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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银环保: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20-07-30  

						股票简称:侨银环保                              股票代码:002973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〇年七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201594 号)所附的《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
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作为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
银环保”、“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
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申请人律师”)等中介机构
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
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涉及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用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
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7-1-1
                                                       目 录
问题 1 ........................................................................................................................3
问题 2 ........................................................................................................................7
问题 3 ......................................................................................................................10
问题 4 ......................................................................................................................23
问题 5 ......................................................................................................................28
问题 6 ......................................................................................................................31
问题 7 ......................................................................................................................38
问题 8 ......................................................................................................................49
问题 9 ......................................................................................................................51
问题 10 ....................................................................................................................66
问题 11 ....................................................................................................................78
问题 12 ....................................................................................................................81




                                                           7-1-2
     问题 1

     请申请人以列表方式补充说明并披露:
     (1)申请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包
括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2)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
近 12 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3)请申请人披露近五年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
情况,以及相应采取的整改措施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就申请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 36 月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包括相
关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受到行政
处罚 18 项,其中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共 5 项,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构成
     被处罚              处罚文件 处罚金额                            是否完
序号          处罚部门                             处罚事由                  重大违法
     主体                出具日期 (万元)                            成整改
                                                                               行为
                                             侨绿固废未按照《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
              广州市白
      侨绿                                   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工
 1            云区住房 2018.03.27   20.00                               是     否
      固废                                   程质量监督手续,依据五
              和建设局
                                             十六条第六项予以行政
                                             处罚
                                             昆明侨飞因两处垃圾中
              昆明市官
 2                     2018.07.05   10.00    转站管理不到位,致使运
              渡区城市
      昆明                                   输垃圾过程中泼洒滴漏
              管理综合                                                  是     否
      侨飞                                   污染物,依《昆明市城市
              行政执法
 3                     2018.07.05   10.00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局
                                             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处罚
              昆明市滇                       昆明侨飞污水收集箱内
      昆明    池管理综                       的污水外溢至雨水管内,
 4                     2019.07.30    5.00                               是     否
      侨飞    合行政执                       依据《昆明市城镇排水与
                法局                         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


                                        7-1-3
                                                                                是否构成
     被处罚               处罚文件 处罚金额                              是否完
序号           处罚部门                               处罚事由                  重大违法
     主体                 出具日期 (万元)                              成整改
                                                                                  行为
                                                条第三款处罚
                                                作业人员在南黎路铁路
               淮北市相
       淮北                                     桥、孟山路铁路桥违规倾
 5             山区城市 2020.03.20      19.80                              是     否
       侨银                                     倒渗透液、污水至雨水管
                 管理局
                                                网内

     注:1、关于上述第一项处罚:2018 年 4 月 27 日,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局出具《证

明》,确认侨绿固废目前已取得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对侨绿固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关于上述第二、三项处罚:2018 年 7 月 16 日,昆明市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局出具《证明》,确认昆明侨飞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清理

污染物,消除不利影响,并全额缴纳了上述两笔罚款,认为昆明侨飞的前述违法行为未造成

严重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昆明侨飞受到的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关于上述第四项处罚:2019 年 8 月 1 日,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

证明昆明侨飞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强管理,并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全额缴纳了上述罚款,认为昆明侨飞的前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昆明侨飞受到的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4、关于上述第五项处罚:淮北侨银系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 2019 年度的

营业收入为 50,127,151.44 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 2.28%;净利润为 327.17 万元,占发行人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 1.94%,占比均不超过 5%,淮北侨银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

润不具有重要影响。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现场走访事发地点和对淮北

侨银项目经理、淮北市相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工

作人员的访谈,相关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综上,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淮北侨银的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

形,不会导致发行人被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受到的其他 13 项行政处罚金额均未超过 2,000 元,处罚事由主要为发行
人或其子公司、分公司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保存或报送纳税数
据或资料、丢失增值税发票,或在运输城市垃圾、液体、散装物品过程中出现撒
漏、未保持车体整洁或未采取密闭方式等情形,处罚案件相关的违法行为不构成

                                            7-1-4
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已及时缴纳罚款、完成整改。
      二、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
12 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刘少云                          董事长、总经理
 2                 郭倍华                              董事
 3                 黄金玲                          董事、副总经理
 4                 周丹华                          董事、副总经理
 5                 李适宇                             独立董事
 6                 李建辉                             独立董事
 7                 余向阳                             独立董事
 8                  张春                              副总经理
 9                  胡威                              副总经理
 10                陈立叶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1                陈春霞                            董事会秘书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述董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未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
规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请申请人披露近五年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
情况,以及相应采取的整改措施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近五年来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重大事项说明”和“第
四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十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7-1-5
    1、查询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
国网以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工商、税务、土地、业务、交通、社保、环保
等政府主管部门的网站信息,核实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处罚案件材料;
    3、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审计报告、定期报告、营业外支出科目明细表、
行政处罚案件记录台账;
    4、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缴纳罚款的银行回单等付款凭证、关于被处罚行为
的内部整改报告、整改情况说明、责任人惩处决定、为整改相关情况而制定的内
部管理制度;
    5、查阅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于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出具的专项证明以及发行
人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的合规证明;
    6、查阅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
政处罚、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有关情况的声明与确认;
    7、通过检索信用中国、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公
开网站信息,查询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
开谴责的记录;
    8、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执行人信息查询系
统等公开网站信息;
    9、查阅公安机关出具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0、查阅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出具的相关声明与确认、现任董
事、高管填写的核查表。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整改,不构成发行人
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未曾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 12 个月未曾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高管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发行人近五年亦未曾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7-1-6
     经核查,申请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已完成整改,不构成发行人
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未曾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 12 个月未曾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高管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发行人近五年亦未曾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问题 2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请人的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是否
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尚未了结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发行人为其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发行人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尚未
履行完毕的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与发行人                          担保余额      担保方
序号 被担保人                       担保权人    担保事由
                     的关系                                (万元)        式
                                广州银行股份
               公司直接持股 64%              固定资产借
 1    侨绿固废                  有限公司白云                 22,750.00
               的控股子公司                  款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公司间接持股 65%              固定资产借
 2    广州银利                  股份有限公司                 15,990.00
               的控股子公司                  款
                                广州五羊支行
                                                                          保证
               公司直接持股 90% 中联重科股份 分期支付车         62.00     担保
 3    安福侨银
               的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辆采购款           57.90
                                江西靖安农村
               公司直接持股 51% 商业银行股份 固定资产借
 4    靖安侨兴                                                 800.00
               的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雷公 款
                                尖支行
                           合 计                             39,659.90     --

     2、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除了为发行人或

                                        7-1-7
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发行人是否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1、《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符合相关规定
    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
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议事规则等相关内容,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尚未了结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已按照担保发生
时有效且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内部规定的相关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其中,发行人为非全资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的内部决策情况如下:
    (1)发行人分别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州侨
绿固废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发行人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2017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维
尔利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发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安福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设备购置提供担保的议案》。
   (4)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为靖安县侨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的内容及审议情况,发行人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董事会审批该等对外担保事项时,均已经出席董事会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对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尚未了结的对外担保事
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已取得被担保方提供的反担保。侨绿固废、广州银

                                      7-1-8
利、安福侨银和靖安侨兴已签署反担保协议或向发行人出具反担保函,同意对发
行人为其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为发行人担保事项提供同等
方式的反担保。侨绿固废、广州银利、安福侨银和靖安侨兴分别是“广州市李坑综
合处理厂 BOT 特许经营权项目”“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
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安福县城乡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靖安县生活垃
圾分类及乡镇环境整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项目公司,未来项目的运营收入预计
可为该等公司偿还债务提供资金来源,该等公司具有反担保实际承担能力,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
相关规定。
    三、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
    2、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文件;
    3、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台
账、对应的担保合同、主债务合同、放款凭证、还款凭证、被担保方出具的反担
保函或签署的反担保协议等相关资料;
    4、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定期报告、公告中关于对外担保的披
露情况;
    5、查阅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等相关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6、与发行人对外投资管理部、采购部负责人进行访谈,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履行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形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申请人律师认为:

                                     7-1-9
       发行人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形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

       问题 3

       根据申请文件,除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股权外,公司第四大股东为信德
环保,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持股比例为 4.28%。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
       (1)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是否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2)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履行规
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
为。
       (3)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是否符合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
承诺。
       (4)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并结合新增关联交易的性质、定价依据,
总体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申请人相应指标的比例等论证
是否对申请人的独立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是否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一)信德环保的基本情况
       信德环保现持有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核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400MA4UHGX405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
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德环保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珠海广发信德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689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谢永元)
合伙人出资额      57,740.00 万元



                                          7-1-10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环保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投资活动,与股权投资相关的
                  投资顾问、投资管理,及对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及已挂牌或
经营范围
                  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等投资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投资活动,与股权投资、债
                  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信德环保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与发行人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关联关系
 1           尚浦产投发展(横琴)有限公司             20,000.00     34.64%       无

 2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300.00     16.10%       无

 3           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6200.00     10.74%       无

 4               广州七喜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8.66%       无

 5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8.66%       无

 6              米林县集益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5.20%       无

 7       广东省粤科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          3,000.00      5.20%       无

 8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1,240.00      2.15%       无

 9         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1.73%       无

 10            广州亨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73%       无

 11                     车晓东                         1,000.00      1.73%       无

 12                     陈宝莹                         1,000.00      1.73%       无

 13                     黄吟卿                         1,000.00      1.73%       无

                     合 计                            57,740.00    100.00%       -

       信德环保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基金,已在
基金业协会办理了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备案,产品编码为 S32217。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信德环保直接持有发行人 17,474,341 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4.28%。
       (二)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造成
不利影响
       除已披露的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信德环保等截至2020


                                            7-1-11
年6月30日的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交易,因此,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
化的情况。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具体情况详
见本题回复“二、2、前述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履行规
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
为
     (一)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及必要性、合理性
     1、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偶发
性关联交易均为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1)为发行人银行授信、借款或开立保函提供的担保

                                       最高担保余额              担保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人          状态
                                         (万元)                类型
                                                        刘少云
                                                                        履行
 1     广州农商行从化支行   侨银环保         2,000.00   韩丹     保证
                                                                        完毕
                                                        郭倍华
                                                        刘少云
                                                        韩丹
                                                                        履行
 2     东莞银行虎门支行     侨银环保         2,495.65 郭倍华     保证
                                                                        完毕
                                                        韩选举
                                                      横琴珑欣
                                                        刘少云          履行
                                                                 抵押
                                                        韩丹            完毕
       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
 3                          侨银环保         2,900.00   刘少云
       行                                                               履行
                                                        韩丹     保证
                                                                        完毕
                                                        郭倍华
       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                               刘少云          履行
 4                          侨银环保         1,800.00            保证
       行                                               韩丹            完毕
       浦发银行广州天誉支                               刘少云          履行
 5                          侨银环保       11,112.00             保证
       行                                               韩丹            完毕
       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                               刘少云          正在
 6                          广州银利       40,000.00             保证
       行                                               韩丹            履行




