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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银环保: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0-04-22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现
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股份:
                                            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股权激励;
               公司合并;
  第二十三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工;
                                            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东权益所必需。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要约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式。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
               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
  第二十五条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自    董事会会议决议。
               收购之日起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销。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6 个月内转让或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
             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
                                             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会审议通过: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提供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第四十一条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产的 30%以后提供的担保;       以后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
             产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3,000 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人提供的担保;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 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具体如      用。具体如下:
             下:                            (一)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每一
第八十二条   (一)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     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出董事或监
             事、监事时实行差额选举,董事、 事人数相同表决权,股东可以将所持
             监事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拟     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 1 名候选人,也
             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       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按照董
             (二)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事、监事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
             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出   根据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由得
             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表决权,股 票较多者当选;
             东可以将所持全部投票权集中   (二)董事选举:股东在选举董事投
             投给 1 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 票时,可将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股份
             给多名候选人。按照董事、监事   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股东可将其总
             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   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按
             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由得   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当选;独立董
             票较多者当选;                 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
             (三)董事选举:股东在选举董 行;
             事投票时,可将票数等于该股东 (三)监事选举:股东在选举监事投
             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 票时,可将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股份
             股东可将其总投票集中投给一   数乘以待选监事人数,股东可将其总
             个或几个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投票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按
             次决定董事当选;独立董事和非 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监事当选。
             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
             (四)监事选举:股东在选举监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事投票时,可将票数等于该股东
             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监事人数,
             股东可将其总投票集中投给一
             个或几个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监事当选。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收 (一)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收购或
             购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   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
             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赠与
             的合同、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   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
             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   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
             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公 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提供担保
             司受赠现金资产、提供担保及关 及关联交易除外)的内部审批权限
             联交易除外)的内部审批权限     为:
             为: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应
             存在账面值或评估值的,以较高 经董事会审议;其中,交易涉及的资
第一百一十   者作为计算数据)不超过公司最 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条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的, 产的 50%以上的或公司在一年内购
             董事长有权审查决定;超过公司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还应提交股东
             但低于 30%的,董事会有权审查 大会审议。前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决定;超过该限额的,董事会应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的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绝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的,董事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长有权审查决定;超过公司最近 1,000 万元的,经董事会审议;其中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但不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超过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万元但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董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事会有权审查决定;占公司最近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董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事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3、交易产生的利润不超过公司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万元的,经董事会审议;其中,交易
100 万元的,董事长有权审查决    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定;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但不超过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50%的,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还
元但不超过 500 万元,董事会有 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权决定;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董事会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币 1,000 万元的,经董事会审议;其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中,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或绝对    币 5,0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
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的,董事长   审议。
有权审查决定;超过公司最近一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10%但不超过 50%,且绝对金额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超过 500 万元但不超过 5,000 万 的,经董事会审议;其中,交易产生
元的,董事会有权审查决定;占 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还应提交
额超过 5,000 万元的,董事会应 股东大会审议。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对值计算。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不      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
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
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 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
不超过 100 万元的,董事长有权   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
审查决定;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    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但      产 30%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不超过 50%的,且绝对金额超过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万元但不超过 500 万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有权审查决定;占公司最 (二)提供担保的决策权限: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符合本章程的规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定,并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500 万元,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    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应由股东
         大会审议。                      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取绝对值计算。                  批。
         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董事会审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必
         交易,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 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
         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 上董事同意。
         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 1.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并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
         (二)提供担保的决策权限:      交易事项,应当经过董事会审议。
         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 其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
         符合本章程的规定,并经董事会 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应由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 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 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审批。               2.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
         董事会审议公司为他人债务提   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供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
         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   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
         以上同意。                   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应当
         (三)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 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规定。
         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的决策权
         限:
         交易金额低于 3,000 万元或者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不足 5%的关联交易,董事
         会有权审查决定。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