014
劳务派遣资质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1-3-26
                                                                         法律意见书


  (3)广州善世的基本情况及其劳务派遣资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善世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
               914401110881701267
 信用代码
 成立日期      2014 年 2 月 25 日

 公司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自编 5 号 718 房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人
               力资源外包;劳务承揽;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职能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
               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和管理;仓储咨询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移民咨
               询服务(不含就业、留学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
               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
               理;业务流程外包;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业总部管
 经营范围      理;接受委托从事劳务外包服务;包装服务;招、投标咨询服务;市场调
               研服务;教育咨询服务;社会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理;供应链管理;装
               卸搬运;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收集、整理、
               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推荐;人才培训;人事代理;人才租赁;
               人才招聘;职业中介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择业咨询指导;人才
               引进;大学生就业推荐;流动人才人事档案及相关的人事行政关系管理;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劳动保障事
               务咨询服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106140028,自 2017 年 3 月 21 日至
劳务派遣资质
               2020 年 3 月 20 日)

  (4)池州友和的基本情况及其劳务派遣资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徽省池州市友和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
               91341700698973567C
 信用代码
 成立日期      2009 年 12 月 25 日

   住所        安徽省池州市清风西路和泰星城 3 区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5-1-3-27
                                                                        法律意见书


               劳务派遣(有效期至 2019 年 09 月 06 日),职业中介服务,人力资源外
               包服务;档案托管管理;业务外包服务;生产线、劳务外包服务;企业
  经营范围     管理咨询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电信业务代办,邮政业务代
               理(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人力资源管理软件销售代理;日用百货、
               食品批发兼零售;物业管理服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4170020130002,三年,自 2016 年 9
劳务派遣资质
               月 7 日至 2019 年 9 月 6 日)

   经核查,上述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均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三、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和正式员工的岗位差别、薪酬差别,报告期内各

期发行人劳务派遣方式的用工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正式员工的工资计提表、工资发放明细表;

   2. 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所属派遣单位的工资计提表、工

资发放单据;

    3. 取得并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的费用明

细表、发票及付款凭证;

    4. 与发行人人力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确认劳务派遣人员和正式员工的岗

位差别、薪酬差别及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情况;

    5. 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进行了抽样访谈,了解劳务

派遣人员在发行人处的薪酬待遇及主要工作内容;

    6. 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期末员工花名册及岗位分布统计表;

    7. 取得并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注册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合法合

规证明。

    核查情况:

    1. 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和正式员工的岗位差别

                                      5-1-3-28
                                                                              法律意见书


    2015 年,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分布情况如下:

   岗位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人数(人) 正式员工平均人数(人) 平均总人数(人)

 作业人员                       4,159                         5,439            9,597

 其他人员                          31                           78              110

   合计                         4,190                         5,517            9,707

    经核查,发行人 2015 年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从事环保保洁作业,存在部分劳

务派遣员工从事辅助性管理工作、销售工作的情况。之后,发行人对劳务派遣用

工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整改,于 2016 年与部分原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016

年以来,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均为保洁作业人员,均从事临时性、辅助型或可替代

性岗位。

    2. 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和正式员工的薪酬差别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劳务派遣员工及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政策。发行人报

告期内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的薪酬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劳务派遣人员平均薪酬           3,418.16            3,099.83      3,288.75     2,347.38
正式员工平均薪酬               2,757.82            2,679.52      2,549.47     2,176.34
平均薪酬                       2,759.17            2,682.48      2,554.25     2,250.18
广州地区项目平均薪酬           3,510.87            3,390.10      3,042.17     2,688.08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员工个人月均薪酬高于发行人正式员

工,主要因员工所在项目及地域不同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用工人

员工作项目地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人均薪酬较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德

令哈、大名等地的人均薪酬相对较低,造成发行人整体正式员工平均薪酬低于劳

务派遣员工。

    根据发行人说明,劳务派遣人员 2016 年平均工资较 2015 年有所提高的原因

主要为 2015 年劳务派遣用工多为环卫保洁人员,且人数较多。2016 年发行人调整

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及工种,仅在广州地区的几个水域项目中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5-1-3-29
                                                                   法律意见书


且保留劳务派遣用工主要为具备一定作业经验的人员,该等人员的人均薪酬较高。

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 2017 年平均工资较 2016 年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发行人 2017

年在新取得的池州项目中保留部分劳务派遣用工,因池州地区人均工资相对珠三

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较低,从而拉低了发行人劳务派遣员工的平均工资。

    经核查,发行人对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不存在使用低工

资雇佣劳务派遣员工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出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用工需求,选择劳务

派遣用工方式,发行人与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署了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

遣员工与同岗位正式员工同工同酬,且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已讨论并同意发行人

使用辅助性劳务派遣用工。同时,针对报告期初劳务派遣员工比例较高的问题,发

行人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进行了调整,通过

与劳务派遣员工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方式,减少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截至报告

期末,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范围、用工比例及薪酬情况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四、广州建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注销原因,结合报告期内其为发行人提供

劳务派遣服务收入占其总收入的占比,其为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价

格和收入占比,进一步补充说明发行人向其采购劳务派遣服务价格的公允性。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核查建铭劳务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注销登记资料;

    2. 访谈建铭劳务实际控制人李卓欣,了解建铭劳务的经营情况与注销原因;

    3. 取得并核查发行人与建铭劳务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劳务派遣服务费

支付凭证、发票单据,确认建铭劳务为发行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获得的收入;


                                  5-1-3-30
                                                                          法律意见书


    4. 核查建铭劳务的财务报表、客户收入明细表、股东会决议等相关资料,了

解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注销的合理性;

    5. 核查建铭劳务与第三方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的合同等相关资料,了解该公

司为第三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收入、定价等相关情况。

    核查情况:

    1. 建铭劳务注销的原因

    经核查建铭劳务的工商登记资料,建铭劳务已于 2016 年 8 月 4 日注销。

    经访谈建铭劳务的实际控制人李卓欣及确认,建铭劳务注销前主要业务来源

于侨银环保。为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自 2016 年起终止与建铭劳务的合作,

建铭劳务业务量和收入因此大幅减少,股东不愿继续经营,故予注销。

    2. 建铭劳务注销前的经营情况

    经查阅发行人与建铭劳务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建铭劳务同期财务报表、建

铭劳务与其他非关联客户签署的合同等相关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建铭劳务

之间的劳务派遣服务交易仅发生在 2015 年度,之后双方不再发生交易。

    2015 年度建铭劳务营业收入总额为 323.56 万元,其中为发行人提供劳务派遣

服务的劳务费收入为 182.26 万元,占建铭劳务当年收入总额的 56.33%。

    2015 年,建铭劳务为发行人及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收入、价格

情况如下:

                                  劳务派遣服务
                客户                                   收入占比   价格(元/月/人)
                                  收入(万元)
 侨银有限                                     182.26     56.33%             37.00
                                  劳务派遣服务
            无关联第三方                               收入占比   价格(元/月/人)
                                  收入(万元)
 佛山高佛置地商业有限公司                      25.30      7.82%             40.00

 广州市东绍物业租赁有限公司                     5.90      1.82%             42.00

 广州市恒盛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61.87     19.12%             38.00



                                   5-1-3-31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建广机械化保洁有限公司                  1.86    0.57%         40.00

 广州市绿化公司石牌苗圃                       16.54    5.11%         40.00

 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12.55    3.88%         40.00

 广州隧开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0.08    0.02%         40.00

            合   计                          124.10   38.34%              -

    建铭劳务 2015 年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收入占其当年收入的比

例为 38.34%,其中广州市恒盛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的服务费收入占比为

19.12%,其余客户的支付的服务费收入占比均不超过 10%。

    建铭劳务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价格为 38.00 元/月/人―42.00 元

/月/人不等,向发行人提供的服务价格为 37.00 元/月/人。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劳务

派遣服务的价格与劳务派遣人数相关,因发行人 2015 年的劳务派遣人数较多,经

协商,服务价格略低于建铭劳务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价格。

    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系建铭劳务主要客户,因发行人用工需求

较大,其向建铭劳务采购劳务派遣服务的价格略低于建铭劳务其他客户,具备公

允性。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群体性劳务纠纷或严重的个体性劳务纠纷。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报告期内公司与员工之间有关劳务纠纷的诉讼、仲裁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2. 以“侨银环保/侨银有限+员工”、“侨银环保/侨银有限+劳务纠纷”、“侨

银环保/侨银有限+诉讼”、“侨银环保/侨银有限+仲裁”为关键词进行网络查询;

    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广东法院网、广州审判网等

网站对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案件进行查询;


                                  5-1-3-32
                                                                  法律意见书


    4. 走访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用工主管部门、法院、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委员会;

    5. 取得了发行人及其各子、分公司所在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6. 对发行人人力资源部、法务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其劳动纠纷情况;

    7. 对发行人部分员工进行了抽样访谈;

    8. 对发行人部分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了访谈。

    核查情况 :

    1. 经核查,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发行人与员工之间共发生了 59 起有关劳务

纠纷的诉讼、仲裁案件,多数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和工伤待遇纠纷,该等纠

纷中涉及的员工人数较少,涉及金额较小,且多数已经结案。

    经核查,发行人与员工的劳务纠纷中诉讼请求或判决赔偿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

的案件共有 1 起,案件情况如下:2016 年 7 月 3 日,发行人一员工在户外作业时

突然昏迷,送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职业性重症中暑,后该员工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死亡。其家属向上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裁决发行人需支

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共 814,148 元。经核查,发

行人已经支付上述补助金和抚恤金,该案件现已完结。

    2. 经本所律师以“侨银环保/侨银有限+员工”、“侨银环保/侨银有限+劳务纠

纷”、“侨银环保/侨银有限+诉讼”、“侨银环保/侨银有限+仲裁”为关键词在百

度进行搜索,核查搜索前 30 页记录,未发现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严重的个体性纠

纷或群体性劳务纠纷的情况。

    3. 本所律师走访了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主管部门、法院、仲裁

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走访,未发现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严重的个体性纠

纷或群体性劳务纠纷的情况。

    4.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了所在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

证明,具体如下:


                                  5-1-3-33
                                                                      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1 月 24 日,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证明侨银

环保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能自觉遵守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方

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执行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依法按时

缴纳社会保险,没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为,没有发现劳动保

障的举报投诉或纠纷案件,没有受到劳动保障方面的行政处罚。

    2018 年 9 月 6 日,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证明侨银

环保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能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

没有发现劳动保障的举报投诉或纠纷案件,没有受到劳动保障方面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和 2018 年 7 月 24 日分别

出具证明,证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发现侨绿固废存

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2017 年 4 月 24 日、

2018 年 2 月 23 日、2018 年 7 月 24 日分别出具证明,证明自 2015 年 2 月 2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广州绿瀚未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出具证明,证明淮北侨银

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期间,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社

保的各项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违反劳动和社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

该局处罚的情形。

    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2018 年 7 月 10 日分

别出具证明,证明德令哈侨银自 2016 年 12 月 7 日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期间,能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企业用工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企业劳

动用工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息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出具证明,证明贵州侨银自 2016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 月 2 日期间,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企业用工方

面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

该局处罚的情形。



                                    5-1-3-34
                                                                      法律意见书


    霍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2018 年 7 月 3 日分别出具证明,

证明霍邱侨银自 2017 年 2 月 9 日至 2018 年 7 月 3 日期间,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

关劳动、社保的各项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违反劳动和社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

的行为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4 月 9 日、2018 年 7 月 26 日分别出具

证明,证明大名侨银自 2017 年 3 月 2 日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期间,能遵守国家和

地方有关劳动、社保的各项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违反劳动和社保方面相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出具证明,证明长沙侨兴

自 2017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期间,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社

保的各项法律、法规,暂未发现因违反劳动和社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

被该局处罚的情形。根据 2018 年 7 月 25 日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

《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守法信息在线验证报告》显示,长沙侨兴近五年无劳动保

障行政处罚记录。

    肇庆市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2018 年 7 月 31 日

出具证明,证明肇庆侨银自 2017 年 4 月 6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没有因违

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出具证明,证明池州侨银自

2017 年 5 月 31 日成立至证明出具日,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性有关劳动、企业用工

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而被该局

处罚的情形。

    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出具证明,证明自 2017

年 8 月 4 日至 2018 年 8 月 2 日期间,该局没有接受过劳动者对电白侨银存在违反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问题的举报投诉,也没有对其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

规章进行过行政处罚。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 月 9 日、2018 年 7 月 2 日分别出具

证明,证明自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8 年 7 月 2 日期间,高州侨银能遵守国家和

                                    5-1-3-35
                                                                    法律意见书


地方有关劳动、企业用工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企业劳动用工方面

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昆明市官渡区劳动监察大队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2018 年 7 月 24 日分别出具

证明,证明昆明侨飞自 2015 年 3 月 29 日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期间,无因违反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2018 年 7 月 16 日分别出

具证明,证明广州银利自 2016 年 4 月至 2018 年 6 月,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违反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张家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2018 年 7 月 2 日分别出具

证明,证明张家界侨银自成立至 2018 年 7 月 2 日期间,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

动、企业用工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相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出具证明,证明自

2018 年 1 月 29 日韶关侨盈成立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期间,没有收到有关韶关侨盈

拖欠工人工资的投诉,也未对其就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罚。

    习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出具证明,证明自 2018 年 4 月 9

日成立至 2018 年 7 月 2 日,习水侨盈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企业用工方面的

各项法律、法规,未发现违反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宜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出具证明,证明至该证明出

具日,宜春侨银没有发生任何劳动争议及劳动仲裁案件。

    5. 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人力资源部和法务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确认,发行人

于报告期内存在与员工的劳动纠纷案件,主要为工伤赔偿纠纷及劳动争议纠纷,

但无群体性劳务纠纷或严重的个体性劳务纠纷。

    6. 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员工进行抽样访谈(共抽取各项目员工合计 1,316 人),

以上员工与发行人之间均不存在劳动纠纷。



                                   5-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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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经本所律师对广东省内项目经理及部分省外项目经理访谈及确认,报告期

内,各项目不存在发行人与员工的群体性劳动纠纷或重大未决诉讼。

    核查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群体性劳务纠纷或严重的个体性劳务纠纷。

发行人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主要为解除合同经济赔偿和工伤待遇纠纷,涉及的

人员较少,涉案金额不大,且发行人未因该等劳务纠纷受到劳动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该等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反馈意见》问题 5:招股说明书披露,目前发行人共拥有 30 家子公司,

2 家参股公司。请发行人:(1)结合上述公司的业务定位、业务布局、业绩规模、

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情况等,说明上述公司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作用、对发行

人业务的影响情况;(2)说明上述公司中自然人股东近五年的个人履历、入股原

因、入股价格和入股资金来源;法人股东的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和入股资金来源,

法人股东所投资的企业项目最近三年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产、

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往来情况,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其

他利益安排的情形;(3)说明上述公司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提供的主要产品

和服务、各期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

净利润等),结合目前资产、人员、业务等方面说明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未来

规划;(4)说明部分子公司亏损的原因,报告内部交易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通

过转移利润减少纳税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

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并发表意见。

    反馈回复:

    一、结合上述公司的业务定位、业务布局、业绩规模、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

情况等,说明上述公司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作用、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情况。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5-1-3-37
                                                                  法律意见书


    1. 对发行人总经理刘少云进行访谈,了解相关业务事宜;

    2. 核查发行人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 核查发行人关于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业务情况的说明;

    4. 查阅了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财务报表;

    5. 查阅了发行人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6. 核查相关子公司的项目合同。

    核查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各子公司、参股公司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作用、

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情况如下:

    1. 侨绿固废系发行人的项目公司,现已承接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项目,该

项目特许经营权有效期 28 年,服务内容涉及处理广州市餐厨、农贸市场排放的有

机易腐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建成后日处理规模 1000 吨/日,该项目尚在建设中,

尚未投产运营。

    2. 广州绿瀚业务定位为土壤修复业务,目前该公司尚无业务运营。

    3. 侨银投资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维尔利”)

组建联合体共同投标并中标“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

业园)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后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广州银利,广州银利由

侨银投资控股,该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投产运营。

    4. 安徽侨银系发行人为开拓安徽地区的环卫市场而设立,后因该公司投标项

目未中标,目前正在注销。

    5. 淮北侨银为发行人的项目公司,负责淮北市环卫保洁项目的运营,在营项目

为淮北市城区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项目第一标段(相山区),服务期 3 年。淮北侨银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819.37 万元,净利润为 80.20 万元。

    6. 青海侨银系发行人为拓展青海地区的环卫市场而设立,后因该公司投标项

目未中标,目前正在注销。

                                    5-1-3-38
                                                                       法律意见书


    7. 德令哈侨银为发行人的项目公司,负责德令哈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

的运营,服务期为 2016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1 月。德令哈侨银 2018 年 1-6 月营业

收入为 1,411.13 万元,净利润为 217.11 万元。

    8. 贵州侨银为发行人的项目公司,负责息烽县环卫绿化作业服务招标项目的

运营,服务期为 2017 年 3 月至 2022 年 3 月。贵州侨银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650.38 万元,净利润为-125.61 万元。

    9. 霍邱侨银为发行人的项目公司,负责霍邱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

路绿化养护、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的运营,服务期为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

霍邱侨银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573.14 万元,净利润为 37.92 万元。

    10. 大名侨银为发行人的项目公司,负责大名县城乡一体化环卫保洁特许经营

权项目的运营,该项目自 2017 年 1 月开始运营。大名侨银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

为 716.21 万元,净利润为 1.48 万元。

    11. 长沙侨兴为发行人的项目公司,负责长沙县 2017-2019 年城市环卫清扫保

洁服务外包项目的运营,该项目服务期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长沙侨兴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608.81 万元,净利润为 153.33 万元。

    12. 云南侨银为发行人作为控股股东与曲水万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曲水万潮”)共同设立的公司,旨在拓展云南地区环卫业务,2017

年 7 月发行人中标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之后根据该项目框架协议的约定,云南侨银先与昆明景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共同

出资成立昆明侨腾,再由昆明侨腾与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昆明侨飞。

    13. 肇庆侨银为发行人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服务采购项

目的运营,服务期为 2017 年 3 月至 2027 年 2 月。肇庆侨银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

入为 2,149.78 万元,净利润为-35.04 万元。

    14. 池州侨银为发行人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池州市环卫一体化项目的运营,

服务期为 2017 年 4 月至 2027 年 3 月。池州侨银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807.23

万元,净利润为 16.39 万元。

                                      5-1-3-39
                                                                    法律意见书


    15. 电白侨银为发行人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茂名市电白区工业园区环卫保洁

市场化环境卫生服务项目的运营,服务期为 2017 年 6 月至 2025 年 5 月。电白侨

银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165.73 万元,净利润为 65.40 万元。

    16. 高州侨银为发行人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高州市城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

运营,服务期为 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 8 月。高州侨银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1,277.65 万元,净利润为 372.05 万元。

    17. 习水侨银为发行人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贵州省习水县农业畜禽粪污资源

化利用项目的运营,该项目采用 BOT 模式,总投资约 1.3 亿元,特许经营期限为

自在建工程建成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年,该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投产。

    18. 启明投资为发行人设立的投资公司,拟作为发行人的投资平台,该公司目

前全资设立启明供应链。

    19. 深圳侨阳系发行人为拓展深圳地区环卫业务而设立的子公司,因未能取得

业务机会,目前正在注销。

    20. 张家界侨盈为发行人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张家界市城区永定、崇文范围

内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招标项目的运营,项目服务期为 2017 年 10 月至 2022 年 9

月。张家界侨盈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452.61 万元,净利润为 64.07 万元。

    21. 广州银利系发行人与江苏维尔利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承接广州东部

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该项目尚

在建设中,尚未投产运营。

    22. 昆明侨腾系发行人控股的云南侨银与合作方昆明景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

    23. 昆明侨飞为昆明侨腾与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的运营,服务期 2017 年 10 月至 2037 年 10 月。昆明侨飞 2018 年 1-6 月营业

收入 12,197.06 万元,净利润 1,495.34 万元,该项目为 2018 年发行人第一大项目,

占公司收入比重较大。


                                   5-1-3-40
                                                                      法律意见书


    24. 启明供应链为启明投资全资设立的采购公司,用于发行人对外集中采购及

分销至各子公司,旨在便利发行人对大型车辆采购的统一管理,为发行人各项目

大型设备、车辆的采购提供保障。

    25. 韶关侨盈为发行人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韶关市曲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曲

江区城区公厕保洁、牛皮鲜清理、马坝河道保洁、雨水井清理等采购项目的运营,

服务期 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韶关侨盈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94.01 万

元,净利润为 14.88 万元。

    26. 成都侨银为发行人设立的项目公司,原负责发行人中标的“成都市青羊区

2018 年-2020 年环卫作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项目,但该项目现已退标。成都侨银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40.17 万元,净利润为-37.18 万元。

    27. 习水侨盈为发行人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习水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 PPP

项目的运营,该项目采用 BOT 模式,建设期 1 年,特许经营期限为 20 年,该项

目尚在建设中,尚未投产。

    28. 宜春侨银为发行人作为控股股东与合作方江西目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宜春市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的运营,该项目服务

期为 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宜春侨银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49.51 万元,

净利润为-9.60 万元。

    29. 沈阳侨银系发行人作为控股股东与合作方辽宁波赛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计划用于拓展及承接沈阳区域内的废弃物治理业务,

该公司目前尚无业务运营,现拟注销。

    30. 乌鲁木齐泊乐系发行人作为控股股东与合作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建

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计划用于乌鲁木齐“慧停车”项

目投资运营,该项目尚在筹建中。

    31. 永丰侨银系发行人作为控股股东与合作方江西航耀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永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项目的运营,该项目服

务期为 2018 年 8 月至 2023 年 7 月,年服务费金额为 5,172 万元。



                                    5-1-3-41
                                                                      法律意见书


    32. 峡江侨银为发行人作为控股股东与合作方江西航耀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峡江县河东片区城乡一体化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项目的运营,

该项目服务期为 2018 年 8 月至 2023 年 7 月,年服务费为 1,792 万元。

    33. 赣州侨银为发行人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赣州市章贡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该项目服务期自 2018 年 6 月起 3 年,年服务费 133.13 万元。

    34. 珠海侨港为发行人与合作方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金湾区城市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双方合作期 20 年,由发行

人与合作方共同控制,珠海侨港 2018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326.29 万元,净利润为

54.04 万元。

    35. 沈阳钧侨为发行人与合作方广州慧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汤国际康养小

镇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垃圾回收,其中发行

人持股 33%,该项目公司目前尚无业务运营。

    36. 项城侨银为发行人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承接发行人于 2018 年 8 月中标

的项城市行政新区 11 条道路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该项目服务期 10 年,年服务

费 679.95 万元。

    二、说明上述公司中自然人股东近五年的个人履历、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和

入股资金来源;法人股东的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和入股资金来源,法人股东所投资

的企业项目最近三年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

面的往来情况,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股东名册,确认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股权结构,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清单;

    2. 取得并查阅青海侨银、安徽侨银的工商档案;

    3. 取得并查阅青海侨银、安徽侨银的公司章程;


                                   5-1-3-42
                                                                         法律意见书


      4. 取得并查阅自然人股东李汉元、孙璐、李闻圣的自然人调查问卷;

      5. 对李闻圣进行视频访谈并取得了访谈记录;

      6. 取得并查阅了李闻圣的出资银行回单;

      7. 访谈发行人总经理刘少云;

      8. 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公司章

程、股东名册;

      9. 核查发行人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股东历次出资、增资的支付凭证、验资

报告;

      10. 与发行人的直接法人股东的负责人进行了访谈并取得访谈记录;

      11. 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出资凭证及验资报告;

      12. 取得并核查发行人相关法人股东出具的承诺函;

      13. 通过网络公开途径检索并核查相关法人股东的企业信息及其对外投资的

企业情况;

      14. 查阅发行人的账务资料,核查与相关法人股东的交易、财务往来情况;

      15. 核查发行人各子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明细表,确认子公司员工

的领薪情况及劳动关系情况。

      核查情况:

   (一)说明上述公司中自然人股东近五年的个人履历、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和

入股资金来源;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中存在自然人股东的公司为青海侨银、安

徽侨银,其自然人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自然人股东及持股情况

  1                青海侨银                    李汉元持股19%,孙璐持股30%

  2                安徽侨银                          李闻圣持股49%

                                    5-1-3-43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相关自然人股东近五年的个人履历、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和资金来源

情况如下:

      1. 李汉元,自 2016 年 11 月至今担任青海侨银董事,入股青海侨银的主要原

因为希望通过与侨银环保合作,共同开拓青海省的环卫市场。截至本说明出具日,

李汉元未实际出资,青海侨银因未取得业务机会,现已启动注销程序。

      2. 孙璐,于 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 ViaLaModa 市场部经理, 于 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 AwardEntertainment 传媒公司市场推广专员,于 2016 年 11 月至今

担任青海侨银董事;入股青海侨银的主要原因为希望通过与侨银环保进行合作,

共同开拓青海省的环卫市场。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孙璐未实际出资,青海侨银因

未取得业务机会,现已启动注销程序。

      3. 李闻圣,于 2013 年 3 月至今担任安徽省忠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入

股安徽侨银的主要原因为希望通过与侨银环保进行合作,共同开拓安徽省的环卫市

场。认缴出资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认缴出资未缴足。后

安徽侨银因未能取得业务机会,现已注销。

      (二)法人股东的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和入股资金来源,法人股东所投资的企

业项目最近三年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

的往来情况,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涉及的法人股东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其他法人股东及持股情况

  1        侨绿固废     北京洁绿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6%

  2        广州银利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

  3        长沙侨兴     长沙宏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

  4        池州侨银     池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5        昆明侨腾     昆明景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持股20%

  6        昆明侨飞     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

  7        深圳侨阳     深圳阳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5%



                                     5-1-3-44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公司名称                     其他法人股东及持股情况

  8        珠海侨港     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基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

  9        云南侨银     曲水万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9%

 10        电白侨银     茂名市电白立力环保有限公司持股40%

 11        韶关侨盈     韶关市曲江美域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持股49%

 12        高州侨银     高州市坤卓保洁有限公司持股30%

 13        宜春侨银     江西目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

 14        习水侨盈     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15        沈阳侨银     辽宁波赛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625%

 16      乌鲁木齐泊乐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

 17        永丰侨银     江西航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

 18        峡江侨银     江西航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

 19        沈阳钧侨     北汤国际康养小镇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4%

 20        沈阳钧侨     广州慧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3%


      经核查,相关法人股东的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和入股资金来源情况,法人股

东所投资的企业项目最近三年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产、技术、

人员等方面的往来情况如下:

      1. 北京洁绿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洁绿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绿”)入股侨绿固废的

原因:2014 年 1 月,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洁绿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后股改更名为北京洁绿)、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共

同中标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 BOT 项目。北京洁绿根据中标后签订的框架协议,

参股设立该项目的项目公司侨绿固废。北京洁绿以自有资金出资,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北京洁绿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函,

报告期内,北京洁绿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

产、技术、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往来。经核查,北京洁绿与发行人存在相同的供

                                     5-1-3-45
                                                                 法律意见书


应商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016 年北京洁绿向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支付 73 万

元。除上述情况外,双方无其他相同的客户和供应商。报告期内,北京洁绿不存

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2.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维尔利入股广州银利的原因为:2015 年 9 月,江苏维尔利、广州维尔利

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侨银投资”)共同中标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

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权项目,中标后江苏维

尔利与侨银投资共同出资设立广州银利作为项目公司。江苏维尔利以自有资金出

资,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账簿资料,对江苏维尔利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

具的承诺函,报告期内,江苏维尔利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

购销售、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往来情况如下:

    因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方要求中标方开具履约保函,2015 年侨银投资与江苏维尔利

签订合约,并按协议约定双方按股权比例分摊(合计支出 1,500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

金,其中侨银投资支付 975 万元),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

    除上述情形外,江苏维尔利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产、技术、

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往来,亦不存在相同客户或供应商。江苏维尔利未为发

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3. 长沙宏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宏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宏源”)入股长沙侨兴的原因

为合作开展长沙县环卫业务,出资价格 1 元每注册资本,长沙宏源资金来源为其自

有资金。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长沙宏源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报告期内,长沙宏

源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产、技术、人员

等方面的往来情况如下:

                                  5-1-3-46
                                                                  法律意见书


    2017 年,长沙侨兴尚未注册完成,为提供采购效率,经发行人与长沙侨兴协商,

先由长沙侨兴采购一批车辆,采购金额(含税)合计 285.62 万元,待长沙侨兴注

册完成后,再由长沙侨兴按原价向长沙宏源购入该批车辆。

    除上述情形外,长沙宏源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产、技术、

人员等方面无其他往来,亦不存在相同客户或供应商。长沙宏源未为发行人承担

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4. 池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池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建投”)入股池州侨银的原因为:

2017 年 3 月发行人中标池州环卫一体化项目,根据招标条件的规定,池州建投作为

国有出资方,以其自有资金出资入股该项目公司,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池州建投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

函,报告期内,池州建投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

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往来,亦不存在相同客户或供应商。池州

建投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5. 昆明景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昆明景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景明”)入股昆明侨腾的原因

为:2017 年 5 月,发行人中标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政府采购项目,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官渡区下属国有企业昆明景明与

侨银环保控股子公司(云南侨银)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昆明侨腾),新公司再同

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昆明侨飞)。

昆明景明以其自有资金入股昆明侨腾,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昆明景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

函,报告期内,昆明景明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项目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

售、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往来情况如下:

    ① 昆明官渡区的环卫保洁工作在市场化之前系由官渡区下属国有企业昆明

景明公司负责,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昆明官渡项目 2017 年 10 月起由项目公司

                                  5-1-3-47
                                                                 法律意见书


昆明侨飞正式承接。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该项目作业区域面积较大,作业涵

盖道路、水域、绿化、景观等多个领域,发行人在正式进场承接前后与昆明景明

逐步交接。正式进场承接前,昆明景明将部分环卫业务移交给侨银环保,由此产

生发行人的服务收入 448.98 万元。

    ② 正式进场承接后,因逐步交接原因,部分环卫业务暂由昆明景明负责,由

此产生昆明侨飞向昆明景明支付采购保洁服务费 306.46 万元。该等交易系项目承

接过渡期安排,交易金额相对较小。

    除上述情形外,昆明景明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产、技术、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昆明景明未为发行

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6. 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官渡国投”)入股昆

明侨飞的原因为:2017 年 5 月发行人中标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项目,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先由官渡区下属国有企

业昆明景明与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云南侨银)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昆明侨腾),

再由新公司与官渡国投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昆明侨飞)。官渡国投以自有资

金出资,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官渡国投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

函,报告期内,官渡国投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

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

官渡国投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7. 深圳阳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阳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阳城”)因希望与发行人合作开

发深圳的环卫市场,故入股深圳侨阳的原因为,约定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深圳阳城未实际出资。因深圳侨阳目前无项目,其

现已启动注销程序。


                                   5-1-3-48
                                                                 法律意见书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深圳阳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函,

报告期内,深圳阳城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

产、技术、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深圳

阳城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8. 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基础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湾联港”)入股珠海侨

港的原因为:2016 年 6 月,发行人中标金湾区城市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公司合资合

作项目,与金湾联港约定由金湾联港与发行人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金湾联港

以自有资金出资,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现已实缴出资。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金湾联港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

函,报告期内,金湾联港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

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

金湾联港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9. 曲水万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曲水万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曲水万潮”)入股云南

侨银的原因为:曲水万潮在投资运营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发行人在环卫运营项目

经验丰富,双方希望合作开拓云南地区环卫业务,故共同出资设立云南侨银。曲

水万潮以自有资金出资,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曲水万潮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

函,报告期内,曲水万潮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

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往来情况如下:

    2018 年 6 月,曲水万潮向昆明侨飞提供借款 800 万元用于项目资金周转,利

率为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曲水万潮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

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往来,亦不存在相同客户或供应商。曲水万

潮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5-1-3-49
                                                                   法律意见书


    10. 茂名市电白立力环保有限公司

    茂名市电白立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白立力”)因希望与发行人合

作,互利共赢,为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故与发行人共同出资设立电白侨银,电白

立力以自有资金出资,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电白立力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