                                        7-1-12
                                       最高担保余额              担保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人           状态
                                         (万元)                类型
                                                        刘少云
       浦发银行广州天誉支                               韩丹             履行
 7                          侨银环保       20,000.00             保证
       行                                               郭倍华           完毕
                                                        韩选举
                                                        刘少云           履行
 8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侨银环保         1,500.00            保证
                                                        韩丹             完毕
                                                        刘少云
       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                                                履行
 9                          侨银环保       21,340.00    韩丹     保证
       行                                                                完毕
                                                        郭倍华
                                                        刘少云
                                                        韩丹             正在
10     长沙银行广州分行     侨银环保         5,000.00            保证
                                                        郭倍华           履行
                                                        韩选举
       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                               刘少云           正在
11                          侨银环保       25,000.00             保证
       行                                               韩丹             履行
                                                        刘少云
       浦发银行广州天誉支                               韩丹             履行
12                          侨银环保       24,000.00             保证
       行                                               郭倍华           完毕
                                                        韩选举
                                                        刘少云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                               韩丹             履行
13                          侨银环保         2,500.00            保证
       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郭倍华           完毕
                                                        韩选举
                                                        刘少云
                                                        韩丹             正在
14     长沙银行广州分行     侨银环保       45,000.00             保证
                                                        郭倍华           履行
                                                        韩选举
                                                        刘少云
                                                        韩丹     保证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                                               正在履
15                          侨银环保         5,000.00   郭倍华
       分行                                                               行
                                                        刘少云
                                                                 抵押
                                                        韩丹
                                                        刘少云
                                                        韩丹     保证
       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                                                正在
16                          侨银环保         5,000.00   郭倍华
       行                                                                履行
                                                        刘少云
                                                                 抵押
                                                        韩丹
                                                        刘少云
       华夏银行广州白云支                               韩丹             正在
17                          侨银环保         5,000.00            保证
       行                                               郭倍华           履行
                                                        韩选举


                                        7-1-13
                                         最高担保余额                  担保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人                 状态
                                           (万元)                    类型
                                                          刘少云
        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                                                       正在
 18                           侨银环保       11,000.00    韩丹         保证
        行                                                                       履行
                                                          郭倍华
                                                          刘少云
        中信银行广东自贸试                                                       正在
 19                           侨银环保       15,000.00     韩丹        保证
        验区横琴分行                                                             履行
                                                          郭倍华
                                                          刘少云
                                                          韩丹                   正在
 20     汇丰银行广州分行      侨银环保         7,700.00                保证
                                                          郭倍华                 履行
                                                          韩选举
                                                          刘少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韩丹                   履行
 21                           侨银环保         3,000.00                保证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郭倍华                 完毕
                                                          韩选举
                                                          刘少云
                                                                                 正在
 22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侨银环保       10,000.00    韩丹         保证
                                                                                 履行
                                                          郭倍华
                                                          刘少云
         交通银行广东省分                                 韩丹                   正在
 23                           侨银环保       24,000.00                 保证
         行                                               郭倍华                 履行
                                                          韩选举
                                                          刘少云
         光大银行广州南沙                                 韩丹                   正在
 24                           侨银环保        3,000.00                 保证
         分行                                             郭倍华                 履行
                                                          韩选举
                                                          刘少云
                                                          韩丹                   正在
 25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侨银环保       32,000.00                 保证
                                                          郭倍华                 履行
                                                          韩选举
                                                          刘少云
                                                                                 正在
 26      广州银行永福支行     侨银环保       10,000.00    韩丹         保证
                                                                                 履行
                                                          郭倍华

      注:1、韩选举为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的配偶、韩丹的父亲。

      (2)为发行人借款委托担保提供的反担保
      因发行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其商业贷款或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发行人关联方
存在为发行人向第三方机构提供反担保的情形,具体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    贷款人/                保证金额                         反担保    反担保
                  保证人                    担保范围                             状态
号    出租方                 (万元)                           方        类型


                                          7-1-14
序   贷款人/                 保证金额                               反担保    反担保
                  保证人                        担保范围                               状态
号   出租方                  (万元)                                 方        类型
                                                                  刘少云
                                       承租方与出租方在 2016
     广东融                                                       韩丹
               广 东融 捷              年 5 月 11 日至 2017 年 5               保证
     捷融资                                                       韩选举               履行
1              融 资担 保     1,000.00 月 11 日期间签署的一系
     租赁有                                                       郭倍华               完毕
               有限公司                列《融资租赁合同》及相
     限公司                                                       刘少云
                                       关补充协议                              抵押
                                                                  韩丹
                                                                  刘少云
                                       借款人和贷款人在 2016 韩丹              保证
     浦发银
               广 东融 捷              年 11 月 8 日至 2017 年 11 郭倍华
     行广州                                                                            履行
2              融 资担 保     2,000.00 月 8 日期间签署的一系列 韩选举
     天誉支                                                                            完毕
               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 刘少云
     行                                                                        抵押
                                       补充协议                   韩丹
                                                                 韩丹          抵押
                                                                 刘少云
                                                                 韩丹
                                       借款人和贷款人在 2017 郭倍华            保证
     浦发银
               融捷投资                年 2 月 23 日至 2018 年 2 韩选举
     行广州                                                                            履行
3              控股集团       3,000.00 月 23 日期间签署的《融资 刘少云
     天誉支                                                                    抵押    完毕
               有限公司                额度协议》及相关补充协 韩丹
     行
                                       议
                                                                 韩丹          抵押
                                                                 高珊          抵押
                                                                 刘少云
                                       借款人和贷款人在 2017 韩丹              保证
     平安银    广东融捷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8 年 郭倍华
                                                                                       履行
4    行广州    融资担保       1,500.00 11 月 13 日期间签署的《融 韩选举
                                                                                       完毕
     分行      有限公司                资额度协议》及相关补充 刘少云
                                                                               抵押
                                       协议                      韩丹
                                                                 韩丹          抵押

     (3)为发行人开立保函委托担保提供的反担保
     因发行人委托深圳市中合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合银”)为其
向保函开立行提供担保、发行人和池州侨银委托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盛达”)为其向保函开立行提供担保,发行人关联方存在
为发行人向深圳中合银和中盈盛达提供反担保的情形,具体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                            保证本金                            反担       反担保
     保函开立行     保证人                     担保期限                                状态
号                            (万元)                            保方         类型
     建设银行深       深圳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履行
1                                167.48                          郭倍华       保证
     圳景苑支行     中合银                2018 年 11 月 30 日                          完毕


                                             7-1-15
序                           保证本金                             反担      反担保
     保函开立行     保证人                     担保期限                                 状态
号                           (万元)                             保方        类型
     建设银行深       深圳             2016 年 1 月 26 日至                             履行
2                               500.00                           郭倍华      保证
     圳景苑支行     中合银             2019 年 1 月 25 日                               完毕
     建设银行深       深圳             2016 年 5 月 12 日至                             履行
3                               201.67                           郭倍华      保证
     圳景苑支行     中合银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完毕
     建设银行深       深圳             2016 年 6 月 7 日至                              履行
4                               163.63                           郭倍华      保证
     圳景苑支行     中合银             2019 年 4 月 15 日                               完毕
     建设银行深       深圳             2016 年 7 月 5 日至                              履行
5                               206.90                           郭倍华      保证
     圳景苑支行     中合银             2019 年 3 月 1 日                                完毕
     建设银行深       深圳             2016 年 8 月 9 日至                              履行
6                                50.00                           郭倍华      保证
     圳景苑支行     中合银             2019 年 8 月 8 日                                完毕
     建设银行深       深圳             2016 年 12 月 12 日至                            履行
7                               135.05                           郭倍华      保证
     圳景苑支行     中合银             2018 年 10 月 7 日                               完毕
     建设银行深       深圳             2016 年 5 月 12 日至                             履行
8                                72.42                           郭倍华      保证
     圳景苑支行     中合银             2017 年 10 月 20 日                              完毕
     建设银行深       深圳                2016 年 7 月 5 日至                           履行
9                               118.87                           郭倍华      保证
     圳景苑支行     中合银                2017 年 7 月 4 日                             完毕
     建设银行佛      中盈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郭倍华                 履行
10                             2,000.00                                      保证
     山市分行        盛达                 2020 年 6 月 26 日     刘少云                 完毕

     (4)为发行人售后回租及保理业务提供的担保
序                                        最高担保余额
           出租人            承租人                        担保人        担保类型      状态
号                                          (万元)
                                                           刘少云
     富利融资租赁有限公
 1                           侨银环保           2,252.90   韩丹           保证       履行完毕
     司
                                                           郭倍华
                                                           刘少云
     富利融资租赁有限公
 2                           侨银环保           3,381.87   韩丹           保证       正在履行
     司
                                                           郭倍华
                                                4,286.12   刘少云                    履行完毕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
 3                           侨银环保                      韩丹           保证
     份有限公司                                 1,315.44                             正在履行
                                                           郭倍华
                                                           刘少云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
 4                           侨银环保           5,533.22   韩丹           保证       正在履行
     限公司
                                                           郭倍华
     广发融资租赁(广东)                                  刘少云
 5                        侨银环保              5,191.60                  保证       履行完毕
     有限公司                                              郭倍华
                        德令哈侨
                                                1,180.33   刘少云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 银
 6                                                         韩丹           保证       正在履行
     份有限公司         肇庆侨银                  819.65
                                                           郭倍华
                             侨银环保           2,916.86



                                             7-1-16
序                                      最高担保余额
           出租人           承租人                       担保人   担保类型     状态
号                                        (万元)
     广发融资租赁(广东)                                刘少云
7                         侨银环保            3,173.22             保证      履行完毕
     有限公司                                            郭倍华
                                                         刘少云
     科学城(广州)融资                                  韩丹
8                       侨银环保              3,909.52             保证      正在履行
     租赁有限公司                                        郭倍华
                                                         韩选举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                        658.78                        正在履行
                                                         刘少云
     限公司、平安国际融
9                       侨银环保               988.17    韩丹      保证      正在履行
     资租赁(天津)有限
                                              1,427.35   郭倍华              正在履行
     公司
                                                         刘少云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
10                      侨银环保              2,030.20   韩丹      保证      正在履行
     司
                                                         郭倍华
                                                         刘少云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
11                      侨银环保              1,087.81   韩丹      保证      正在履行
     司
                                                         郭倍华
                                                         刘少云
     科学城(广州)融资                                  韩丹
12                      侨银环保              3,240.00             保证      正在履行
     租赁有限公司                                        郭倍华
                                                         韩选举
                                                         刘少云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
13                      侨银环保              2,000.00   韩丹      保证      履行完毕
     限公司
                                                         郭倍华
                                                         刘少云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
14                      侨银环保              3,000.00   韩丹      保证      履行完毕
     限公司
                                                         郭倍华
                                                         刘少云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
15                      侨银环保              5,044.00   韩丹      保证      履行完毕
     限公司
                                                         郭倍华
                                                         刘少云
     中 联 重 科 融 资 租 赁 启明供应
16                                            5,000.00   韩丹      保证      履行完毕
     (北京)有限公司          链
                                                         郭倍华
     广东一创恒健融资租                                  郭倍华
17                      侨银环保              1,452.58             保证      履行完毕
     赁有限公司                                          韩选举
                                                         刘少云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 侨银环保
18                                            2,503.78   韩丹      保证      正在履行
     限公司             淮北侨银
                                                         郭倍华
                                                         刘少云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
19                      侨银环保              2,991.20   韩丹      保证      正在履行
     限公司
                                                         郭倍华

