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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银环保: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29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环保        公告编号:2020-070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08,66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34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894,440 元(含税)。本
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10.58%,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8,66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0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3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0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71 号中公教育大厦十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朱晓磊
    电话:020-87157941
    传真:020-87157943

    七、 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