函,报告期内,电白立力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

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往来情况如下:

    电白立力因向发行人提供设施维护服务,发行人 2017 年度合计向电白立力支

付服务费 56.60 万元,2018 年 1-6 月合计向电白立力支付服务费 28.30 万元。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电白立力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

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电白

立力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11. 韶关市曲江美域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韶关市曲江美域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美域”)入股韶关侨盈

的原因为:因曲江美域比较熟悉韶关的当地环境,发行人决定与其合作共同成立

韶关侨银,用以经营“曲江区城区公厕保洁、牛皮癣清理、马坝河道保洁、雨水

井清理等项目”,曲江美域以自有资金出资,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曲江美域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

函,报告期内,曲江美域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

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往来情况如下:

    2018 年侨银环保曲江项目刚进场时,韶关侨盈由于新购车辆未到位,故向曲

江美域租赁保洁车辆,租金合计 2.27 万元。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曲江美域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

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曲江

美域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5-1-3-50
                                                                   法律意见书


    12. 高州市坤卓保洁有限公司

    高州市坤卓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坤卓”)入股高州侨银的原因为:

高州坤卓希望与发行人开展合作,共同开拓高州地区环卫业务。高州坤卓入股价

格参照转让前该高州侨银的净资产情况,与发行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 2.5 元每注

册资本。高州坤卓已实缴出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高州坤卓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

函,报告期内,高州坤卓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

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

高州坤卓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13. 江西目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目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电子”)入股宜春侨银的原因为:

目标电子希望与侨银环保凭借各自的优势,共同开拓宜春地区的环卫业务。双方共

同出资成立宜春侨银,目标电子以自有资金出资,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目标电子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

函,报告期内,目标电子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

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目

标电子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14. 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习水国投”)入股习水

侨盈的原因为:2018 年 2 月,发行人中标“习水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 PPP 项目”,

根据招标条件,习水国投作为政府出资方与侨银环保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习水侨盈。

习水国投以国有资金出资,其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习水国投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报告期内,习水国

投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项目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产、技术、

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习水国投未为发行人

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5-1-3-51
                                                                  法律意见书


    15. 辽宁波赛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波赛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波赛统”)入股沈阳侨银的

原因为:发行人希望通过与辽宁波塞统合作,发挥双方优势,共同拓展沈阳地区

的固体废物处理业务,故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沈阳侨银。辽宁波塞统以自有资

金出资,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辽宁波塞

统尚未实缴出资。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辽宁波赛统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

函,报告期内,辽宁波赛统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

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辽宁

波塞统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16.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城建”)入股

乌鲁木齐泊乐的原因为:乌鲁木齐市高度重视立体车库建设任务,且财政资金紧张,

故特邀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一起投资建设,经协商,最终决定与发行人合作共同出

资设立项目公司乌鲁木齐泊乐,作为“慧停车”项目的投资运营主体,约定入股

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尚未实缴出资。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天山城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及确认,报告期内,天

山城建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产、技术、人

员等方面的往来情况如下:

    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5 月向天山城建支付 5,000 万元保

证金,之后天山成建向发行人退还 3,000 万元,剩余 2,000 万元保证金按照项目进

度由天山城建向发行人分批次退还。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天山城建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

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天山

城建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17. 江西航耀投资有限公司

                                   5-1-3-52
                                                                 法律意见书


    江西航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航耀”)入股永丰侨银、峡江侨银

的原因为:发行人希望通过与江西航耀合作,发挥双方优势,共同拓展永丰县与

峡江县的环卫服务业务,故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江西航耀与峡江侨银。江西航

耀均以自有资金出资,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江西航耀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函,

报告期内,江西航耀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资产、技术、人员等

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往来,亦不存在相同客户或供应商。江西航耀未为发行人承担

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18. 北汤国际康养小镇开发有限公司

    北汤国际康养小镇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汤国际”)入股沈阳钧侨的

原因为:发行人希望通过与北汤国际、广州慧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发挥各

方优势,共同拓展沈阳地区的环卫服务业务,故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沈阳钧侨,

北汤国际以自有资金出资,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北汤国际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函,

报告期内,北汤国际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

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北汤国际

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19. 广州慧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慧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慧博”)入股沈阳钧侨的原因

为:发行人希望通过与北汤国际、广州慧博合作,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拓展沈阳

地区的环卫服务业务,故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沈阳钧侨,广州慧博以自有资金

出资,入股价格为 1 元每注册资本。

    经查阅发行人账簿资料,对广州慧博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其出具的承诺函,

报告期内,广州慧博及其对外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在业务经营、采购销售、资金

资产、技术、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往来,亦不存在相同的客户或供应商。广州慧博

未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双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5-1-3-53
                                                                          法律意见书


      三、说明上述公司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提供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各期主

要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等),结

合目前资产、人员、业务等方面说明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访谈发行人总经理刘少云;

      2. 核查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公司章程;

      3. 互联网查询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工商公示信息;

      4. 核查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财务报表及账簿;

      5. 核查各子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员工花名册。

      核查情况

      经核查,上述公司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提供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各期主

要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如下:

      1. 侨绿固废

   (1)历史沿革情况:

      ① 2014 年 4 月,侨绿固废成立

      2014 年 4 月 9 日,侨绿固废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8,510 万元,其中侨

银有限认缴 5,446.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4%;北京洁绿认缴 3,063.6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36%。

      2014 年 4 月 9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侨绿固废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侨绿固废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有限                      54,464,000             64.00

  2                      北京洁绿                      30,636,000             36.00

                    合    计                           85,100,000            100.00

                                      5-1-3-54
                                                                         法律意见书


       ② 2014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7 月 1 日,侨绿固废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北京洁绿将其持有的侨绿

固废 1%股权转让给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8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后,侨绿固废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有限                        54,464,000             64.00

 2                    北京洁绿                        29,785,000             35.00

 3        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51,000              1.00

                    合    计                          85,100,000            100.00

       ③ 2016 年 9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9 月 6 日,侨绿固废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侨绿固废 1%股权转让给北京洁绿。

       2016 年 9 月 7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后,侨绿固废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54,464,000             64.00

 2          北京洁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636,000             36.00

                     合   计                          85,1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侨绿固废系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权项目

的建设及运营主体。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侨绿固废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侨绿固废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5-1-3-55
                                                                                 法律意见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207.46           1,408.88               901.91             419.68

 总负债                2,410.99            288.45                    83.65           16.67

 净资产                2,796.47           1,120.43               818.27             403.02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营业利润                -305.85            -409.84               -208.75           -104.12

 净利润                 -323.97            -409.83               -208.75           -104.12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侨绿固废共有员工 20 名。根据发行人的说

明,侨绿固废拟运营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权项目,该项目现仍处

在建设阶段,尚未投入运营。

      2. 广州绿瀚

   (1)历史沿革

      ① 2014 年 9 月,广州绿瀚成立

      2014 年 9 月 18 日,广州绿瀚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侨

银有限认缴 5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周先武认缴 2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4%;黄祥富认缴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吴丽华认缴 1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10%。广州绿瀚主要经营土壤修复业务。

      2014 年 9 月 18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广州绿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广州绿瀚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有限                           5,100,000                  51.00
  2                    周先武                            2,400,000                  24.00
  3                    黄祥富                            1,500,000                  15.00
  4                    吴丽华                            1,000,000                  10.00
                 合    计                               10,000,000                 100.00

                                         5-1-3-56
                                                                     法律意见书


      ② 2015 年 6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10 日,广州绿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侨银有限将其持有的广州

绿瀚 51%股权转让给李卓欣。

      2015 年 6 月 23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后,广州绿瀚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李卓欣                     5,100,000              51.00
  2                   周先武                     2,400,000              24.00
  3                   黄祥富                     1,500,000              15.00
  4                   吴丽华                     1,000,000              10.00
                合    计                        10,000,000             100.00

      ③ 2015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25 日,广州绿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李卓欣将其持有的广州

绿瀚 51%股权转让给侨银有限。

      2015 年 12 月 29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后,广州绿瀚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有限                   5,100,000               51.00
  2                   周先武                    2,400,000               24.00
  3                   黄祥富                    1,500,000               15.00
  4                   吴丽华                    1,000,000               10.00
                合    计                       10,000,000              100.00


      ④ 2016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2 月 1 日,广州绿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周先武将其持有的广州绿

瀚 24%股权转让给侨银环保;黄祥富将持有的广州绿瀚 15%股权转让给侨银环保;

吴丽华将持有的广州绿瀚 10%股权转让给侨银环保。

                                    5-1-3-57
                                                                                法律意见书


       2016 年 12 月 13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后,广州绿瀚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10,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广州绿瀚主营业务为土壤修复业务。

     (3)报告期各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广州绿瀚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广州绿瀚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43.51              96.97                102.27           133.57
 总负债                      17.80            18.23                 16.24            32.20
 净资产                   925.70              78.74                 86.03           101.37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78.55
营业利润                  -53.03               -7.29               -15.42               4.85
 净利润                   -53.03               -7.29               -15.34               4.69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广州绿瀚暂无业务与人员,广

州绿瀚拟用于开拓土壤修复领域业务。

       3. 侨银投资

     (1)历史沿革

       ① 2015 年 5 月,广州维尔利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维尔利”)

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 9,000 万元,其中何方生认缴 642.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14%;邬冬桂认缴 8,357.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2.86%。

                                          5-1-3-58
                                                                                法律意见书


      2015 年 5 月 29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广州维尔利核发了《营业执照》。

      广州维尔利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邬冬桂                         83,574,000                    51.00
  2                     何方生                          6,426,000                    24.00
                  合    计                             90,000,000                   100.00


      ② 2015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25 日,广州维尔利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何方生将其持有的 7.14%

股权转让给侨银有限;邬冬桂将持有的 92.86%转让给侨银有限。

      2016 年 4 月 13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后,广州维尔利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有限                        90,000,000                   100.00
                  合    计                             90,000,000                   100.00

      2017 年 7 月 14 日,广州维尔利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侨银投资。

      2017 年 7 月 17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侨银投资目前没有业务与人员,其主要作为广州银利的

控股公司。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侨银投资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侨银投资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6,742.28          2,069.90           1,146.63              926.42


                                         5-1-3-59
                                                                                  法律意见书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负债                7,219.24             76.91                   8.52                  0.20
 净资产                9,523.04           1,992.99           1,138.10                926.22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营业利润                -348.95            -146.16              -88.09               -48.78
 净利润                 -348.95            -146.11              -88.09               -48.78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侨银投资暂无人员。根据发行人的说明,

侨银投资经营业务,其系广州银利的控股公司。

      4. 淮北侨银

      (1)历史沿革

      2016 年 9 月 28 日,淮北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出资额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6 年 9 月 28 日,淮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淮北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淮北侨银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1,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淮北侨银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淮北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淮北侨银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5-1-3-60
                                                                                  法律意见书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55.87            636.72              350.93                      -
 总负债                  337.72            398.77              348.45                      -
 净资产                  318.15            237.95                   2.48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819.37           1,845.82             558.62                      -
营业利润                  89.17            157.71                   5.44                   -
 净利润                   80.20            135.47                   2.48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淮北侨银共有人员 447 名,淮北侨银现为

淮北市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的运营主体,发拟继续作为淮北市的环卫保洁项

目的运营主体。

       5. 青海侨银

     (1)历史沿革

       2016 年 11 月 17 日,青海侨银成立,注册资本 3,800 万元,其中侨银环保以

认缴 1,93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孙璐认缴 1,1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李汉元认缴 72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9%。

       2016 年 11 月 17 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海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青海侨银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19,380,000                     51.00
 2                       孙璐                          11,400,000                     30.00
 3                      李汉元                          7,220,000                     19.00
                  合    计                             38,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青海侨银无业务,已启动注销程序,现已完成税务注销。


                                         5-1-3-61
                                                                                    法律意见书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青海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青海侨银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69                1.60                 4.47                   -
 总负债                   14.05                  8.29                 5.06                   -
 净资产                   -11.35              -6.69                -0.60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营业利润                     -4.66            -6.09                -0.60                     -
 净利润                      -4.66            -6.09                -0.60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青海侨银暂无人员。根据发行人的说明,青海侨银

目前无业务,已启动注销程序,现已完成税务注销。

       6. 德令哈侨银

     (1)历史沿革

       2016 年 12 月 7 日,德令哈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

侨银环保认缴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6 年 12 月 7 日,海西州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德令哈侨银核发了《营

业执照》。

       德令哈侨银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10,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德令哈侨银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5-1-3-62
                                                                                法律意见书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德令哈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德令哈侨银的主要

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714.96          3,723.27             608.28                    -
 总负债                 1,852.05          2,077.48             561.10                    -
 净资产                 1,862.91          1,645.79               47.17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411.13          2,859.79             242.10                    -
营业利润                 220.91            635.79                67.17                   -
 净利润                  217.11            598.62                47.17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德令哈侨银共有项目人员 428 人。根据发

行人的说明,德令哈侨银现为德令哈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的运营主体,拟

继续作为该项目的运营主体。

       7. 贵州侨银

     (1)历史沿革

       2016 年 12 月 20 日,贵州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其中侨

银环保以认缴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6 年 12 月 20 日,贵阳市息烽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贵州侨银核发了《营

业执照》。

       贵州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3,000,000                  100.00
                  合    计                              3,000,000                  100.00



                                         5-1-3-63
                                                                              法律意见书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贵州侨银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贵州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贵州侨银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00.33             396.63                  4.13                     -
 总负债                732.38             303.07                  4.88                     -
 净资产                -32.05               93.55               -0.75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650.38            1,027.54                    -                     -
营业利润               -72.68             -103.70               -0.75                      -
 净利润               -125.61             -205.70               -0.75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贵州侨银共有项目人员 248 人。根据发行

人的说明,贵州侨银现为息烽县环卫绿化作业服务招标项目的运营主体,该公司

近两年持续亏损,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前期投入成本较多,暂未扭亏为盈,贵州侨

银拟继续作为息烽县的环卫保洁项目的运营主体,同时争取拓展新业务机会,逐

步提升盈利能力。

    8. 霍邱侨银

   (1)历史沿革

    2017 年 2 月 9 日,霍邱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7 年 2 月 9 日,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霍邱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霍邱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5-1-3-64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3,000,000                  100.00
                  合    计                              3,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霍邱侨银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霍邱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霍邱侨银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65.78            634.83                    -                   -
 总负债                  157.87            264.85                    -                   -
 净资产                  407.91            369.99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73.14           1,131.67                   -                   -
营业利润                  43.88              71.51                   -                   -
 净利润                   37.92              69.99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霍邱侨银共有项目人员 348 人。根据发行

人的说明,霍邱侨银现为霍邱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绿化养护、公厕

管理服务项目的运营主体,拟继续作为该项目的运营主体。

       9. 大名侨银

     (1)历史沿革

       2017 年 3 月 2 日,大名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7 年 3 月 2 日,大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大名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5-1-3-65
                                                                                法律意见书


       大名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5,000,000                  100.00
                  合    计                              5,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大名侨银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大名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大名侨银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27.99           579.19                    -                   -
 总负债                  667.21            219.90                    -                   -
 净资产                  360.77            359.29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716.21           1,242.90                   -                   -
营业利润                  51.48             -39.68                   -                   -
 净利润                      1.48          -140.71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大名侨银共有项目人员 328 人。根据发行

人的说明,大名侨银现为大名县城乡一体化环卫保洁项目的运营主体,因该公司

前期进场成本费用支出较高,2017 年净利润为负,待业务稳定及优化管理后开始

盈利,大名侨银拟继续作为该项目的运营主体。

       10. 长沙侨兴

     (1)历史沿革

       ① 2017 年 3 月,长沙侨兴成立


                                         5-1-3-66
                                                                                  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3 月 28 日,长沙侨兴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7 年 3 月 28 日,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长沙侨兴核发了《营业执照》。

       长沙侨兴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1,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② 2017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7 月 6 日,长沙侨兴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侨银环保将其持有的长沙

侨兴 49%股权转让给长沙宏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原名“长沙宏源环境卫生管理

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6 日,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后,长沙侨兴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510,000                  51.00
 2           长沙宏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490,000                  49.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长沙侨兴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长沙侨兴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长沙侨兴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97.71            724.91                     -                   -


                                          5-1-3-67
                                                                             法律意见书


 总负债                   657.41          637.94                  -                   -
 净资产                   340.29            86.96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608.81        1,192.86                  -                   -
营业利润                  152.16          217.55                  -                   -
 净利润                   153.33          218.34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长沙侨兴共有项目人员 199 人。根据发行

人的说明,长沙侨兴现为长沙县 2017-2019 年城市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的运

营主体,拟继续作为该项目的运营主体。

       11. 云南侨银

     (1)历史沿革

       ① 2017 年 3 月,云南侨银成立

       2017 年 3 月 28 日,云南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侨

银环保认缴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云南万潮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2,45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2017 年 3 月 28 日,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云南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云南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25,500,000                  51.00
 2            云南万潮投资有限公司                   24,500,000                  49.00
                   合    计                          50,000,000                 100.00


       ② 2017 年 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7 年 9 月 20 日,云南侨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云南万潮投资有限公司将

其持有的 2,450 万元出资额以 0 元转让给曲水万潮;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8,640


                                        5-1-3-68
                                                                                法律意见书


万元,新增部分由侨银环保以货币认缴 1,856.4 万元,由曲水万潮以货币认缴 1,783.6

万元。

      2017 年 9 月 21 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后,云南侨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44,064,000                   51.00
  2                    曲水万潮                        42,236,000                   49.00
                  合    计                             86,4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云南侨银为昆明侨腾的控股公司,目前无经营业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云南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云南侨银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3,719.23        11,387.72                    -                   -
 总负债                18,664.55          7,880.24                   -                   -
 净资产                 5,054.68          3,507.48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2,218.03          5,006.02                   -                   -
营业利润                1,565.56          1,313.18                   -                   -
 净利润                 1,527.19          1,224.66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云南侨银共有 4 名销售人员。根据发行人的说明,

云南侨银现为昆明侨腾的控股公司,暂无其他业务,拟继续作为昆明侨腾的控股

公司。



                                         5-1-3-69
                                                                                法律意见书


      12. 肇庆侨银

      (1)历史沿革

      2017 年 4 月 6 日,肇庆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7 年 4 月 6 日,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肇庆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肇庆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3,000,000                  100.00
                  合    计                              3,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肇庆侨银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肇庆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肇庆侨银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294.62           2,400.66                   -                   -
 总负债                2,493.31           1,564.32                   -                   -
 净资产                  801.31            836.35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149.78           4,016.31                   -                   -
营业利润                 -38.74            536.38                    -                   -
 净利润                  -35.04            536.35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肇庆侨银共有项目人员 595 人。根据发行

人的说明,肇庆侨银现为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运营主体,拟继续

作为该项目的运营主体,同时拓展肇庆市的环卫业务。

                                         5-1-3-70
                                                                                  法律意见书


      13. 池州侨银

      (1)历史沿革

      2017 年 5 月 31 日,池州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其中侨

银环保认缴 1,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

为池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2017 年 5 月 31 日,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池州侨银核发了《营

业执照》。

      池州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12,000,000                 80.00

  2                        池州建设                         3,000,000                 20.00

                      合    计                             15,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池州侨银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池州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池州侨银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951.58             5,090.61                     -                   -
 总负债               2,824.48             2,979.90                     -                   -
 净资产               2,127.10             2,110.71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807.23             4,050.35                     -                   -
营业利润                   78.80             648.73                     -                   -
 净利润                    16.39             610.71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5-1-3-71
                                                                                法律意见书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池州侨银共有项目人员 687 人。根据发行人的说明,

池州侨银现为池州市环卫一体化项目的运营主体,拟继续作为该项目的运营主体。

      14. 电白侨银

      (1)历史沿革

      2017 年 8 月 4 日,电白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茂名市电白立力环保有限公司认缴 4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2017 年 8 月 4 日,茂名市电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电白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电白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600,000               60.00

  2            茂名市电白立力环保有限公司                     400,000               4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电白侨银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电白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电白侨银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14.01                322.68                  -                   -
 总负债                    40.93             145.89                  -                   -
 净资产                173.08                176.79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65.73                191.69                  -                   -
营业利润                   87.34             102.41                  -                   -
 净利润                    65.40               76.79                 -                   -

                                           5-1-3-72
                                                                       法律意见书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电白侨银共有项目人员 30 人。根据发行人

的说明,电白侨银现为茂名市电白区工业园区环卫保洁市场化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的运营主体,拟继续作为该项目的运营主体。

      15. 高州侨银

      (1)历史沿革

      ① 2017 年 8 月,高州侨银成立

      2017 年 8 月 28 日,高州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7 年 8 月 28 日,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高州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高州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1,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② 2018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2 月 26 日,高州侨银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侨银环保将其持有的 30

万元出资额以 75 万元转让给高州市坤卓保洁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14 日,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后,高州侨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700,000              70.00

  2          高州市坤卓保洁有限公司                   300,000              3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5-1-3-73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高州侨银的主营为业务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高州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高州侨银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74.63           1,374.67                   -                   -
 总负债                  652.88           1,124.98                   -                   -
 净资产                  621.74            249.70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277.65            854.12                    -                   -
营业利润                 376.12            190.53                    -                   -
 净利润                  372.05            149.70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高州侨银共有项目人员 371 人。根据发行

人的说明,高州侨银现为高州市城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运营主体,拟继续作为

该项目的运营主体,并争取拓展高州市的其他环卫保洁项目。

      16. 习水侨银

      (1)历史沿革

      2017 年 10 月 12 日,习水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侨银环

保以认缴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7 年 10 月 12 日,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习水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习水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5,000,000                  100.00
                  合    计                              5,000,000                  100.00



                                         5-1-3-74
                                                                               法律意见书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习水侨银作为项目公司负责贵州省习水县农业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习水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习水侨银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81.01                40.00                   -                   -
 总负债                 10.36               40.04                   -                   -
 净资产               470.65                -0.04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营业利润               -29.31               -0.04                   -                   -
 净利润                -29.31               -0.04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习水侨银共有 1 人员工。根据发行人的说

明,习水侨银拟作为贵州省习水县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运营主体,该

项目现仍在建设中,尚未投产。

    17. 深圳侨阳

   (1)历史沿革

    2017 年 10 月 20 日,深圳侨阳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侨

银环保认缴 7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深圳阳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认缴 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

    2017 年 10 月 2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

    深圳侨阳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5-1-3-75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7,500,000                 75.00
  2          深圳阳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2,500,000                 25.00
                   合    计                                   10,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深圳侨阳暂无业务,正已启动注销程序。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深圳侨阳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深圳侨阳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50                9.99                        -                   -

 总负债                 390.63             329.51                          -                   -

 净资产                 -388.14            -319.52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营业利润                 -68.62            -319.52                         -                   -
 净利润                  -68.62            -319.52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深圳侨阳无人员。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深

圳侨阳无业务,现已启动注销程序。

      18. 张家界侨盈

      (1)历史沿革

      2017 年 12 月 4 日,张家界侨盈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侨银环

保认缴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7 年 12 月 4 日,张家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张家界侨盈核发了《营业执照》。


                                         5-1-3-76
                                                                                法律意见书


      张家界侨盈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5,000,000                  100.00
                  合    计                              5,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张家界侨盈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张家界侨盈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张家界侨盈的主要

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52.97            229.91                    -                   -

 总负债                   73.90            214.92                    -                   -

 净资产                  579.07              15.00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452.61            209.45                    -                   -
营业利润                  59.90              14.99                   -                   -
 净利润                   64.07              15.00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张家界侨盈共有项目人员 163 人。根据发

行人的说明,张家界侨盈现为张家界市市城区永定、崇文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市

场化招标项目的运营主体,拟继续作为该项目的运营主体,并争取拓展张家界市

的环卫保洁项目。

      19. 广州银利

      (1)历史沿革

      ① 2015 年 11 月,广州银利成立

                                         5-1-3-77
                                                                       法律意见书


      2015 年 11 月 26 日,广州银利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5,425 万元,其中

广州维尔利以货币认缴出资额 10,797.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江苏维尔利以

货币认缴出资额 4,627.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2015 年 11 月 26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广州银利核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广州银利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广州维尔利                      107,975,000              70.00
  2               江苏维尔利                       46,275,000              30.00
                 合    计                         154,250,000             100.00

      ② 2016 年 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2 月 1 日,广州银利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广州维尔利将其持有的

771.25 万元出资额以 0 元转让给江苏维尔利。

      2016 年 2 月 2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后,广州银利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广州维尔利                      100,262,500              65.00
  2               江苏维尔利                       53,987,500              35.00
                 合    计                         154,25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广州银利拟作为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

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的运营主体,该项目建成后将开展污水处

理业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广州银利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广州银利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5-1-3-78
                                                                                  法律意见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379.40          1,289.19             268.66                     0.07
 总负债                 7,219.24             75.61                  7.22                  0.10
 净资产                 3,160.16          1,213.57             261.44                 -0.03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营业利润                  -53.42            -47.91               -38.53               -0.03
 净利润                   -53.42            -47.87               -38.53               -0.03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广州银利共有人员 8 名。根据发行人的说

明,广州银利拟作为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

水处理厂 BOT 项目的运营主体,该项目尚在建设当中,尚未投产。

      20. 昆明侨腾

      (1)历史沿革

      ① 2017 年 9 月,昆明侨腾成立

      2017 年 9 月 13 日,昆明侨腾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云南

侨银认缴 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昆明景明认缴出资额 2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20%。

      2017 年 9 月 13 日,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昆明侨腾核发了《营业执照》。

      昆明侨腾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800,000                     80.00
  2                    昆明景明                           200,000                     2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② 2017 年 12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5-1-3-79
                                                                                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11 月 25 日,昆明侨腾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0,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云南侨银认缴 8,560 万元,由昆明景明环卫服务有限

公司认缴 2,140 万元。

      2017 年 12 月 29 日,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变更后,昆明侨腾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86,400,000                    80.00

  2                昆明景明                           21,600,000                    20.00

              合    计                               108,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昆明侨腾为昆明侨飞的控股公司,目前暂无业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昆明侨腾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昆明侨腾的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3,303.93          10,757.03                    -                   -

 总负债              12,277.48            7,084.53                   -                   -

 净资产              11,026.45            3,672.50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2,197.06            5,006.02                   -                   -
营业利润                 1,528.31         1,436.02                   -                   -
 净利润                  1,489.95         1,347.50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昆明侨腾暂无人员。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昆明侨腾

目前暂无业务,其系昆明侨飞的控股公司,暂无开展业务经营的计划。


                                         5-1-3-80
                                                                                  法律意见书


      21. 昆明侨飞

      (1)历史沿革

      2017 年 11 月 1 日,昆明侨飞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其中

昆明侨腾认缴 10,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官渡国投认缴 1,2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10%。

      2017 年 11 月 1 日,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昆明侨飞核发了《营业执照》。

      昆明侨飞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昆明侨腾                         108,000,000                  90.00
          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2                                                       12,000,000                  10.00
                      限公司
                   合    计                              120,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昆明侨飞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昆明侨飞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昆明侨飞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3,298.64         10,756.59                      -                   -
 总负债               12,277.23           7,084.53                     -                   -
 净资产               11,021.41           3,672.07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2,197.06           5,006.02                     -                   -
营业利润                1,533.70          1,436.59                     -                   -
 净利润                 1,495.34          1,348.07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5-1-3-81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昆明侨飞共有人员 3,464 人。根据发行人的

说明,昆明侨飞现为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的运营主体,拟继续作为该项目的运营主体。

      22. 启明投资

      (1)历史沿革

      2017 年 11 月 8 日,启明投资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侨银环

保认缴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7 年 11 月 8 日,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启明投资核发了《营

业执照》。

      启明投资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10,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启明投资为发行人设立的投资性平台,目前仅为启明供

应链的持股公司,暂无其他业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启明投资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启明投资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6,145.69          2,278.10                   -                       -

 总负债               14,894.91          2,167.52                   -                       -

 净资产                1,250.77           110.59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0,985.88          1,470.94                   -                       -


                                        5-1-3-82
                                                                                法律意见书


营业利润                 189.14            145.97                    -                       -
 净利润                  141.38            109.39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启明投资暂无人员。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目

前启明投资仅为启明供应链的持股公司,未来拟作为发行人的投资平台。

      23. 启明供应链

      (1)历史沿革

      2017 年 11 月 22 日,启明供应链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启

明投资认缴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7 年 11 月 22 日,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启明供应链核发了

《营业执照》。

      启明供应链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启明投资                        10,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启明供应链现为发行人的集中采购供应链公司,主营业务为集中采购保洁车

辆或设备后销售给发行人的项目子公司,无对外销售情况。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启明供应链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启明供应链主要财

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6,143.22          2,275.76                   -                   -

 总负债                14,890.20          2,166.00                   -                   -


                                         5-1-3-83
                                                                              法律意见书


 净资产               1,253.02              109.76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0,985.88            1,470.94                 -                   -
营业利润                  191.02            146.34                 -                   -
 净利润                   143.26            109.76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启明供应链暂无人员。根据发行人的说明,

启明供应链现主要负责发行人的集中采购,拟由该公司继续负责发行人的内部的

供应链管理。

      24. 韶关侨盈

   (1)历史沿革

      ① 2018 年 1 月,韶关侨盈成立

      2018 年 1 月 29 日,韶关侨盈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 5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曲江美域以认缴 4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2018 年 1 月 29 日,韶关市曲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韶关侨盈核发了《营业执照》。

      韶关侨盈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510,000              51.00

  2         韶关市曲江美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490,000              49.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韶关侨盈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韶关侨盈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韶关侨盈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5-1-3-84
                                                                                  法律意见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2.82                    -                 -                   -

 总负债                     17.95                    -                 -                   -

 净资产                    114.88                    -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94.01                    -                 -                   -

营业利润                    20.00                    -                 -                   -

 净利润                     14.88                    -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韶关侨盈共有项目人员 31 名。根据发行人

的说明,韶关侨盈现为韶关市曲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曲江区城区公厕保洁、牛皮

藓清理、马坝河道保洁、雨水井清理等采购项目的运营主体,拟继续作为该项目

的运营主体,同时争取拓展韶关市的环卫项目。

       25. 成都侨银

   (1)历史沿革

       2018 年 3 月 2 日,成都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侨银环保

认缴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8 年 3 月 2 日,成都市青羊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成都侨银核发了《营

业执照》。

       成都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侨银环保                 1,000,000               100.00      货币
               合     计                     1,000,000               100.00      ——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成都侨银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5-1-3-85
                                                                                   法律意见书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成都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成都侨银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98.90                     -                   -                    -

 总负债                   636.08                     -                   -                    -

 净资产                    62.82                     -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40.17                     -                   -                    -
营业利润                  -37.18                     -                   -                    -
 净利润                   -37.18                     -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成都侨银无人员。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

行人中标“成都市青羊区 2018 年-2020 年环卫作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后,成立

成都侨银运营拟用于运营该项目,但因该项目现已退标,发行人拟注销成都侨银。

      26. 习水侨盈

   (1)历史沿革

      2018 年 4 月 9 日,习水侨盈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591 万元,其中侨

银环保认缴 3,231.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习水国投认缴 359.1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10%。

      2018 年 4 月 9 日,遵义市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习水侨盈核发了《营业执照》。

      习水侨盈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3,231.90            90.00
  2                       习水国投                                 359.10             10.00
                     合    计                                     3,500.00           100.00

                                          5-1-3-86
                                                                                 法律意见书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习水侨盈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习水侨盈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习水侨盈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430.20                      -                  -                      -
 总负债                 240.12                      -                  -                      -
 净资产               3,190.08                      -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营业利润                -41.72                      -                  -                      -
 净利润                 -41.82                      -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习水侨盈共有项目人员 9 名。根据发行人

的说明,习水侨盈现为习水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 PPP 项目的运营主体,拟继续

作为该项目的运营主体。

      27. 宜春侨银

      (1)历史沿革

      2018 年 4 月 16 日,宜春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 25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目标电子认缴 24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2018 年 4 月 16 日,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宜春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宜春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侨银环保                    2,550,000               51.00      货币