     (5)为发行人按揭购车提供的担保

                                           7-1-17
     侨银环保与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按揭购车付款买卖合同》。根据
合同约定,合同生效后,侨银环保提前向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支付首付款,剩
余车款按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并由郭倍华、韩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序                             担保金额    担保
     被担保人      担保人                               担保期限             状态
号                             (万元)    类型
1    侨银环保   郭倍华、韩丹     144.00    保证     2017.4.10-2018.3.10    履行完毕
2    侨银环保   郭倍华、韩丹      47.00    保证     2017.5.10-2018.4.10    履行完毕
3    侨银环保   郭倍华、韩丹      96.00    保证     2017.5.10-2018.4.10    履行完毕
4    侨银环保   郭倍华、韩丹     613.67    保证     2016.4.10-2017.4.10    履行完毕
5    侨银环保   郭倍华、韩丹     146.55    保证     2016.5.10-2017.4.10    履行完毕
6    侨银环保   郭倍华、韩丹      76.00    保证     2016.6.10-2017.5.10    履行完毕
7    侨银环保   郭倍华、韩丹     392.00    保证     2016.6.10-2017.5.10    履行完毕
8    侨银环保   郭倍华、韩丹      60.20    保证     2016.8.10-2017.7.10    履行完毕
9    侨银环保   郭倍华、韩丹      28.00    保证     2016.8.10-2017.7.10    履行完毕
10   侨银环保   郭倍华、韩丹     124.50    保证     2016.8.10-2017.7.10    履行完毕
11   侨银环保   郭倍华、韩丹     114.00    保证    2016.11.10-2017.10.10   履行完毕
12   侨银环保   郭倍华、韩丹      38.00    保证    2016.12.10-2017.11.10   履行完毕

     综上,前述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相关融资提供担保。
     2、前述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上市前,国内银行对非上市公司的信用评级较低,非上市公司融资时,银行
普遍要求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
效率。因此,在上市之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发生的前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必
要性、合理性。上市后,公司与部分合作银行基于历史合作习惯仍采取原来的担
保方式,即要求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截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市值为 109.89 亿元,属于中小市值上市公司,
为降低信贷风险,银行亦会要求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相应担保。
     因此,基于上市前的公司信用评级情况、与银行的历史合作习惯及公司的市
值情况,银行贷款等需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二)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偶发性关联交易已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针对前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如下决策程


                                          7-1-18
序:
       1、2017年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报告
期内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出具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年5月4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
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确认公司在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关联
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发生的,具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2018年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019年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
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出具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3月10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8年度关联交
易的议案》,确认公司在2018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发生
的,具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2019年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019年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出具了《侨银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2019年3月10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4、2020年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0年2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出具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2月2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22),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公告。
       2020年3月11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

                                     7-1-19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偶发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关联方未就其向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提供担保而收取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偶发性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
为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公司融资所需,实际控制人未
向公司收取费用,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偶
发性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是否符合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
承诺
       发行人主要采取了以下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制度并将严格执行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拟定了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则,同时,公司也专项制定了《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前述规定有关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前述关联交易制度对关联
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出具的确认说明并经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核查,对于在生产经营
过程中,根据业务需要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进
行。
       2、公司设立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具有监督作用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有利于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独
立性,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相关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积极保护公司、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
       3、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签署了《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

                                     7-1-20
承诺函》,承诺事项如下:
    “一、承诺人将尽量避免承诺人、承诺人的近亲属及所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自公司领取薪酬或
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上,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和条件,以合同方式协商确定关联交
易的具体事宜。
    二、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规定价格;在国家物价
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以不高于同类市场条件下同类交
易的市场价格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承诺人承诺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
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进行交易,以维护公司及其他
股东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承诺人承诺不发生与公司之间的往来款拆借行为,并杜绝与公司共同开
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投资活动。
    四、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与公司的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
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承诺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
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承诺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相关
行为,并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所述,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已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控制人未向公司收取费用,未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控
制人所做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四、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并结合新增关联交易的性质、定价依据,
总体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申请人相应指标的比例等论证
是否对申请人的独立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情况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债 拟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过 人 民 币 42,000.00 万 元( 含
4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
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7-1-21
    1、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概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为环卫服务项目公司提供环卫设备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为实现该综合解决方案,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环卫装备,组建具备一定规模
的环卫设备资源中心。公司通过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建设,实现环卫服务项目
的市场拓展,计划在未来两年(2021-2022 年)总投资额为 31,815.00 万元,主要
用于购置环卫设备,其中运输设备 30,640.00 万元,包括新能源洗扫车、新能源清
洗车、洗扫一体车、压缩车、洒水车等;机械设备投资 1,175.00 万元,包括压缩
箱、连体箱、垃圾箱等。
    2、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概况
    由于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较高,短期债务负担较重,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2,6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二)本次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通过向环卫设备供应商购买一定数量的环卫装备,组
建具备一定规模的环卫设备资源中心;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为公司向相关银行偿还
贷款。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五、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和“第八
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六、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等公开网
络途径查询信德环保的基本信息、私募股权登记情况;
    2、查阅信德环保的工商档案资料、合伙协议、营业执照;
    3、查阅发行人的收入明细表、采购明细表、关联方交易清单及相关合同,分
析交易内容与交易对象,判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商业合理性,确定偶发性关联
交易的真实性;
    4、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情
况,核实前述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7-1-22
    5、向公司的相关部门了解偶发性关联交易发生的背景及原因情况;
    6、核查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关联交
易的内部管理制度;
    7、核查发行人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会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披露公告;
    8、通过网络核查,了解信德环保的基本信息;
    9、查阅发行人的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并访谈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核实公
司的募投项目情况及是否新增关联交易。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独立性的情况。
    2、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已履行规定的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控制人未向公司收取费用,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已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制
度等措施;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控制人所做的关于减少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4、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经核查,申请人律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独立性的情况。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合理性;已履行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控制人未向公司收取
费用,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减少
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已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制度等措施;与
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控制人所做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易的相关承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问题 4

    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少云先生存在质押股份
的情况,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

                                   7-1-23
    (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实际
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
    (2)股权质押是否符合股票质押的相关规定。
    (3)是否存在平仓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
相关措施及其有效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实际
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资金具体用途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刘少云累计质押公司的股票 21,200,000
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 17.99%,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5.19%。除上述质
押情况之外,其他主要股东持有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形。
    刘少云质押股权用于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金证券”)办理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质人    质权人      质押数量(股)         质押期限           融资金额(万元)

                             7,000,000   2020.04.24-2023.04.21              3,000.00
          国金证券股
 刘少云                      6,000,000   2020.05.18-2023.05.16              3,000.00
          份有限公司
                             8,200,000   2020.06.19-2023.06.16              4,000.00

    刘少云向国金证券借取的上述款项均出借给了关联方广州市银塔天然日化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塔日化”),用于银塔日化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二)实现质权的情形
    根据刘少云(甲方)与国金证券(乙方)之间就三笔股权质押分别签署的《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的相关约定,
当甲方出现前述协议项下的违约情形时,乙方有权实现质权,前述违约情形主要
包括:
    “(一)因甲方原因导致初始交易交收失败的;
    (二)因甲方原因导致购回交易、资金交收无法完成的;
    (三)购回期限届满,甲方未偿还购回金额;
    (四)待购回期间,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利息的;

                                          7-1-24
    (五)单笔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比例,甲方未在规定期
限内采取履约保障措施,且规定期限届满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警戒比例的;
    (六)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购回的情形,甲方未按协议
约定或乙方要求在指定日期提前购回的;
    (七)甲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声明与保证条款;
    (八)其他甲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及协议约定的其他视为融入方违约
的情形”。
    根据前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书》,预警履约保障比例为 170%,最低履约保障比例为 150%。当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标的证券当日收盘后,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警戒比例时,乙方向甲方发出预
警通知;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比例时,乙方将于当日或下一交易日,以协议约
定的方式发出履约保障通知,甲方应当在自本协议约定的通知送达日(T 日)起两
个交易日(T+2 日)内选择采取提前回购、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或乙方认可的担保等
履约保障措施,否则乙方有权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约定进行
违约处置。
    (三)实际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
    刘少云实际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以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股票收盘价 23.44 元/股计算,刘少云直
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9,600,830 股,总市值为 280,344.35 万元。除公司股份外,
刘少云还持有现金、房产、车辆等多项资产,实际财务状况良好。
    2、刘少云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获得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现金分红
334.88 万元、406.64 万元。刘少云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每年获得稳
定的现金分红,且预期未来现金分红仍将为其带来持续的收益,能够覆盖当期股
权质押利息的偿付需求。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出具的刘少云的个人信用
报告,截至该信用报告出具日,刘少云不存在贷款逾期记录,未发生不良或关注
类的负债。
    4、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刘少云未发生过不良或
违约类贷款,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状况良好。

                                     7-1-25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少云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具有
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
    二、股权质押是否符合股票质押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少云与国金证券之间的股票质押属于质押式回购交易。
根据刘少云与国金证券之间就上述三笔股权质押分别签署的相关协议,前述股权
质押符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修订)》(以下简称“《业
务办法》”)和《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风
险管理指引》”)。
    三、是否存在平仓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
相关措施及其有效性
    (一)平仓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较小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郭倍华直接持有发行人 154,116,379 股股份,占发行
人总股本的 37.71%;刘少云直接持有发行人 117,853,701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
的 28.84%;韩丹直接持有发行人 3,021,89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74%。另
外,刘少云担任横琴珑欣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控制该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的
27,197,008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6.66%。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韩丹、
郭倍华三人合计控制发行人 302,188,978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73.95%。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刘少云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1,200,000 股,其他控股
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韩丹、郭倍华三人合计控
制的股份中尚有 280,988,978 股未被质押,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68.76%。
    据此,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未经质押的股份占比较高,尚无除实际控制人外的
其他股东可控制公司多数表决权以形成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公司控制权相对较为
稳定,平仓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较小。
    (二)已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
    1、实际控制人可通过多种手段妥善处理股票质押平仓风险
    刘少云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仍有尚未被质押的股份 96,653,701 股。除公
司股份外,刘少云还持有现金、房产、车辆等多项资产,实际财务状况良好。
    根据刘少云与国金证券签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协议》,当质押股票出现平仓风险,刘少云仍可以采取追加保证金、追加质
权人认可的质押物、及时偿还借款本息解除股份质押等方式避免违约处置风险。

                                     7-1-26
       2、实际控制人刘少云已作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
       为了进一步防范上述股份质押担保事项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刘少云
出具《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情况的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如
下:
    “1、本人将股票质押给质权人系出于合法的融资需求,未将股份质押融入资金
用于非法用途,本人承诺依法、合规、合理使用股份质押融资资金,降低资金使用
风险;
    2、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以所控制的股票提供质押进行的融资不存
在逾期偿还或者其他违约情形、风险事件;
    3、本人实际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按期对所负债务进行清偿并解除公司股票质押
的能力,本人将按期偿还质押融资款项并解除公司股票的质押;
    4、本人保证不会因逾期偿还或其他违约情形、风险事件导致本人质押的股票被
质权人行使质押权,从而避免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本人承诺合理规划个人融资安排,将控制股份质押比例在合理水平,并将积
极关注二级市场走势,及时做好预警工作并灵活调动整体融资安排,如因股票质押
融资风险事件导致本人实际控制人地位受到影响,本人将积极与资金融出方协商,
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担保物、提前偿还融资
款项等措施)以防止本人所持有的股票被处置,维护实际控制人地位的稳定性;
    6、本人拥有足够且来源合法的资金及合理的还款安排。”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基本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取的发行人证券质押及司法冻
结明细表以及发行人披露的相关公告;
       2、查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质权人签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
议书》等股权质押合同及附属文件;

                                       7-1-27
    3、查阅刘少云与广州市银塔天然日化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刘少云
向银塔日化的划款凭证、刘少云出具的关于融资资金用途的说明;
    4、查阅巨潮资讯等网站公布的股票价格等信息;
    5、查阅实际控制人名下房产、车辆的权属证书、购置合同及相关的评估报告;
    6、查阅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用报告》、银行账户流水;
    7、查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8、查阅实际控制人提供的其尚未履行完毕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购房合同
等大额债务合同;
    9、查阅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其财产状况、债务情况、对外担保状况的说明;
    10、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
    11、查阅《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关于股权质押的相关规定;
    12、查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13、与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确认其股权质押、资产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用于向国金证券融资,股份质押所得
资金出借给银塔日化用于日常经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财务状况和信用
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符合股
票质押相关监管规定;股票质押平仓风险较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制定
了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有效措施,上市公司出现控制权变更的风险较小。
    经核查,申请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用于向国金证券融资,股份质押所得
资金出借给银塔日化用于日常经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财务状况和信用
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符合股
票质押相关监管规定;股票质押平仓风险较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制定
了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有效措施,上市公司出现控制权变更的风险较小。

