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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银环保: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1-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侨银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侨银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就侨银环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89.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4 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70.86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70.51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 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

示:
                                        项目总投资      拟以募集资金投     建设期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万元)       (月)
  1      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           28,446.80         14,182.35          36
         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
  2                                          4,688.16           4,688.16        24
         项目
                 合计                       33,134.96          18,870.51          -
    注:招股说明书原披露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8,858.72 万元,与表中存在差异 11.79
万元,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发行期间减半征收上市初费导致募集资金净额有所增加,上述
11.79 万元全部投入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

      《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已根
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
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929.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金额
  1      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                     14,182.35                 929.61
  2      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4,688.16                      -
                  合         计                       18,870.51                 929.61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929.61 万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
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20]G20001450026),认

为:侨银环保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侨银环保截
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侨银环保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募集
资金的使用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思超                      王蕾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