                                         5-1-3-87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        江西目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450,000                49.00       货币
                合    计                        5,000,000               100.00       ——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宜春侨银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宜春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宜春侨银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51.62                   -                    -                       -
 总负债                    106.22                   -                    -                       -
 净资产                    245.40                   -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49.51                   -                    -                       -
营业利润                    -9.60                   -                    -                       -
 净利润                     -9.60                   -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宜春侨银共有人员 41 名。根据发行人的说

明,宜春侨银现为宜春市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的运营主体,拟继续作为该项目

运营主推,同时争取拓展宜春市的其他环卫保洁项目。

      28. 沈阳侨银

      (1)历史沿革

      2018 年 4 月 18 日,沈阳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 268.1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9.375%;辽宁波赛统认缴 31.875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10.625%。

      2018 年 4 月 18 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沈阳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5-1-3-88
                                                                                      法律意见书


      沈阳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侨银环保                       2,681,250               89.375      货币
  2               辽宁波赛统                            318,750             10.625      货币
                合    计                            3,000,000               100.00      ——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该公司尚未开展业务,现拟注销。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沈阳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沈阳侨银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68.01                   -                   -                       -

 总负债                         -                   -                   -                       -

 净资产                    268.01                   -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营业利润                    -0.11                   -                   -                       -

 净利润                     -0.11                   -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沈阳侨银暂无人员。根据发行人的说明,

沈阳侨银目前尚无业务,现已启动注销程序。

      29. 乌鲁木齐泊乐

      (1)历史沿革

      2018 年 6 月 1 日,乌鲁木齐泊乐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

中侨银环保认缴 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天山城建认缴 1,0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20%。

                                         5-1-3-89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6 月 1 日,乌鲁木齐天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乌鲁木齐泊乐核发了《营

业执照》。

      乌鲁木齐泊乐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侨银环保                40,000,000                80.00       货币
  2                天山城建                10,000,000                20.00       货币
              合    计                     50,000,000               100.00       ——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乌鲁木齐泊乐拟作为停车服务项目的运营主体。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乌鲁木齐泊乐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乌鲁木齐泊乐主

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99.47                   -                -                    -

 总负债                    11.58                    -                -                    -

 净资产                  1,187.89                   -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营业利润                   -12.11                   -                -                    -
 净利润                    -12.11                   -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乌鲁木齐泊乐暂无人员。根据发行人的说

明,乌鲁木齐泊乐拟作为乌鲁木齐泊乐负责“慧停车”项目的投资运营主体,该

项目现处于筹建阶段。

      30. 永丰侨银

      (1)历史沿革

                                         5-1-3-90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7 月 23 日,永丰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侨

银环保认缴 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江西航耀认缴 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40%。

       2018 年 7 月 23 日,永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永丰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永丰侨银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侨银环保                 6,000,000            60.00     货币
 2               江西航耀                 4,000,000            40.00     货币
                合计                    10,000,000            100.00      -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永丰侨银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因永丰侨银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为首次申报后新成立的子公司,暂无

财务数据。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永丰侨银截至 2018 年 8 月共有项目人员 2,637 人,永丰

侨银现为永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项目的运营主体,拟继续作为该项目运

营主体,同时争取拓展永丰县的其他环卫保洁服务。

       31. 峡江侨银

     (1)历史沿革

       2018 年 7 月 23 日,峡江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江西航耀认缴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2018 年 7 月 23 日,峡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峡江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峡江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5-1-3-91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300.00                60.00
  2                 江西航耀                          200.00                40.00
               合     计                              5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峡江侨银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因峡江侨银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为首次申报后新成立的子公司,暂无

财务数据。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峡江侨银截至 2018 年 8 月共有项目人员约 756 人,峡江

侨银现为峡江县河东片区城乡一体化环卫作业购买服务项目的运营主体,拟继续

作为该项目运营主体,同时争取拓展峡江县的其他环卫保洁服务。

      32. 赣州侨银

      (1)历史沿革

      2018 年 8 月 10 日,赣州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8 年 8 月 10 日,赣州市章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赣州侨银核发了《营

业执照》。

      赣州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侨银环保               1,000,000            100.00     货币
              合    计                    1,000,000            100.00     ——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赣州侨银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5-1-3-92
                                                                        法律意见书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因赣州侨银成立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为首次申报后新成立的子公司,暂无

财务数据。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赣州侨银截至 2018 年 8 月共有项目人员 6 人,赣州侨银

现为章贡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的运营主体,拟继续作为该项目运营主体,同时争

取拓展赣州市的其他环卫保洁服务。

      33. 珠海侨港

      (1)历史沿革

      2016 年 9 月 12 日,珠海侨港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其中侨

银环保认缴 1,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金湾联港认缴 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30%。

      2016 年 9 月 12 日,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湾分局向珠海侨港核发了《营业

执照》。

      珠海侨港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侨银环保             14,000,000             70.00     货币
  2                金湾联港               6,000,000            30.00     货币
              合    计                  20,000,000            100.00     ——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经核查,珠海侨港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珠海侨港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珠海侨港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5-1-3-93
                                                                                    法律意见书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257.49            2,343.49              2,058.75                        -
  总负债                 186.89              205.27                 28.32                        -
  净资产               2,070.60            2,138.22              2,030.43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26.29              775.36                148.29                        -
 营业利润                 72.18              180.67                 36.82                        -
  净利润                  54.04              135.18                 30.43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珠海侨港现为金湾区城市综合管养服务项目的运营主体,

拟继续作为该项目的运营主体。

      34. 沈阳钧侨

      (1)历史沿革

      2018 年 5 月 31 日,沈阳钧侨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其中北

汤国际认缴 1,0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4%;侨银环保认缴 99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33%;广州慧博认缴 9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3%。

      2018 年 5 月 31 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沈阳钧侨核发了《营业执照》。

      沈阳钧侨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北汤国际                      10,200,000              34.00     货币

  2                   侨银环保                       9,900,000              33.00     货币

  3                   广州慧博                       9,900,000              33.00     货币

                  合计                              30,000,000          100.00         -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沈阳钧侨拟作为建筑垃圾回收业务的经营主体。



                                         5-1-3-94
                                                                                 法律意见书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沈阳钧侨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沈阳钧侨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0.003                   -                -                    -
 总负债                    0.003                    -                -                    -
 净资产                        -                    -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营业利润                       -                    -                -                    -
 净利润                        -                    -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沈阳钧侨现尚未开展业务,未来规划经营建筑垃圾回收

业务。

       35. 安徽侨银

   (1)历史沿革

       ① 2016 年 9 月,安徽侨银成立

    2016 年 9 月 20 日,安徽侨银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侨银

环保认缴 5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李闻圣认缴 4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2016 年 9 月 20 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安徽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安徽侨银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侨银环保                5,100,000                51.00      货币
   2                 李闻圣                 4,900,000                49.00      货币
               合     计                   10,000,000               100.00        -



                                         5-1-3-95
                                                                               法律意见书


    ② 2018 年 7 月,安徽侨银注销

    2018 年 7 月 27 日,安徽侨银已取得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

注销登记通知书,安徽侨银依法注销。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安徽侨银无业务,已注销。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安徽侨银相关财务资料,报告期内,安徽侨银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3.31               46.98                   -                   -
 总负债                      -                0.75                  -                   -
 净资产                 43.31               46.23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                   -
营业利润                -2.93               -3.77                   -                   -
 净利润                 -2.93               -3.77                   -                   -

   (4)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

    经核查,安徽侨银已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注销完成。

    36. 项城侨银

    (1)历史沿革

    2018 年 9 月 25 日,项城侨银成立,注册资本 100 万元,由发行人全额认缴出

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6 年 9 月 25 日,项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项城侨银核发了《营业执照》。

    项城侨银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5-1-3-96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侨银环保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提供的主要服务

      项城侨银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卫保洁服务。

      (3)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4)经营情况及因项城侨银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为报告期后新成立的

子公司,暂未产生收入。

      未来规划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项城侨银系发行人为运营项城市行政新区 11 条道路环卫

市场化服务项目而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未来主营业务为项城市的环卫保洁服务。

      四、说明部分子公司亏损的原因,报告期内部交易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通

过转移利润减少纳税的情形。

      核查程序:

      针对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1. 走访亏损子公司,了解亏损原因;

      2. 核查亏损子公司的项目前期建设成本及费用支出相关的合同、结算单据等

财务凭证,了解其交易情况;

      3.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或者访谈的形式了解子公司的招投标、中标情况,确认

亏损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

      4. 核查亏损子公司的纳税申报表;

      5. 核查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核查情况:



                                    5-1-3-97
                                                                             法律意见书


   (一)报告期内部分子公司亏损的原因

   经核查,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亏损子公司及亏损原因如下表:

                      报告期内亏损情况
子公司                                                            亏损原因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李坑 BOT 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尚
侨绿固废          亏损      亏损    亏损        亏损
                                                              未运营取得收入
                                                        东部固体 BOT 项目处于建设阶
侨银投资          亏损      亏损    亏损        亏损
                                                            段,尚未运营取得收入
汕头侨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亏损      成立未开展业务,已注销
                                                       成立该公司拟从事生态保护和环
广州绿瀚          亏损      亏损    亏损    不适用
                                                           境治理,暂未取得业务
                                                       该公司成立尚未开展业务,正在注
青海侨银          亏损      亏损    亏损    不适用
                                                                     销
                                                       项目前期投入较大,服务收入暂未
贵州侨银          亏损      亏损    亏损    不适用
                                                                 能覆盖成本
                                                       该公司成立尚未开展业务,现已注
安徽侨银          亏损      亏损 不适用     不适用
                                                                     销
                                                       2018 年亏损主要原因为 2018 年作
肇庆侨银          亏损    未亏损 不适用     不适用
                                                        业服务要求提高,成本上升较大
                                                       前期进场成本费用支出较高,业务
大名侨银        未亏损      亏损 不适用     不适用
                                                           稳定优化管理后开始盈利
                                                       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BOT 项目
习水侨银          亏损      亏损 不适用     不适用
                                                       处于前期筹建阶段,尚未投产运营
深圳侨阳          亏损      亏损 不适用     不适用 该公司成立尚未开展业务,拟注销
                                                       项目投入较大,服务收入未能覆盖
成都侨银          亏损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成本,已退标
                                                   习水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 PPP
习水侨盈          亏损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尚处于筹建阶段,暂未投产运
                                                                 营
                                                       项目前期进场投入较大,服务收入
宜春侨银          亏损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未能覆盖成本
沈阳侨银          亏损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新成立尚未开展业务
乌鲁木齐
                  亏损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新成立尚未开展业务
  泊乐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内部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亏损子公司的内部交易情况如下表:

                                     5-1-3-98
                                                                  法律意见书


                                                                单位:万元
 年度      交易内容       销售方                  购买方       交易对价
2015 年                                    无
2016 年                                    无

                          侨银环保                大名侨银            6.01

                          侨银环保                贵州侨银            6.58
           固定资产
                          侨银环保                肇庆侨银          145.01

                          云南侨银                昆明侨飞         4,510.51

           工程施工       侨银环保                侨绿固废           58.78

           销售货物      启明供应链              云南侨银          1,051.28

           设备租赁       侨银环保                贵州侨银            1.77

                          侨银环保                肇庆侨银            2.67
           固定资产       云南侨银                昆明侨飞         2,243.83

                          肇庆侨银                侨银环保            3.78

           工程施工       侨银环保                侨绿固废          236.15

                          昆明侨飞                贵州侨银            0.10

                          侨银环保                大名侨银            2.90
           设备租赁       侨银环保                贵州侨银            5.91

                          侨银环保                肇庆侨银            4.94

                          肇庆侨银                侨银环保            0.09

                         启明供应链              大名侨银           230.89

                         启明供应链              贵州侨银            60.44

                         启明供应链              习水侨银             9.62
           销售货物      启明供应链              习水侨盈           334.66

                         启明供应链              宜春侨银             0.70

                         启明供应链              云南侨银          2,112.82

                         启明供应链              肇庆侨银           193.74
          资金往来利息    侨银环保                安徽侨银           0.005

                          侨银环保                青海侨银            0.62

                          侨银环保                深圳侨阳           10.43

                          侨银环保              乌鲁木齐泊乐          0.03

                          侨银环保                习水侨盈            2.19

                          侨银环保                宜春侨银            0.23

                                5-1-3-99
                                                                   法律意见书


  年度      交易内容           销售方           购买方         交易对价

                            侨银环保           云南侨银              193.23

                            贵州侨银           云南侨银                0.04

                            云南侨银           启明供应链             20.97

                            云南侨银           昆明侨飞              202.26


    经核查,亏损子公司 2015 年未发生内部交易,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内部交易包括销售固定资产、销售货物、设备租赁、工程施工、资金往来计提利

息五种交易类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前述内销售固定资产、销售货物、设备

租赁、工程施工四类内部交易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其中,销售货物主要为启明供

应链向发行人各子公司销售车辆等固定资产。由启明供应链向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

再向发行人各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销售。由于启明供应链实行集中采购,

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所以相关交易毛利率较高。上述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交易,不存在通过该种方式转移利润的情况;资金往来利息系发行人针对不同主体

之间的资金往来结合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及资金使用时间计提利息,交易公允,不

存在通过该种方式转移利润的情况。

    核查结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部分子公司亏损的原因合理,不存在通过内部

交易转移利润减少纳税的情形。


    五、《反馈意见》问题 10:发行人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政府或相关单

位的服务合同。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的中标项目数量、金额、项

目类型;(2)是否存在应招标而未招标、与公开招标信息不符、转包或分包的项

目情况;(3)报告期内主要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投标方参与情况;(4)报

告期内主要项目是否需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中标前是否己开工、合同签订前

是否确认收入、合同金额、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项目开始时间及合同期限、各期

进度、各期收入确认金额及款项回收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对上述事

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1-3-100
                                                                法律意见书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访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访谈项目经理及客户,

了解公司的项目取得形式、投标流程,合同签订情况以及项目运营情况;

    2. 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项目收入明细表、业务合同,结合发行人的说明、

相关的访谈情况,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取得及运营的项目清单;

    3. 按照发行人报告期内运营项目的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核查报告期各期

的中标项目数量、金额和项目类型;

    4. 通过政府采购网等公开网络途径,获取并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项目的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5. 查阅《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6. 查阅广东省、安徽省、芜湖市等地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核查报告期内

各地政府采购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采购标准;

    7. 获取并查阅已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政府采购而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项目的

相关政府审批或决策文件;

    8. 取得报告期内前二十大项目的合同、结算单、发票、回款凭证,核查各期

收入确认金额及款项回收情况;

    9. 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市场人员、项目

经理及其他项目核心人员,核查发行人的项目取得及运营情况;



                                   5-1-3-101
                                                                             法律意见书


       10. 对发行人主要运营项目的招标单位、采购单位、客户、业务主管部门等进

行走访,确认发行人运营项目的取得及运营情况、合同签订情况;

       11. 核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12. 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情况,确认有无异常或明显不符合业务实际

情况的大额支出;

       13. 核查检察机关出具的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检察机关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4. 核查发行人的《反腐败管理制度》,并访谈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了解发行人反腐败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15. 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总监和部分项目经理签署

的《预防腐败承诺书》、《无腐败行为确认函》;

       16. 走访发行人所在地法院、仲裁委员会等相关司法机关,核查发行人及其实

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案 件,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

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平台,查询发行人

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案件记录。

       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中标项目数量、金额、项目类型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中标项目数量、中标金额及项目类型的情况如下

表所示:

       1. 发行人 2018 年 1-6 月的中标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 2018 年 1-6 月中标项目数量、金额及项目类型的情况如下:

                                 中标项目数量         中标合同金额     首年服务费金额
序号           项目类型
                                   (个)               (万元)         (万元)
 1           城乡环卫保洁                        28       397,073.74         47,843.16
 2           生活垃圾处置                         1           399.38           133.13
 3           市政环卫工程                         1         1,013.72          1,013.72


                                     5-1-3-102
                                                                                   法律意见书


 4           其他环卫服务                           0                0.00                 0.00
             合     计                             30        398,486.84            48,990.01

       2. 发行人 2017 年度的中标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 2017 年度中标的项目数量、金额及项目类型的情况如下:

                                中标项目数量            中标合同金额        首年服务费金额
序号           项目类型
                                  (个)                  (万元)            (万元)
 1           城乡环卫保洁                          36       877,161.45             71,068.23
 2           生活垃圾处置                           2         1,881.72               760.56
 3           市政环卫工程                           1         3,486.70              3,486.70
 4           其他环卫服务                           2         1,071.39               747.15
              合计                                 41       883,601.26             76,062.64

       3. 发行人 2016 年度的中标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 2016 年度中标的项目数量、金额及项目类型的情况如下:

                                中标项目数量            中标合同金额        首年服务费金额
序号               项目类型
                                  (个)                  (万元)            (万元)
  1           城乡环卫保洁                         35       125,695.19             28,464.66
  2           生活垃圾处置                          3         6,232.92              3,018.00
  3           市政环卫工程                          0             0.00                    0.00
  4           其他环卫服务                          3          103.83                103.83
             合     计                             41       132,031.94             31,586.49

       4. 发行人 2015 年度的中标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 2015 年度中标的项目数量、金额及项目类型的情况如下:

                                 中标项目数量           中标合同金额        首年服务费金额
序号               项目类型
                                    (个)                (万元)             (万元)
  1           城乡环卫保洁                         49       157,728.47             38,615.81

  2           生活垃圾处置                          1           708.36                708.36

  3           市政环卫工程                          0             0.00                    0.00

  4           其他环卫服务                          7            90.31                 90.31

              合    计                             57       158,527.14             39,414.48



                                       5-1-3-103
                                                                       法律意见书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期间,

新中标项目的合同总金额分别达到 15.85 亿元、13.20 亿元、88.36 亿元和 39.85 亿元,

首年服务费总金额分别为 3.94 亿元、3.16 亿元、7.61 亿元和 4.90 亿元,呈现快速

增长势头;报告期内新中标项目数量分别为 57 个、41 个、41 个和 30 个,呈现下

降趋势,显示近年来新中标项目单体规模较大。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招标而未招标、与公开招标信息不符、转包或分包的

项目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与公开招标信息不符或转包的情况。报告期

内,发行人个别项目政府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标准而未招标,以及部分获得客

户分包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 政府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标准而未招标的项目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共有 3 个项目政府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标准而未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     合同签 公开招 是否达到公 合同执行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
                                    金额     署时间 标标准 开招标标准 完毕时间
        芜湖市经开区东 芜湖经济技
 1        区 15 条道路环 术开发区市 469.50 2014.11     30.00   是     2015.11.30
            卫承包项目     容管理局
        芜湖市荆山公共 芜湖镜湖区
 2      服务中心道路清 荆山公共服   94.19    2014.09   30.00   是     2015.12.31
          扫保洁项目     务中心
        吴川市樟铺镇保 吴川市樟铺
 3                                126.05 2015.06       80.00   是     2017.12.31
          洁服务项目   镇人民政府

       (1)经开区东区 15 条道路环卫承包项目

       2014 年 11 月 1 日,芜湖经济开发区市容管理局与侨银有限签订了《经开区东

区 15 条道路环卫承包合同》,承包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合同总金额为 4,695,028.5 元。

       根据《芜湖市市级 2013-2014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芜政办秘

                                      5-1-3-104
                                                                    法律意见书


[2014]47 号),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满 30 万元的服务类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报市财政局审核、市政府批准。

据此,前述“经开区东区 15 条道路环卫承包项目”达到服务类项目应当实行公开

招标的金额标准。

    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2014 年第 11 次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及

发行人的说明,芜湖经济开发区市容管理局向发行人采购上述项目,已经芜湖经

济技术开发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并 2014 年管委会第 11 次主任办公会议审

批同意,未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

    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已达到应公开招标的标准,合同经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

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并经 2014 年管委会第 11 次主任办公会议审批,履行了

一定的审批程序,但因项目结标较早,发行人无法获取更多采购人的审批资料,

无法得知上述采购合同未采用公开招标是否经过芜湖市财政局审核并经芜湖市人

民政府批准。

    经核查,该项目已于 2015 年 11 月因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合同各方于合同

存续期间正常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因芜湖经济开发区市容管理局未履行公开招

标程序而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合同的订立、

履行与芜湖经济开发区市容管理局产生法律纠纷或争议的情形。

    (2)芜湖市荆山公共服务中心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侨银有限安徽分公司与芜湖市镜湖区荆山公共服务中心签

订了《道路清扫保洁合同》,约定由侨银有限负责荆山公共服务中心辖区道路的

清扫、保洁,合同期限为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总承包

费用为 941,856.01 元。

    根据《芜湖市市级 2013-2014 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芜政办秘

[2014]47 号),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满 30 万元的服务类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据此,前述“荆山公共服务中心辖区道路的清扫、保洁项目”单项采购金额满 30

万元,达到服务类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金额标准。


                                   5-1-3-105
                                                                     法律意见书


    2014 年 7 月 9 日,芜湖市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向芜湖市镜湖区政府提交了

《关于请求荆金山公共服务中心环卫市场预算进行审计的报告》(荆山中心[2014]

55 号),申请对采购预算报价进行审计,并得到批准。同年,芜湖市镜湖区环境

卫生管理所向芜湖市镜湖区政府提交《关于请求荆金山公共服务中心环卫市场化的

报告》(荆山中心[2014]79 号),申请按照审计局审计后的采购预算金额进行环卫

市场化。因项目结标较早,发行人无法获取更多采购人的审批资料,无法得知上述

采购合同未采用公开招标是否经过芜湖市财政局审核并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核查,该项目已于 2015 年 12 月因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合同各方于合同

存续期间正常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因芜湖市镜湖区荆山公共服务中心未履行公

开招标程序而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合同的订

立、履行与芜湖市镜湖区荆山公共服务中心产生法律纠纷或争议的情形。

    (3)吴川市樟铺镇保洁服务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吴川市樟铺镇人民政府和侨银环保签署《吴川市樟铺镇保

洁服务项目合同》,年总承包经费 49.80 万元,承包期限为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7 月 1 日,吴川市樟铺镇人民政府和侨银环保续签了该合同,

月承包经费 4.57 万元,承包期限延长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合同由吴川市樟铺

镇人民政府直接发包并签约,未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

    2018 年 8 月 6 日,吴川市樟铺镇人民政府出具《说明》,确认:“鉴于上述

合同采购较小,年采购金额低于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2015 年 80 万

元,2016 年和 2017 年为 200 万元),无需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经核查,吴川市系广东省辖县级市,由湛江市代管。根据《湛江市 2013 年政

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单次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 80 万元(含 80

万元)以上的服务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根据《湛江市 2017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限额标准》,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限额为 20 万元以上,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公

开招标数额标准为 200 万元。据此,吴川市樟铺镇人民政府 2015 年采购的保洁服

务合同金额达到应公开招标的标准,应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17 年采购的保洁

服务金额虽无须未达公开招标标准,但达到政府采购限额,应以法定的政府采购

                                   5-1-3-106
                                                                  法律意见书


方式进行采购。

    经核查,前述合同已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因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合同各方

于合同存续期间正常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因吴川市樟铺镇人民政府未履行公开

招标程序而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合同的订立、

履行与吴川市樟铺镇人民政府产生法律纠纷或争议的情形。

    根据本所律师与采购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部分市场人员、项目经理及其他相关核心人员的访谈结果,在项目的取得过程中,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市场人员、项目经理及其他

关键经办人员均不存在行贿、欺诈、胁迫等任何其他非法获取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部分项目存在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标准而

采购方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形,该等项目合同期限已届满,合同服务费收入在

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低,且发行人未因前述合同的订立、履行发生

重大纠纷,不存在因未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业务而发生诉讼、仲裁、行政处

罚的情形,该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另外,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及《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应招

投标而未招投标的采购方、采购代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据此,未履行

招投标程序的行政法律责任由采购方而非供应商承担。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发行

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因在取得的项目的过程中存在应公开招投标而未履行公

开招投标程序或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项目

的情形,导致项目合同被司法机关或行政部门认定为无效,或导致公司产生任何

纠纷,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或导致公司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

人愿意对公司受到的损失全额予以补偿,并代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2)报告期内直接获得的客户分包项目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客户分包取得的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5-1-3-107
                                                                      法律意见书


序号                  项目名称                        总包方         结标时间
 1      广州水域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水域五标)       广州市打捞局      2018.03
                                                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
 2      广州水域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水域六标)                         2018.03
                                                      总公司
                                                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
 3         广州市河涌水域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2017.09
                                                      总公司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
 4       济产业园)公用配套工程场地平整工程                          2016.12
                                                        公司
                   一区土石方开挖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
 5       济产业园)公用配套工程场地平整工程-                         2017.06
                                                        公司
                 汽机房边坡支护工程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
 6       济产业园)公用配套工程场地平整工程-                         2017.11
                                                        公司
                     地基强夯工程
       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运输   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
 7                                                                    未结标
                       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① 表格第 1-3 个项目的取得情况

     经核查,表格第 1-3 个项目均为水域保洁项目,分别从项目中标方广州市打捞

局(水域五标)、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水域六标和河涌水域)处分包所

得,发行人拥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水域),具

备水域保洁所需资质。广州市打捞局、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将项目发包给

发行人时未取得招标方的同意。

     本所律师认为,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将项目分包的行为,违反了《招标投

标法》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但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项目分包违

反法律的行政责任在中标方,发行人作为接受分包的一方不存在因此受到行政处

罚的风险。鉴于前述项目的合同均已履行完毕,且合同金额较小,合同履行期间

项目未被招标方或中标方收回或停止,发行人未遭受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此

上述项目分包不合规不会对发行人的收入利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 表格第 4-6 个项目的取得情况

     经核查,表格第 4-6 个项目属于“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

经济产业园)公用配套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总承包项目”)

                                    5-1-3-108
                                                                 法律意见书


工程的非主体结构部分。总承包工程的发包方、招标方为广州市环境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总承包方、中标方为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经核查,发行人拥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工程施工必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工程合同金额均低

于 2500 万元,未超过三级建筑企业资质的承包范围,发行人具备取得上述工程项

目的业务资质。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将土石方开挖、汽机房边坡支护、地基

强夯工程三个工程项目分包给侨银环保时均已取得招标方(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同意。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工程项目的取得过程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不存在非法承接上述三个工程项目的情形。

    ③ 表格第 7 个项目的取得情况

    经核查,表格第 7 个项目的服务内容为渗滤液运输服务,发行人拥有道路运

输许可证,具备运营该项目的资质。该项目系发行人从项目中标方佛山市汽车运

输集团有限公司处分包取得,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将项目对外分包的行

为已取得项目招标方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同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中标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投标方参与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中标的前二十大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投标方参与

情况如下:




                                   5-1-3-109
                                                                                                                            法律意见书


                                               招投标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参与投标方
                                  采购人       招标公告时间 中标公告时间
       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   昆明市官渡区城
                                                                                                   注
 1     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   市管理综合行政     2017.04.14   2017.06.16   其他参与投标方信息未公示
           资本合作项目           执法局
       村居市政环卫保洁、绿化 佛山市禅城区环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
 2     管养服务资格项目(祖 境保护和城市管       2013.04.09   2013.05.02   州奇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张勇环境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广
               庙)             理局祖庙分局                               州南潮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永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池州市城市管理                                                       注
 3     池州市环卫一体化项目                      2016.12.30   2017.01.19   其他参与投标方信息未公示
                                    局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湛江市霞山区环卫作业   湛江市霞山环境                               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4                                               2015.07.07   2015.08.12
             服务项目           卫生管理处                                 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广
                                                                           州市屋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嘉仁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奇岭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广东
                                                                           宝鸿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启迪桑德
       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服   肇庆市端州区环
 5                                               2016.11.11   2016.12.08   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园林
             务采购项目       境卫生管理中心
                                                                           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艺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筑奥生态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先达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深圳
       茂名市中心城区河东片   茂名市茂南区城
 6                                               2016.01.29   2016.03.08   市龙澄高科技环保有限公司、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东
       区等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市综合管理局
                                                                           莞市和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湛江市赤坎区环卫作业   湛江市赤坎环境                               广州市嘉仁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7                                               2015.07.03   2015.08.10
             服务项目           卫生管理处                                 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恒美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东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西百家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1-3-110
                                                                                                                            法律意见书


                                                招投标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参与投标方
                                  采购人        招标公告时间 中标公告时间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柯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
       惠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农   惠州市惠城区爱                                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洁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
 8     村垃圾运输政府购买服   国卫生运动委员      2015.03.25   2015.05.19   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建广机械化保洁有限公司、
           务项目(包一)         会办公室                                  深圳市旭日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美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奇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德令哈市实施环卫作业   德令哈城市管理                                                        注
 9                                                2016.11.02   2016.11.24   其他参与投标方信息未公示
           市场化运作项目           局
       龙华新区市政道路和公
                              深圳市龙华区民
       共场所清扫保洁及垃圾
 10                           治街道市政服务      2016.11.25   2016.12.09   单一来源采购,无其他参与投标方
       清运服务(民治、龙华、
                                    中心
           大浪办事处)
       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
 11    生填埋场渗滤液运输服          -                -             -                             非招投标项目
               务项目
       2015 至 2020 年大沥镇市 佛山市南海区大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隧成建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2                                               2015.02.12   2015.03.31
           容环卫保洁项目        沥镇人民政府                                 广东路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山市乐德环保营运有限公司、深
       中山市西区道路清扫保
                              中山市西区住房                                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中航城市环卫有限公司、东
 13    洁、河涌清理保洁、垃圾                     2015.07.09   2015.09.23
                                和城乡建设局                                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佛山市众望环卫清洁有限公司、中
             清运服务项目
                                                                                            山市众福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顺德大地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
       大良环卫绿化等综合管                                                 公司、佛山市众望环卫清洁有限公司(牵头人)、广州市黄埔区
                              佛山市顺德区环
       理项目-C 标段(包括居                                                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牵头人)、
 14                           境运输和城市管      2014.11.04   2014.11.26
       村:大门、近良、南江、                                               广东四季景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特丽洁环境工程有限公
                                理局大良分局
               顺峰)                                                       司、佛山市景润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牵头人)、广州市芳村市政
                                                                            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胜业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牵头

                                                                5-1-3-111
                                                                                                                            法律意见书


                                               招投标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参与投标方
                                 采购人        招标公告时间 中标公告时间
                                                                           人)、佛山市顺德区花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
                                                                           新美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佛山市顺德区欧莱特城市
                                                                                               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茂名市电白城区环卫保   茂名市电白区城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奇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
 15                                              2015.11.13   2015.12.03
               洁项目           市综合管理局                                   龙澄高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张勇环境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广
       吴川市市区市容环卫保   吴川市公用事业
 16                                              2013.02.04   2013.02.27   州市建广机械化保洁有限公司、长沙玉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广州
             洁服务项目             局
                                                                           万家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
                              云浮市云城区城
       云浮市城区第七轮环卫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南潮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广州
 17                           镇综合管理和执     2013.09.02   2013.09.29
         服务项目(重招)                                                                    奇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城区   佛山市三水区西
                                                                           广州奇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州
 18    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   南街道市政管理     2011.06.07   2011.06.29
                                                                                             南潮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目(标段三)(保洁)         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环   安徽省芜湖市镜
 19                                              2012.12.12   2012.12.17                  其他参与投标方信息未公示注
         卫所道路清扫保洁       湖区环卫所
       淮北市城区环卫作业市   淮北市相山区市
 20                                              2014.06.18   2014.07.30                  其他参与投标方信息未公示注
       场化项目(第二标段)       容管理局
       新兴县城区 2014-2017.4
                              新兴县环境卫生                               广州奇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南潮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广州
 21    市容和环境卫生扩容升                      2014.08.12   2014.09.04
                                  管理所                                                     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级保洁服务项目




                                                               5-1-3-112
                                                                                                                                 法律意见书


     四、报告期内主要项目是否需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中标前是否己开工、合同签订前是否确认收入、合同金额、履约保证金的
缴纳、项目开始时间及合同期限、各期进度、各期收入确认金额及款项回收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内主要项目的相关情况如下所示:

     1. 2018 年 1-6 月前十大项目

                            是否            中标前 合同签订                          履约保 项目开始 各期进度 含税收入
序                               投标保证                                                                              款项回收
          项目名称          需招            是否已 前是否确     合同金额(含税)       证金   时间及合 或完成运 金额
号                               金(万元)                                                                            (万元)
                            投标            开工   认收入                            (万元) 同期限 输量情况 (万元)
     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
                                                              年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总              2017. 10-
1    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     是        80.00   否      否                                 0.00               不适用   12,737.09    6,865.86
                                                              价 33,437.92 万元                  2037.09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首年的承包费为
                                                              7,250.69 万元,除合同明
     村居市政环卫保洁、绿
                                                              确规定的增减承包费以             2013.06-
2    化管养服务资格项目     是        10.00   否      否                                100.00              不适用    3,470.17            -
                                                              外,第二年至第六年的             2019.05
           (祖庙)
                                                              年承包费按首年的承包
                                                              费金额保持不变
                                                              政府年付费总额:(1)
                                                              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前
     池州市环卫一体化项                                                               2,000.00 2017.06-
3                           是        54.00   否      否      5,838.32 万元/年;(2)                       不适用    2,920.89    1,022.09
             目                                                                       (保函) 2027.05
                                                              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
                                                              5,462.61 万元/年
     湛江市霞山区环卫作                                       第一年 3,810.44 万元,           2015.11-
4                           是        42.00   否      否                                  0.00              不适用    2,496.84      122.14
         业服务项目                                           每年递增 5%                      2020.10
     湛江市赤坎区环卫作                                       第一年 3,496.56 万元,           2015.10-
5                           是        37.00   否      否                                174.83              不适用    2,289.69    1,084.63
         业服务项目                                           每年递增 5%                      2020.09
     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                                                                        2017.03-
6                           是        82.00   否      否      每年 3,902.27 万元        792.80              不适用    2,275.98      331.72
         服务采购项目                                                                          2027.02

                                                               5-1-3-113
                                                                                                                                  法律意见书


                           是否            中标前 合同签订                             履约保 项目开始 各期进度 含税收入
序                              投标保证                                                                                 款项回收
          项目名称         需招            是否已 前是否确     合同金额(含税)          证金   时间及合 或完成运 金额
号                              金(万元)                                                                               (万元)
                           投标            开工   认收入                               (万元) 同期限 输量情况 (万元)
     茂名市中心城区河东
                                                             第一年 4,032.91 万元,               2016.04-
7    片区等环卫作业服务     是       50.00   否      否                                  500.00              不适用    2,258.38    1,751.56
                                                             每年递增 3%                          2021.03
             项目
     惠城区街道清扫保洁
                                                                                         167.48 2015.07-
8    农村垃圾运输政府购     是       25.00   否      否      每年 3,349.57 万元                              不适用    1,674.84    1,395.70
                                                                                       (保函) 2020.06
     买服务项目(包一)
     德令哈市实施环卫作                                                                           2016.12-
9                           是       12.00   否      否      每年 2,137.93 万元            0.00              不适用    1,495.80      792.30
       业市场化运作项目                                                                           2026.11
   龙华新区市政道路和
   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及                                                                             2017.01-
10                          是       20.00   否      否      每年 2,979.00 万元          181.72              不适用    1,380.56    1,269.67
   垃圾清运服务(民治、                                                                           2018.09
   龙华、大浪办事处)
         合   计              -     412.00    -       -                    -                 -        -         -     33,000.25 14,635.67

     2. 2017 年度前十大项目

                           是否            中标前 合同签订                             履约保证 项目开始 各期进度 含税收入
序                              投标保证                                                                                   款项回收
          项目名称         需招            是否已 前是否确     合同金额(含税)          金     时间及合 或完成运   金额
号                              金(万元)                                                                                 (万元)
                           投标            开工   认收入                               (万元) 同期限 输量情况 (万元)
                                                             首年的承包费为
                                                             7,250.69 万元,除合同明
      村居市政环卫保洁、
                                                             确规定的增减承包费以                 2013.06-
1     绿化管养服务资格项   是        10.00   否      否                                  100.00              不适用    7,389.29    6,965.08
                                                             外,第二年至第六年的                 2019.05
          目(祖庙)
                                                             年承包费按首年的承包
                                                             费金额保持不变



                                                               5-1-3-114
                                                                                                                                   法律意见书


                          是否            中标前 合同签订                            履约保证 项目开始 各期进度 含税收入
序                             投标保证                                                                                  款项回收
         项目名称         需招            是否已 前是否确     合同金额(含税)         金     时间及合 或完成运   金额
号                             金(万元)                                                                                (万元)
                          投标            开工   认收入                              (万元) 同期限 输量情况 (万元)
     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
                                                            年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总                 2017.10-
2    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   是        80.00   否      否                                   0.00               不适用      5,306.38    5,306.38
                                                            价 33,437.92 万元                    2037.09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湛江市霞山区环卫作                                     第一年 3,810.44 万元,               2015.11-
3                         是        42.00   否      否                                  0.00                不适用      4,743.51    4,743.51
         业服务项目                                         每年递增 5%                          2020.10
     湛江市赤坎区环卫作                                     第一年 3,496.56 万元,               2015.10-
4                         是        37.00   否      否                                174.83                不适用      4,533.96    4,533.96
         业服务项目                                         每年递增 5%                          2020.09
                                                            政府年付费总额:(1)
                                                            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前
     池州市环卫一体化项                                                             2,000.00     2017.06-
5                         是        54.00   否      否      5,838.32 万元/年;(2)                         不适用      4,292.65    4,292.65
             目                                                                     (保函)     2027.05
                                                            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
                                                            5,462.61 万元/年
     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                                                                          2017.03-
6                         是        82.00   否      否      每年 3,902.27 万元         792.80               不适用      4,247.94    4,247.94
         服务采购项目                                                                            2027.02
     茂名市中心城区河东
                                                            第一年 4,032.91 万元,               2016.04-
7    片区等环卫作业服务   是        50.00   否      否                                 500.00               不适用      4,123.65    4,123.65
                                                            每年递增 3%                          2021.03
             项目
     惠城区街道清扫保洁
                                                                                       167.48    2015.07-
8    农村垃圾运输政府购   是        25.00   否      否      每年 3,349.57 万元                              不适用      3,345.68    3,345.68
                                                                                     (保函)    2020.06
     买服务项目(包一)
     德令哈市实施环卫作                                                                          2016.12-
9                         是        12.00   否      否      每年 2,992.40 万元           0.00               不适用      3,024.12    3,024.12
       业市场化运作项目                                                                          2026.11
     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
                                                                                                2013.01 至 103.63 万
10   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运   否         0.00   否      否      0.45 元/吨/公里              0.00                           3,097.75    3,097.75
                                                                                                 工程完工     吨
         输服务项目
        合   计            -       392.00    -       -                    -                 -        -         -       44,104.93 43,680.72



                                                              5-1-3-115
                                                                                                                                        法律意见书


     3. 2016 年度前十大项目

                              是否            中标前 合同签订                             履约保 项目开始 各期进度 含税收入
序                                 投标保证                                                                                 款项回收
           项目名称           需招            是否已 前是否确     合同金额(含税)          证金   时间及合 或完成运 金额
号                                 金(万元)                                                                               (万元)
                              投标            开工   认收入                               (万元) 同期限 输量情况 (万元)
                                                                首年的承包费为 7,250.69
     村居市政环卫保洁、绿                                       万元,除合同明确规定的
                                                                                                       2013.06-
1      化管养服务资格项目     是        10.00   否      否      增减承包费以外,第二年      100.00                不适用     6,268.52     6,268.52
                                                                                                       2019.05
             (祖庙)                                           至第六年的年承包费按首
                                                                年的承包费金额保持不变
     湛江市霞山区环卫作业                                       第一年 3,810.44 万元,                 2015.11-
2                             是        42.00   否      否                                    0.00                不适用     4,551.69     4,551.69
             服务项目                                           每年递增 5%                            2020.10
     湛江市赤坎区环卫作业                                       第一年 3,496.56 万元,                 2015.10-
3                             是        37.00   否      否                                  174.83                不适用     4,152.87     4,152.87
             服务项目                                           每年递增 5%                            2020.09
     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
                                                                                                      2013.01 至 108.17 万
4    生填埋场渗滤液运输服     否         0.00   否      否      0.45 元每吨/公里              0.00                           3,301.75     3,301.75
                                                                                                       工程完工     吨
               务项目
     惠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农
                                                                                            167.48     2015.07-
5    村垃圾运输政府购买服     是        25.00   否      否      每年 3,349.57 万元                                不适用     3,217.54     3,217.54
                                                                                          (保函)     2020.06
         务项目(包一)
     茂名市中心城区河东片                                       第一年 4,032.91 万元,                 2016.04-
6                             是        50.00   否      否                                  500.00                不适用     2,999.71     2,999.71
     区等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每年递增 3%                            2021.03
     2015 至 2020 年大沥镇                                                                             2015.04-
7                             是        70.00   否      否      每年 2,209.20 万元          177.11                不适用     2,305.09     2,305.09
       市容环卫保洁项目                                                                                2020.06
     中山市西区道路清扫保
                                                                                              30.00    2016.01
8    洁、河涌清理保洁、垃     是         5.00   否      否      每年 2,266.75 万元                                不适用     2,266.75     2,266.75
                                                                                          (保函)     2020.12
         圾清运服务项目
     大良环卫绿化等综合管
     理项目-C 标段(包括居                                                                             2014.12-
9                             是        80.00   否      否      每年 2,146.02 万元          300.00                不适用     2,128.14     2,128.14
     村:大门、近良、南江、                                                                            2017.11
               顺峰)

                                                                  5-1-3-116
                                                                                                                                                   法律意见书


                             是否            中标前 合同签订                                   履约保 项目开始 各期进度 含税收入
序                                投标保证                                                                                         款项回收
          项目名称           需招            是否已 前是否确        合同金额(含税)             证金   时间及合 或完成运 金额
号                                金(万元)                                                                                       (万元)
                             投标            开工   认收入                                     (万元) 同期限 输量情况 (万元)
     茂名市电白城区环卫保                                                                        500.00 2016.02-
10                           是         30.00   否       否       每年 2,852.74 万元                               不适用 1,975.57 1,975.57
             洁项目                                                                            (保函) 2021.01
         合   计                   -   349.00        -        -                            -          -               -            -   33,167.63 33,167.63

     4. 2015 年度前十大项目

                             是否            中标前 合同签订                                   履约保 项目开始 各期进度 含税收入
序                                投标保证                                合同金额                                               款项回收
           项目名称          需招            是否已 前是否确                                     证金   时间及合 或完成运 金额
号                                金(万元)                              (含税)                                               (万元)
                             投标            开工   认收入                                     (万元) 同期限 输量情况 (万元)
                                                                  首年的承包费为
                                                                  7,250.69 万元,除合同明
     村居市政环卫保洁、绿
                                                                  确规定的增减承包费以                     2013.06-
1    化管养服务资格项目       是        10.00   否       否                                      100.00                   不适用        6,430.94     6,430.94
                                                                  外,第二年至第六年的                     2019.05
           (祖庙)
                                                                  年承包费按首年的承包
                                                                  费金额保持不变
     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
                                                                                                          2013.01 至 100.80 万
2    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运       否         0.00   否       否       0.45 元每吨/公里                 0.00                                 3,067.84     3,067.84
                                                                                                           工程完工     吨
           输服务项目
     大良环卫绿化等综合
     管理项目-C 标段(包括                                                                                 2014.12-
3                             是        80.00   否       否       每年 2,146.02 万元             300.00                   不适用        2,130.42     2,130.42
     居村:大门、近良、南                                                                                  2017.11
           江、顺峰)
     吴川市市区市容环卫                                           第一年 1,803.76 万元,                   2013.06-
4                             是        20.00   否       否                                      100.00                   不适用        1,754.57     1,754.57
         保洁服务项目                                             每年递增 5%                              2019.06
     云浮市城区第七轮环                                           第一年 1,651.41 万元,                   2013.11-
5                             是        32.00   否       否                                      335.24                   不适用        1,734.44     1,734.44
     卫服务项目(重招)                                           每年递增 3%                              2018.10



                                                                    5-1-3-117
                                                                                                                                                  法律意见书


                              是否            中标前 合同签订                                  履约保 项目开始 各期进度 含税收入
序                                 投标保证                               合同金额                                               款项回收
           项目名称           需招            是否已 前是否确                                    证金   时间及合 或完成运 金额
号                                 金(万元)                             (含税)                                               (万元)
                              投标            开工   认收入                                    (万元) 同期限 输量情况 (万元)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城区
                                                                                                          2012.01-
6    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     是        10.00   否       否       每年 1,334.71 万元             264.03                  不适用        1,704.94     1,704.94
                                                                                                          2016.12
     目(标段三)(保洁)
                                                                  2015 年 主 合 同 金 额
                                                                  962.15 万元,2016 年主
                                                                  合同金额 1,671.61 万元,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2013.01-
7                             是        10.00   否       否       2017 年 主 合 同 金 额          85.12                  不适用        1,687.48     1,687.48
     环卫所道路清扫保洁                                                                                   2018.09
                                                                  1,654.47 万元,2018 年主
                                                                  合同月服务费金额
                                                                  144.97 万元
                                                                  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的承包经费
                                                                  为 3,123.24 万元,2016
     淮北市城区环卫作业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2014.09-
8    市场化项目(第二标       是        40.00   否       否       月 31 日的合同总金额为          78.00                  不适用        1,560.14     1,560.14
                                                                                                          2018.08
             段)                                                 1,561.62 万元,2018 年 1
                                                                  月 1 日至新一轮市场化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服务
                                                                  费为 146.40 万元/月
     2015 至 2020 年大沥镇                                                                                2015.04-
9                             是        70.00   否       否       每年 2,209.20 万元             177.11                  不适用        1,559.10     1,559.10
       市容环卫保洁项目                                                                                   2020.06
     新兴县城区 2014-2017.4                                       2015 年 1,006.92 万元,
                                                                                                          2014.10-
10   市容和环境卫生扩容升     是        30.00   否       否       2016 年 1,271.49 万元,          0.00                  不适用        1,049.88     1,049.88
                                                                                                          2017.04
         级保洁服务项目                                           2017 年 1-4 月 423.83 万元
         合   计                   -   302.00        -        -                            -          -              -            -   22,679.75 22,679.75




                                                                    5-1-3-118
                                                                 法律意见书


    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1)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个别项目采购金额达到
公开招标标准而采购方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情形,鉴于该等项目均已结标,相关业
务收入和利润占比较低,且发行人未因前述合同的订立、履行发生诉讼、仲裁、
行政处罚或重大纠纷的情形,同时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自愿承担相应经济
损失的承诺,因此该等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2)发行人公开招标取得的项目,不存在与公开
招标信息不符的情况;(3)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部分项目从客户处分包取得,其中
个别水域保洁项目客户分包时未取得招标单位同意,但合同金额较小且均已履行
完毕,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未遭受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不会对发行人的收入利润、
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实质性障碍;其
他分包项目的取得均符合《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4)发行人取得政府采购的主要项目均通过招投标取得,中标前均未开工,合同
签订前均未确认收入,项目确认收入与合同开始时间、合同期限以及各期进度完成
情况相匹配,发行人的收入确认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时点和
收入确认依据充分,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与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相符,
但是由于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较长,存在部分客户服务费支付周期大于合同约定的
情形。从期后回款情况来看,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长期未回款
的情况。



    六、《反馈意见》问题 22: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报告期各期员工持股
平台企业股东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新进股东的基本情况,股权转让是否存在纠纷、
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分析说明上述情形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核查横琴珑欣的工商登记档案,明确横琴珑欣设立及历次工商登记变更的
具体情况;


                                 5-1-3-119
                                                                        法律意见书


       2. 核查发行人的员工股权激励制度,及历次股权激励所签署的合伙份额转让
协议、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3. 核查横琴珑欣各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情况、调查表、及其与发行人或其子公
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确认各合伙人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4. 核查横琴珑欣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出资的出资款凭证或合伙份额转让的转
让款支付凭证、税款缴纳凭证;

       5. 对横琴珑欣各合伙人进行访谈,了解其入伙原因、背景等相关信息,了解
其股权激励的具体情况;

       6. 核查横琴珑欣各合伙人就股权激励及持股情况的《确认及承诺函》。

       核查情况:

       经核查,横琴珑欣系发行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横琴珑欣的设立及历次合伙人变更情况如下:

       1. 2015 年 7 月,横琴珑欣成立

       2015 年 7 月,横琴珑欣成立,成立时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刘少云            普通合伙人           5,100,000        51.00
 2            韩    丹          有限合伙人           4,900,000        49.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2. 2015 年 12 月,何方生、文德良等 16 人增资入伙

       2015 年 12 月,横琴珑欣第一次增资,合伙企业出资额增加至 13,704,363 元,
新增出资额由何方生、文德良、黎建军等 16 人认缴,增资价格为 1.40 元/份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横琴珑欣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1             刘少云           普通合伙人           5,100,000        37.21
 2             韩   丹          有限合伙人           4,900,000        35.76
 3             吴标彪           有限合伙人            890,472         6.50
 4             黄金玲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0


                                       5-1-3-120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5            周丹华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6            谭   强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7            冯成昌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8            刘   丹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9            仇邵成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0           麦春燕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1           肖五祥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2           韩霜铭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3           陈学群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4           程海军           有限合伙人           89,047           0.65
 15           何方生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16           文德良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17           黎建军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18           武继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合计                      13,704,363        10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本次新入伙横琴珑欣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吴标彪,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601195405******;

      (2) 黄金玲,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427198103******;

      (3) 周丹华,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124198111******

      (4)谭强,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02198103******;

      (5)冯成昌,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111197201******;

      (6)刘丹,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321198812******;

      (7)仇邵成,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02197603******;

      (8)麦春燕,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882198604******;

      (9)肖五祥,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02197609******;

      (10)韩霜铭,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02199004******;

      (11)陈学群,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62502198811******;

                                     5-1-3-121
                                                                       法律意见书


      (12)程海军,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40826198609******;

      (13)何方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2501196208******;

      (14)文德良,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3024196609******;

      (15)黎建军,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03197012******;

      (16)武继华,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03196706******。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本次新入伙人员中,黄金玲为发行人当时新引进骨干员工,
其余为发行人当时的骨干员工,为激励该等员工长期为发行人服务,发行人及实际
控制人同意其入伙横琴珑欣。经核查,本次入伙的出资额由激励对象以自有资金
缴付,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

       3. 2016 年 5 月,吴标彪退伙

       2016 年 5 月,吴标彪将其所持横琴珑欣出资额按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原始取得
价格 1,250,000 元转让给刘少云。本次变更完成后,横琴珑欣各合伙人出资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1             刘少云          普通合伙人             5,990,472      43.70
 2             韩   丹         有限合伙人             4,900,000      35.76
 3             黄金玲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
 4             周丹华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5             谭   强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6             冯成昌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7             刘   丹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8             仇邵成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9             麦春燕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0            肖五祥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1            韩霜铭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2            陈学群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3            程海军          有限合伙人              89,047        0.65
 14            何方生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15            文德良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5-1-3-122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16            黎建军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17            武继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合计                          13,704,363       100.00

      根据发行人和刘少云出具的说明,吴标彪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提出离职,根据
合伙协议的约定:禁售期内未上市前持股对象主动辞职,应当将其取得的标的份额
按原始取得价格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人。按上述约定,吴标彪将出资额
转让给刘少云。

       4. 2016 年 10 月,苏洁贞入伙

       2016 年 10 月,刘少云将其所持横琴珑欣 3,434,677 元出资以 9,630,000 元(转
让价格为 2.8 元/份额)转让给苏洁贞。本次变更完成后,横琴珑欣各合伙人出资
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1             刘少云          普通合伙人             2,555,795       18.64
  2             韩     丹       有限合伙人             4,900,000       35.76
  3             苏洁贞          有限合伙人             3,434,677       25.06
  4             黄金玲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
  5             周丹华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6             谭     强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7             冯成昌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8             刘     丹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9             仇邵成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0            麦春燕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1            肖五祥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2            韩霜铭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3            陈学群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4            程海军          有限合伙人              89,047         0.65
  15            何方生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16            文德良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17            黎建军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5-1-3-123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18            武继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合计                      13,704,363        100.00

       根据本所律师对刘少云和苏洁贞的访谈确认,苏洁贞与刘少云系朋友关系,
其为公司的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较多的参考意见。苏洁贞因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
希望投资公司。因投资金额不大,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商一致,在不变动公司
现有股权结构的情况下,由苏洁贞通过受让刘少云所持横琴珑欣出资额,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根据苏洁贞出具的说明,苏洁贞系以自有资金支付出资额转让款,未委托或
受他人委托持有横琴珑欣出资额,亦未以信托方式持有横琴珑欣出资额。

       本所律师认为,苏洁贞所持横琴珑欣出资额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况。

       5. 2016 年 12 月,冯成昌、何方生退伙,陈立叶、陈春霞入伙

       2016 年 12 月,冯成昌将其所持横琴珑欣全部出资额按其原始取得价格 375,000
元转让给陈春霞,何方生将其所持横琴珑欣全部出资额按其原始取得价格 50,000
元转让给刘少云,韩丹将其所持横琴珑欣 1,424,755 元出资额以 3,134,461 元(转
让价格为 2.2 元/份额)转让给陈立叶。本次变更完成后,横琴珑欣各合伙人出资
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1             刘少云         普通合伙人          2,591,414        18.91
  2             韩   丹        有限合伙人          3,475,245        25.36
  3             苏洁贞         有限合伙人          3,434,677        25.06
  4             陈立叶         有限合伙人          1,424,755        10.40
  5             黄金玲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0
  6             周丹华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7             谭   强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8             陈春霞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9             刘   丹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0            仇邵成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1            麦春燕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5-1-3-124
                                                                      法律意见书


  12            肖五祥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3            韩霜铭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4            陈学群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5            程海军          有限合伙人          89,047           0.65
  16            文德良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17            黎建军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18            武继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合计                      13,704,363        10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本次新入伙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陈立叶,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70303197807******;

   (2)陈春霞,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481198104******。

       根据发行人和刘少云的说明,冯成昌、何方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离开公司,
故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将出资额转让给刘少云及刘少云指定的陈春霞。本次新入
伙合伙人陈立叶、陈春霞系发行人新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激励该等员工长期
为发行人服务,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同意其入伙横琴珑欣。经核查,本次入伙的
出资额转让款由激励对象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

       6. 2017 年 2 月,汪昕、谭永基入伙

       2017 年 2 月,韩丹将其所持横琴珑欣 178,094 元出资额以 435,000 元(转让价
格为 2.44 元/份额)转让给谭永基,刘少云将其所持横琴珑欣 712,378 元出资额以
1,740,000 元(转让价格为 2.44 元/份额)转让给汪昕。本次变更完成后,横琴珑欣
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1             刘少云          普通合伙人         1,879,036         13.71
  2             韩   丹         有限合伙人         3,297,151         24.06
  3             苏洁贞          有限合伙人         3,434,677         25.06
  4             陈立叶          有限合伙人         1,424,755         10.40
  5             黄金玲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0
  6             汪   昕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0
  7             周丹华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5-1-3-125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8             谭   强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9             陈春霞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10            刘   丹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1            仇邵成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2            麦春燕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3            肖五祥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4            韩霜铭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5            陈学群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6            谭永基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7            程海军         有限合伙人            89,047        0.65
  18            文德良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19            黎建军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20            武继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合计                      13,704,363      10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本次新入伙横琴珑欣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 汪昕,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40104196908******;

   (2)谭永基,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601195405******。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本次新入伙合伙人汪昕、谭永基系发行人当时的骨干员工,
为激励该等员工长期为发行人服务,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同意其入伙横琴珑欣。
经核查,本次入伙的出资额转让款由激励对象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存在委托持股
或信托持股的情形。

       7. 2017 年 5 月,谭强退伙,韩慧、尹国华入伙

       2017 年 5 月,谭强将其所持横琴珑欣 71,238 元出资额按其原始取得价格
100,000 元转让给韩慧,将其所持横琴珑欣 35,619 元出资额按其原始取得价格
50,000 元转让给尹国华,将其所持横琴珑欣 160,285 元出资额按其原始取得价格
225,000 元转让给刘少云。本次变更完成后,横琴珑欣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1            刘少云          普通合伙人          2,039,321      14.88

                                     5-1-3-126
                                                                  法律意见书


  2            韩   丹          有限合伙人        3,297,151      24.06
  3            苏洁贞           有限合伙人        3,434,677      25.06
  4            陈立叶           有限合伙人        1,424,755      10.40
  5            黄金玲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0
  6            汪   昕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0
  7            周丹华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8            陈春霞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9            刘   丹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0           仇邵成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1           麦春燕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2           肖五祥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3           韩霜铭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4           陈学群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5           谭永基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6           程海军           有限合伙人         89,047        0.65
  17           韩   慧          有限合伙人         71,238        0.52
  18           尹国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19           文德良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20           黎建军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21           武继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合计                     13,704,363    10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本次新入伙横琴珑欣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 韩慧,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02197408******;

   (2)尹国华,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02196301******。

       根据发行人和刘少云出具的说明,谭强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离开公司,故按
合伙协议的约定,将出资额转让给刘少云、韩慧和尹国华。本次新入伙合伙人韩
慧、尹国华系发行人当时的骨干员工,为激励该等员工长期为发行人服务,发行
人及实际控制人同意其入伙横琴珑欣。本次入伙的出资额转让款由激励对象以自
有资金支付,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

       8. 2017 年 8 月,王海涛、黄杰、谢文军、吴豪入伙

                                      5-1-3-127
                                                                      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8 月,韩丹将其所持横琴珑欣 151,168 元出资额以 510,000 元转让给王
海涛,将其所持横琴珑欣 151,168 元出资以 510,000 转让给黄杰,将其所持横琴珑欣
50,389 元出资额以 170,000 元转让给谢文军,将其所持横琴珑欣 100,778 元出资额以
340,000 元转让给吴豪,上述份额转让价格均为 3.37 元/份额。本次变更完成后,横
琴珑欣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1             刘少云          普通合伙人         2,039,321         14.88
  2             韩   丹         有限合伙人         2,843,648         20.75
  3             苏洁贞          有限合伙人         3,434,677         25.06
  4             陈立叶          有限合伙人         1,424,755         10.40
  5             黄金玲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0
  6             汪   昕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0
  7             周丹华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8             陈春霞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9             刘   丹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0            仇邵成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1            麦春燕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2            肖五祥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3            韩霜铭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4            陈学群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5            谭永基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6            王海涛          有限合伙人         151,168            1.10
  17            黄   杰         有限合伙人         151,168            1.10
  18            吴   豪         有限合伙人         100,778            0.75
  19            程海军          有限合伙人          89,047            0.65
  20            韩   慧         有限合伙人          71,238            0.52
  21            谢文军          有限合伙人          50,389            0.37
  22            尹国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23            文德良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24            黎建军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25            武继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合计                      13,704,363         100.00

                                     5-1-3-128
                                                                       法律意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本次新入伙横琴珑欣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王海涛,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0682198102******;

   (2) 黄杰,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1022198403******;

   (3)谢文军,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23197708******;

   (4)吴豪,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20113197508******。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本次新入伙合伙人王海涛、黄杰、谢文军、吴豪系发行人
骨干员工,为激励该等员工长期为发行人服务,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同意其入伙
横琴珑欣。经核查,本次入伙的出资额转让款由激励对象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存
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

       9. 2017 年 12 月,王海涛退伙

       2017 年 12 月,王海涛将其所持横琴珑欣全部出资额按原始取得价格 510,000
元转让给韩丹。本次变更完成后,横琴珑欣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1             刘少云          普通合伙人            2,039,321      14.88
  2             韩   丹         有限合伙人            2,994,816      21.85
  3             苏洁贞          有限合伙人            3,434,677      25.06
  4             陈立叶          有限合伙人            1,424,755      10.40
  5             黄金玲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0
  6             汪   昕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0
  7             周丹华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8             陈春霞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9             刘   丹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0            仇邵成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1            麦春燕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2            肖五祥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3            韩霜铭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4            陈学群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5            谭永基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16            黄   杰         有限合伙人            151,168        1.10


                                        5-1-3-129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17            吴   豪             有限合伙人           100,778           0.75
  18            程海军              有限合伙人            89,047           0.65
  19            韩   慧             有限合伙人            71,238           0.52
  20            谢文军              有限合伙人            50,389           0.37
  21            尹国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22            文德良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23            黎建军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24            武继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合计                            13,704,363        100.00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王海涛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离开公司,故按照合伙协议
的约定,将出资额转让给韩丹。

       10. 2018 年 5 月,陈跃武、刘辉等 23 人入伙

       2018 年 5 月,刘少云将其持有的部分合伙份额转让给陈跃武、刘辉、韩霜铭
等 26 人(其中韩霜铭、韩慧和谢文军为原合伙人),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                        转让价格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款(元)
                                          (元)                        (元/份额)
  1        刘少云         陈跃武              50,389        180,000        3.57
  2        刘少云         党   莉             25,195         90,000        3.57
  3        刘少云         冯   理             25,195         90,000        3.57
  4        刘少云         付春妮          151,168           540,000        3.57
  5        刘少云         韩   慧             50,389        180,000        3.57
  6        刘少云         韩霜铭              35,272        126,000        3.57
  7        刘少云         何秋娥              85,662        306,000        3.57
  8        刘少云         何也祥              25,195         90,000        3.57
  9        刘少云         江   毅             35,272        126,000        3.57
 10        刘少云         金   云             25,195         90,000        3.57
 11        刘少云         赖寿华          151,168           540,000        3.57
 12        刘少云         李永平              25,195         90,000        3.57
 13        刘少云         廖焕林          151,168           540,000        3.57
 14        刘少云         刘   辉             50,389        180,000        3.57


                                         5-1-3-130
                                                                                    法律意见书

                                      转让出资额                               转让价格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款(元)
                                        (元)                               (元/份额)
 15       刘少云       刘   翔          25,195                90,000             3.57
 16       刘少云       施   强          35,272               126,000             3.57
 17       刘少云       宋廷超           25,195                90,000             3.57
 18       刘少云       谭   强         151,168               540,000             3.57
 19       刘少云       唐双凤           25,195                90,000             3.57
 20       刘少云       吴斯斯           10,078                36,000             3.57
 21       刘少云       向汝雄          151,168               540,000             3.57
 22       刘少云       谢文军          100,778               360,000             3.57
 23       刘少云       易祥安           25,195                90,000             3.57
 24       刘少云       张创新           50,389               180,000             3.57
 25       刘少云       岳楚华           25,195                90,000             3.57
 26       刘少云       朱晓磊           10,078                36,000             3.57

      本次变更完成后,横琴珑欣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职务
 1      刘少云     普通合伙人      517,562         3.78           副董事长、总经理
 2      韩   丹    有限合伙人     2,994,816        21.85               总经理助理
 3      苏洁贞     有限合伙人     3,434,677        25.06                   —
 4      陈立叶     有限合伙人     1,424,755        10.40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5      黄金玲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0            董事、副总经理
 6      汪   昕    有限合伙人      712,378         5.20                侨绿固废监事
 7      周丹华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董事、副总经理
 8      陈春霞     有限合伙人      267,142         1.95                董事会秘书
 9      韩霜铭     有限合伙人      213,366         1.56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10     刘   丹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监事会主席、资产管理部部长
 11     仇邵成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省外巡回项目经理
 12     麦春燕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环境服务事业部办公室主任
 13     肖五祥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项目经理
 14     陈学群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资产管理部部长
 15     谭永基     有限合伙人      178,094         1.30        环境服务事业部副总经理