    问题 5


                                   7-1-28
       根据申请文件,本次可转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郭倍华、韩丹提供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请申请人结合实际控制人财产状况、个人资
产提供对外担保等情况,说明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担保方的履约能力,是否存
在重大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实际控制人财产状况
    截 至 本 回复 出 具之 日, 郭 倍华 、 刘少 云 和韩 丹 直接 和 间接 持有 公 司合 计
282,682,465 股股份,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股票收盘价格 23.44 元/股计算,
价值如下: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票价值(元)
        郭倍华               154,116,379                37.71%      3,612,487,923.76
        刘少云               119,600,830                29.58%      2,803,443,455.20
        韩 丹                   8,965,255                1.88%        210,145,577.20
        合 计                282,682,465               69.17%       6,626,076,979.60

   注:1、刘少云和韩丹的持股数量计入了其通过横琴珑欣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票数。

       刘少云持有的 21,200,000 股公司股份已被质押,其他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
押情形。发行人刘少云、郭倍华及韩丹三人合计持有的股份中尚有 261,482,465 股
未被质押,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股票收盘价格 23.44 元/股计算,股票价值
6,129,148,979.60 元,约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 42,000 万元
的 14.59 倍。
       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郭倍华及韩丹三人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获得公
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现金分红分别合计 791.51 万元、961.12 万元。截至本回
复出具之日,公司盈利状况良好,预期未来公司利润分配仍将为其带来稳定的收
益。
       除公司股票外,实际控制人还积累了包括现金、多处房产、车辆在内的个人
资产,其资产状况良好。
       二、个人资产提供对外担保等情况
       根据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的《个人信用报告》、担保人出具的
说明并经核查,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

                                            7-1-29
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房产抵押担保外,担保人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其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他个人资产可覆盖其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状况及财产状况良好,预计出现无法偿还金融
机构借款的风险较小,担保人须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对其本次
可转债的担保履约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相关情况
    根据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
等公开渠道查询,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四、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可转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郭倍华、韩丹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郭倍华、韩丹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本期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应由担保人支付的合理费
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但若因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宏观经济出现不可
控制的恶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股票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不可控制因
素影响,或者由于担保人所持股票限售等原因导致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发生负面
变化的情况下,将影响到担保人对本次可转债履行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从而发
生担保人可能无法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进而影响本次可转债投资人的利益。”
    五、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取的发行人证券质押及司法冻
结明细表、发行人披露的相关公告;
    2、查阅巨潮资讯等网站公布的股票价格等信息;
    3、查阅实际控制人名下房产、车辆的权属证书、购置合同及相关的评估报告;
    4、查阅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用报告》、银行账户流水;

                                   7-1-30
       5、查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质权人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及附属文件;
       6、查阅实际控制人提供的其尚未履行完毕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购房合同
等大额债务合同;
       7、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
       8、查阅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其财产状况、对外担保状况的说明;
       9、与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确认其资产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刘少云、郭倍华及韩丹现拥有的公司股票价值较高,个人财产状况良好,其
为本次可转债发行提供保证担保的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风险,不构成本次
发行的法律障碍。
       经核查,申请人律师认为:
       刘少云、郭倍华及韩丹现拥有的公司股票价值较高,个人财产状况良好,其
为本次可转债发行提供保证担保的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风险,不构成本次
发行的法律障碍。

       问题 6

       根据申请文件,公司目前在手订单中存有部分 PPP 项目和 BOT 项目,请申
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公司 BOT 项目、PPP 项目进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预期,是否
存在不确定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 BOT 项目、PPP 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预期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 BOT 和 PPP 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是否和
序                项目      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的      施工进度/
       项目名称                                                        合同约
号                性质        建设期         运营期        运营情况
                                                                       定一致




                                       7-1-31
                                                                                      是否和
序               项目       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的           施工进度/
     项目名称                                                                         合同约
号               性质         建设期                运营期             运营情况
                                                                                      定一致
                                                                    实际于2017年12
     广州市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计在自工程动
                                                                    月 正 式 开 工建
     坑综合处           前动工,并于2016       工之日开始算起
1              BOT                                                  设,目前处于“带 否
     理 厂 BOT          年6月30日前完成        的第28年完成项
                                                                    料调试”阶段,尚
     项目               项目工程建设           目运营
                                                                    未正式运营
                                           试运营期:预计
                                           从 2017 年 1 月 31
     广   州东部
                                           日开始到项目最
     固   体资源                                                    实 际 于 2018 年 4
                        计划在2017年1月 终验收完成日的
     再   生中心                                                    月 正 式 开 工建
2                BOT    31 日 前完 成项 目 第二日。                                    否
     污   水处理                                                    设,目前已正式
                        工程建设           商业运营期:从
     厂   BOT 项                                                    运营
                                           试运营结束日到
     目
                                           2043年3月17日,
                                           共27年
     池州市环           建 设 与运 营工 作
                                           合同生效日起的
3    卫 一 体 化 PPP    同时开始,不设单                            处于运营期        是
                                           10年
     项目               独建设期
     昆明市官
     渡区环卫
                                               本项目合作服务
     一体化管
                                               期限为20年,自
     理服务政
4                PPP    未约定建设期           2017 年 10 月 1 日   处于运营期        是
     府和社会
                                               起 至 2037 年 9 月
     资本合作
                                               30日止
     (PPP )项
     目
     固始县城
                                        项目交付试运营
     乡一体化
                        2018年4月起,建 之日起至移交之
5    生 活 垃 圾 PPP                                                处于运营期        否
                        设期2个月       日止15年零10个
     综合治理
                                        月
     PPP项目
     习水城乡
     生活垃圾           2018年5月起,建 合同生效日起的
6               PPP                                                 处于运营期        否
     一 体化PPP         设期1年         20年
     项目




                                              7-1-32
                                                                           是否和
序               项目      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的        施工进度/
      项目名称                                                             合同约
号               性质        建设期           运营期          运营情况
                                                                           定一致
                                         约15年,自2019
                                         年 1 月 16日 起至
     安福县城                            2034 年 1 月 15 日
     乡环卫一                            (城区经营开始
7    体 化 第 三 PPP    未约定建设期     时间推迟6个月, 处于运营期        是
     方 治理PPP                          城区合同结束时
     项目                                间和农村合同结
                                         束时间与本合同
                                         结束时间一致)
     姚安县智           一 期 自合 同生 效
                                                            一 期 处 于 运营
     慧城乡环           起三个月;二期自 30年,自符合运
8             PPP                                           期,二期处于建 是
     卫一体化           2020 年1 月 1日 至 营期起算条件起
                                                            设期
     PPP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竣工验收后
     息烽县城                            通过后,乙方申
     乡环卫一           2019年10月起,建 请正式运营,甲
9                PPP                                        处于建设期     是
     体化 PPP 项        设期1年          方书面同意正式
     目                                  运营的日期后固
                                         定29年
     铅山县城
                        建 设 与运 营工 作
     乡环卫一                              自合同生效日起
10               PPP    同时开始,不设单                    处于运营期     是
     体化 PPP 项                           的10年
                        独建设期
     目

     二、发行人部分 BOT 项目、PPP 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合同约定预期不符,但并
非发行人原因且已取得相关业主的认可说明,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由上表可见,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 BOT 项目、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
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固始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综合治理 PPP 项目、习水城乡
生活垃圾一体化 PPP 项目等 4 个项目建设和运营进度未达合同约定预期,具体情
况如下:
     (一)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BOT项目
     2014 年 8 月,侨绿固废与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
厂项目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该项目计划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动工,并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但由于前期调整用地规
划时间较久,办理环境影响评价难度较大,以及受到广州白云机场第二高速规划
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实际于 2017 年 12 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处于“带料调试”

                                        7-1-33
阶段。
    2019 年 10 月 9 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
会”)出具《关于“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项目 BOT 项目”工程进度延期相关事宜说
明的复函》,明确:“该项目前期调整用地规划、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广州白云机
场第二高速规划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设计方案重新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
设计等工作相继顺延等原因,实际进度慢于协议约定的计划进度。截至目前,我
局尚未因非项目运营方原因导致项目进度延期而追究项目运营方的违约责任并解
除协议”。
    综上,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 BOT 项目虽然建设和运营的实际进度未达合同
约定预期,但截至目前项目已处于“带料调试”阶段。由于项目进度延期并非发行人
原因所致,发行人不存在因项目建设延期而被追究违约责任或被解除合同的风险。
同时,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有
关诉讼的法律文书;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亦不存在发行人被广州市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局起诉违约的情形。
    (二)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2016 年 3 月,广州银利与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广州东部固体资源
再生中心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按照协议该项目计划在 2017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但因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未及时移交污水项目建
设用地,导致项目建设晚于协议约定时间。该项目实际于 2018 年 4 月正式开工建
设,目前已正式运营。
    2019 年 10 月 9 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
会”)出具《关于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
理厂 BOT 项目工程进度延期相关事宜说明的复函》确认:“目前本 BOT 合同正常
履行中,由于受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工程施工难度大等原因影响,建设用地交地
时间比原计划延后,项目建设完工时间比原合同约定有所延期,目前正在组织开
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尚未因非项目运营方原因导致项目进度延
期而追究项目运营方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协议。”
    综上,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虽然建设和运营的实
际进度未达合同约定预期,但项目目前已正式运营,因而不存在不能按延期后进
度及时完工投入运营的风险。由于项目进度延期并非发行人原因所致,发行人不

                                    7-1-34
存在因项目建设延期而被追究违约责任或被解除合同的风险。同时,根据发行人
的说明,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诉讼的法律文书;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亦不存在发行人被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诉违
约的情形。
       (三)固始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综合治理PPP项目
       2018 年 4 月 26 日,固始侨盈与固始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固始县城乡一体化生
活垃圾综合治理 PPP 项目(一期)合同》,合同约定该项目建设期 2 个月。但受
前期垃圾填埋场选址和中转站建设征地难度大等原因影响,PPP 项目的建设期比原
计划有所延长,导致项目建设未按约完成。
       2019 年 9 月 30 日,固始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固始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
综合治理 PPP 项目的确认函》,确认“目前该项目正在正常推进,固始县人民政府
将继续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推进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依法被认定为无效、可
撤销或应解除、终止合同的情形。”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固始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综合治理 PPP 项目
虽然建设和运营的实际进度未达合同约定预期,但由于项目进度延期并非发行人
原因所致,发行人不存在因项目建设延期而被追究违约责任或被解除合同的风险。
同时,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固始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诉讼的法律
文书;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亦不存在发行人被固始县人民政府起诉违约的情
形。
       (四)习水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PPP项目
       2018 年 5 月 9 日,习水侨盈与习水县城镇管理局签订了《习水城乡生活垃圾
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该项目合作期 21 年,自 PPP 项目合同生效
日起算,其中建设项目建设期 1 年。但由于习水县垃圾填埋场未达到施工条件等
原因,导致项目建设未按约完成。
       2019 年 9 月 27 日,习水县城镇管理局出具《关于习水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
PPP 项目延期相关事宜说明的复函》,确认“受前期垃圾填埋场未达到施工条件等
原因影响,PPP 项目的部分工程建设未在合同约定期内完成,造成延期责任不在习
水侨盈,我单位不会因 PPP 项目部分子项目未及时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对习水侨
盈或贵公司进行处罚,亦不会导致《PPP》合同及 PPP 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终止。”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习水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 PPP 项目虽然建设

