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侨银环保: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20-04-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侨银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侨银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核查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对公司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
   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

   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等,并重点对信息披露、内幕交易、
   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
   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如下: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是/否/不适用   说明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
                                                  是
提名,董事会任免。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
                                                  是
否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是
次。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
                                                       ---       ---
检查: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2)对外担保                                     是
(3)关联交易                                     是
(4)证券投资                                     是
(5)风险投资                                     是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购买和出售资产                               是
(8)对外投资                                     是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是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是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是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 是
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
                                                是
审计工作报告和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
                                                是
部保密制度。
2、公司是否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
                                                         公司 2020 年 1 月在深交所
表负责查看互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完 不适用
                                                         上市
整进行回复。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
                                                  是
承诺书。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
是否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
                                                         公司 2020 年 1 月在深交所
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不适用
                                                         上市
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
有)刊载。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 2020 年 1 月在深交所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
                                                         上市,已于上市后建立《内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 不适用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管理做出规定。
                                                         度》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           公司 2020 年 1 月在深交所
                                                不适用
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           上市
名确认。
3、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
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
                                                         公司 2020 年 1 月在深交所
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 不适用
                                                         上市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实、追究责任,
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所
和当地证监局。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
                                                         报告期不存在买卖股份的
前述人员的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否 不适用
                                                         情况
以书面方式将其买卖计划通知董事会秘书。
5、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
                                                是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             已于上市后签署三方监管
                                                 不适用
进行专户存储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存放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 是
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            公司 2020 年 1 月在深交所
                                                不适用
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上市
司或者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投资。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 12 个月内,是否未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资金投向              报告期不存在风险投资的
                                                   不适用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              情况
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10 个交易日
内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
                                                            公司 2020 年 1 月在深交所
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息。关联人及其信息 不适用
                                                            上市
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 2 个交易日内进行更新。公
司报备的关联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是否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
                                                是
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
                                                   是
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 是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
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 是
责任追究制度。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
                                                   是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
资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 是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
                                                   是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1)使用            公司 2020 年 1 月在深交所
                                                   不适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             上市,且未出现上述情况
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
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
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
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
                                                  是
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
案工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署并及时
更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 是
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利用不少            独董姓名        天数
于十天的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           李建辉       12
                                               是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李适宇       12
进行现场检查。                                           余向阳       12

           二、保荐机构核查措施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
   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

   行访谈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侨银环保
   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公司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隐瞒、疏漏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思超                      王蕾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