                                       5-1-3-131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职务
                                                       环境服务事业部华南大区副
 16    黄   杰   有限合伙人     151,168         1.10
                                                                 总经理
 17    赖寿华    有限合伙人     151,168         1.10     环境服务事业部总经理
 18    廖焕林    有限合伙人     151,168         1.10     环保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市场部副总经理兼东北区域
 19    付春妮    有限合伙人     151,168         1.10
                                                                 负责人
 20    谭   强   有限合伙人     151,168         1.10    昆明侨飞董事长、总经理
 21    向汝雄    有限合伙人     151,168         1.10        人力资源部部长
 22    谢文军    有限合伙人     151,168         1.10       审计监察部副部长
 23    韩   慧   有限合伙人     121,627         0.89        广州银利董事长
 24    吴   豪   有限合伙人     100,778         0.75      监事、信息化部部长
 25    程海军    有限合伙人      89,047         0.65        市场部区域总监
 26    何秋娥    有限合伙人      85,662         0.63         商务部副部长
 27    刘   辉   有限合伙人      50,389         0.37        审计监察部部长
 28    陈跃武    有限合伙人      50,389         0.37    环境服务事业部副总经理
                                                       环境服务事业部华南大区副
 29    张创新    有限合伙人      50,389         0.37
                                                                 总经理
 30    尹国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车辆主管
 31    文德良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项目经理
 32    黎建军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项目经理
 33    武继华    有限合伙人      35,619         0.26           项目经理
 34    施   强   有限合伙人      35,272         0.26           项目经理
                                                       环境服务事业部华南大区副
 35    江   毅   有限合伙人      35,272         0.26
                                                                 总经理
 36    冯   理   有限合伙人      25,195         0.18         商务部副部长
 37    金   云   有限合伙人      25,195         0.18       投资管理部副部长
 38    易祥安    有限合伙人      25,195         0.18           项目经理
 39    李永平    有限合伙人      25,195         0.18           项目经理
 40    刘   翔   有限合伙人      25,195         0.18           项目经理
 41    何也祥    有限合伙人      25,195         0.18           项目经理
 42    宋廷超    有限合伙人      25,195         0.18           项目经理
 43    唐双凤    有限合伙人      25,195         0.18             会计
                                                       环境服务事业部华南大区副
 44    党   莉   有限合伙人      25,195         0.18
                                                                 总经理


                                    5-1-3-132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姓名         类型       出资额(元) 比例(%)      职务
 45     岳楚华      有限合伙人      25,195          0.18    项目经理
 46     吴斯斯      有限合伙人      10,078          0.07    预算主管
 47     朱晓磊      有限合伙人      10,078          0.07    证券专员
             合计                 13,704,363       100.00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本次新入伙横琴珑欣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赖寿华,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62137197603******;

  (2)廖焕林,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102197111******;

  (3)付春妮,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10212198003******;

  (4)谭强,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02198103******;

  (5)向汝雄,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42401197404******;

  (6)何秋娥,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422198907******;

  (7) 刘辉,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921198412******;

  (8) 陈跃武,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2321196309******;

  (9)张创新,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427198111******;

  (10)施强,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25198408******;

  (11)江毅,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10502196907******;

  (12)冯理,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5121198711******;

  (13)金云,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13622198208******;

  (14)易祥安,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81198301******;

  (15)李永平,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62330198010******;

  (16)刘翔,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42830197101******;

  (17)何也祥,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22197012******;

  (18)宋廷超,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0583198207******;

  (19)唐双凤,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1102198611******;

                                       5-1-3-133
                                                                   法律意见书


   (20)党莉,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12728198612******;

   (21)岳楚华,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502197001******;

   (22)吴斯斯,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60481198504******;

   (23)朱晓磊,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31121198510******。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本次新入伙合伙人的 23 名合伙人中的赖寿华、廖焕林、
付春妮 3 人系发行人新引进骨干员工,剩余人员系发行人现有骨干员工,为激励
该等员工长期为发行人服务,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同意其入伙横琴珑欣或增加出
资额。经核查,本次入伙的出资额转让款由激励对象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存在委
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

    根据横琴珑欣及各合伙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横琴珑欣设立至今,各合伙人不
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亦不存在纠纷情况。合伙企业的设立及历次变更
不存在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的情形。

    经核查,刘少云与韩丹已就历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依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横琴珑欣的合伙人中,
除苏洁贞系实际控制人刘少云的朋友外,其余均为发行人骨干员工。合伙企业历次
出资额转让主要系由于员工离职或对骨干员工实施激励,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
持股情形,亦不存在纠纷情况,相关份额转让方已依法纳税。合伙企业的设立及
历次变更不存在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的情形。


    七、《反馈意见》问题 23:请在招股说明书“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章节补
充分析并披露:(1)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
如存在,则需进一步核查公司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并说明相关措施的有效性。
(2)说明发行人和关联方拆入/拆出资金、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的用途,履行的内部
决策程序、资金占用时间和利息支付情况,利率是否公允;发行人向关联方是否
提供委托贷款,若存在,该行为的内部控制措施和执行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已建
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害。(3)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方
资金往来。请保荐机构、律师对上述问题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5-1-3-134
                                                                     法律意见书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表、
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的银行回单、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原始凭证;

   2. 访谈发行人的关联方,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往来情况及利息支付情
况;

       3. 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

       4. 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所有借款合同、授信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借款
还款支付凭证;

       5. 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信用报告,了解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6. 访谈发行人的主要贷款银行,确认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7. 核查发行人出具的关于其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8. 核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与关联交易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9. 核查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表决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

       10. 访谈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关联方,了解关联交易及
对外担保的审批、回避情况;

   11. 核查发行人独立董事就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出具的独立意见;

       12. 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出具的《关于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承诺函》和《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3. 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等访谈确认发行人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审批及回避情况、关联资金拆借的
背景原因及款项用途。

                                    5-1-3-135
                                                                  法律意见书


    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如存在,则
需进一步核查公司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并说明相关措施的有效性。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
况,发行人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主要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为自身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商业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基于担保责任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2016 年 12 月 6 日,侨绿固废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以下简
称“广州银行白云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16 广银白云固
借字 001 号),约定侨绿固废向广州银行白云支行贷款 35,000.00 万元,贷款用于
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 BOT 项目建设。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侨绿固
废向广州银行白云支行提取贷款累计 7,649.67 万元。

    2016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与北京洁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侨绿固废股东,
后更名为北京洁绿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州银行白云支行签订了《保
证合同》,共同为双方的合资公司侨绿固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分别为
前述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 65%(即 22,750 万元)和 35%(即 12,250 万元)。

    经核查,发行人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对上述对外担保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2017 年 10 月 18 日,广州银利与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签订了《固定资
产借款合同》(编号:五羊支行 2017 年项借字第 007 号),约定工商银行广州五
羊支行向广州银利发放贷款 34,000.00 万元,贷款用于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
(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广州银利向广州银行白云支行提取贷款累计 9,500.00 万元。

    经核查,发行人和江苏维尔利分别与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签订了《保证合
同》,共同为双方的合资公司广州银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分别为前述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 65%(即 22,100 万元)和 35%(即 11,900 万元)。



                                  5-1-3-136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发行人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维尔利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
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 为自身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商业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委托商业担保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和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其部分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形。根据相关合同
约定,发行人就前述委托担保事项,基于担保责任范围内,为融捷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和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经核查,股份公司成立后发生的反担保事项,均已通过发行人的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发行人均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并采取了回避措施。

    3.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经核查,有限公司阶段,侨银有限曾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韩丹在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借款 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刘少云、韩丹已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归还了该笔借款,且此后未再基于前述借款
的授信合同再发生借款,合同相关方已就前述借款、担保事项签订了《终止协议》,
发行人的对外担保已解除。上述担保发生于有限公司阶段,主合同借款时间较短,
且已及时规范,未对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发行人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确认。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
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说明发行人和关联方拆入/拆出资金、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的用途,履行的
内部决策程序、资金占用时间和利息支付情况,利率是否公允;发行人向关联方
是否提供委托贷款,若存在,该行为的内部控制措施和执行情况。说明公司是否
已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1. 关于发行人和关联方拆入/拆出资金、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的用途,履行的内
部决策程序、资金占用时间和利息支付情况以及利率公允性

                                 5-1-3-137
                                                                           法律意见书


   (1)发行人和关联方拆入/拆出资金、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的用途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借入资金系为满足发行人经营需要,用
于公司的经营资金周转;关联方向发行人拆出资金均用于其各自的经营资金周转。

    报告期内,发行人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的情形。

   (2)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事项
进行审议确认,确认上述关联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过
程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3)资金拆借时间和利息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拆借仅发生在 2015 年和 2016 年,且资金使
用时间较短。发行人未向关联方收取或支付使用费。

    若按发行人同期加权银行贷款利率(2015 年、2016 年,发行人加权平均贷款
利率分别为 6.97%、6.59%)测算利息,报告期内,拆入/拆出资金对应的使用费测
算结果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资金拆出应计利息(万元)①                -            -            -      649.87
 资金拆入应计利息(万元)②                -            -        -0.25      -378.35
  应计利息(万元)③=①+②                 -            -        -0.25      271.52
     利润总额(万元)④            6,444.67     10,364.41    11,451.93     5,959.26
 应计利息占利润总额百分比⑤
                                      0.00%        0.00%        0.00%        4.56%
           =③/④
    注:负数表示应由发行人支付的使用费金额。

    若按发行人同期加权银行贷款利率收取或支付使用费,2015 年发行人可向关
联方收取使用费 271.52 万元,2016 年发行人应付关联方使用费 0.25 万元,占当期
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56%和 0.00%。本所律师认为,虽然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
资金拆借未收取或支付使用费,但该等费用数额不大且占比较低,是否收取或支
付使用费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5-1-3-138
                                                                 法律意见书


    2. 关于发行人向关联方是否提供委托贷款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况。

    3. 关于发行人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害的内部控制制度

   (1)发行人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核查,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对关联方界定、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回避措施、决策权限以及关联交易的
其他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发行人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容及形式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一、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事项,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
行有关审议程序,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
和条件,以合同方式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事宜。

    二、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规定价格;在国家物价
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市场条件下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原则,由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护本公司及公司股东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本公司承诺不发生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拆借行为,并杜绝与关联方共
同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投资活动。

    四、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会发生因关联交易而损
害公司利益或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
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本公司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相关
行为,并对由此给公司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1-3-139
                                                                      法律意见书


   (3)上述制度、承诺得到有效执行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
过程中采取了必要的回避措施,具体情况可参见“十四、反馈问题 28 之(二)发
行人的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害,该
等制度已得到有效执行。

   (三)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期末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余额,现补充披露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发生额。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况,但主要发生在 2015
年。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逐步实现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日渐完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已全部清理完毕,此后未再发生
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调拨。

    1. 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借入方    借出方   期初应收余额 累计借出发生额 累计收款发生额 期末应收余额
                                        无
                                    2017 年度
 借入方    借出方   期初应收余额 累计借出发生额 累计收款发生额 期末应收余额
                                        无
                                    2016 年度
 借入方    借出方   期初应收余额 累计借出发生额 累计收款发生额 期末应收余额
                                        无
                                    2015 年度
 借入方    借出方   期初应收余额 累计借出发生额 累计收款发生额 期末应收余额
建铭劳务   发行人        3,394.43            10,356.37   13,750.81             -


                                     5-1-3-140
                                                                           法律意见书


南潮环卫    发行人          1,019.48              1,648.40     2,667.88             -
美庭园林    发行人             0.80                   587.66    588.46              -
谷蜂商贸    发行人           186.60                   326.65    513.25              -
豪靖合创    发行人            85.00                    80.00    165.00              -
捷瑞置业    发行人             0.50                   269.91    270.41              -
 金瑞凯     发行人                   -                 10.00     10.00              -
奇岭环境    发行人           217.98                   180.01    398.00              -
盈贤劳务    发行人                   -                  3.10      3.10              -

    2. 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借入方    借出方     期初应付余额       累计借入发生额 累计还款发生额 期末应付余额
                                             无
                                         2017 年度
 借入方    借出方     期初应付余额       累计借入发生额 累计还款发生额 期末应付余额
                                             无
                                         2016 年度
 借入方    借出方     期初应付余额       累计借入发生额 累计还款发生额 期末应付余额
 发行人    奇岭环境                  -                  5.36       5.36             -
                                         2015 年度
 借入方    借出方     期初应付余额       累计借入发生额 累计还款发生额 期末应付余额
 发行人      韩丹           5,360.07              1,577.11     6,937.17             -
 发行人    谷蜂广告           78.62                   144.27    222.88              -
 发行人    欣丰广告          147.35                   372.65    520.00              -
 发行人    美庭园林          120.60                    25.68    146.28              -

    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情形;
发行人和关联方拆入/拆出资金的时间较短,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未收
取或支付利息;发行人已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害,不存
在其他未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5-1-3-141
                                                                 法律意见书




    八、《反馈意见》问题 24: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披露:(1)公司部
分固定资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不能
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使用相关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
存在使用农用地,是否存在纠纷争议,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发表明确核查意见。(2)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 79
处房屋建筑物的出租方是否涉及集体土地,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房产
租赁合同的稳定性、租赁的持续性,租赁房产产权瑕疵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并对上述情形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发表意见。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包括资产清单、固
定资产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付款申请表、验收单、行驶证等并进行核对;

    2. 访谈发行人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了解发行人当前业务情况及部
分固定资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原因、办理进度及使用情况;

    3. 取得并核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自有房
产、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明;

    4. 核查发行人持有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支付凭证及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书;

    5. 核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签署的所有租赁合同及相应的土地使用
权证书、房产产权证书、租赁备案文件;

    6. 核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租赁房产的权属证明;

    7. 实地走访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的主要经营使用的房产、土地,对
实际使用用途进行现场核查;

    8. 核查发行人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实地
走访项目所在地并访谈相关工作人员,了解项目用地情况;

                                 5-1-3-142
                                                                        法律意见书


       9. 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特许经营项目协议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实地走访
项目所在地并访谈相关工作人员,了解项目用地情况;

       10. 走访发行人工程项目及特许经营项目的业主方,核查项目用地情况;

       11. 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行人租赁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及土地、房产主管部
门网站、百度搜索引擎,核查发行人房屋、土地方面的纠纷争议、诉讼仲裁情况;

       12. 核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土地、房产、
工程建设合法合规情况的确认函;

       13. 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房产租赁情况的说明、发行人关于房产
租赁情况的声明与承诺。

       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部分固定资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
情形,是否存在不能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发行人使用相关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
在使用农用地,是否存在纠纷争议,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1. 发行人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的核查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清单,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四大类别,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的
账面原值为 47,709.31 万元,账面净值为 38,920.58 万元。经核查,其中未取得产
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尚存在 122 辆机动车未办妥产权证书,该等
车辆的账面价值合计 1,032.2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约为 0.75%,具体情况如下:

                                                             车辆数量   账面价值
序号                      未办妥产权原因
                                                             (辆)     (万元)
        因出让方在出让车辆前未及时办理年检或遗失了行驶证,
 1                                                                  9       34.69
        导致车辆转让后暂未能办理过户
 2      新购车船,正在办理产权证书                           74(注)      149.32


                                       5-1-3-143
                                                                           法律意见书

                                                                车辆数量   账面价值
序号                       未办妥产权原因
                                                                (辆)     (万元)
        按照相关项目的合同约定,从项目业主单位处承继的二手
 3      车辆,业主从未为该等车辆办理过车牌登记手续,导致车            39         848.20
        辆转让后难以上牌
                            合   计                                  122    1,032.21

       注:其中 72 辆为报告期末新购入的摩托三轮车。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述车辆在发行人全部车辆的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账面价值(万元)             车辆数量(辆)
       未办妥产权车辆                                1,032.21                      122
         全部机动车辆                               32,342.25                    1,771
          占比(%)                                      3.19                     6.89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出具承诺,如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上述车辆未及时办理过户或未办妥车牌登记手续而
发生任何纠纷、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人愿意全额
补偿因此对公司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保证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如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未办理过户或未办妥车牌登记手续
的车辆设备,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正常经营的,承诺人将协助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尽快购入新的车辆设备,并承担发行人因经营停滞所产生的
全部损失。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使用该等未办产权证书的机动车辆存在不能取得权属
证书及被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但是鉴于该等车辆价值占发行人资
产总额的比例较小,且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全额补偿因此对公司造成的相
关经济损失,保证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因此该等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的
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 发行人使用相关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情况的核查

       (1) 发行人使用自有房屋与土地使用权的合规性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取得的不动产权共有 1 项,
尚未投入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5-1-3-144
                                                                        法律意见书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规划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地址
                                                       /m2        /m2       用途
       粤(2018)广州市不动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
  1                                                  3,015.50   15,159.37   工业
         产权第 09207361 号   术产业园福从路 82 号

      经核查,前述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发行人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土地
使用权,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相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
合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前述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由发行人自建取得,已依法办理
相关报建审批手续。发行人取得前述土地、房产的方式合法,权属清晰,不存在
纠纷争议。

      (2) 发行人使用租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的合规性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目前经营使用的土地、房产均系通过
租赁方式取得,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已依法与出租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
同,该等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明确。发行人依约支付租金,租
赁合同的履行不存在纠纷。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共租赁了 81
处房产,租赁房产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分公司的房屋租赁情况》。

      A. 发行人租赁房产的权属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的房产共有 81 处,其中 72 处房产
已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书。

      经核查,发行人租赁的房产中有 7 处虽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但已取得相
应的权属证明,该等房产的权属证明情况如下:

      ① 经核查,附件一第 30、31 项房产,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71 号的房产,
已取得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房地产管理局广州房地产管理处出具的《广州军区空
军空余房地产租赁认证书》、《同意分租证明》,确认发行人所租赁的该等房产属
于军产,产权清晰,可由出租方广州雄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外转租及分租。

      ② 经核查,附件一第 38 项房产,系出租方购买取得的商品房,出租方已与
蚌埠市南翔城市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编号为 201511210004 的《商品房买


                                    5-1-3-145
                                                                  法律意见书


卖合同》且该合同已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通过蚌埠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在蚌
埠市房产交易网备案。

    ③ 经核查,附件一第 41-44 项房产,取得了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商品房
产权权属证明。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的房产中,2 处(附件一第 76、80
项)既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亦未取得房产权属证明。其中,第 80 项租赁房产用于
办公,具有可替代性,该处房产虽未取得产权证书,但出租方已取得房产所在土
地的使用权证书。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未因前述房产的使用与第三方
产生任何争议与纠纷,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该等未取得房屋权属证
书的情形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B. 发行人租赁房产的备案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的 81 项房产中,共有 63 项房产租
赁已依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17 项房产尚未办妥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
(详见附件一第 31-40 项、第 75-81 项),目前该等房产正在办理备案手续。

    另有 1 处房产(详见附件一第 57 项)因所在地主管部门未开展租赁备案业务
而无法办理备案。2017 年 12 月 24 日,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证明,
确认该单位辖区尚未开展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业务,发行人暂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
案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
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租赁合同不因未履行房
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而无效,亦不会对承租人依法使用该等房产造成实质性法律
障碍。本所律师认为,租赁房屋是否进行了租赁备案登记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
效性,也不影响租赁关系的持续;且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作为承租方,并非《商
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义务人;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
司部分租赁房产未能进行租赁备案登记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法律障碍。

    C. 房屋的土地性质及规划用途

                                  5-1-3-146
                                                                     法律意见书


    根据租赁房产的产权证书及权属证明,发行人租赁的房产中,除附件一第 10、
32 项房产的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所有外,其他租赁房产所在土地均为国有建设用
地,不存在使用农用地的情形。

    经核查,附件一第 10 项房产系发行人向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第六股份经济合作
社租赁取得的办公楼,房产及土地已依法取得编号为“穗集地证字第 0116928 号”
的《集体土地房产证》,房产所在的土地不属于农用地。根据编号为粤房地证字
第 C3335560 号《房地产权证》,附件一第 32 项房产系陈家乐的私有房产,该房
产建设所在的集体土地已经东莞市国土局批准,拨作商业用地,用于商业用途,
不属于农用地。

    根据本所律师现场走访情况及土地、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租赁
的房产、土地主要用作于发行人各项目所在地项目管理人员日常办公或停放项目
保洁作业车辆,土地、房产的实际用途均符合产权证书上的规划用途,符合土地
使用总体规划。

    D. 合法合规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报告期内未因前述土地、房产的使用与
第三方产生任何争议与纠纷,不存在土地、房产方面的诉讼、仲裁,未受到政府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018 年 7 月 1 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出具《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
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确认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
发行人无因违反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018 年 7 月 5 日,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出
具《证明》,确认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能遵守国家和地方
有关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相关
法律、法规行为而被该单位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7 月 3 日,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出具《证明》,确认发行
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房屋租赁备案规定的情形,没有受到被单位的行
政处罚。

                                   5-1-3-147
                                                                          法律意见书


     对于发行人租赁的前述部分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
的问题,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出具承诺:
如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因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登记证书或因未办理租赁合同
备案而产生任何纠纷,或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人愿意无偿代
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全额补偿因此对公司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保证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如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因不能继续按租赁
合同使用该等未取得产权登记证书或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的房产(具体原因包括
但不限于租赁合同被有权司法机关认定无效,或该租赁房屋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
或该租赁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征用等情形),导致公司的
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影响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正常经营的,承诺人将协助公
司寻找新的租赁房产,并承担公司因此发生的装修费、搬迁费以及因经营停滞所
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租赁部
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产权证的房产,且有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存在不规范
的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发行人租赁房屋未取得产权证及租赁合同未备
案的情形占比较小,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该等合同的效力,该等未取
得房屋权属证书或未办理备案的情形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因土地、房产的使用与第三方产
生任何争议与纠纷,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并且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已承诺,如公司因上述情形产生纠纷或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愿意
无偿代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全额补偿因此对公司造成的相关经济
损失,保证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因此,发行人租赁并使用前述房产不
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发行人取得的特许经营项目用地的合法合规性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取得的特许经营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运营方           项目用地取得方式
       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 BOT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取得项目土地
 1           特许经营项目          侨绿固废             使用权后无偿提供


                                    5-1-3-148
                                                                            法律意见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运营方           项目用地取得方式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取得项目土地
 2     (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    广州银利             使用权后无偿提供
           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

     A. 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项目的用地情况

     经核查,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称“广州城管委”)与侨绿固废签署了
《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权利与
义务清晰、明确,合同履行正常。根据该协议的有关约定,广州城管委已获得项
目用地的使用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于广州城管委,城管委
承诺在特许经营期内,侨绿固废有权独家无偿使用界区内的项目用地,并无需支
付征地补充费、土地出让金,侨绿固废使用项目时将不受任何第三方或政府的禁
止使用、共同使用、征收,不设置任何抵押权、留置权或债务保证等权利主张;
若广州城管委违反上述承诺,城管委应当向侨绿固废赔偿其经济损失,侨绿固废
有权依据合同有关约定解除协议。

     经核查,前述项目所在地位于白云区龙归镇永兴村地段,广州城管委已取得
了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所有权性质
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项目不存在使用农用地的情形。经核查,发
行人未因上述项目用地与项目业主或其他第三方产生纠纷或诉讼、仲裁,不存在
违法、违规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使用前述 BOT 项目用地合法合规,不存在使用农用地
的情形,不存在纠纷争议,不存在违法、违规或受到行政处罚情形。另外,根据
项目合同,项目发包方承担获取项目用地、确保项目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及依法办理项目用地的相关手续等义务,若发包方违反上述义务,发行人有权
要求发包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B.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的用地情况

     经核查,广州城管委与广州银利签署了《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合法、有效,
权利与义务清晰、明确,合同履行正常。根据该协议的有关约定,项目厂区用地

                                      5-1-3-149
                                                                 法律意见书


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厂区外相关基础设
施建设及基础设施所需的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及相关方的费用由广州城管委承
担。广州城管委确认已获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用地的使
用权属于广州城管委,广州城管委承诺:在特许经营期内,广州银利有权独家无
偿使用界区内的项目用地,广州银利使用项目时将不受任何第三方或政府的禁止
使用、共同使用、征收,不设置任何抵押权、留置权或债务保证等权利主张;若
广州城管委违反上述承诺,广州城管委应当向广州银利赔偿其经济损失,广州银
利有权依据合同有关约定解除协议。

    经核查,前述项目用地位于“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福山村经济联合社”,广
州城管委已取得了前述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用地性质属于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及防护绿地,不存在使用农用地的情
形。经核查,发行人未因上述项目用地与项目业主或其他第三方产生纠纷或诉讼、
仲裁,不存在违法、违规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使用前述 BOT 项目用地合法合规,不存在使用农用地
的情形,不存在纠纷争议,不存在违法、违规或受到行政处罚情形。另外,根据
项目合同,项目发包方承担获取项目用地、确保项目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及依法办理项目用地的相关手续等义务,若发包方违反上述义务,发行人有权
要求发包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使用前述特许经营项目用地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争议,
不存在违法、违规或行政处罚情形。另外,根据项目合同,前述特许经营项目均
由业主方承担获取项目用地、确保项目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依法办理
项目用地的相关手续等义务,若业主方违反上述义务,发行人子公司有权要求业
主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二、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 79 处房屋建筑物的出租方是否涉及集体土地,房
产租赁合同的稳定性、租赁的持续性,租赁房产产权瑕疵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

    1.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
正在租赁的房产共 81 处。根据该等租赁房产的产权证书及权属证明,发行人租赁


                                   5-1-3-150
                                                                 法律意见书


的房产中,除附件一第 10、32 项房产的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所有外,其他租赁房
产所在土地均为国有建设用地。经核查,附件一第 10 项房产系发行人向广州市黄
埔区文冲街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租赁取得的办公楼,房产及土地已依法取得编号
为“穗集地证字第 0116928 号”的《集体土地房产证》,房产所在的土地不属于
农用地。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有权将该房产出租给发行
人。根据编号为粤房地证字第 C3335560 号《房地产权证》,第 32 项房产系陈家
乐的私有房产,该房产建设所在的集体土地已经东莞市国土局批准,拨作商业用
地,用于商业用途,陈家乐依法有权将该房产出租给发行人使用。前述土地、房
产的实际用途均符合产权证书上的规划用途,符合土地使用总体规划。

    2. 租赁合同的稳定性及持续性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目前
正在使用的房产均已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该等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分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租赁合同的履行不存在纠纷。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分公司与出租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均未因就房产租赁及使用发生纠纷、争议,
不存在提前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形,租赁合同均正常履行。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租赁合同具有稳定性及持续性,
能满足项目运营的场地使用需求。另外,该等租赁场所面积较小且主要用于办公
及环卫作业车辆停放,租赁场所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

    3. 经核查,发行人租赁的 7 处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但取得权属证明,2 处房
产既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亦未取得房产权属证明。该等租赁房产的产权瑕疵情况
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参见本问题答复“(三)2.发行人使用相关房屋及土
地使用权情况的核查之(2)发行人使用租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的合规性”部分。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租赁的 2 处房产涉及集体用地,该等土地用途和租赁
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发行人的房产租赁合同具有稳定性,租赁期限能满足发行
人生产经营需求;租赁产权瑕疵房产面积占比较小,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资产完
整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法律障碍。

    核查意见:




                                  5-1-3-151
                                                               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部分机动车因转让方原因无法取得产权证书,
该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使用相关房屋及土地使
用权不存在纠纷争议,不存在违规使用农用地,不存在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情况。发行人合法租赁一处集体用地用于业务经营;发行人的房产租赁合同具有
稳定性,租赁期限能满足发行人生产经营需求。发行人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
证书或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资产完整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法律障碍。



    九、《反馈意见》问题 25:请补充说明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
营的情况、相关情况的合法和合规性、有无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请在招股说明
书业务与技术一节中更新披露发行人上述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续期情况,是否存在
到期无法续期的风险,并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已取得
与其业务经营相关的全部资质发表核查意见。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核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了解发行人及
其各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2. 访谈发行人及各其子公司、分公司的相关人员,核查发行人各项业务的合
同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公告、投标文件,了解发行人及其各子
公司、分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3. 核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取得的所有资质、许可、认证证件、证
明文件、资质申请文件,核查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及有效期限;

    4. 实地走访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的项目所在地,与发行人的客户、
员工进行访谈,核查发行人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

    5. 走访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所在地的市政环卫业务主管部门,
了解当地业务资质的核发情况,及发行人项目经营的合法合规性;


                                 5-1-3-152
                                                                 法律意见书


    6. 核查发行人出具的关于业务资质情况的说明,确认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
分公司资质的现有情况;

    7. 查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安全
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
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确认发行人资质、许可延期所需的条件及程序;

    8. 核查发行人的固定资产清单、车辆设备的采购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
的付款凭证、车辆船只的权属证书、车辆行驶证等有关资料,确认发行人具备资
质、许可续期所需满足的设备要求;

    9. 查阅发行人制定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访谈发行人
的相关工作人员,确认该等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符合资质、许可延期的条件;

    10. 核查发行人建筑工程相关技术人员的名单及该等人员的资格岗位证书、劳
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情况,查阅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简历等相关
资料,访谈了发行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确认发行人具备资质、许可延期的技术
人员条件;

    11. 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业务情况的声明与承诺;

    12. 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

    13. 通过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网站等公开网络
途径,核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是否存在业务违法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的情况。

    核查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
理服务,具体业务涵盖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市政环卫工程和其他环卫
服务。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
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分别取得了开展上述业务所需的资质、
许可、证明。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取得的资质、许可、证明的具体情况
分别如下:

    (一)城乡环卫保洁业务的许可、证明情况


                                   5-1-3-153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类型之一为城乡环卫保洁业务,该类业务内容涉
及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
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正在运营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项目共
108 个,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附件二:《发行人正在运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
收集、运输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7 号)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业务施行许可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应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服务许可证。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
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
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011 年 9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废止〈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修改〈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
条件的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0 号),删除“从事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条件”,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行政审批的具体条件。据此,从
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业务无需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管理
办法》所规定的许可条件,按照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成为供应商之后即可由当
地业务主管部门颁发该等服务许可证书。

      根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行政许可实
施暂行办法》(穗城管委〔2011〕409 号)第七条规定,“需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
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在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
输服务前,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经核查,发行人已取得的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备注
                                                          2018.07.04-
  1      侨银环保   粤建环证 IA11001   从化区城市管理局                  陆域
                                                          2021.07.03


                                       5-1-3-154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备注
                                                                 2016.11.15-
     2      侨银环保   粤建环证 IA11002   从化区城市管理局                       水域
                                                                 2019.11.14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目前各地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
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管理和核发存在差异,前述项目所在地的行业主
管部门对该许可证的核发情况具体可区分为以下三种:

         1. 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根据具体项目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分公司核发《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经核查,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报告
期末在运营的项目中,共有 39 个取得了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该等项目及对应的许可证件情况如下:

序号 持证单位                项目名称                 证件编号     有效期      核发机关
                   2017 年度-2020 年度云东海街                               佛山市三水区
                                                  粤建环证       2018.02.05-
 1        发行人   道横涌、高丰、鲁村等六个村委                              住房与城乡建
                                                  IIE0116        2020.09.12
                     会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                                  设管理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伏户、
                                                  粤建环证       2017.02.05-
 2        发行人   杨梅等四村一居垃圾清运及保
                                                  IIE0115        2020.10.31
                             洁服务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容环卫 粤建环证Ⅰ         2016.12.02-
 3        发行人
                         保洁项目(包号 1)          E0085       2020.06.30
                   南海区里水镇农村大市政(南部 粤建环证Ⅰ       2017.06.05- 佛山市住房和
 4        发行人
                       片区二)环卫保洁项目          E0101       2019.06.30 城乡建设管理
                   村居市政环卫保洁、绿化管养服 粤建环证         2018.06.11-       局
 5        发行人
                       务资格项目(祖庙片区)       IE0098       2019.05.31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垃圾保 粤建环证Ⅰ         2017.06.29-
 6        发行人
                             洁服务项目              E0104       2020.01.31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垃圾清 粤建环证Ⅰ         2017.07.19-
 7        发行人
                             运服务项目              E0106       2019.12.31
                   惠州市惠城区高新园村民股份
 8        发行人                                垃圾清运处
                   厂房片区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018.04.28- 惠州市市容环
                                                  许可 HW
                   惠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农村垃圾                    2021.04.27 境卫生管理局
 9        发行人                                  0013 号
                   运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清扫
10        发行人
                               保洁项目         2016093000       2018.05.07- 芜湖市城市管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环卫所道          3         2018.12.31      理局
11        发行人
                           路清扫保洁项目
                   茂名市中心城区河东片区等环 茂南城管环         2016.04.01-
12        发行人                                                             茂名市茂南区
                           卫作业服务项目           证 001       2021.03.31
                                                                             城市综合管理
                   茂名市河西片区环卫作业服务 茂南城管环         2018.01.01-
13        发行人                                                                   局
                                 项目               证 003       2022.12.31