                                       7-1-35
和运营的实际进度未达合同约定预期,但是由于项目进度延期并非发行人原因所
致,发行人不存在因项目建设延期而被追究违约责任或被解除合同的风险。同时,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习水县城镇管理局的有关诉讼的法律文书;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亦不存在发行人被习水县城镇管理局起诉违约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保荐机构已在《募集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六)PPP 项目及 BOT 项目风险”)针对 PPP 项目及 BOT 项目
进行了风险提示。具体风险提示内容如下:
    “公司目前在手订单中存有部分 PPP 项目和 BOT 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竞
争性磋商等合法方式取得。
    近年来,国家各部委持续出台政策文件,大力支持民营资本通过 PPP 模式参
与进入公共服务行业,从产业政策看,环卫行业 PPP 模式有望得到持续发展,公
司也将积极参与各地方政府的 PPP 项目招投标。但由于 PPP 项目需要大量前期投
入(主要为设备购入),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出现在运营期内市场资金紧
张,资金成本高于项目内部收益率的情形,从而导致 PPP 项目的收益未能达到预
期状态的风险;虽然该类项目也已由当地政府履行了相应的内部程序,项目收入
的潜在风险较小,但仍存在由于财政收入减少或其他原因而使得部分业主无法按
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拥有两个 BOT 项目——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 BOT 项目和广
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公司已就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
充分论证,并对其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该等项目切实可行。由于该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基于历史和当前市场环境以及技术水平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市场和外部环境超出预期的不利变化,进而对预期效益的
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四、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前述四个项目进展情况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但并非发行人原因所致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仅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 BOT 项目、广州东部固
体资源再生中心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固始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综合治理 PPP
项目、习水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 PPP 项目四个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合同约定存在差
异,但由于项目进度延期并非发行人原因所致,发行人不存在因项目建设延期而

                                    7-1-36
被追究违约责任或被解除合同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一、公司 BOT 项
目、PPP 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预期”。
    (二)前述四个项目收入占比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 BOT 项目尚未投入正式运营,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固始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综
合治理 PPP 项目、习水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 PPP 项目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污水处理
                                                  578.50             -              -
厂 BOT 项目
固始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综合治理
                                               4,344.64              -              -
PPP 项目
习水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 PPP 项目                 587.80       702.42          95.90

    注:1、2020 年 1-6 月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所涉公司 2020 年半年报的相关财务数据尚未披露,下同。

    (三)其他项目进展正常
    除前述四个项目外的其他 BOT 项目、PPP 项目均处于运营期或建设期,进展
正常,具体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一、公司 BOT 项目、PPP 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是否符
合合同约定预期”。
    综上,公司前述四个项目存在进展情况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但由于项
目进度延期并非发行人原因所致,发行人不存在因项目建设延期而被追究违约责
任或被解除合同的风险,且前述四个项目收入金额相对较小,占比较低;公司的
其他 BOT 项目、PPP 项目均处于运营期或建设期,进展正常。因此,公司 BOT
项目、PPP 项目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主要资质情况及特许经营
权”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六、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 BOT 和 PPP 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核查公司

                                         7-1-37
取得的 BOT 项目和 PPP 项目情况;
    2、查阅公司 BOT 和 PPP 项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核查发行
人 BOT 和 PPP 项目的履行情况及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原因;
    3、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相关业主与公司是否存在相关纠纷;
    4、核查收入明细表,核查部分 BOT 项目和 PPP 项目的收入及占比情况;
    5、走访 BOT 项目所在地,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并与项目人员进行访谈,
了解项目的审批备案情况、建设进度、运营情况、预期完工时间等;
    6、访谈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和相关项目经理,了解公司 BOT 和 PPP 项目进展
情况、相关风险及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情况;
    7、查阅公司 BOT 项目和 PPP 项目合同,通过互联网查询政府部门发布的推
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和文件,了解公司在手订单中 BOT 项目和 PPP 项目
稳定性和未来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目前在手订单中有部分 BOT 项目、PPP 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合同约定预
期不符,但并非发行人原因导致且已取得相关业主的认可说明,不存在不确定性
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申请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目前在手订单中有部分 BOT 项目、PPP 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合同约定预
期不符,但并非发行人原因导致且已取得相关业主的认可说明,不存在不确定性
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 7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内诉讼及仲裁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诉讼
或仲裁请求,判决或裁决结果的执行情况,是否涉及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
主要产品等,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风险是否充分披露,是否构成本次再融资的法律障碍。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7-1-38
    一、报告期内诉讼及仲裁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诉讼或仲裁请求,判决或裁
决结果的执行情况
    (一)涉案金额少于5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诉讼、仲裁案件中,涉案诉讼、仲裁请求金额
及判决金额少于 50 万元的案件共计 201 宗,包括未决案件 49 宗、已执行完毕的
案件 150 宗、已决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案件 2 宗。该等案件主要为劳动纠纷、交通
事故纠纷,涉案金额较小。
    (二)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诉讼、仲裁案件中,涉案仲裁请求金额或判决
金额 50 万元及以上的案件共 26 宗,包括未结案件 7 宗、已撤诉结案或已执行完
毕的案件 19 宗,具体情况如下:




                                   7-1-39
     1、未结案件
                                                                                                                                案件受理情况等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基本案情                                  诉讼/仲裁请求
                                                                                                                                    进展情况
                                         谢以威驾驶的车辆撞到侨银环保员工杨淑琼正常驾驶的
                   谢以威、侨银环保、 电动摩托车,造成杨淑琼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谢以威负 一 审 判决 侨银 环 保赔 偿原 告损 失
                                                                                                                            二审法院正在审
 1      杨淑琼     中 国 人民 财 产保 险 全部责任。杨淑琼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2,454.5 元,侨银环保上诉请求撤
                                                                                                                            理,尚未判决
                   股茂名分公司          侨银环保不服该院作出一审判决,上诉至茂名市中介人 销原判决,改判其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院
                   季奇生、王小平、中
                   国 人 民财 产 保险 股 季奇生车速过快导致莫方胜受伤。安福县交警大队认定,
                                                                                             诉请判令季奇生、王小平、中国人民
                   份 有 限公 司 吉安 市 季奇生负事故主要责任,王小平负事故次要责任,莫方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已审理,尚未收
 2      莫方胜     分公司安福支公司、 胜不负事故责任。莫方胜向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起诉。
                                                                                             安福支公司、广州分公司赔偿人身损 到判决
                   中 国 人民 财 产保 险 2020 年 1 月 6 日该院受理案件并追加安福侨银为共同被
                                                                                             害损失 510,991 元
                   股 份 有限 公 司广 州 告
                   分公司、安福侨银
                                         原告中标“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后
                                                                                             请求判决:(1)被告赔偿原告的信
                                         按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包括采购设备车辆物资等工
                                                                                             赖利益损失,其中实际损失
                   茂 名 市电 白 区旦 场 作在内的前期准备,并多次函告催促被告签订项目合同,                                       已受理,尚未判
 3     侨银环保                                                                              977,222.5658 元 、 预 期 利 益 损 失
                   镇人民政府            但被告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未通知原告签订本项目的书面                                         决
                                                                                             1174,914 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
                                         合同。2019 年 12 月 25 日,原告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
                                                                                             负担
                                         院提起诉讼
                                       2017 年10 月,发行人与广东穗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咨
      上海轩昙商
                                       询服务协议》,此后经被告同意,广东穗能能源科技有 原告申请裁定被告支付 220 万元咨 已受理,尚未裁
 4    务咨询合伙 侨银环保
                                       限公司将《咨询服务协议》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原告。 询费及相应的利息                决
        企业
                                       原告认为付款条件已成就但被告未依约支付咨询费,于



                                                                        7-1-40
                                                                                                                             案件受理情况等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基本案情                                 诉讼/仲裁请求
                                                                                                                                 进展情况
                                      2020 年 1 月向广州仲裁委申请仲裁

                                                                                             (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
                                                                                             金 1,231,799.98 元;(2)被告赔偿
                                                                                             因逾期交货、不交付船舶相关证书造
                                         原告向被告购买保洁船,因被告存在迟延交货情形且交                                      已受理案件,存
                   广 州 市港 作 船舶 工                                                     成原告预期利益损 失 1,105,494.84
 5     侨银环保                          付的保洁船存在质量缺陷等问题,原告于 2020 年 5 月向                                   在管辖权争议,
                   程有限公司                                                                元;(3)被告履行合同质保义务,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起诉                                                              尚未判决
                                                                                             对保洁船进行修理重做;(4)按合
                                                                                             同交付船舶登记证书;(5)承担诉
                                                                                             讼费用
                                                                                          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丧葬
                                      云浮分公司员工罗桂容在进行垃圾清扫作业时,与第三
     陈旭南、陈彩                                                                         费 36,264 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方车辆发生碰撞,经抢救无效死亡。2020 年 6 月 16 日,
     英、陈焯梅、                                                                         847,180 元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配 已受理,尚未裁
 6                云浮分公司          罗桂容家属陈旭南、等人向云浮市云城区劳动人事争议
     陈肖娟、陈彩                                                                         偶 陈 旭南 抚 恤金 以罗 桂 容月 工资 决
                                      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另,云浮分公司不服工伤认
         霞                                                                               *40%,自 2019 年计算至陈旭男死亡
                                      定结果,提起行政复议,6 月 23 日社保局已受理
                                                                                          之时,具体由仲裁委酌定)
                                      原告系被告员工,被告将原告职位从项目经理降为项目
                                      副经理,工作地点调至德令哈项目,赵培钦不服从岗位
                                      地点调配,向惠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撤销原仲裁裁决并判决侨银环
                                                                                                                       已受理,尚未判
 7      赵培钦     侨银环保           惠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告支付 2019 年 保无需向赵培钦支付相关费用或改
                                                                                                                       决
                                      12 月工资、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陪 判驳回赵培钦全部仲裁请求
                                      产假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年终奖等共计 807,643.49
                                      元。侨银环保均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惠城区人民法院。

     2、已结案件


                                                                       7-1-41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基本案情、受理情况等案件进展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裁定/调解/和解结果    执行情况

                                  原被告签订了车辆购销合同,原告付款后,
                   广东中崟汇富资                                         (1)解除购车合同;(2)返还
                                  被告一直未交付车辆,原告遂于 2018 年 1
 1    侨银环保     产管理有限公                                           购车款及利息 1,060,393.96 元; 原告撤诉结案                     不涉及
                                  月 9 日起诉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此后
                   司、吴小燕                                             (3)承担诉讼费用
                                  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黄云波为完成侨银环保委托的工程项目而                                          福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于
                中国建筑第八工      向原告采购水管但欠付货款,原告于 2015                                         2017 年 9 月作出二审判决,
     福建晟扬管                                                                    原告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黄
                程局有限公司、      年 7 月将各被告诉至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                                         判令黄云波、侨银环保共同 已 履行生
 2   道科技有限                                                                    云波偿付材料款 1,880,084.8 元、
                侨银环保、黄云      院 , 一 审 判 决 黄 云 波 向 原告 支 付 货 款                                承担连带责任,向原告支付 效判决
       公司                                                                        侨银环保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波                  1,720,683.20 元及违约金,原告不服一审判                                       1,720,683.2 元及违约金并
                                    决申请上诉                                                                    承担案件受理费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于
                                    李美云因劳动争议,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
                                                                           要求被告向李美云支付工资、加 2016 年 7 月 13 日判决:被
                                    院提起诉讼,经审理,从化区法院驳回李美                                                           已 履行生
 3     李美云      侨银环保                                                班费、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合 告向李美云支付未休年假
                                    云的诉讼请求。李美云不服一审判决,向广                                                           效判决
                                                                           计 665,877.36 元             工资 1,680 元、违法解除劳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动合同赔偿金 22,294.68 元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
                                    邱春娣在户外作业中暑,后于 2017 年 1 月
                                                                                                      法院驳回上饶分公司诉讼
                                    20 日死亡。上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请求,上饶市劳动人事争议 和 解协议
                                    作出裁决上饶分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 根据工伤一级的认定赔偿标准,
 4   刘春生、刘康 上饶分公司                                                                          仲裁委员会原作出的裁决 已 履行完
                                    亡补助金等共 814,148 元。侨银环保上饶分 向原告赔偿 170,610.26 元
                                                                                                      生效;此后当事人达成和 毕
                                    公司不服,诉至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
                                                                                                      解,由被申请人支付
                                    院
                                                                                                      700,000 元




                                                                        7-1-42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基本案情、受理情况等案件进展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裁定/调解/和解结果     执行情况

                                                                         (1)雷帅锋向侨银环保支付竞
                   雷帅锋、广州枫 因竞业限制纠纷,侨银环保将雷帅锋、广州 业限制违约金 5,331,076.78 元, 2018 年 9 月 27 日,梅州市
 5    侨银环保     榆物业管理有限 枫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梅州市梅县区 违约金 250,315 元;(2)广州 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不涉及
                   公司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枫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 委员会准许撤回
                                                                         带责任

                                    唐兴华系张家界侨盈员工,工作时被电动摩                              2018 年 12 月 18 日,张家
                                                                           (1)张家界侨盈支付一次性工                            调 解书确
     杨双庆、唐启                   托车撞倒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直系亲                              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6                张家界侨盈                                               亡补助金 727,920 元;(2)支                           认 的义务
     洪、唐红艳                     属杨双庆、唐启洪、唐红艳将张家界侨盈诉                              作出调解书,被申请人赔偿
                                                                           付丧葬补助金 33,000 元                                 已履行
                                    至张家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650,000 元

                   刘钢石、中国人
                                    员工刘钢石驾驶车辆与卿前礼驾驶电动三轮
                   民财产保险股份
                                    车(载罗迟英)发生碰撞,造成卿前礼、罗                                     2018 年 12 月 26 日,广东
                   有限公司东莞分
                                    池英受伤,卿前礼遂将刘钢石、人保财险东 请求判令被告共同赔偿卿前礼          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
 7     卿前礼      公司、东莞市德                                                                                                        不涉及
                                    莞市分公司、东莞市德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506,653.4 元。                     出一审判决,侨银环保、东
                   邦实业投资有限
                                    侨银环保、侨银环保东莞分公司诉至东莞市                                     莞分公司不承担责任。
                   公司、侨银环保、
                                    第二人民法院
                   东莞分公司

                                高广文等 25 人受聘于惠州分公司,因惠州        请求裁决:(1)惠州分公司支      当事人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调 解书确
                                分公司未给付加班费、劳动期限届满不再续        付不续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被申请人向 25 名申请
     高广文等 25 侨银环保、惠州                                                                                                            定 的义务
 8                              签劳动合同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原因,高        共 247,207.19 元、拖欠的加班费   人支付调解款合计 420,000
         人      分公司                                                                                                                    已 履行完
                                广文等 25 人向惠州市惠城区劳动人事争议        共 285213.80 元;(2)侨银环保   元;(2)申请人放弃其他
                                                                                                                                           毕
                                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请求,不再仲裁或起诉

 9     何妃二      彭忠财、湛江经 侨银环保员工彭忠财驾驶的车辆车厢滑落 两被告请求撤销原判,保险公司 2019 年 8 月 14 日,广东省 二 审判决




                                                                     7-1-43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基本案情、受理情况等案件进展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裁定/调解/和解结果   执行情况

                   济技术开发区东   导致原告发生交通事故,何妃二向湛江经济 请求改判其在商业第三者险不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确 认的义
                   海岛开发投资有   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案件后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侨银环保请 二审判决,维持保险公司赔 务已履行
                   限公司、中国人   将侨银环保后被追加为共同被告,该院一审 求改判其无须承担责任         偿何妃二 498,828.08 元,改
                   民财产保险股份   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 498,828.08 元,侨银                            判 被 告 赔 偿 何 妃 二
                   有限公司广州市   环保赔偿原告 1,148,679.20 元,两被告不服                            929,679.2 元
                   分公司、侨银环   一审判决,申请上诉
                   保

                                    员工张双英作业时与货车碰撞,当场死亡。     请求裁决被告向原告赔偿工亡
                                    2019 年 8 月,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补助金 785,020 元、丧葬补助金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
     刘应山、刘可                                                                                                                     已 执行完
10                侨银环保          保障局认定张某系工伤,张某近亲属遂于       55,920 元 、 家 属 抚 恤 金 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三位申
       可、刘慧                                                                                                                       毕
                                    2019 年 8 月 10 日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   212,377.44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请人 750,000 元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0,000 元

                               公司员工叶冠真驾驶过程中,与韦文何驾驶
                               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韦文何经抢救无效
                叶冠真、侨银环 死亡。交警认定叶冠真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
   张作良、韦爱 保、中国人民财 责任,韦文何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原 请求撤销原判决,改判侨银环保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 已 执行完
11
       兰       产保险股份有限 告向被告索赔未果,诉至广东省佛山市三水 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院二审维持原判         毕
                公司广州分公司 区人民法院,该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
                               550,900 元,公司赔偿原告 379,440.35 元。
                               侨银环保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

                               原告向被告采购洒水车,合同签订后,原告                            2020 年 4 月 23 日,广州市
                潍柴(扬州)特                                        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
12   启明供应链                按时支付了首期购车预付款,被告出现迟延                            黄埔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 不适用
                种车有限公司                                          损失人民币 945,820 元
                               交付货物、已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等问题,                            裁定,准予原告撤诉



                                                                      7-1-44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基本案情、受理情况等案件进展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裁定/调解/和解结果   执行情况

                                   造成原告项目工人停工、项目业主扣罚服务
                                   费等损失。原告向被告索赔未果,向广州市
                                   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
                               启明供应链向原告购买压缩车,侨银环保对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启明     已 履行调
                               启明供应链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供应链同意分期支付合计       解 书确认
   潍柴(扬州)                                                        请求判令启明供应链支付货款
                启明供应链、侨 因被告未付货款,原告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                               1,216,870 元货款,侨银环     的 相关义
13 特种车有限                                                          1,216,870 元及违约金,侨银环
                银环保         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该院裁定冻结侨银                               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启明     务 ;财产
       公司                                                            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环保、启明供应链 130 万元,同时原告向该                              供应链承诺撤回对原告的       冻 结情况
                               院起诉                                                               起诉                         已解除

                               中山分公司员工黄叶青在公司停车场突发
                                                                                                      裁定中山分公司向申请人
                               疾病倒地,后被送至中山市博爱医院,经抢
   黄祖光、雷炳                                                                                       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
                               救无效后死亡,死因诊断为猝死。中山市人 请求裁定被告赔付丧葬费、供养
   群、李伟卿、 侨银环保、中山                                                                        抚恤金、一次工亡补助金 已 履行生
14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黄叶青属于因工 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黄展鸿、黄月 分公司                                                                                1,306,439.6 元,中山分公司 效裁决
                               死亡,黄叶青家属黄祖光、雷炳群、李伟卿、共计 2,363,436.05 元
       栩                                                                                             不足清偿的部分由侨银环
                               黄展鸿、黄月栩向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保承担补充责任
                               委员会申请仲裁

                                                                        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补助金
                               宋翠兰作业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经医
   周四新、周相                                                         34,000 元,一次性供养亲属抚恤
                侨银环保、宿州 院抢救无效死亡。2020 年 3 月 27 日,宋翠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意 已 执行完
15 龙、周相文、                                                         金 44,721.6 元,一次性工亡补助
                分公司         兰家属向宿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                                    被告向原告支付 60 万元   毕
   周娣、郭翠花                                                         金 727,920 元,合计 806,641.6
                               劳动仲裁
                                                                        元

16 窦有明、窦有 昆明侨飞           龙文美在进行道路保洁工作时被第三者余 余光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 裁定准予撤诉                不适用




                                                                   7-1-45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基本案情、受理情况等案件进展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裁定/调解/和解结果   执行情况

     卫、窦孝才、                   光红醉驾撞击倒地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 有限公司及昆明侨飞赔偿原告
     窦有仙、龙福                   死亡。交警部门认定余光红负事故主要责 797,238.5 元
         友                         任,被告负次要责任,龙文美无责任。龙文
                                    美家属向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提
                                    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张传宝、河南万
                里资源再生有限
                                                                               被告赔偿王德成死亡赔偿金
                公司、中国人民
                                    张传宝驾驶货车发生碰撞致王德成当场死       684019.4 元、精神抚慰金 80000
                财产保险股份有                                                                                 判决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李苏秀、王                       亡。经固始县交警大队认定,张传宝承担主     元、安葬费 32074 元、处理事故
                限公司信阳市分                                                                                 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
17 运、王平、王                     要责任,易成山承担次要责任,王德成无责     人员合理支付费用 10500 元、交                            不涉及
                公司、易成山、                                                                                 司承担赔偿责任,固始侨盈
   勤、李观秀                       任。2020 年 4 月 22 日,王德成家属李苏秀   通费 4000 元、被扶养人生活费
                固始侨盈、中国                                                                                 不承担责任
                                    等人向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1548.3 元、车辆损失即评估费
                人民财产保险股
                                                                               5600 元,合计 917,741.6 元
                份有限公司广州
                市分公司

     广东穗能能                     原被告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因被告未支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咨询费 518
18   源科技有限 侨银环保            付咨询服务费用,原告 2019 年 11 月 5 日,                            裁定准予撤诉                    不涉及
                                                                              万元及利息
       公司                         原告起诉至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第三人息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原告提       (1)请求判令息烽侨银支付设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息烽
     贵州智华建                     供建设工程设计服务,原告交付了设计图纸     计费 120.15 万元及逾期违约金,                          已 履行调
                                                                                                              侨银同意向贵州智华建设
19   设工程有限 息烽侨银            等成果。被告中标息烽当地 PPP 项目后,与    合计 1,284,952 元;(2)案件受                          解 书确认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款
     责任公司                       原告及息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方共同签       理费、诉讼保全申请费由息烽侨                            的义务
                                                                                                              项合计 122.54 万元
                                    署了补充协议,同意被告承担原告与息烽县     银承担



                                                                      7-1-46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基本案情、受理情况等案件进展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裁定/调解/和解结果   执行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项下
                                   未付款项的支付义务,但被告认为原告交付
                                   的成果不符合约定,故至今未支付剩余设计
                                   费。2020 年 5 月 8 日,原告向贵州省息烽县
                                   人民法院起诉讼




                                                                      7-1-47
    二、是否涉及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是否对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风险是否充分
披露,是否构成本次再融资的法律障碍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227 宗,均不涉及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中,存在一宗 50 万元以
上的未结案件涉及公司主营业务,即发行人与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人民政府的招
投标纠纷案件(未结案件表格的第 3 项)。因该案发行人为原告,主要责任方为
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人民政府,涉案金额 215.21 万元,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不大,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案件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不涉及发
行人的主营业务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
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报告期内涉及的诉讼及仲裁,公司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案件较多,大部分案件为劳动
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涉案金额较小,仅部分涉案金额较大。虽然该类案件均不
涉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但若公司败诉,
仍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重大事项说明”中进
行了补充披露。
    五、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全部诉
讼、仲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裁定书、和解书、
调解书等相关文件;
    2、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时,对外划付相关款项的银
行回单、执行案件的结案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确认裁判及裁判执行情况;
                                     7-1-48
       3、以“侨银环保+诉讼”、“侨银环保+仲裁”为关键词在百度等搜索引擎进行
检索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渠道,查询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的诉讼、执行案件情况;
       4、与公司法务部人员进行访谈,确认公司报告期内诉讼、仲裁的相关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227 宗,均不涉及公
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
发展、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再融资的法律障碍。
       经核查,申请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227 宗,均不涉及公
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
发展、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再融资的法律障碍。