                                          5-1-3-155
                                                                          法律意见书


序号 持证单位             项目名称               证件编号    有效期      核发机关
                                               云城管卫许
                云浮市城区安塘街道环卫服务                 2018.05.01-
14    发行人                                   字(2018)
                              项目                         2019.04.30
                                               号第 005 号
                                               云城管卫许
                云浮市城区河口街道办环境卫                 2018.05.01-
15    发行人                                   字(2018)
                  生清洁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2019.04.30 云浮市云城区
                                               号第 004 号
                                                                       城镇综合管理
                                               云城管卫占
                云浮市城区第七轮三、四级及以               2018.01.01-   和执法局
16    发行人                                   字(2017)
                下道路保洁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2018.12.31
                                               号第 002 号
                                               云城管卫占
                云浮市城区第七轮环卫服务(第               2018.01.01-
17    发行人                                   字(2017)
                        一标段)项目                       2018.12.31
                                               号第 001 号
                                               新城管卫许
                新兴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保                 2018.01.01-
18    发行人                                   字(2018)
                        洁作业服务项目                     2018.12.31
                                               号第 001 号
                                               新城管卫许
                新兴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运                 2018.01.01-
19    发行人                                   字(2018)
                        输服务采购项目                     2018.12.31
                                               号第 002 号             新兴县城市管
                                               新城管卫许                  理局
                “芦溪芳甸”景观清扫保洁服务               2018.01.01-
20    发行人                                   字(2018)
                            采购项目                       2018.12.31
                                               号第 003 号
                                               新城管卫许
                新兴县太平镇农村生活垃圾收                 2018.01.01-
21    发行人                                   字(2018)
                    集与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2018.12.31
                                               号第 004 号
22    发行人    湛江市霞山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23    发行人    湛江市赤坎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2018.01.24- 湛江市城市管
                                                   080
                                                            2019.01.25      理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镇
24    发行人
                (街)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项目
                吴川市市区市容环卫保洁服务 吴公用环证 2013.06.01- 吴川市公用事
25    发行人
                            项目                 0001   2019.05.31      业局
                                                                    肇庆市端州区
                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服务采购 粤建环证 2018.04.24-
26    发行人                                                        城市综合管理
                            项目                IH0010  2019.04.23
                                                                          局
                大名县城乡一体化环卫保洁特 冀建环证 2017.02.10- 大名县城区管
27    发行人
                        许经营权项目            DA0006  2027.02.10 理综合执法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乡镇环卫作业 川 A08 正字 2018.02.01- 成都市青白江
28    发行人
                        市场化三标段           第 2018I 2018.12.31 区城市管理局
                龙子湖区老旧小区环卫作业服
29    发行人
                            务项目                      2018.05.18- 蚌埠市城市管
                                               20180001
                蚌山区城市生活垃圾转运服务              2019.05.17 理行政执法局
30    发行人
                            项目
                                             化城管字第
                化州市城乡环卫市场化服务项              2018.06.01- 化州市城市综
31    发行人                                 [2018]001
                              目                        2023.05.31    合管理局
                                                  号



                                     5-1-3-156
                                                                               法律意见书


序号 持证单位                项目名称                证件编号    有效期       核发机关
                   霍邱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 霍邱县城市
                                                                2017.01.01- 霍邱县城市管
 32     霍邱侨银   运、道路绿化养护、公厕管理、 管理行政执
                                                                2019.12.31 理行政执法局
                         牛皮廯清理服务项目     法局 0001 号
                                                淮城管清许  2017.08.30-
                   淮北市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                           淮北城市管理
 33     淮北侨银                                字[2017]第  2018.08.29
                           目(第二标段)                                 综合执法局
                                                    007 号    (注)
                     习水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 习环许 2018   2018.05.18- 习水县城镇管
 34     习水侨盈
                               PPP 项目           第 02 号  2021.05.18        理局
                                                  张城许字              张家界市城市
        张家界侨   张家界市市城区永定、崇文范围             2018.03.26-
 35                                             (2018)第              管理和综合执
            盈     内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招标项目             2020.03.25
                                                  40001 号                    法局
                                                                        长沙市城市管
                   长沙县 2017-2019 年城市环卫              2018.05.04-
 36     长沙侨兴                                2018-003-01             理和行政执法
                       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2019.12.30
                                                                                局
                                                东阳市行政
        东阳分公   东阳市城区白云西片环卫保洁               2016.01.01- 东阳市城市管
 37                                             执法局 0001
            司           项目(歌山路以西)                 2018.12.31 理行政执法局
                                                      号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7 道路清
        宿州分公                                            2017.06.01- 宿州市城市管
 38                扫保洁服务(服务三年)采购项 2018005
            司                                              2020.05.30        理局
                           目(四标段)
                   北滘镇 2018-2021 年中心七村                          佛山市顺德区
                                                  粤建环证 2018.02.13-
 39      发行人    居和主干道环卫、绿化、河涌养                         环境运输与城
                                                  IX0082    2021.02.12
                               护项目                                       市管理局
      注:淮北市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第二标段)已于 2018 年 8 月初结束运营,该项目
运营期间,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经核查,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报告期末在运营的项目中,
尚有以下 1 个项目应取得而尚未取得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采购方                    项目名称                      项目期限
 1         固始县人民政府               固始县城乡一体化           2018.04.26-2034.04.25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前述项目的业务合同均在 2018 年签订,
目前正在成立项目子公司负责项目运营,待项目公司成立后方可申请办理经营许
可证。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将继续与项目所在地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按照其要求申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如因未取得
相应的许可而导致发行人受到行政处罚的,实际控制人愿意承担由此对发行人产
生的经济责任,确保不会因此而导致发行人产生任何经济损失。



                                         5-1-3-157
                                                                         法律意见书


      2. 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认为发行人已在注册地取得相关资质证件,无需就具
体项目再次申请《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许可证的说明》,公司在广州市范围内运营的相关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
收集、运输项目,可在注册地城市管理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无须再就单个项目
在项目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
可证》。因发行人现已取得所在地广州市从化区城市管理局颁发的《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发行人在广州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生活
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业务时,无须再就单个项目在项目所在地城管部门
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经核查,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报告期末在广州市范围内运
营的涉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项目共有 25 个,具体项目
情况如下:

序号          采购方                               项目名称            合同期限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     增城区中新镇中新片城区环卫保洁及垃圾   2016.04.01-
 1
               民政府                         清运项目                 2019.03.31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 新塘镇环卫保洁项目-旧城区、卫山片区(片    2017.03.01-
 2
               民政府                 区一)环卫保洁项目               2020.02.29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城区   2016.03.01-
 3
               民政府                   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2019.02.28
                                                                       2017.10.01-
 4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越秀区河涌水域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2022.09.30
       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 新光快速路保洁(主线及新增立交)服务项     2015.12.15-
 5
               公司                           目                       2018.10.25
       广州市水投土地开发有                                            2016.03.01-
 6                              广州市水博苑园容环境卫生管理采购项目
       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2019.02.28
                            广州市水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广州水域
       广州市水上市容环境卫                                            2018.04.01-
 7                          (含流溪河)水域保洁及陆上运输服务项目
             生管理处                                                  2019.09.30
                                            -子包六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城区道路清(保)洁服     2018.02.01-
 8
               民政府                       务项目                     2021.01.31
                                                                       2016.07.08-
 9     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局      南沙区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运项目
                                                                       2018.07.07
                                                                       2018.01.01-
 10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 荔湾区河涌保洁项目(标段三)(重招)
                                                                       2019.12.31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河涌保洁(标段   2017.01.01-
 11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
                                          一)服务采购项目             2019.12.31

                                       5-1-3-158
                                                                            法律意见书


序号          采购方                               项目名称                合同期限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行政村清扫保洁服务      2017.09.01-
 12
           新雅街道办事处                       项目                      2020.08.31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                                               2018.04.01-
 13                               花都区天马河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卫生管理所                                                   2021.03.31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道      2016.07.01-
 14
           大石街道办事处                 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019.06.30
       广州市从化区市容环境     广州市从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从化区      2017.06.01-
 15
             卫生管理所               水面保洁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2020.05.31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     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采购江埔街新明新      2017.12.01-
 16
               办事处               村和沙塱社巷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2018.11.30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采购江埔街      2017.12.01-
 17
               办事处             新明新村和沙塱社巷道清扫保洁项目        2018.11.30
                                                                         2018.02.16 进
                                                                         场,不少于 3
 18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内环路、人民高架清扫保洁项目
                                                                         个月,最长 18
                                                                             个月
       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游     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景区保洁服务工作承      2017.11.01-
 19
             览区管理处                         包项目                    2018.10.31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2014-2019 年河涌       2014.06.01-
 20
               民政府           水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一)            2019.05.31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市政管理所 X271 加石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市 路(均禾段)、X271(均禾段)、X264 夏         2018.01.01-
 21
             政管理所       花公路(均禾段)、S114 广花公路(均禾         2019.12.31
                                      段)环卫保洁项目
                                白云新城 2017 年区管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    2017.12.01-
 22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务项目                    2018.11.30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     广州空港经济区主要市政道路及清水河保      2018.03.22-
 23
               员会                           洁服务项目                  2020.03.21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                                               2018.04.12-
 24                                明珠工业园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0.04.11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     从化高技术产业园环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      2015.04.01-
 25
       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务采购项目                  2020.03.31

      经核查,前述项目已在注册地城市管理局办理了备案手续,符合广州市城市管
理委员会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监管要求。

      3. 发行人已取得项目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确认当地尚
未核发或已取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部分项目已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
的方式取得业务,但当地业务主管部门尚未核发或已取消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5-1-3-159
                                                                   法律意见书


    经发行人与当地主管部门沟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报告期末在运营
的 43 个项目取得了当地市政环卫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注:具体情况详见附
件三:《项目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业务证明情况》)。根据该等证明,发
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已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在当地辖区内开展城市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业务,符合该辖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
扫、收集、运输服务相关许可的条件,公司在合同范围内开展该类业务合法合规,
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违法违规的情形。

    就上述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项目,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取得相关项目的中
标通知书及其与业主方签署的业务协议,确认公司或其子公司、分公司系通过招
投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取得了当地项目,同时与当地环卫业务主管部门签署了业
务协议,约定了项目的经营期限以及服务标准等内容,该等程序符合《城市生活
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要求。部分项目未取得业务许可证系由于项目所在地
尚未开展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等原因造成;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已取得了当
地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确认公司已具备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
集、运输服务许可的必要条件,且未曾受到过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基于此,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取得该等项目的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
司经营该等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项目运营合法合规。

    综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固始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综合
治理 PPP 项目”的经营许可证尚待办理外,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报告期末
在运营的涉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清扫、运输服务的项目,均已在发行人注
册地进行备案或取得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或证明,已具备取得城市生
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的必要条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经营该等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项目运营合法合规。

    (二)生活垃圾处置业务的许可、证明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在运营项目
中,共有 4 个项目涉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前述项目的名称分别为“惠
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市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库区填埋作业购买专业服务采购项
目”、“吴川市老鸦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采购项目”、“池州市环卫一体
化项目”及“德令哈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

                                 5-1-3-160
                                                                        法律意见书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7 号)的规定,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处置业务施行许可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具
备相应的条件,并应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直辖市、市、县
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处置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公司确认,各地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
服务许可证》的管理和核发存在差异。经核查,前述四个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对
该许可证的核发情况可区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 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就具体项目向发行人核发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
置服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证单位          项目名称            证件编号   核发机关       有效期

                  吴川市老鸦埇生活垃圾填 吴公用环证    吴川市公共   2018.05.21-
  1      发行人
                  埋场运营管理采购项目       0002        事业局     2019.05.31

      2. 项目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确认当地尚未开展《城市
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核发业务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核查,前述 4 个生活垃圾处置项目中,“池州市环卫一
体化项目”、“德令哈市环卫市场化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但因项
目地主管部门尚未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发
行人暂无法申请办理该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发行人已就
以上两个项目取得当地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确认池州侨银、德令
哈侨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业务的许可条件,在
合同范围内开展该类业务合法合规,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

      3. 项目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确认从事垃圾处置单一环
节业务无须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根据公司的说明及项目合同的约定,“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市区生活垃圾
填埋场扩容库区填埋作业购买专业服务采购项目”业务范围仅涉及垃圾填埋作业,
不涉及垃圾处置的其他环节。

      根据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出具的《证明》,确认发行人与该局签订的


                                    5-1-3-161
                                                                          法律意见书


项目合同服务范围仅涉及垃圾填埋作业环节,不涉及渗滤液处理、焚烧、沼气收
集等服务事项,不属于应当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证的情形,发行人
在合同范围内开展该类业务,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

     经核查,前述三个项目未取得业务许可证系项目所在地尚未开展相关核发业
务或不就垃圾处置单一环节核发许可等原因造成;相关项目公司已取得了当地业
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确认该等公司已具备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
的必要条件,且未曾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已取得了从事生活垃圾处
置业务所需的许可或经当地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已具备开展垃圾处置
相关业务的必要条件,且未曾受到过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基于此,本所律
师认为,发行人取得该等项目的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经营
该等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项目运营合法合规。

     (三)市政环卫工程业务的许可、资质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运营的工程类项目共 5 个,发行人已就开展前述业
务取得了以下资质、许可:

序号 持证单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      有效期限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广州市住房和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2017.05.09-
 1    发行人                              D344046505    城乡建设委员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                                    2021.03.18
                                                              会
                  工总承包叁级)
                                       (粤)JZ 安许证字 广东省住房和   2017.04.10-
 2    发行人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7]010614 延   城乡建设厅   2020.04.10

     经核查,发行人具备承接、运营的工程项目所需的资质文件及许可证件,不
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越资质、许可运营项目的情形。

     (四)其他业务的许可、认证情况

     经核查,除城乡环卫保洁业务、生活垃圾处置业务、市政环卫工程业务外,
发行人还从事渗滤液运输、道路隔离护栏清洗、外墙“牛皮癣”清洗、下水道疏
通、突击清洁服务、节日摆花等其他环卫服务。其中,就渗滤液运输业务,发行
人取得了《道路运输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5-1-3-162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许可证名称     持证单位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道路运输经营许              粤交运管许可穗字 广州市从化区交   2018.04.16-
 1                       发行人
             可证                  440100101202 号    通管理总站     2022.04.15

     经核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未对从事前述业务的主体作出限制,未设定从
事业务所需满足的条件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该等业务无须办理许可、特
许、认可、核准或登记备案,业务经营合法合规。

     根据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项目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
及其各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未取得资质、许可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经营资质的续期情况

     1.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证的续期情况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
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
扫、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
延续手续”。经核查,除前述条文,《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未对许可证延续的具体程序及条件作出其他规定。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
清扫能力的 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
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
录仪;(二)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三)
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
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四)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
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
驶证;(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条件。




                                     5-1-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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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证续
期事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

    2.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许可证的续期情况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
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
扫、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
延续手续”。经核查,除前述条文,《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未对许可证延续的具体程序及条件作出其他规定。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
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
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二)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
关标准;(三)有至少 5 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
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
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
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
执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
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建设(环境卫生)主管
部门联网;(六)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
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
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七)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
性处置服务的条件。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证续期事宜不存在
实质性障碍,不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

    3. 建筑业资质证书的续期情况




                                  5-1-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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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发行人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有效期至 2021 年 3 月 8 日,该项资质在有效
期内。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
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
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经核查,除前述条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
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未对许可证延续的具体程序及条件作出其他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资质的企业净资产应当达 1,000 万元以上,企业应当具备以下人员:(1)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3)持有
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
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
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取得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的企业净资产应当达 1,000 万元以上,企业应当具备以下人员:(1)注册建造师
不少于 2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
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
于 5 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
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聘用了 5 名注册建造师、
17 名市政工程和环境保护、绿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以及施工员、质量
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岗位证书的人员 19 人,其他经考核或培
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 87 人。



                                   5-1-3-165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赵电波为发行人的建筑工程技术负责人,从事建筑工程及环保工程
施工管理超过 20 年,给水排水专业本科学历,拥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
程师、排水工程师证书,2016 年进入环卫行业专家库,管理主持的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或环保工程项目超过 10 个,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关于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对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经核查,上述人员均为发行人聘用员工,截至本补充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
聘用的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的数量
及其经验均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
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相关人员条件,发行人持续具备办理《建筑业
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认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人截至本补充意见出具之日
的车辆、人员等生产经营情况,发行人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续期事宜不
存在实质性障碍,不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另外,发行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仍在有效期内且短期内无须办理续期手续,资质延续问题不会对发行人业务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续期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取得的编号为“(粤)JZ 安许证字[2017]010614 延)”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该项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
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年”。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正常,未发
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死亡事故,
未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经本所律师通过登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及公开网络查询,发行人及

                                  5-1-3-166
                                                                    法律意见书


其各子公司、分公司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8 年 9 月 6 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了《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诚信情况的复函》,确认发行人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
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中未有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被广东省住房和建设厅行
政处罚的记录。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人截至本补充意见出具
之日的生产经营情况,发行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事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不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另外,发行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且短期
内无须办理续期手续,资质延续问题不会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 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续期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取得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粤交运管许可穗字 440100101202
号),有效期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该项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
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
辆:1. 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 车辆
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
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
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
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 取
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 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
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5-1-3-167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运输服务的子公司,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条件,发行人
及该等子公司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续期事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存在无法
续期的风险。另外,发行人及该等子公司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且
短期内无须办理续期手续,资质延续问题不会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出具声明与承诺函,确认发行人具备取得
上述许可、资质所需满足的所有条件,承诺在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发行人
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办理证件延期或换发申请手续,确保证件持续
有效。若因资质到期后无法续期而导致发行人受到行政处罚的,实际控制人愿意承
担由此对发行人产生的经济责任,确保不会因此而导致发行人产生任何经济损失。

    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符合其登记的经营范围,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固始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综合治理 PPP 项目”
因 PPP 项目公司尚未成立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清扫、运输服务外,
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均已取得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证明,符合项目
所在地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发行人已取得的生产
资质不存在到期无法续期的风险。



    十、《反馈意见》问题 26: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并说明报告
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的违法违规情形及行政处罚是否披露充分,是否构成重大违
法违规,发行人是否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因
涉嫌犯罪或证券违法行为被立案侦查,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并就是否构成
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5-1-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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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核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报告期内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所涉
及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 核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3. 核查公安机关出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 核查检察机关出具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
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 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

    6. 登录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地各业务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发行
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7. 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等平台,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涉诉及被执行情况。

    核查情况:

    一、关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的违法违规情形及行政处罚情况的核查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报告期内的诉讼、仲裁、行政
处罚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2015 年 12 月 25 日,利川市地方税务局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对侨银有限利川分公司“未按照规定限期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处以 50 元罚款。

    2018 年 2 月 27 日,利川市地方税务局出具《证明》,确认“本次所作的处罚
适用简易程序且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
川分公司受到的处罚也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2016 年 7 月 18 日,侨银有限济宁分公司由于 2016 年 3 月未及时办理纳
税申报事宜,被处以 236 元罚款,上述罚款已缴纳。

    2017 年 5 月 24 日,济宁市地方税务局任城分局金城中心税务所出具《情况说
明》,明确侨银有限济宁分公司未受到重大处罚。

    (3)2016 年 8 月 2 日,汕头市金平区国家税务局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简易)(汕金国税简罚[2016]62 号)对汕头侨银“2016-04-01 至 2016-06-30 增
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处以 50 元罚款。

                                   5-1-3-169
                                                                      法律意见书


    根据《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广东省税务
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违法情节一般的,从纳税申报期限届满次日起,对企业或其他组织按日处 20 元/
天的罚款,且罚款总额 2,000 元以下;对零申报企业或其他组组织按日处以 20 元/
天的罚款,且罚款总额 200 元以下”。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汕头侨银上述处罚
为情节一般的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4)2016 年 9 月 28 日,肇庆市端州区地方税务局城西税务分局下发《税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肇端地税城西简罚[2016]60 号)对侨银有限肇庆分公
司“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处以 800 元罚款。

    2017 年 2 月 20 日,肇庆市端州区地方税务局城西税务分局出具《证明》:“经
核查,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期间,该纳税人除 2016 年 9 月 28 日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按简易处罚
程序罚款 800 元(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外,暂未发现其存在其他违反相关
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5)2017 年 4 月 25 日,上饶市信州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书(简易)》(信州国税简罚[2017]855 号),对侨银环保上饶分公司“2017-03-01
至 2017-03-31 增值税(居民日常服务)未按期进行申报”处以 200 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
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
据《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2014)规定“逾期 15 日
以下的,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处 50 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可以处 500 元以
下罚款”。侨银环保上饶分公司被处以 200 元罚款,其执行标准为该款最低标准。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侨银环保上饶分公司上述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
违规情形。

    (6)2017 年 9 月 11 日,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虎门税务分局出具《责令限期改
正通知书》(虎门国税限改[2017]5823 号),对侨银环保东莞分公司“逾期未按规


                                    5-1-3-170
                                                                  法律意见书


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限 2017 年 9 月 11 日前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
送开具发票的数据。2017 年 9 月 11 日,侨银环保缴纳 200 元罚款。

    根据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侨银环保东莞分公司的违法行为属《广东
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一般违法情节。据此,该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
违法违规情形。

    (7)2018 年 3 月 27 日,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云建监罚决[2018]20 号),对侨绿固废“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予以 20 万元罚款。

    2018 年 4 月 27 日,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局出具《证明》,确认侨绿固废
目前已取得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对侨绿固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8)2018 年 5 月 28 日,广州市从化区国家税务局下发《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书(简易)》,对侨银环保因丢失广东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处以 200 元罚款。

    2018 年 6 月 28 日,广州市从化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证明》,确
认侨银环保已全额缴纳了罚款,认为前述处罚适用简易程序且金额较小,侨银环
保的前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侨银环保所受到的处罚不属于重大
行政处罚。

    (9)2018 年 7 月 5 日,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行政处
罚决定书》(官综罚字(2018)NO3004506 和官综罚字(2018)NO3004507),
对昆明侨飞因两处垃圾中转站管理不到位,致使运输垃圾过程中拨洒滴漏污染物,
各处以罚款 99,999.90 元。

    2018 年 7 月 16 日,昆明市官渡区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确认
昆明侨飞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清理污染物,消除
不利影响,并全额缴纳了上述两笔罚款,认为昆明侨飞的前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
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昆明侨飞受到的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10)2018 年 6 月,因侨银环保运输液体、散装物品撒漏,造成道路污染,
被处以 2,000 元罚款行政处罚(穗综増处[2018]第 0500014 号)。



                                  5-1-3-171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8 月 20 日,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城管中队出具《证明》,证明侨银环
保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清理污染物,消除不利影
响并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全额缴纳了罚款。确认侨银环保的前述违法行为未造成
严重危害后果,社会影响不大,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侨银环保受到的处罚
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除上述情形外,最近 36 个月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形及行政处罚情况已在《律师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进行了充分披露。除上述情形外,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是否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因
涉嫌犯罪或证券违法行为被立案侦查,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情形

    如本题第(一)部分所述,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均不构成
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
款中“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提供的报告期内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
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及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 www.csrc.gov.cn)等公开渠道核查,发行人
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或证券违法行为被立案侦查,
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情形。

    此外,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已取得当地工商、质监、税务、社保、
劳动、公积金、环卫、房屋登记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同时,发行人
及其各子公司已出具声明,确认其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或证券违法行为
被立案侦查,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所受行政处罚不违反《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或证券违法行为被立案侦查,
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5-1-3-172
                                                                         法律意见书


    (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核查

    本所律师通过访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少云及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等网络平台,确认原广州市黄埔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局长刘配杰受贿案的判决书中
提及刘配杰于 2009 年收受刘少云 5 万元事项。

    就上述案件,本所律师核查了刘配杰案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该案件公诉
机关黄埔区检察院(原萝岗区检察院)就是否对刘少云或发行人进行过或计划进
行立案侦查的反馈函、公安机关出具的刘少云无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
刘少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刘少云出具的《确认及承诺函》等相关资
料,并对刘少云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上述案件发生在报告期外,刘少云于 2009 年存在向刘配杰行贿的情
形,其向刘配杰的行贿资金系其自有资金,其行贿行为未受到发行人或其他任何
人士的指示或授权,系其个人行为,与发行人无关。刘配杰案发生后,刘少云不
存在被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股权被司
法机关冻结等情形。

    就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本所律师核查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出具的声明以及其各自户籍所在地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同时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等公开渠道核查后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
华、刘少云、韩丹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已在《律师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充分披露,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
违法违规,不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或证券违法行为被立案侦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
报告期受到的相关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5-1-3-173
                                                                    法律意见书



    十一、《反馈意见》问题 27:关于安全生产。(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发行人
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否会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2)说明发行人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请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结合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补充说明该等事故是否属于重
大安全生产事故、所受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的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核查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执行记录;

    2. 实地查看发行人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

    3. 走访发行人作业现场,核查发行人安全装置是否完备;

    4. 对发行人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负责人员进行访谈;

    5. 核查发行人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

    6. 核查发行人安全生产培训记录;

    7. 核查发行人关于报告期内不存在安全事故的确认函;

    8. 核查发行人(包含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诉讼、仲裁材料、行政处罚记录、
主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非重大责任事故证明文件等。

    核查情况:

   (一)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生
产事故,是否会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安全生产相关的诉讼、仲裁纠纷,以及相关
事项处理过程的记录,发行人报告期内因开展业务过程发生并经诉讼或仲裁处理的
交通事故共 26 起,工伤事故 24 起(其中 4 起系交通事故引起),其他事故 5 起。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系由于员工个人原因造成。事故
发生后,公司除积极配合事故处理外,启动对公司相关责任人追责机制,并及时
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1-3-174
                                                                  法律意见书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三条的
规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安全事故均不构成重大安全生
产事故,不会影响发行人的业务经营。

    2. 根据广州市从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
人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相
关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情况,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二)说明发行人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设施运行情况

    本所律师对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员进行访谈,取得公司安全生产内控制度与
规范流程相关文件,并对发行人工程施工及环卫作业现场进行实地走访,对安全
设施及其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 发行人的安全生产相关内控制度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针对环卫工程施工与环卫作业制定了安全生
产相关内控制度。

   (1)工程施工相关内控制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实际情况,制
定了适合公司特色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制定了《环
保投资事业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
规章制度》等工程施工管理与应急事件处理制度。

    发行人环卫施工安全总负责人为发行人总经理,发行人在总公司设立环卫施
工安全生产负责部门,负责环卫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总公司对环卫施工现场定
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查,排查安全隐患。各施工项目配备安
全员,负责具体的施工安全管理。以及对一线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特别
是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安全培训。发行人在施工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设立
安全警示标志,并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1-3-175
                                                                 法律意见书


    (2)环卫作业相关内控制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实际情况,设
立了专门部门负责环卫服务运营及安全事项,并制定了《环境服务事业部项目管
理标准手册》。

    发行人环卫服务安全总负责人为发行人总经理,发行人在总公司设立环境服
务事业部,分管环卫服务运营及安全事项。发行人在各环卫服务项目配备安全员,
负责具体环卫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及对环卫服务一线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要求员工在上岗前进行环卫作业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发行人为环
卫作业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发行人要求各项目负责人不定期对环卫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抽查,排查安
全隐患,对未配备安全防护装备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

    2. 安全设施运行情况

    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工程施工及环卫作业现场进行实地走访及根据发行人相关
人员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已为环卫工程施工相关员工配备了安全帽、防护手套等安
全相关生产劳动装置以及消防装置,并为环卫作业员工配备安全反光工作服、口罩、
作业服务三脚架的保护器具,相关作业车辆定期检修。公司制定了安全员检查制度,
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作业员工安全装备的使用是否正确,以保证作业安全。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部控制较为完善,安全设
施运行正常。

    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因安
全事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发行人已制定了相关安全生产内控制度,安全设施运
行正常,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十二、《反馈意见》问题 28:实际控制人三人为家庭成员关系,郭倍华与韩
丹为母女关系,刘少云与韩丹为夫妻关系,三人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76.6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
公司治理情况,特别是关联交易过程中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回避措施,并对
控股权高度集中是否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5-1-3-176
                                                                 法律意见书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核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与公司治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 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核查发行
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3. 核查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表决票、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

    4. 访谈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关联方,了解关联交易审
批、回避程序的实际履行情况及公司治理情况;

    5. 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出具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承诺函》和《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情况

    1.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健全。具体如下:

    (1)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为发行人的执行机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
选举的董事组成,向股东大会负责。发行人现有董事七名,其中三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发行人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5-1-3-177
                                                                 法律意见书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同时,发行人设立了审计监察部,对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3)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为发行人的监察机构。监事会负责监督检
查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由
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
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名。

    (4)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设总经理 1 名,由刘少云担任,负责发行
人的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会聘任。发行人董事会现聘有副总经理 3 名,由陈立
叶、黄金玲、周丹华担任,聘有财务总监 1 名,由副总经理陈立叶兼任,聘有董
事会秘书 1 名,由陈春霞担任;副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设立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聘任了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内部职能部门。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设置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运作所必需的组织机构,
其设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分工明确、相互制约
的治理原则;该等组织机构的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合法、合理。

    2. 发行人的主要内控制度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控制度。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核查,发行人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与经营决策管理制度》、《侨银环保科技


                                 5-1-3-178
                                                                法律意见书


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
制度》等相关治理制度。其中,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
召集、提案和通知、召开、议事程序及表决和决议、会议记录、费用承担等作出
了明确规定。

    (2)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核查,发行人已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治理制度。其中,发行人《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组成及
职权、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会议的筹备、董事会议事规则
和程序、董事会会议文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核查,发行人已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
会的组成和职权、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事规则和程序等作
出了明确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控制度的审议程序及其内容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作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共召开了股东大会 21 次,
召开董事会会议 26 次,召开监事会会议 9 次。

    本所律师核查了上述会议的会议通知、签到表、表决票、会议记录及会议决
议等相关会议文件资料后认为,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召集、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5-1-3-179
                                                                法律意见书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
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公司治理
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对关联方界定、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决策权限以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内部控
制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发行人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容及形式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包括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提供
关联担保、转让及受让关联方资产、转让及受让关联方股权等事项。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过程
中采取了必要的回避措施。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建立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发行人报告期内的
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制定的相关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并采取了必要的回避措施。

    (三)控股权高度集中是否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
丹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76.6682%。

    为避免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发行人已通过《公司
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并将在发
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继续执行。

    1. 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规定: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5-1-3-180
                                                               法律意见书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具体如下:

   (一)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差额选举,董事、监事候选人的
人数应当多于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

   (二)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出董事或监事人数
相同表决权,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 1 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
多名候选人。按照董事、监事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监
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三)董事选举:股东在选举董事投票时,可将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股份数乘
以待选董事人数,股东可将其总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董事当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四)监事选举:股东在选举监事投票时,可将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股份数乘
以待选监事人数,股东可将其总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监事当选”。

    因此,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能够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

    2. 实行董事集体决策、多数通过的董事会表决机制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董事会审议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因此,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多数通过的表决机制,包括董事长在内的任何
董事均无一票否决权或者一票通过权。

    3.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


                                   5-1-3-181
                                                                 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
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需要关联股东进行说明的,关联股
东有责任和义务如实作出说明。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关联
股东回避申请;

   (二)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股东的争议时,由董事会临时会议过半数通过决议决
定该股东是否为关联股东,并决定其是否回避,该决议为终局决定;

   (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的规定表决;

   (四)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的,公司在征得有关监管机构的同意后,
股东大会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决议中对关联股东无法回避的特殊情
况予以说明,同时应对非关联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在决议中记录并作
出相应披露。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
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本章程第三十四条规
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联交易事项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因此,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拟进行有关重大交易之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对关联股东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能够充分保证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公平性和公允性。

    4.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
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5-1-3-182
                                                                法律意见书


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拟进行有关重大交易之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
度对关联董事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能够充分保证董事会决议事项的独立性、公平
性和公允性。