       问题 8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进一步核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申请人是否
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申请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城乡
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市政环卫工程和其他环卫服务。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7 家企业。上
述 7 家企业的业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发行人主营业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情况
                                                                   务相同或类似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
 1         横琴珑欣                                                     否
                                    未实际开展业务
 2         中宏投资                房地产投资开发                       否
 3       宏侨通房地产              未实际开展业务                       否
 4         华城置业                未实际开展业务                       否
 5         华城寮采                未实际开展业务                       否


                                        7-1-49
                                                         是否与发行人主营业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情况
                                                           务相同或类似
 6         汇侨翎畅              未实际开展业务                 否
 7         宏腾环保              未实际开展业务                 否

       根据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企业出具的说明,宏侨通房地产、华城置业、华城寮
采、汇侨翎畅、宏腾环保自设立至今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根据宏腾环保的营业执照,宏腾环保的经营范围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存在部
分重合。根据实际控制人、宏腾环保出具的声明与确认及其提供的资料,宏腾环
保自设立至今未实际开展业务,正在办理注销登记。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前述企业均已出具《关于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的声明与承
诺》,除说明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外,该等企业对于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
争等相关事宜作出以下声明与承诺:
       “1、自本公司设立以来,本公司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侨银环保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2、自本公司设立以来,侨银环保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财务人员未曾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
       3、自本公司设立以来,侨银环保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未曾向本公司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
       4、自本公司设立以来,本公司未曾、将来也不会进行任何损害侨银环保及
侨银环保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5、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从第三方获得任何商业机会与侨银环保经营的业务
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侨银环保,本公司将按照侨银环保
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侨银环保,由侨银环保在同等条件下以公平合理的
价格优先获取该等商业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
以避免与侨银环保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综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述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次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

                                      7-1-50
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环卫
设备资源中心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其中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内容为新
增购置环卫设备以满足发行人新拓展的市政环卫服务项目的设备需求。
    因此,发行人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不会导致发行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所
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
    三、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实际控制人填写的关联关系调查表、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
统查询等方式并对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核实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名单;
    2、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自设立以来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
照、各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大额业务合同(如有);
    3、查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出具的关于其业务情况、与发行人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
    4、查阅发行人的营业执照、报告期内的业务合同、《审计报告》《2019 年
年度报告》及其作出的业务情况说明;
    5、查阅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查阅《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申请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募投项目
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经核查,申请人律师认为:
    申请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募投项目
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问题 9

    申请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 4.2 亿元,用于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

                                     7-1-51
目及偿还银行贷款。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
       (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
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以及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4)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
否谨慎。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
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一)本次募投项目总体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债拟募 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 币 42,000.00 万元(含
4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1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                31,815.00                     29,4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600.00                     12,600.00
             合 计                            44,415.00                     42,000.00

       (二)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
测算过程
       1、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投资总额 31,815.00 万元,均为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均属于资本性
支出,其中运输设备投入为 30,640.00 万元,占比 96.31%;机械设备投入为 1,175.00
万元,占比 3.69%,项目建设期 2 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9,400.00 万元,
具体投资明细构成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

                                          7-1-52
                                       投资估算(万 占总投资比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元)         例                    是否资本性支出

     1        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             31,815.00       100.00%         29,400.00      是
    1.1            运输设备                   30,640.00        96.31%         28,315.14      是
    1.2            机械设备                    1,175.00          3.69%         1,084.86      是
     2            项目总投资                  31,815.00       100.00%         29,400.00      是

          2、项目投资数额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总投资额为 31,815.00 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环卫设备,
其中运输设备 30,640.00 万元,包括新能源洗扫车、新能源清洗车、洗扫一体车、
压缩车、洒水车等;机械设备投资 1,175.00 万元,包括压缩箱、连体箱、垃圾箱
等。本次募投项目环卫设备投入明细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环卫设备投入明细
                                                                                        单位:万元

序                               设备数量        单价         总金额               金额
              投资内容
号                               (台/个/套)     (万元)        (万元)        T+12           T+24
一            运输设备              1,059.00              -   30,640.00     14,491.39     16,148.61
1              自卸车                  27.00       10.00        270.00        127.70         142.30
2              摆臂车                   8.00       11.00         88.00         41.62          46.38
3            高空作业车                 5.00       28.00        140.00         66.21          73.79
4            专项作业车                 7.00       35.00        245.00        115.87         129.13
5            护栏清洗车                 9.00       31.00        279.00        131.95         147.05
6            路面养护车               103.00       10.00       1,030.00       487.15         542.85
7            垃圾运输车                10.00       12.00        120.00         56.75          63.25
8              洒水车                 138.00       23.00       3,174.00      1,501.16      1,672.84
9              扫路车                  81.00       29.00       2,349.00      1,110.98      1,238.02
10             吸污车                   9.00       17.00        153.00         72.36          80.64
11             洗扫车                 140.00       49.00       6,860.00      3,244.48      3,615.52
12           垃圾压缩车                25.00       25.00        625.00        295.60         329.40
13           高压清洗车                47.00       29.00       1,363.00       644.64         718.36
14          新能源洗扫车                7.00      151.00       1,057.00       499.92         557.08
15          新能源清洗车                5.00      101.00        505.00        238.84         266.16
16           压缩垃圾车                11.00       43.00        473.00        223.71         249.29
17           洗扫一体车                 5.00       56.00        280.00        132.43         147.57

                                                 7-1-53
序                        设备数量       单价        总金额              金额
          投资内容
号                        (台/个/套)    (万元)       (万元)      T+12           T+24
18         压缩车              173.00     31.00       5,363.00   2,536.47       2,826.53
19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77.00     31.00       2,387.00   1,128.95       1,258.05
20         洗路车               13.00     36.00        468.00      221.34        246.66
21         吸尘车                9.00     43.00        387.00      183.03        203.97
22         勾臂车               27.00     30.00        810.00      383.09        426.91
23        小勾臂车               6.00      5.00         30.00       14.19         15.81
24         钩臂车               10.00     14.00        140.00       66.21         73.79
25     侧挂桶垃圾车             24.00     19.00        456.00      215.67        240.33
26     摆臂式垃圾车              8.00     15.00        120.00       56.75         63.25
27    吊桶式压缩垃圾车           5.00     63.00        315.00      148.98        166.02
28     多功能抑尘车              6.00     52.00        312.00      147.56        164.44
29      对接垃圾车              12.00     19.00        228.00      107.83        120.17
30         吸粪车                6.00     28.00        168.00       79.46         88.54
31         扫地车                6.00     20.00        120.00       56.75         63.25
32      绿化喷洒车               5.00     16.00         80.00       37.84         42.16
33         皮卡车               35.00      7.00        245.00      115.87        129.13
二        机械设备             619.00            -    1,175.00     555.72        619.28
1          垃圾箱              289.00      0.50        144.50       68.34         76.16
2         压缩设备               4.00     15.00         60.00       28.38         31.62
3          垃圾斗              173.00      0.50         86.50       40.91         45.59
4          装载机                5.00      7.00         35.00       16.55         18.45
5    智能分类垃圾收集箱         40.00      2.00         80.00       37.84         42.16
6          压缩箱               38.00     12.00        456.00      215.67        240.33
7          撒布机                2.00      3.00          6.00           2.84       3.16
8       垃圾压缩机               1.00     40.00         40.00       18.92         21.08
9          连体箱               10.00     13.00        130.00       61.48         68.52
10         起重机                1.00      9.00          9.00           4.26       4.74
11         分体箱                1.00      7.00          7.00           3.31       3.69
12        吊装设备              19.00      4.00         76.00       35.94         40.06
13      垃圾车箱体               9.00      2.00         18.00           8.51       9.49
14     封闭式压缩斗             27.00      1.00         27.00       12.77         14.23


                                        7-1-54
序                           设备数量       单价        总金额                  金额
           投资内容
号                           (台/个/套)    (万元)       (万元)          T+12            T+24
           合计                 1,678.00            -   31,815.00       15,047.11       16,767.88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主要用于购置环卫设备,运输设备主要包括新能源洗
扫车、新能源清洗车、洗扫一体车、压缩车、洒水车等,总计 30,640.00 万元;
机械设备主要包括压缩箱、连体箱、垃圾箱等,总计 1,175.00 万元。
     环卫设备投入系根据实际需要测算,一方面结合公司历史固定资产(运输设
备及机械设备)规模,公司 2017-2019 年新增购入固定资产(运输设备及机械设
备)分别为 1.02 亿元、1.56 亿元、3.3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9.35%,按照
保守估算未来固定资产新增增长率 50%预测,2020 年-2022 年新增固定资产(运
输设备及机械设备)投入约 4.96 亿元、7.43 亿元、11.15 亿元,本次募投项目环
卫设备投入约 3.1 亿元,远低于公司未来新增固定资产(运输设备及机械设备)
投入,具有合理性;另一方面,结合公司历史情况及同行业公司设备投入产出比
平均值情况,本次募投项目设备投入 31,815.00 万元,产生收入规模 136,199.93
万元,设备投入产出比为 4.28 倍,由于本次募投有部分设备如运输设备(船类)
及部分低值易耗品、报废低于 6 年以下的设备均未列入募投新增购置运输及机械
设备,导致设备投入产出比较行业平均值略高,若增加未列入运输及机械设备,
整体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公司历史情况及同行业公司近三年平均值(3.60 倍)相近
(龙马环卫、启迪环境、玉禾田),具备合理性。公司历史情况及同行业公司近
三年设备投入产出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城乡环卫保洁业务收入(R)           109,294.80        149,169.71            213,392.97
侨银环保   运输及机械设备原值(E)              32,994.76           58,458.16           91,380.25
           设备投入产出比(R/E)                        3.31            2.55                  2.34
           环卫产业服务收入(R)                61,201.98        104,340.55            178,898.13
龙马环卫   运输及机械设备原值(E)              27,672.26           43,000.44           59,730.77
           设备投入产出比(R/E)                        2.21            2.43                  3.00
           环卫服务业务收入(R)               178,771.65        336,266.14            400,225.47
启迪环境   运输及机械设备原值(E)              49,700.94           57,061.01           61,127.85
           设备投入产出比(R/E)                        3.60            5.89                  6.55

                                           7-1-55
公司名称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市政环卫业务收入(R)         124,310.40    197,085.19     272,687.98
 玉禾田      运输及机械设备原值(E)        28,515.68     54,583.22      80,307.17
             设备投入产出比(R/E)                4.36          3.61             3.40
           同行业平均(R/E)                             3.60

    (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27,687.02 万元,总负债 201,229.69
万元,2019 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61.41%,其中公司短期借款合计
为 45,597.95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为 13,792.76 万元,公司短期内
的偿债规模较大,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龙马环卫、玉禾田、启迪环境)平均
资产负债率为 54.41%。总体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率仍然较高,偿还未来一年内
到期的借款所需资金量较大。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的 12,6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缓解公司未
来偿还银行借款压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 30%,未超过
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
管要求(修订版)》的要求。
    (四)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总投资 31,815.00 万元,均为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
其中购置运输设备为 30,640.00 万元,购置机械设备为 1,175.00 万元。本项目拟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9,4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2、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的 12,6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该项目属于
非资本性支出。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为 30%,未超过 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
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要求。
    二、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具备较好的市场前