    5. 设置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发行人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董事会成员中设有三名独立董事,
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能够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与承诺

    经核查,发行人已制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对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就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规范和减
少关联交易等事项均做出了承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存在控股权相对集中的情形,但发行人公司治
理机构健全且运行良好,发行人控股权集中的情形不会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此外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诚信义
务,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回避方面予以制度保障和有效实施,上述举措能够保证
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公司治
理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内部控制
制度,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采取了必要的
回避措施。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健全、清晰、合法、合理,运作规范、良好,发行
人控股权高度集中未对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1-3-183
                                                                  法律意见书


    十三、《反馈意见》问题 30: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并披露:(1)发行人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是否符合《公司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
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
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格规定。(2)公司
最近 3 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具体原因,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基本情况调查表、个人信
用报告,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前述人员的从业经
历和目前的任职情况;

    2. 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

    3. 查询中国证监会(www.csrc.gov.cn)、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核查网站披露的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

    4. 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
具的无犯罪证明;

    5. 就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政处罚、诉讼、仲裁情况进行网络
检索;

    6. 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发行人签署的劳动合同;

    7. 核查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文件、简历、独立董事出具的声明,并网络检索独
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任职的公告文件;

    8. 核查独立董事所任职的高校出具的证明,查询独立董事所在高校的网站,
确认独立董事是否在其任职的高校担任领导职务,是否存在对外投资、任职领薪
的限制;

                                   5-1-3-184
                                                                   法律意见书


   9. 核查发行人创立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及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侨银有限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

   10. 核查侨银有限及发行人选举董事、监事、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文件;

   11. 与现任及历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
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原因。

    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是否符合《公司法》、《中共中央关于
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
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
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任职资
格规定。

    1.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履历及兼职情况

    (1)发行人现任董事的主要履历

    发行人现任董事会成员共七名,分别为郭倍华、刘少云、黄金玲、周丹华、
李适宇、李建辉、余向阳。其中郭倍华为董事长,李适宇、李建辉、余向阳为独
立董事,前述人员的简历分别如下:

    郭倍华女士,出生于 1958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
197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职于湖南省邵阳市皮件厂;2006 年 2 月至 2009
年 10 月担任霖泽园林、侨银有限监事,200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担任侨银有
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侨银有限执行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担任侨银环保董事长。

    刘少云先生,出生于 1977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1996 年 8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职于湖南省邵阳市水电设备总厂;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职于邵阳市百联量贩广场;2001 年 11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霖
泽园林、侨银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侨银有限副
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侨银有限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担任侨
银环保副董事长、总经理。

                                   5-1-3-185
                                                                     法律意见书


    黄金玲女士,出生于 1981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广东绿晖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广州意陶贸易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助理;200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历任深圳市伊爱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副总裁,广州伊爱
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侨银有限副总经理,
2016 年 6 月至今担任侨银环保董事、副总经理。

    周丹华女士,出生于 1981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5 月,历任湖南电力路路通塑业有限公司人事部助理、人事
部经理、董事长秘书、监事;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广东风华高科技股份
(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代表、大客户经理;2006 年 5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广东华
拿东方能源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广州奈美贸易
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侨银有限行政总监,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侨银环保董事会秘书,2016 年 6 月侨银环保成立至今
担任侨银环保董事、行政总监,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侨银环保副总经理。

    李适宇先生,出生于 1956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89 年 4 月至 1991 年 3 月,在日本建设技术研究所任特别研究员;1991 年 4 月
至 1994 年 4 月,任新加坡国立大学土木系环境工程研究室研究员;1994 年 9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教授;1999 年 6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2002 年 10 月至 2012 年 5 月,担任中
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 年 6 月至今任中山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 年 6 月至今任侨银环保独立董事。

    李建辉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1987 年 1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羊城晚报社会计师;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总
经理助理;1999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光领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8 年 1 月
至 2010 年 8 月,担任广州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12 月,担任广州建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 年 1 月至今任广州
光领会计师事务所顾问;2012 年 6 月至 2018 年 3 月兼任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兼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1-3-186
                                                                    法律意见书


2014 年 5 月至今兼任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6 月至今兼任侨银
环保独立董事;2016 年 9 月至今兼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4 月至今,兼
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至今兼任东沣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向阳先生,出生于 1965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1992 年 7 月至今,在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任教;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兼任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 年 7 月至今兼任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担任广州经典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担任广东省恩平市政府法律顾问;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
任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评估员;2016 年 6 月至今担任侨银环保独立董事。

    (2)发行人现任监事的主要履历

    发行人现任监事三名,分别为刘丹、吴豪、梁爱容,其中监事会主席为刘丹,
职工代表监事为梁爱容。发行人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刘丹女士,出生于 1988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1 年 2 月进入侨银有限工作,历任行政专员、综合办公室部长;2016 年 6 月至
今担任侨银环保监事,现任侨银环保资产管理部部长。

    梁爱容女士,出生于 1985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5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湖南省白沙煤电集团红卫煤业公司人事科档案管理
员;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办事员;2010 年 3 月
至 2012 年 2 月,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在家;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6 月进入侨银有
限工作,任后勤采购部主管;2016 年 6 月以来历任侨银环保采购部主管、资产管
理部主管;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侨银环保监事。

    吴豪先生,出生于 1975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8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中铁五局职员;2009 年 9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广州
伊爱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担任侨银环保环境服务事业部
副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侨银环保监事。

    (3)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履历

                                   5-1-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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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5 名,分别为总经理刘少云、副总经理黄金玲、
周丹华、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立叶、董事会秘书陈春霞,简历分别如下:

    刘少云先生,发行人总经理,简历参见上文发行人现任董事的主要履历。

    黄金玲女士,发行人副总经理,简历参见上文发行人现任董事的主要履历。

    周丹华女士,发行人副总经理,简历参见上文发行人现任董事的主要履历。

    陈立叶先生,出生于 1978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95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历任山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会计、
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2005 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安泰公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2006 年 11 月至今担任北京红楼宴酒店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历任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税务经理、财务部主任、财务副总
监、财务总监;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5 月兼任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云南菲尔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6 年 7 月加入侨银环保,2017 年 1 月至今
担任侨银环保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陈春霞女士,出生于 1981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历任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助理、行政与
人力资源部经理、企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侨
银环保董事会秘书。

    (4)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的兼职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担任发行人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职务                                                      发行人关系
郭倍华     董事长         侨银投资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 5%以上
                          横琴珑欣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东
          副董事长
刘少云                    广州绿瀚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兼总经理
                          曲水龙腾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关联方

黄金玲      董事          昆明侨腾                     监事         控股二级子公司


                                     5-1-3-188
                                                                              法律意见书

         担任发行人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职务                                                        发行人关系
           副总经理           侨绿固废                     监事          控股子公司

                              昆明侨飞                     监事         控股三级子公司

                              侨绿固废                     董事          控股子公司

                              广州绿瀚                     监事          全资子公司

            董事              长沙侨兴                     监事          控股子公司
周丹华
          副总经理            昆明侨飞                     董事         控股三级子公司

                              习水侨盈                     监事          控股子公司

                            乌鲁木齐泊乐                   监事          控股子公司

刘   丹 监事会主席            青海侨银                     监事          控股子公司

                              昆明侨腾                     董事         控股二级子公司

                              习水侨银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昆明侨飞                     董事         控股三级子公司

梁爱容      监事              深圳侨阳               执行董事、总经理    控股子公司

                              广州银利                     监事          控股子公司

                             张家界侨盈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习水侨盈                     董事          控股子公司

                              昆明侨飞                     董事         控股三级子公司

                       北京红楼宴酒店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副总经理      山东大众医院有限公司
陈立叶                                                     董事             关联方
          财务总监            (已吊销)
                        淄博千百度画苑有限公司
                                                           监事             关联方
                              (已吊销)
                      北京安泰公铁投资管理有限
                                                     董事长、总经理         关联方
                            公司(已吊销)
李适宇    独立董事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               无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               教师               无
余向阳    独立董事
                         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无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李建辉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关联方
                                公司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联方

                        广州光领会计师事务所               顾问               无


                                         5-1-3-189
                                                                      法律意见书

        担任发行人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职务
          职务                                                    发行人关系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联方

                     东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联方

    2.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

   (1)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简历、基本情况调查表、
声明与承诺及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检索中国证监会(www.csrc.gov.cn)、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
信息查询平台(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等相关网站,发行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遵规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不存
在现任公务员职务、现役军人、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及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等
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经核查,发行人的独立董事李适宇目前担任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9 月 4 日,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出具《证明》,
确认李适宇自 2012 年 5 月至今未担任该校和学院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

    经核查,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余向阳目前担任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教师。2018
年 8 月 31 日,广东工业大学出具《证明》,确认余向阳未担任该校或所在学院领
导职务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

    经核查,除了发行人的独立董事李适宇、余向阳目前就职于高校外,发行人
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曾在高校任职,未曾在各级党政机关担任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

   (3)经核查,发行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立叶担任北京安泰公铁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15 日被吊销,目前尚未注销。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关闭的


                                       5-1-3-190
                                                                          法律意见书


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之日起未逾三年。”

       鉴于北京安泰公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今已逾三年,陈立
叶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形,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立叶具备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

       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
部兼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
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和《关于
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任职资格规定。

       (二)公司最近 3 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具体原因,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1. 发行人近三年董事的变化情况及原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董事的变化情况及历次
变化原因分别如下:

序号     时间               董事                          变动原因
        2015.01-
 1                   郭倍华(执行董事)                     ——
        2016.06
                   郭倍华、刘少云、黄金玲、 股份公司设立,发行人依照公司治理规范运
        2016.06
 2                 周丹华、李适宇、李建辉、 作的相关要求设立董事会,选任董事会成员
         至今
                           余向阳                       并增设独立董事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董事的变化均系正常的人事调整,任职情况的变
化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选举、出任
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任职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2. 发行人近三年监事的变化情况及原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内监事变化情况及历次变
化的原因分别如下:


                                          5-1-3-191
                                                                             法律意见书


序号      时间            监事                              变动原因
        2015.01-
 1                        韩选举                              ——
        2016.06
                                            股份公司设立,发行人依照公司治理规范运
        2016.06-                            作的相关要求设监事会;韩选举因个人原因,
 2                  陈学群、刘丹、谭强
        2017.03
                                              不再在发行人处任职,故未继续担任监事
        2017.03-
 3                 陈学群、刘丹、梁爱容      谭强因个人原因辞任监事职务,需重新聘任
        2017.07
        2017.07                              陈学群因个人原因辞任监事职务,需重新聘
 4                  刘丹、吴豪、梁爱容
          至今                                             任一位监事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内监事的变化均系正常的人事调整,任职情况的变
化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选举、出任
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任职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发行人近三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及原因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及历次变化原因分别如下:

序号      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原因
        2015.01-
 1                       经理郭倍华                             ——
        2015.12
                                                 刘少云作为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其工作
        2015.12-                                 重心从负责具体项目实施转移到负责公
 2                     总经理:刘少云
        2016.06
                                                   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决策事项
                                            为完善公司管理层结构,根据公司治理规
        2016.06- 总经理:刘少云;副总经理: 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增设副总经理
 3
        2016.12 黄金玲;董事会秘书:周丹华
                                                      及董事会秘书职位

                 总经理:刘少云;副总经理: 为增强管理层经营决策能力,发行人增设
        2016.12-
 4               黄金玲、周丹华;董事会秘书:一个副总经理职位;周丹华因个人原因辞
        2017.01
                           陈春霞                去董事会秘书职务,需重新聘任

                总经理:刘少云;副总经理:
                                           为完善公司管理层结构,进一步增强发行
        2017.01 黄金玲、周丹华;副总经理兼
 5                                         人财务管理水平,增设一个副总经理、财
         至今   财务总监:陈立叶;董事会秘
                                                       务总监职位
                        书:陈春霞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内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均系正常的人事调整,任职
情况的变化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聘任、
解聘、出任程序,合法有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5-1-3-192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均系正
常的人事调整,任职情况的变化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已履行了必要的解聘、出任程序,合法有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中
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中组部《关于
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
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
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任职资格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均系正常
的人事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反馈意见》问题 31: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董监高及核心技
术人员对其曾任职单位是否负有竞业禁止或保密义务,是否因竞业禁止、保守商
业秘密或者其他事项被曾任职单位主张过权利,是否存在产权纠纷和劳动纠纷。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核查发行人员工花名册、组织架构图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确认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名单;

    2. 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表及调查表,确认其曾任职
单位;

    3. 访谈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其有无与曾任职单位签订保
密、竞业禁止协议,原单位是否曾向其主张权利;

    4. 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承诺函,确认其是否对
曾任职单位负有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



                                5-1-3-193
                                                                    法律意见书


    5. 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等平台,查询发行人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其原任职单位是否存在产权、劳动等方面的纠纷。

    核查情况:

    1.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共七名,分别
为郭倍华、刘少云、黄金玲、周丹华、李适宇、李建辉、余向阳。其中郭倍华为
董事长,李适宇、李建辉、余向阳为独立董事;监事会成员共三名,分别为刘丹、
吴豪、梁爱容,其中监事会主席为刘丹,职工代表监事为梁爱容;高级管理人员
共五名,分别为总经理刘少云、副总经理黄金玲、周丹华、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陈立叶、董事会秘书陈春霞。发行人系环卫服务企业,经营活动中无核心技术人
员。发行人现任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履历如下:

    (1)发行人现任非独立董事履历情况

    郭倍华女士,自 2006 年 2 月至今均在发行人处任职。

    刘少云先生,自 2009 年 10 月至今均在发行人处任职。

    黄金玲女士,200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历任深圳市伊爱高新技术开发有
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副总裁,广州伊爱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2
月至今均在发行人处任职。

    周丹华女士,2010 年 5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广州奈美贸易有限公司行政人事
经理;自 2014 年 6 月至今均在发行人处任职。

    (2)发行人现任监事履历情况

    刘丹女士,自 2011 年 2 月至今均在发行人处任职。

    梁爱容女士,自 2012 年 3 月至今均在发行人处任职。

    吴豪先生,2009 年 9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广州伊爱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
理;自 2016 年 11 月至今均在发行人处任职。

    (3)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履历情况




                                   5-1-3-194
                                                                  法律意见书


    刘少云先生,发行人总经理,基本履历参见本节之“(1)发行人现任非独立
董事履历情况”。

    黄金玲女士,发行人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之“(1)发行人现任非独立董
事履历情况”。

    周丹华女士,发行人副总经理,简历参加本节之“(1)发行人现任非独立董
事基本履历”。

    陈立叶先生,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云南菲尔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自 2016 年 7 月至今均在发行人处任职。

    陈春霞女士,200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历任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执行助理、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企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自 2016
年 12 月至今均在发行人处任职。

    2.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现任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因竞业禁止、保守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事项被曾任职单位主张过权利,亦未与曾任
职单位存在产权纠纷和劳动纠纷。

    3. 经核查,发行人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除吴豪、陈春霞在
发行人处任职未满两年外,其他人士任职至今均逾两年。根据本所律师对吴豪、
陈春霞的访谈及确认,吴豪与陈春霞均未与曾任职单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根据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及确认,该等人员均
未从曾任职单位领取,且曾任职单位亦未向该等人员发放过任何形式的竞业禁止
补偿金;该等人员未因竞业禁止、保守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事项被曾任职单位主张
过任何权利,与曾任职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产权、劳动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
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
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
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

                                 5-1-3-195
                                                                    法律意见书


限,不得超过二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四)》 第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
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
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所律师认为,离职员工对曾任职单位的竞业禁止义务期限为自劳动关系解
除之日起两年;竞业禁止条款在约定劳动者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亦约定用人
单位负有给付劳动者相应补偿之义务,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三个月内未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则劳动者相应的竞业限制义务应予解除,劳动者有权向人
民法院请求解除并得到支持。发行人现任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除陈春霞和吴豪外,其他人士均自曾任职单位离职至今已超过《劳动合同法》规
定的两年竞业限制保护期,且期间该等人员未向曾任职单位收取,曾任职单位亦
未向其发放过任何经济补偿,该等人员已不再对原单位负有竞业禁止义务。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非独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对曾任职单位负有竞业禁止义务,亦未因竞业禁止
被曾任职单位主张过任何权利。

    4. 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近几年入职的相关人员的访谈及确认,其均未与曾
任职单位之间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该等人员于曾任职单位离职后,未向发行人
或其他任何人士泄露曾任职单位商业秘密;该等人员未因保守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事
项被曾任职单位主张过任何权利,与曾任职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产权、劳动纠纷。

    5. 经核查,发行人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发行人作出如下声明
与承诺:确认其未对曾任职单位负有竞业禁止或保密义务;承诺如因本人未履行
对曾任职单位负有的竞业禁止义务、保密义务或其他事项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均
由本人自行承担;如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因本人未履行对曾任职单位负有的竞
业禁止义务、保密义务或其他事项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造成任
何损失,本人自愿对发行人的损失给予充分、及时的补偿。

    6. 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平台查询,发行人现任非独立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其曾任职单位相关竞业禁止和保守商业秘密纠纷,亦
不存在相关产权和劳动纠纷。

                                   5-1-3-196
                                                                法律意见书


    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非独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对其曾任职单位负有竞业禁止或保密义务,亦未因
竞业禁止、保守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事项被曾任职单位主张过任何权利,与曾任职
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产权、劳动纠纷。



    十五、《反馈意见》问题 32:关于数据来源。(1)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补充核查并披露发行人所获荣誉、奖项的颁发部门及其性质、是否权威、是否属
于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市场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的相关表述是否真实、
准确、客观,依据是否充分;请删除招股书中的广告化用语。(2)请保荐机构和
发行人律师补充说明引用数据的真实性:说明数据引用的来源的基本情况,说明
数据是否公开、是否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以及发行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
提供帮助、是否为定制的或付费的报告、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是否是
保荐机构所在证券公司的研究部门出具的报告。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就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引用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发表明确意见。

    反馈回复:

    核查程序:

    就本题所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招股说明书》关于发行人荣誉、奖项、市场地位、市场占有率、竞
争优势的相关描述以及行业数据、信息的披露情况;

    2. 查验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签署的业务合同、中标通知书、
项目收入明细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对《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中标情
况、合同签约金额、服务范围等相关情况进行验证;

    3. 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项目收入明细表,核验发行
人的经营规模、营业收入数据真实性;

    4. 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员工花名册、岗位分布统计表,核查员工的人
数及员工岗位类型;


                                5-1-3-197
                                                                  法律意见书


    5. 核查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履历、专业
资质证书;

    6. 核查了发行人取得的全部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及认证证书;

   7. 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查阅发行人关于招标投标、合同签署、项目
运营管理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了解公司项目运营的协同管理方式和运作流程;

    8. 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项目所在地、访谈项目负责人、参观项目现场工作情
况,核查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

    9. 对发行人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发行人的经营口碑、市场地位、竞争优
势等相关情况;

    10. 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及业务负责人员进行访谈,确认发行
人的荣誉、奖项取得情况,了解发行人市场地位、市场占有率、竞争优势及行业
数据来源;

    11. 通过查询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网站等网络公开途径,获取并核查环境卫
生管理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年报、中报,公众公司披露的公开转让
说明书、年报、中报;

    12. 核查《中国城市环境卫生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中国城乡建设统计
年鉴》,查询国家统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招股说明书》所引述
的行业数据出处及准确性;

    13. 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行业协会官方网站等网络公开途径,核查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上海市环境工
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行业数据信息发布单位的基本信息及性质;

    14. 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宣传广告费用明细。

    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所获荣誉、奖项的颁发部门及其性质、是否权威、是否属于行业
主管部门

   经核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未披露发行人所获荣誉、奖项的相关内容。


                                  5-1-3-198
                                                                          法律意见书


      二、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补充说明引用数据的真实性:说明数据引用的
来源的基本情况,说明数据是否公开、是否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以及发行
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是否为定制的或付费的报告、一般性网络文章
或非公开资料、是否是保荐机构所在证券公司的研究部门出具的报告。

      本所律师核查了《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相关信息与数据的
披露情况,查询了国家统计部门及相关第三方机构的官方网站上的公开信息,查阅
了环境卫生管理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年报、中报,公众公司披露的
公开转让说明书、年报、中报等,并对《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数据进行验证,
核实了引用数据的数据来源。

      经核查,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主要引用的数据及其来源情况如下:

序号               引用数据                               数据来源
       2007-2016 我国城镇化率、道路清扫
  1                                                       国家统计局
                   保洁面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
  2      2007-2016 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
                                               《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6)
        2007-2016 我国城市绿地面积和绿
  3                                    国家统计局、《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6)
                    化覆盖率
        全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及细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
  4
                      数据                   《2016 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研究部、上海市环境工
        全国城市道路清扫市场空间、环卫   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
  5
                  市场合同金额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
                                                       (2016-2017)

      经核查,上述数据由国家统计部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第三方机构统
计、整理、发布,根据网络公开途径查询,前述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性质如下:

      1. 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拟定统
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
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
的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


                                        5-1-3-199
                                                                 法律意见书


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3.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成立于 1992 年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协会业
务范围主要是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健
全自律性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

    4.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隶属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创办于 1983 年,是国内环卫系统中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环卫规划编制及环卫科研
工作的规模最大、专业设置最齐全、技术水平最高的科研设计专业单位之一。该
单位承担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研究部主任委员、中国城市环
境卫生协会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管理职能,先后承担几十项国家“863”计
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国家水专项等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主编几十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经核查,《招股说明书》中所引述的数据、信息来源于专业行业研究机构或
国家权威机构的公开统计信息或公开研究报告,并非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该等信息、报告均由第三方机构独立制定、发布,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向上述机构支付购买相关数据、研究报告的费用或提供帮助
的情形。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发行人引用的数据均来源于专业行业研究机构
或国家权威机构的统计信息或公开的研究报告,不存在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
的情形,发行人亦不存在支付费用定制有关报告的情形,并非一般性网络文章或
非公开资料,相关报告亦非保荐机构所在证券公司的研究部门出具。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5-1-3-200
                                                               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之签章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全   奋




                                                     金   涛




                                                     吴伟涛




                                                    年    月     日




                                5-1-3-201
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房屋租赁情况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产权证书/权属证明编号            房屋位置             面积(m2) 租赁期限     规划用途 实际用途 备案情况
                                粤房地权证新兴县第                                             2018.01.01-
 1     发行人      陈达焜                              新兴县新城镇筠州路 30 号       155.60                  商住      办公    已备案
                                  0100022309 号                                                2020.12.31
                黄嘉裕、黄树      粤房地共证字第       中山市西区长洲新居路 33 号              2018.01.01-
 2     发行人                                                                          14.79                  商业      办公    已备案
                      洲            C0531804 号                 204 卡商铺                     2018.12.31
                黄子荣、丘元    粤房地权证河字第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贸易城 M                2018.06.01-
 3     发行人                                                                          88.00                  商住      办公    已备案
                      辉            010001026 号                   栋4号                       2018.12.30
                                                       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文竹三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                                             2017.12.19-
 4     发行人   孙浩、宏灵聪                           路 2 号中信凯旋城花园二期       52.87                  商业      办公    已备案
                                  1100317570 号                                                2020.06.30
                                                              B7 栋 1 层 09 号
                                  粤房地证茂字第       茂名市文明北路 339 号大院               2016.11.11-
 5     发行人      李维东                                                             115.37                 非住宅     办公    已备案
                                  0100013776 号                 2 号 201 房                    2021.11.10
                                                       清远市经济开发区百嘉工业
                                 粤房地权证清字第                                              2016.12.12-
 6     发行人      雷清凤                              园 3 号小区创兴三路 41 号华     57.15                  商业      办公    已备案
                                   0200086388 号                                               2020.03.31
                                                              美居首层 04 号
                                粤房地权证阳东字第     阳东县东城镇龙塘中路 270                2018.03.15-
 7     发行人      陈海涛                                                              60.38                  商业      办公    已备案
                                  0300044971 号                      号                        2023.03.14
                                  房地权证宿字第                                                           商业、金
                                                       宿州.意邦国际家居品牌中心               2017.05.25-
 8     发行人       倪伟            201432097 号                                       85.72               融、信息/    办公    已备案
                                                         3#楼 0210 室、0217 室                 2020.05.24
                                    201432104 号                                                           商业服务
                                粤房地权证从字第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沿江北                2017.05.23-
 9     发行人      黄轩鸣                                                              62.33                 商铺       办公    已备案
                                  0111001965 号                路 160 号                       2020.06.22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 1135                2017.12.16-
 10    发行人   文冲街第六股 穗集地证字第 0116928 号                                   36.00                 非居住     办公    已备案
                                                              号 105 铺                        2018.12.15
                份经济合作社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
                张文凯、杨明                          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                 2017.04.01-
 11    发行人                权 02226895 号、02226896                                 102.11                  住宅      食堂    已备案
                      德                                  南秀村 30 幢 402 号                  2021.03.31
                                        号

                                                               5-1-3-202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产权证书/权属证明编号            房屋位置            面积(m2) 租赁期限     规划用途 实际用途 备案情况
                               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                2018.01.21-
 12    发行人       李婷                                                              88.65                  住宅      宿舍    已备案
                                   权第 02240657 号     工大学南秀村 41 栋 802 房             2019.01.20
                                                        广州市天河区茶山路 229 号             2017.09.26-
 13    发行人       宁博       粤房地证字第 C5800421 号                               80.57               居住用房     宿舍    已备案
                                                                1406 房                       2018.09.25
                                   粤房地权证信房第     信宜市城南南山路果菜公司              2018.04.01-
 14    发行人       彭亮                                                             135.00                  商住      办公    已备案
                                     0200009745 号        集资楼第一层其中三间                2023.03.31
                                                                                                          商务金融
                               苏(2016)宁浦不动产权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                2018.03.31-
 15    发行人       潘婷                                                              59.09               用地/办      办公    已备案
                                    第 0004403 号         75 号 01 幢 514 室                  2020.04.01
                                                                                                              公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 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 181                2018.05.01- 商服用地
 16    发行人      陈春兰                                                             71.13                            办公    已备案
                                   权第 08246733 号         号 1 幢 1028 房                   2020.08.31    /商业
                广东省广业创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2018.03.20-
 17    发行人   意产业园投资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 91 号      46.00                  仓库      办公    已备案
                                    0950108898 号                                             2019.03.31
                  有限公司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 从化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                  2018.06.01-
 18    发行人      冯汉标                                                             32.15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权第 09207948 号         园工业大道 1 号                     2019.05.31
                莫晓萍、李延 川(2017)青白江区不动 成都市青白江区风凰西六路 1                2018.04.20- 商业用地
 19    发行人                                                                         36.31                            办公    已备案
                      平         产权第 0003352 号  号 1 栋 3 单元 14 层 1418 号              2019.04.19    /办公
                                                      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中路                              商务金融
                             闽(2017)福州市不动产                                           2018.05.15-
 20    发行人       吴云                            169 号利嘉城二期 16#10 层         58.07               用地/商      办公    已备案
                                   权第 0013716 号                                            2019.05.14
                                                                02 室                                       务办公
                                                                                                          商务金融
                               粤(2016)佛三不动产权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岗                2018.07.01-
 21    发行人      何美霞                                                             46.66               用地/办      办公    已备案
                                    第 0003508 号       路 28 号全信大厦 520                  2019.06.30
                                                                                                              公
                               赣房权证字第 S00266883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 16 号              2018.07.16-
 22    发行人      赖国红                                                             57.14               商务办公     办公    已备案
                                         号               蓝天华景 D 栋 807 室                2019.07.15
                                                      化州市东山街道沿江东路河
                               粤房地权证化市东房地字                                         2018.07.01- 办公、住
 23    发行人      吴亚委                             东区 16 段 476 号之一(第三     55.00                            办公    已备案
                                     第 8164 号                                               2021.06.30      宅
                                                                  层)
                                 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   永丰县恩江镇迎宾大道迎宾                2018.07.01-   店面/商
 24    发行人      刘星辰                                                             97.55                            办公    已备案
                                   20110422553 号         苑 B 幢单元 14-13 号                2020.06.30      品房


                                                               5-1-3-203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产权证书/权属证明编号            房屋位置            面积(m2) 租赁期限      规划用途 实际用途 备案情况
                谭新根、陈艳       峡房权证水边字第                                            2018.07.03-
 25    发行人                                            水边镇城市今典 4 栋-2 号    125.13                  店面       办公    已备案
                      红               24263/1 号                                              2020.07.03
                               辽(2017)沈阳市不动产   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 12-8              2018.05.21-
 26    发行人      宋品超                                                            143.90                  住宅       宿舍    已备案
                                     第 0353486 号                  号                         2019.05.20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2018.07.15-
 27    发行人       杨萍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 53 号     122.01                  住宅       宿舍    已备案
                                       1323609 号                                              2019.01.14
                                     房权证 2001 字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施集镇                  2018.07.11- 住宅、办
 28    发行人      黄玉龙                                                            318.12                             办公    已备案
                                       第 00311 号       街道健康路 141 号                     2019.07.10      公
                               粤房地证字第 C4685877 云浮市云安县白沙塘行政区                  2018.02.17-
 29    发行人      刘忠华                                                             64.00                  商住       办公    已备案
                                            号              安居楼 B1-32                       2019.02.16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71 号
                广州雄锋物业                                                                   2017.01.16-
 30    发行人                    军产,详见附注 1    之一(科技新街特 1 号)主      3,326.00               商业用房     办公    已备案
                管理有限公司                                                                   2022.01.15
                                                       楼 1001-1016,1105-1109
                广州雄锋物业                         天河区五山路 371 号之一主                 2018.03.16-
 31    发行人                    军产,详见附注 1                                    220.00                商业用房     办公    未备案
                管理有限公司                                  楼 1101 号                       2019.05.31
                               粤房地证字第 C3335560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创丰                  2018.08.01-
 32    发行人      陈家乐                                                             79.80                    商业     办公    未备案
                                         号            商业大厦 126 号铺之一                   2019.07.31
                               项城市房权证市区字第 河南省项城市市区怡人大道                   2018.09.07-
 33    发行人      袁海涛                                                            116.00                  非住宅     办公    未备案
                                     0013527 号               北第一层                         2020.09.06
                                                                                                           商务金融
                淮北市永煦房
                             皖(2017)淮北市不动产 淮北市国购广场 B 区 C 座第                 2018.07.05- 用地/商
 34    发行人   地产营销策划                                                         310.46                             办公    未备案
                                 权第 0021740 号              6层                              2021.07.04 业、金融、
                  有限公司
                                                                                                               信息
                                 家界房权证永定字第     张家界永定区崇文办事处思               2017.10.25-
 35    发行人      李启媛                                                             43.01                    商业     办公    未备案
                                     024865 号                   善桥居委会                    2022.10.24
                广州市世邦物                            广州市增城新塘镇友谊一横
                                 粤房地权证自字第                                              2017.10.01-
 36    发行人   业管理有限公                              街 1 号方圆商务大厦五楼     91.00                   办公      办公    未备案
                                   10050999 号                                                 2020.03.30
                      司                                           5066 室
                                                                                                             商业用
                赵文忠、吴正       遵房权证习字第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东皇镇               2018.04.01-
 37    发行人                                                                        146.20                房;住宅     办公    未备案
                      会           00016454-1 号            城西区 113-117 号                  2021.03.31
                                                                                                               用房


                                                               5-1-3-204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产权证书/权属证明编号             房屋位置               面积(m2) 租赁期限      规划用途 实际用途 备案情况
                               合同编号为 201511210004
                                                           安徽省蚌埠市南翔城市广场                  2018.06.18- 公寓(商
 38      发行人       沈维青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蚌                                     48.21                             办公    未备案
                                                          0 单元 12 层 2 号楼 001210 室              2019.06.17 务类)
                               埠市房产交易网备案文件
                               粤房地证字第 C5831683
                  茂名乙烯聚合                            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附城管                   2016.02.01-
 39      发行人                    号、C5831684 号、                                      1,180.00                  厂房      办公    未备案
                    氯化铝厂                                  区发水米村那行岭                       2021.02.01
                                       C5831685 号
                                   房地权证蚌私字第       安徽省蚌埠市火车站广场东                   2018.08.01-
 40    蚌埠分公司     王国锁                                                                45.55                   办公      办公    未备案
                                        193247 号           侧 5 号区 B 楼 7-702 号                  2019.07.31
                  吴川市华建房
                                                           梅菉锦绣华景景盛苑 4 栋                   2017.05.15-
 41    吴川分公司 地产开发有限 吴房商字第 11106196 号                                       44.92                   商住      办公    已备案
                                                                 146 号商铺                          2019.06.08
                        公司
                  吴川市华建房
                                                           梅菉锦绣华景景盛苑 4 栋                   2017.05.15-
 42    吴川分公司 地产开发有限 吴房商字第 11106197 号                                       47.01                   商住      办公    已备案
                                                                 147 号商铺                          2019.06.08
                        公司
                  吴川市华建房
                                                           梅菉锦绣华景景盛苑 4 栋                   2016.12.09-
 43    吴川分公司 地产开发有限 吴房商字第 11106198 号                                       75.22                   商住      办公    已备案
                                                                 148 号商铺                          2019.06.08
                        公司
                                 湛房商字第 201227694
                  广东民大投资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 45                  2017.06.16-
 44    霞山分公司                号、湛国用(2008)第                                      128.00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集团有限公司                            号民大商贸大厦 905 号公寓                  2019.06.15
                                        10088 号
                               粤(2016)不动产权第云     云浮市云城区绿屏路与云峰                   2017.01.01-
 45    云浮分公司     陈婉虹                                                               176.73                   商铺      办公    已备案
                                     0000046748 号        路交汇处 C 幢首层 16 号商铺                2019.12.31
                  佛山市国讯电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佛山市禅城区佛罗公路 1 号                  2016.12.07-   商场/仓
 46    禅城分公司 信服务有限公                                                              33.00                             办公    已备案
                                     0100174358 号                二层 212 室                        2018.12.06      库
                        司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广
                                粤房地证字第 C6394044                                                2017.08.01-
 47    大沥分公司     康健                             佛路 105 号宏威大厦办公楼           120.67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号                                                         2020.06.30
                                                                    7D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粤房地权证湛江 CQ 字第                                               2017.12.20-
 48    湛江分公司    何志江                            41/43 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            139.44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0100115733                                                     2019.12.19
                                                             公楼 908 号办公室


                                                                  5-1-3-205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产权证书/权属证明编号             房屋位置           面积(m2) 租赁期限     规划用途 实际用途 备案情况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南路 281
                                        房地权滁字第                                              2018.04.24-
 49    滁州分公司     胡文国                              号(滁州长江商贸城皖东国       143.02                   商服     办公    已备案
                                        2008002128 号                                             2019.04.23
                                                            际车城 B 区)8 幢 314 号
       长丰双凤工 安徽鸿路置业         房地权证长丰字第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阜                2017.12.21-
 50                                                                                       52.00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业园分公司   有限公司                10003841 号     阳北路西侧鸿路大厦 A 幢               2018.12.21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广路
       佛山南海里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017.02.22-
 51                   陈敏仪                              115 号糖果雅苑 26 栋商业 06     29.93               商业服务     办公    已备案
         水分公司                        0200394100 号                                            2019.03.01
                                                                          号
                                     芜房地权证镜湖字第   镜湖区联盛国际商业广场 1#               2018.01.01-
 52    安徽分公司       周敏                                                              45.79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2013828121 号                楼 1704                     2018.12.31
                                       东房权证白云字第   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兴平                2017.01.20-
 53    东阳分公司     徐秀杭                                                             142.55                  非住宅    办公    已备案
                                             193690 号              西路 397 号                   2019.12.31
                  利川市时代置                            利川市都亭办事处南湖里居
                                       利川房权证都亭字                                           2017.01.16-
 54    利川分公司 业发展有限公                            委会二组大北门小区 B 区 B       30.95                   商业     办公    已备案
                                            20141134 号                                           2020.07.31
                        司                                 单元 1 楼 B-B-1-11 号房间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4948
                    王爱平、刘观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2017.01.18-
 55    合肥分公司                                           号滨湖世纪城琼林苑 A 幢       77.86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林               110166377 号                                           2019.03.31
                                                                        2803
                                   粤房地权证湛江 CQ 字第 湛江开发区绿华路 28 号城市
       湛江开发区                                                                                 2017.03.13-
 56               张钦亮、杨洁     0200017222、0200017223 假日花园五期 5 号楼 1616 号     45.71               商务公寓     办公    已备案
         分公司                                                                                   2019.03.12
                                                号                    商务公寓
                                                          丰顺县工业园(生活区一、                              其它商服
                                   粤(2017)丰顺县不动产                                         2016.12.16-                     当地无备
 57    丰顺分公司     罗伟平                              二区)城市综合一体商住楼        79.20                 用地/商    办公
                                         权第 0002587 号                                          2018.12.16                        案业务
                                                                B 栋首层 09 号商铺                                  住
                                       粤房地权证高州字                                           2018.07.17-
 58     高州侨银      梁远斌                                高州市桂圆路 32 号 10 楼     132.00                 商住     办公      已备案
                                         0200011505 号                                            2019.07.16
                                       筑房产证息烽字第   息烽县永靖镇南大街龙港商                2016.12.05-
 59     贵州侨银    王红、周训宇                                                         164.30               商业服务   办公      已备案
                                           201304026 号       贸城 A1 幢 1 层 1-10 号             2021.12.04
                    唐绍梅、李明       筑房权证息烽字第                                           2016.11.10-
 60     贵州侨银                                          贵阳市永靖镇大街安置小区       464.00               成套住宅 员工食堂    已备案
                          金               201101080 号                                           2021.11.10
                                                                                                  2018.01.20-
 61     霍邱侨银      刘大阔       房地产蓼字第 20050072 号   城关镇南门街道东坛选区     473.48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2020.01.19

                                                                    5-1-3-206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产权证书/权属证明编号            房屋位置          面积(m2) 租赁期限       规划用途 实际用途 备案情况
                                   宁房地权证西(私)字第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                2018.04.20-
 62     青海侨银      邢晓荣                                                            52.00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32006057826 号       街 14 号 1 号楼 1086 室             2019.04.19
                                         长房权证榔字第     长沙县榔梨街道东升路以北              2018.03.01-
 63     长沙侨兴        刘勇                                                             50.02                商业用房     办公    已备案
                                           710031605 号         综合市场 6 栋 101 号              2019.12.30
                                                            肇庆市建设二路 28 号市粮贸            2017.03.01- 商业、办
 64     肇庆侨银        刘娟       粤房地证字第 C6699878 号                             140.00                             办公    已备案
                                                            大院内第 5 幢第三层 301 室            2022.02.28 公、住宅
                                   昆房权证(昆明市)字第
                                   201421945、201422067、
                                   201421825、201422046、
                    云南洪尧园林
                                   201427209、201421949、 广福路银海樱花语 A1 块地 C              2017.11.06-
 65     昆明侨飞    绿化工程有限                                                       1,286.96                 写字楼     办公    已备案
                                   201421830、201421942、               栋9层                     2020.11.05
                        公司
                                   201422048、201422053、
                                   201421944、201422066、
                                   201421943、201421840 号
                                    大名县房权证字第 00903 大名县城东京府商贸城 D 区              2018.02.10-
 66     大名侨银      沈胜彪                                                            230.58                   商住      办公    已备案
                                                号                        2号                     2019.02.09
                                                            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 26 号              2017.12.08-
 67     侨绿固废      于仙芹        粤房字第 0420019620 号                              49.51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1235 房                    2018.12.07
                                       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广州市萝岗区科丰路 91 号              2017.12.16-
 68     广州银利      蔡玉霞                                                            51.52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06028689 号                2310 号房                   2018.12.15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峻                2018.02.01-
 69     启明投资        权文                                                             52.50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权第 06049396 号      锦路 8 号 1404 房之一               2018.10.31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                                           2018.01.15-
 70     韶关侨盈      刘敬志                                沿堤一路东成雅居第二十一    52.80                   非住宅     办公    已备案
                                          0200055358 号                                           2021.01.14
                                                                  幢首层 05 号商铺
                    沈阳东荣机械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              2018.04.05-
 71     沈阳侨银                                                                         20.00                  办公楼     办公    已备案
                      有限公司            N060101476 号       十四号路 26-1 号 201 房             2020.04.04
                    刘太生、张玉       宜房权证宜春字第     宜春市经发大道 1 号 2 幢 4            2018.06.01-
 72     宜春侨银                                                                         46.85                   商业      办公    已备案
                          川              2-20132253 号               层 456 号                   2019.05.31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峻                2018.02.01-
 73    启明供应链       权文                                                             52.50                   办公      办公    已备案
                                        权第 06049396 号      锦路 8 号 1404 房之二               2018.10.31


                                                                   5-1-3-207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产权证书/权属证明编号             房屋位置           面积(m2) 租赁期限      规划用途 实际用途 备案情况
                                       永房权证零陵字第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潇湘中               2018.01.31-
 74     启明供应链      邓保财                                                              65.00                    商业      办公      已备案
                                         02026337 号                      路                         2019.01.30
                                                                                                                   商业用
                   段系梅、袁胜         遵房权证习字第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东皇镇               2018.02.01-
 75     启明供应链                                                                          66.30                房、住宅       办公     未备案
                         永             00014272-1 号                   城西区                       2019.02.01
                                                                                                                     用房
                   习水飞腾商业
        启明供应链                                            习水国际汽车博览城项目 1               2018.07.01- 办公和汽
 76                运营管理有限        无权属证明(注 2)                                  136.50                               办公     未备案
        习水分公司                                              期 2 栋 2 层 1、2、3 号              2019.06.30 车销售
                       公司
                                乌房权证乌市天山区字第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乌鲁木齐泊     NA DONG                                                                       2018.05.26-
 77                             2009 004144、2009004147 47 号汇丰小区 1 栋 29 层 H、       109.74                   写字间      办公     未备案
            乐          YEON                                                                         2019.05.25
                                           号                         I室
                                                         广东省电白县水东镇那站新
                                粤房地权证电(私)字第                                               2017.08.01-
 78       电白侨银     黄振强                            村三路北 10 号(开元居第 25        45.00                    商铺       办公     未备案
                                     3000003020 号                                                   2019.07.31
                                                         幢首层 02、03、04 号商铺)
                   安徽维尔康安 皖(2017)池州市不动产                                                             住宿餐饮
                                                         池州市贵池区石城大道玖龙                    2018.09.25-
 79       池州侨银 全工程技术有 权第 0145647 号、0145649                                   247.00                  用地/酒      办公     未备案
                                                             时代 1 栋 2010-2014                     2019.09.24
                       限公司        号、0145651 号                                                                店式办公
                                德市国用(2015)第 0150 德令哈市河东街道柴达木东                     2018.07.01-
 80     德令哈侨银     庞兴辉                                                              198.00                    商服       办公     未备案
                                           号                     路 8-1 号                          2021.07.01
                   永丰县李氏钢   永房权证永丰县字第                                                 2018.09.01-              停车及储
 81       永丰侨银                                       永丰县恩江镇县工业园北区          693.99                    车间                未备案
                         构厂        20150714832 号                                                  2021.08.31                   物

       注 1:2017 年 2 月 15 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房地产管理局广州房地产管理处出具《广州军区空军空余房地产租赁认证书》(房广[2017]21 号)认
定天河区五山路 371 号房地产权属军产,产权清晰,同意雄峰物业公司根据军队政策规定进行转分租。

       注 2:2016 年 2 月 1 日,习水县人民政府发布《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重点专业市场相关产业实施划行归市的意见》(习府发[2016]7 号),要求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从事汽车贸易相关产业的经营户搬迁至习水汽车贸易城。启明供应链习水分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和汽车租赁,故于 2018 年 7 月
按照县人民政府的政策要求,将注册地址迁至习水县东皇街道国际汽车博览城。经核查,该汽车博览城未取得房产证。




                                                                      5-1-3-208
附件二:
                        发行人正在运营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项目的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期限                 业主方               取得方式

 1     广东省广州市      荔湾区河涌保洁项目(标段三)(重招)        2018.01.01-2019.12.31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标

 2     广东省广州市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城区道路清(保)洁服务项目 2018.02.01-2021.01.31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
 3     广东省广州市         明珠工业园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018.04.12-2020.04.11                                  公开招标
                                                                                                     管理委员会
                                                                    2018.02.16 起,不少于
 4     广东省广州市       广州市内环路、人民高架清扫保洁项目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标
                                                                     3 个月,最长 18 个月
                      广州市水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广州水域(含流
 5     广东省广州市                                              2018.04.01-2019.09.30       广州市水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公开招标
                        溪河)水域保洁及陆上运输服务项目-子包六
                      广州空港经济区主要市政道路及清水河保洁服务
 6     广东省广州市                                              2018.03.22-2020.03.21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标
                                          项目
 7     广东省广州市        花都区天马河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2018.04.01-2021.03.31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公开招标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市政管理所 X271 加石路(均
 8     广东省广州市 禾段)、X271(均禾段)、X264 夏花公路(均 2018.01.01-2019.12.31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市政管理所   公开招标
                    禾段)、S114 广花公路(均禾段)环卫保洁项目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采购江埔街新明新
 9     广东省广州市                                              2017.12.01-2018.11.30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    公开招标
                            村和沙塱社巷道清扫保洁项目
 10    广东省广州市        从化区街口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2017.10.01-2020.09.30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道办事处    公开招标

 11    广东省广州市   白云新城 2017 年区管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2017.12.01-2018.11.30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标

 12    广东省广州市       越秀区河涌水域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2017.10.01-2022.09.30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标

 13    广东省广州市   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景区保洁服务工作承包项目 2017.11.01-2018.10.31 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游览区管理处       公开招标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
 14    广东省广州市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行政村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2017.09.01-2020.08.31                                  公开招标
                                                                                                         办事处


                                                                  5-1-3-209
序号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期限                 业主方               取得方式
                                                                                             广州市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物
 15    广东省广州市      广州市水博苑园容环境卫生管理采购项目        2016.03.01-2019.02.28                                  公开招标
                                                                                                     业管理分公司
 16    广东省广州市    新光快速路保洁(主线及新增立交)服务项目      2015.12.15-2018.10.25    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
                    从化高技术产业园环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采购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
 17    广东省广州市                                               2015.04.01-2020.03.31                                     公开招标
                                        项目                                                         园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道路保洁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
 18    广东省广州市                                               2016.07.01-2019.06.30                                     公开招标
                                    服务采购项目                                                         办事处
                    增城区中新镇中新片城区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
 19    广东省广州市                                               2016.04.01-2019.03.31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目
                    新塘镇环卫保洁项目-旧城区、卫山片区(片区一)
 20    广东省广州市                                               2017.03.01-2020.02.29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环卫保洁项目
 21    广东省广州市         南沙区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运项目           2016.07.08-2018.07.07      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标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城区垃圾收
 22    广东省广州市                                                  2016.03.01-2019.02.28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集运输服务项目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2014-2019 年河涌水面
 23    广东省广州市                                                  2014.06.01-2019.05.31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一)
                      广州市从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从化区水面保
 24    广东省广州市                                                  2017.06.01-2020.05.31 广州市从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公开招标
                                  洁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河涌保洁(标段一)服
 25    广东省广州市                                                  2017.01.01-2019.12.31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标
                                      务采购项目
 26    广东省东莞市     东莞市虎门镇环卫统筹项目清扫保洁 B 标        2015.12.01-2020.11.30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市政水务局   公开招标

 27    广东省东莞市     东莞市虎门镇环卫统筹项目清扫保洁 A 标        2015.12.01-2020.11.30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市政水务局   公开招标

 28    广东省佛山市      2015 至 2020 年大沥镇市容环卫保洁项目       2015.04.20-2020.06.30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南海区里水镇农村大市政(南部片区二)环卫保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国土城建和
 29    广东省佛山市                                              2016.07.01-2019.06.30                                      公开招标
                                        洁项目                                                           水务局
                                                                                             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
 30    广东省佛山市     村居市政环卫保洁、绿化管养服务资格项目       2018.06.01-2019.05.31                                  公开招标
                                                                                                     理局祖庙分局


                                                                  5-1-3-210
序号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期限                 业主方               取得方式
                      2017 年-2019 年度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城区环卫保
 31    广东省佛山市                                                  2016.12.30-2018.06.30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   公开招标
                                         洁项目
                      2017 年-2019 年度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城区垃圾清
 32    广东省佛山市                                                  2016.12.30-2019.12.31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   公开招标
                                         运项目
                      北滘镇 2018-2021 年中心七村居和主干道环卫、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
 33    广东省佛山市                                                  2018.02.13-2021.02.12                                  公开招标
                         绿化、河涌养护项目(第二部分子项 H)                                        理局北滘分局
                      2017 年度-2020 年度云东海街道横涌、高丰、鲁
 34    广东省佛山市                                                  2017.09.13-2020.09.12 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
                           村等六个村委会垃圾清运及保洁项目
                      2017 年度-2020 年度云东海街道伏户、杨梅等四
 35    广东省佛山市                                                  2017.11.01-2020.10.31 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
                              村一居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项目
 36    广东省高州市           高州市城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2017.08.26-2022.08.25      高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公开招标

 37    广东省河源市        河源市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2017.01.01-2017.05.31    河源市源城区综合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标
                                                                                             化州市城乡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
 38    广东省化州市          化州市城乡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            2018.06.01-2023.05.31                                  公开招标
                                                                                                       组办公室
                      惠州市惠城区高新园村民股份厂房片区卫生保洁                             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
 39    广东省惠州市                                              2016.12.12-2021.12.11                                      公开招标
                                      服务采购项目                                                     理委员会
                      惠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农村垃圾运输政府购买服务                             惠州市惠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
 40    广东省惠州市                                              2015.07.01-2020.06.30                                      公开招标
                                      项目(包一)                                                     会办公室
 41    广东省惠州市    惠东县吉隆镇环卫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016.08.01-2019.07.31      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
 42    广东省惠州市 2016-2020 年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和垃圾清运服务 2016.12.01-2020.11.30                                      公开招标
                                                                                                     业园管委会
                                      采购项目
 43    广东省茂名市      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2018.01.01-2022.12.31    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茂名市中心城区公园(广场)、内街内巷绿化、
 44    广东省茂名市   小东江二级平台及一级河堤、红旗公园管养市场 2018.01.15-2023.01.14             茂名市园林管理局         公开招标
                                        化项目
 45    广东省茂名市         茂名市河西片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2018.01.01-2022.12.31    茂名市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公开招标


                                                                  5-1-3-211
序号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期限                 业主方               取得方式

 46    广东省茂名市          信宜市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            2018.05.01-2023.04.30      信宜市环卫园林绿化局        公开招标

 47    广东省茂名市        高地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2017.01.19-2022.01.19    茂名市电白区高地街道办事处    公开招标

 48    广东省茂名市           茂名市电白城区环卫保洁项目             2016.02.01-2021.01.31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公开招标
                      茂名市电白区工业园区环卫保洁市场化环境卫生
 49    广东省茂名市                                              2017.06.01-2025.05.31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公开招标
                                        服务项目
 50    广东省茂名市    茂名市中心城区河东片区等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2016.04.01-2021.03.31    茂名市茂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公开招标

 51    广东省茂名市     茂名名市电白区沙琅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2017.01.24-2022.01.24    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52    广东省梅州市      丰顺县城湖下片区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2017.07.20-2018.07.19      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公开招标
                      丰顺县城区(新世纪、工业园片区)环境卫生保
 53    广东省梅州市                                              2018.06.11-2019.06.10          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公开招标
                                    洁服务招标项目
                      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管
 54    广东省梅州市                                              2015.07.01-2018.06.30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公开招标
                                      理承包项目
 55    广东省梅州市        丰顺县隍镇城区环卫服务招标项目            2016.07.01-2019.06.30      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清远市清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包组
 56    广东省清远市                                                  2016.04.01-2020.03.31   清远市清城区顺拓投资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
                                            三)
                      汕头市金平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服务
 57    广东省汕头市                                                  2016.02.01-2018.07.31    汕头市金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第三批)
                      汕头市金平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服务
 58    广东省汕头市                                                  2015.06.01-2018.06.30    汕头市金平区东方街道办事处    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第一批)
                      龙华新区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及垃圾清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市政服务
 59    广东省深圳市                                                  2017.01.01-2018.06.30                                单一来源采购
                            运服务(民治、龙华、大浪办事处)                                             中心
                      四会市水务局龙江河城区段河道水面保洁采购项
 60    广东省四会市                                                  2017.07.01-2020.06.30          四会市水务局              询价
                                            目
 61    广东省四会市         四会城区段河道水面保洁服务项目           2018.06.25-2021.06.30          四会市水务局            公开招标

 62    广东省吴川市         吴川市市区市容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2013.06.01-2019.06.01         吴川市公用事业局         公开招标

                                                                  5-1-3-212
序号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期限                 业主方               取得方式
                      新兴县六祖故里旅游度假区“芦溪芳甸”景观清扫
 63    广东省新兴县                                                2017.08.01-2020.07.31     广东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     询价
                                  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64    广东省新兴县    新兴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保洁作业服务项目      2017.05.15-2020.05.14      新兴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公开招标

 65    广东省新兴县    新兴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2014.01.10-2019.01.09         新兴县城乡建设局         公开招标
                      新兴县太平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服务采购
 66    广东省新兴县                                              2014.11.01-2018.12.31          新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项目
                      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和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清扫保
 67    广东省阳江市                                              2018.03.10-2023.03.10        阳江市阳东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公开招标
                            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化运营项目
                      阳江市阳东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市场化运营                           阳江市阳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
 68    广东省阳江市                                              2016.12.30-2019.12.29                                      公开招标
                                          项目                                                           设局
                                                                                           云浮市云城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
 69    广东省云浮市            蟠龙天湖景区环卫保洁项目              2018.03.01-2018.12.31                                  邀请招标
                                                                                                         法局
                                                                                           云浮市综合服务中心(云浮新区政
 70    广东省云浮市              云浮新区环卫采购项目                2016.06.01-2019.05.31                                  公开招标
                                                                                             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服务中心)
                      广东禅文化创意产业园环卫保洁作业服务采购项
 71    广东省云浮市                                              2016.07.01-2021.06.30       广东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   公开招标
                                          目
 72    广东省云浮市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环卫服务项目         2015.05.01-2020.04.30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事处    公开招标

 73    广东省云浮市           都杨镇人民政府环卫服务项目             2015.02.01-2020.01.31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办环境卫生清洁保洁及垃
 74    广东省云浮市                                              2015.10.01-2020.09.30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办事处    公开招标
                                      圾清运项目
                      云浮市城区第七轮三、四级及以下道路保洁服务                             云浮市云城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
 75    广东省云浮市                                              2014.05.01-2018.12.31                                      公开招标
                                      项目第三标段                                                       法局
                                                                                             云浮市云城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
 76    广东省云浮市      云浮市城区第七轮环卫服务项目(重招)        2013.11.01-2018.10.31                                  公开招标
                                                                                                         法局
 77    广东省云浮市         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及运输服务项目           2015.06.15-2020.06.14   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招标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街道清扫保洁和农村垃圾清                       云浮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云浮新区
 78    广东省云浮市                                              2018.02.01-2020.07.31                                      公开招标
                                    运综合服务项目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服务中心)


                                                                  5-1-3-213
序号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期限                 业主方               取得方式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镇(街)环卫作业服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
 79    广东省湛江市                                              2017.04.01-2025.03.31                                       公开招标
                                      务市场化项目                                                        理局
 80    广东省湛江市          湛江市赤坎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2015.10.01-2020.09.30    湛江市赤坎环境卫生管理处      公开招标

 81    广东省湛江市          湛江市霞山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2015.11.01-2020.10.31    湛江市霞山环境卫生管理处      公开招标

 82    广东省肇庆市         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017.03.01-2027.02.28   肇庆市端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公开招标
                      中山陵园风景区部分片区绿化设施养护及卫生保
 83    广东省中山市                                              2018.03.15-2020.03.14               中山陵园管理局          公开招标
                                          洁项目
                      中山市西区道路清扫保洁、河涌清理保洁、垃圾
 84    广东省中山市                                              2016.01.01-2020.12.31         中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招标
                                      清运服务项目
 85    安徽省蚌埠市   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老旧小区环卫祖业服务项目 2014.08.01-2019.07.31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容管理局      公开招标

 86    安徽省蚌埠市         蚌山区城市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2016.02.23-2026.02.22    蚌埠市蚌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公开招标

 87    安徽省池州市              池州市环卫一体化项目                 2017.04.28-2027.04.27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标

 88    安徽省滁州市        滁州市南谯区区域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2018.05.01-2019.04.30      南谯区章广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紫云路等滨湖新区 70 条道路三年清扫保洁第 4
 89    安徽省合肥市                                                   2018.04.01-2019.03.31   合肥市包河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公开招标
                                        包项目
                                                                     2018.01.01 至新一轮市
 90    安徽省淮北市    淮北市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第二标段)                                  淮北市相山区市容管理局      公开招标
                                                                     场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霍邱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绿化养护公厕
 91    安徽省六安市                                              2017.01.01-2019.12.31         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开招标
                                  管理服务项目 01 包
 92    安徽省芜湖市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2015.12.15-2018.10.25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标

 93    安徽省芜湖市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环卫所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2018.01.01-2018.06.30    芜湖市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邀请招标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7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服务
 94    安徽省宿州市                                              2017.06.01-2020.05.31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标
                              三年)采购项目(四标段)
       安徽省长丰双 双凤开发区凤霞路等 20 条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                                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
 95                                                              2017.08.01-2018.07.31                                       公开招标
       凤经济开发区                   服务项目                                                            员会

                                                                   5-1-3-214
序号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期限                 业主方               取得方式

 96    贵州省贵阳市         息烽县环卫绿化作业服务招标项目          2017.03.17-2022.03.16         息烽县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标

 97    贵州省习水县        习水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 PPP 项目        2018.05.14-2039.05.14         习水县城镇管理局          公开招标

 98    河北省大名县     大名县城乡一体化环卫保洁特许经营权项目      2017.02.10-2017.08.10    大名县城区管理综合执法局       公开招标

 99    河南省固始县                固始县城乡一体化                 2018.04.26-2034.04.25          固始县人民政府          竞争性谈判

100    湖北省利川市       利川市城区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采购项目        2015.08.01-2020.07.31 利川市市容环卫局(利川分公司)    公开招标
       湖南省张家界   张家界市市城区永定、崇文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
101                                                               2017.10.01-2022.09.30        张家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公开招标
             市                      市场化招标项目
                      长沙县 2017-2019 年城市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外包
102    湖南省长沙县                                               2017.01.01-2019.12.31        长沙县梨街道办事处           公开招标
                                           项目
103    江西省宜春市           宜春市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2018.04.01-2021.03.31   宜春美泸环境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
       青海省德令哈
104                       德令哈市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        2016.12.01-2026.11.30         德令哈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标
             市
105    四川省成都市     成都市青白江区乡镇环卫作业市场化三标段      2018.02.01-2018.12.31    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市管理局       公开招标
                      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                            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106    云南省昆明市                                              2017.10.01-2037.09.30                                      公开招标
                                  本合作(PPP)项目                                                     执法局
107    浙江省金华市         东阳市城区白云西片环卫保洁项目          2016.01.01-2018.12.31      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公开招标
       浙江省武义经   武义经济开发区路面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
108                                                              2017.12.01-2020.11.31 浙江省武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标
         济开发区                       目二标段




                                                                 5-1-3-215
附件三:
                                       项目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业务证明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证明单位                                 证明内容
       中山市西区道路清扫保洁、河涌清理保洁、垃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1                                                   中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圾清运服务项目                                                                    司业务合法合规
       中山陵园风景区部分片区绿化设施养护及卫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2                                                            中山陵园管理局
                       生保洁项目                                                                    司业务合法合规
       武义经济开发区路面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3                                                浙江省武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购项目二标段                                                                  运输服务许可证》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4              云浮新区环卫采购项目                        云浮新区公共建设局
                                                                                                     司业务合法合规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5         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及运输服务项目           云浮市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运输服务许可证》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街道清扫保洁和农村垃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6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
                 圾清运综合服务项目                                                                运输服务许可证》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7           都杨镇人民政府环卫服务项目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
                                                                                                   运输服务许可证》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8           宜春市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宜春市城市管理局
                                                                                                     司业务合法合规
       阳江市阳东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市场化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9                                                阳江市阳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运营项目                                                                    运输服务许可证》
       阳江市阳东区城区和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清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10                                                   阳江市阳东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化运营项目                                                          司业务合法合规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11         信宜市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                  信宜市环卫园林绿化局
                                                                                                   运输服务许可证》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12        息烽县环卫绿化作业服务招标项目                     息烽县城市管理局
                                                                                                   运输服务许可证》
       四会市水务局龙江河城区段河道水面保洁采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13                                                             四会市水务局
                       购项目                                                                        司业务合法合规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14        四会城区段河道水面保洁服务项目                       四会市水务局
                                                                                                     司业务合法合规
                                                                 5-1-3-216
序号                   项目名称                              证明单位                                  证明内容
        龙华新区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及垃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市政服务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15
          圾清运服务(民治、龙华、大浪办事处)                      中心                           运输服务许可证》
        汕头市金平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16                                                   汕头市金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批)                                                           运输服务许可证》
        汕头市金平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17                                                   汕头市金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批)                                                           运输服务许可证》
       清远市清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包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18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组三)                                                                 运输服务许可证》
        梅县区华侨城广场等环卫清扫保洁和绿化养                                     项目所在地已取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19                                                   梅州市梅县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护管理承包项目                                                               运输服务许可证》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20       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人民政府
                                                                                                   运输服务许可证》
        茂名市电白区工业园区环卫保洁市场化环境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21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卫生服务项目                                                               运输服务许可证》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22             茂名市电白城区环卫保洁项目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运输服务许可证》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23         利川市城区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采购项目              利川市市容环卫局
                                                                                                   运输服务许可证》
        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24    2016-2020 年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和垃圾清运
                                                                管理委员会                           司业务合法合规
                        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已取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25    惠东县吉隆镇环卫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运输服务许可证》
                                                                                   项目所在地已取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26         河源市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运输服务许可证》
       紫云路等滨湖新区 70 条道路三年清扫保洁第 4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27                                                 合肥市包江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包项目                                                                   司业务合法合规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道办事处城市管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28         从化区街口街道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理科                             司业务合法合规
        广东禅文化创意产业园环卫保洁作业服务采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29                                                 广东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
                            购项目                                                                 运输服务许可证》

                                                                 5-1-3-217
序号                  项目名称                               证明单位                                    证明内容
       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30                                                 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司业务合法合规
                                                                                     项目所在地已取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31          高州市城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高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运输服务许可证》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32       丰顺县隍镇城区环卫服务招标项目               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运输服务许可证》
       丰顺县城区(新世纪、工业园片区)环境卫生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33                                                    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保洁服务招标项目                                                                  运输服务许可证》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34     丰顺县城湖下片区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运输服务许可证》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35     东莞市虎门镇环卫统筹项目清扫保洁 B 标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市政水务局
                                                                                                       司业务合法合规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36     东莞市虎门镇环卫统筹项目清扫保洁 A 标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市政水务局
                                                                                                       司业务合法合规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37    茂名名市电白区沙琅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电白县沙琅镇爱国卫生委员会
                                                                                                     运输服务许可证》
                                                  电白区高地街道城乡清洁工作领导小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38       高地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组办公室                               运输服务许可证》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39      德令哈市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                 德令哈城管局
                                                                                                     运输服务许可证》
                                                  滁州市南谯区呈现规划建设和城市管   项目所在地已取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40       滁州市南谯区区域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理执法局                               运输服务许可证》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41             池州市环卫一体化项目                      池州市城市管理局
                                                                                                     运输服务许可证》
       双凤开发区凤霞路等 20 条道路保洁及绿化养                                      项目所在地尚未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42                                             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护服务项目                                                                      运输服务许可证》
                                                                                     确认公司符合辖区内开展垃圾清运业务的许可条件,公
 43           蟠龙天湖景区环卫保洁项目            云浮市云城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法局
                                                                                                       司业务合法合规




                                                                 5-1-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