                                       7-1-56
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使用土地及新建场地的情形。2020 年 5 月 11 日,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向公司核发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
备案编号 2020-440106-78-03-035088)。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区分局关
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环评意见的复函》(穗天环
函[2020]390 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未纳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无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不存在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
度,因此,下面主要分析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的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
用进度情况。
       该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具体预计进度安排如下:

                                                   T+24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可行性研究
初步规划、设
    计
设备采购及
    安装
人员招聘及
    培训
  试运营

       注:1、T 为募集资金到位当月,下同。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31,815.00万元,在项目建设期内全部投入,项目资金的具
体预计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投资估算(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占总投资比例
                                      T+12             T+24             总计
  1       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         15,047.12        16,767.88        31,815.00                100.00%
 1.1            运输设备              14,491.39        16,148.61        30,640.00                96.31%
 1.2            机械设备                555.72           619.28          1,175.00                 3.69%
  2            项目总投资             15,047.12        16,767.88        31,815.00                100.00%

       截止本回复出具之日,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实施,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
情形。

                                              7-1-57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以及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
    1、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本次募投项目是前次募投侨银环保城乡环
境服务项目的进一步延伸
    根据《2013 年-2018 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3 年-2018 年全国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由 84.4 亿平方米增长至 112.5 亿平方米,年复合增长率达
5.92%,其中全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由 64.6 亿平方米增长至 86.9 亿平方米,
年复合增长率达 6.11%;全国县城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由 19.8 亿平方米增长至 25.6
亿平方米,年复合增长率达 5.27%。若假定分别按照全国城市及县城年复合增长
面积进行保守预测,预计 2023 年末,全国道路清扫保洁面积预计为 150.0 亿平
方米,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62 亿元、11.87 亿元、15.76 亿元
和 21.95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36.56%,其中道路保洁服务收入分别为 7.94 亿
元、10.93 亿元、14.92 亿元、21.34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年均复合
增长率 39.04%。若公司未来道路保洁服务收入按照年均复合增长率 30%保守测
算,预计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公司道路保洁服务收入预计将分别为 27.74 亿
元、36.06 亿元、46.88 亿元。于此可见,结合全国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未来增长情
况,以及公司的道路保洁服务收入增长趋势,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新增道路保
洁服务收入,进一步延伸前次募投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的道路清扫保洁面
积,增强公司在主营业务的竞争力,提升规模效应。
              2013 年-2018 年全国城市及县城道路清扫面积增长情况




                                     7-1-58
           2019 年-2023 年全国城市及县城道路清扫面积未来增长情况预测




2、公司环卫服务项目中标合同大幅增加,新增拓展省份逐年增加
    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的快速增长的业务收入成为未来业务
扩张的强有力支撑。此外,从公司的业务地理范围来看,自成立以来,公司深耕
广东省市场,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业务立足广东,辐射全国,服务范围覆
盖全国 17 个省,拓展如江苏省、云南省、河北省、安徽省等省份,公司业务版
图如下:




    公司每年中标项目数量逐年上升,2016 年-2019 年公司新增中标数量年复合
增长率 12.51%,因此,若按照此年复合增长率预测保守估算,预计到 2023 年新
增中标数量将达 75 个项目,未来随着环卫服务项目中标合同,将有效满足本次

                                      7-1-59
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本次募投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近年来新增前十大中标
合同如下所示:
                         2016 年-2019 年新增前十大中标合同情况
                                                                            单位:个
            新增中标数量                                                    累计已拓
 年份                                         服务省份
          (保洁服务项目)                                                  展省份
2016 年         33              广东省、安徽省、湖南省、贵州省等省份          10
                             广东省、贵州省、河北省、安徽省、云南省、湖南
2017 年         37                                                            10
                                               省等省份
                             广东省、河南省、广西省、江西省、四川省、浙江
2018 年         50                                                            15
                                               省等省份
2019 年         47           广东省、江苏省、云南省、河北省、安徽省等省份     17

    (二)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是公司实现主营业务延伸的必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市场空间广阔。公司针对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的新增产能制定的产能消化
措施,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快拓展城乡环卫一体化业务,扩大跨区经营规模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凭借公司在管理、技术、设备、经验等各方面的
竞争优势,加快拓展城乡环卫一体化业务,将公司跨区域经营规模逐步扩大。为
满足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将在现有运营和市场一体化大区的基础上,逐步在全
国各主要区域建立区域营销中心、事业部。公司通过建立竞争、考核与奖惩机制,
促进各区域业务的发展。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服务网络建设,整合现有资源,以
成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形式,进一步建立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网点。
    在区域营销中心、事业部建立的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营销体
系,提高市场反应灵敏度,提高营销管理水平,壮大营销队伍。各区域营销中心、
事业部将根据市场需要,为公司总部业务部门提供和反馈全面、及时、准确的市
场信息,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深度开发已占有的市场份额并积极拓展新的市场领
域,促进新增产能消化。
    2、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清洁保洁的作业效率
    公司计划通过购置和改造先进的作业车辆、作业设备来提升机械化作业水
平、以机械化作业替代部分人工作业,以此增强公司的综合管理能力和作业服务
效率,同时能够实现作业人员缩编,从而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同时,随着公司作

                                           7-1-60
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作业的可复制性和调度的灵活性也将增强,将有助于公司
管理服务半径的扩大。同时,公司将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环境卫生服务研究人才团
队,以提升公司技术改造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将加强对环卫工人的机械操
作培训,提升公司的机械化作业水平,减轻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清洁保洁
的作业效率,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3、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公司将根据以往经验购置环卫设备并形成环卫设备资源中心,充实员工队
伍,确保公司未来与第三方合作公司共同设立地方环卫服务运营公司,并与相关
单位或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署环卫保洁服务合同
后,快速响应并在短时间内完成环卫设备配置与安装调试、人员配备与培训等项
目内容。未来公司将通过提升项目承接能力,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
质量,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
      4、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加快品牌形象建设
      公司一直致力于为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在华南地
区乃至全国的市政环卫领域保持着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取得了良好的行业口
碑。公司十分注重自身品牌影响力提升,未来公司将以更专业的眼界、技术和能
力在环境卫生管理领域不断进取、开拓创新,利用现有的技术和提供可靠有效的
环卫服务解决方案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在环境卫生管理领域加快品牌形象建设。
      四、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
否谨慎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不存在相关效益测算,因此,下面主要分析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项目建成后,将满足公司对环卫服务项目的市场拓展
需求,项目总投资为 31,815.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29,400.00 万元,根据测
算,项目达产后,本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指标值           参数说明
  1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IRR)        22.00%               -
  2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4.60       含建设期 2 年



                                      7-1-61
 序号                       项目                      指标值                    参数说明
     3           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年)                 5.75                含建设期 2 年
     4              年营业收入(万元)               136,199.93                  达产年
     5               净利润(万元)                  13,345.18                   达产年
     6       税后项目投资净现值(万元)              12,232.87               基准收益率 12%

         本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根据预测项目实现的营业收入、发生的成本费用情
况,以及过去几年公司的毛利率情况,进行项目成本费用及利润的推算分析,所
得的项目利润情况见下:
                                             项目利润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12      T+24       T+36        T+48         T+60        T+72        T+84
          营业
 1                 64,416.66 136,199.93 136,199.93 136,199.93 136,199.93 136,199.93 71,783.27
          收入
         营业
 2              51,914.55 109,477.29 109,517.02    112,400.99 114,137.41 111,826.79 60,253.27
         成本
         毛利
 3               19.41%    19.62%     19.59%         17.47%       16.20%      17.90%      16.06%
           率
         营业税
 4       金及附 242.41      733.93     980.64        959.88       957.50      980.64       516.84
           加
         管理
 5              3,999.57 8,456.53 8,456.53          8,456.53      8,456.53   8,456.53     4,456.96
         费用
         销售
 6              1,078.60 2,280.54 2,280.54          2,280.54      2,280.54   2,280.54     1,201.94
         费用
         利润
 7              7,181.53 15,251.63 14,965.20        12,102.00 10,367.95 12,655.43         5,354.26
         总额
         所得
 8               897.69    1,906.45 1,870.65        1,512.75      1,295.99   1,581.93      669.28
           税
          净利
 9                 6,283.84 13,345.18 13,094.55 10,589.25         9,071.96   11,073.50    4,684.97
            润
          净利
 10                 9.75%      9.80%     9.61%       7.77%         6.66%      8.13%        6.53%
          润率

         (二)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如下:
         1、项目收入估算
         由于公司近三年(2017-2019 年)道路保洁服务收入分别为 109,294.80 万元、
149,169.71 万元、213,392.97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39.73%,本项目收入将按照

                                                 7-1-62
近三年道路保洁服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 30%进行保守估算未来新增的道路保洁
服务面积,且结合历史道路保洁服务项目平均单价以及本项目购置环卫设备可使
用年限进行合理预测,具体如下所示:
                                            收入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T+12       T+24       T+36        T+48      T+60        T+72       T+84
道路保洁服务收入 64,416.66 136,199.93 136,199.93 136,199.93 136,199.93 136,199.93 71,783.27

       2、项目税金估算
       增值税税率为 6%,城市建设税税率为 7%,教育费附加税税率(国家和地
方)为 5%,每年税收估算具体如下所示:
                                          项目税金表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T+12     T+24       T+36        T+48      T+60       T+72        T+84
 号
 1        增值税     2,020.09 6,116.11 8,172.00 7,998.99 7,979.21 8,172.00            4,307.00
          增值税
1.1                  3,865.00 8,172.00 8,172.00 8,172.00 8,172.00 8,172.00            4,307.00
          销项税
          增值税
1.2                  1,844.91 2,055.89        -        173.00   192.79        -           -
          进项税
 2      城市建设税    141.41    428.13     572.04      559.93   558.54     572.04      301.49
 3      教育费附加     60.60    183.48     245.16      239.97   239.38     245.16      129.21
        地方教育费
 4                     40.40    122.32     163.44      159.98   159.58     163.44       86.14
            附加
 5      税金及附加    242.41    733.93     980.64      959.88   957.50     980.64      516.84

       3、成本和费用估算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主要由主营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构成,其中主营成
本包括人工成本、材料工具、材料成本、车辆使用费、固定资产折旧费、项目运
营管理费,其中人工成本占收入比重约 60%;材料工具占收入比重约 4.95%;材
料成本占收入比重约 1%;车辆使用费占收入比重约 12.80%;固定资产折旧费占
收入比重约 3%;项目运营管理费占收入比重约 1.85%。
                                       项目总成本费用构成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12      T+24       T+36       T+48      T+60       T+72       T+84
 1       主营成本     51,914.55 109,477.29 109,517.02 112,400.99 114,137.41 111,826.79 60,253.27


                                             7-1-63
序号          项目        T+12         T+24         T+36         T+48        T+60       T+72        T+84
1.1       人工成本       35,516.01 76,135.70 77,658.41 79,211.58 80,795.81 82,411.73 46,185.39
1.2       材料工具       3,190.99     6,746.89     6,746.89     6,746.89    6,746.89   6,746.89    3,555.90
       材料成本(低值
1.3    易耗品报废年限 1,330.80        1,482.99        -         1,330.80    1,482.99       -          -
         6 年以下)
1.4      车辆使用费      8,243.83 17,430.42 17,430.42 17,430.42 17,430.42 17,430.42 9,186.59
1.5    固定资产折旧费 2,443.55        5,166.54     5,166.54     5,166.54    5,166.54   2,722.99       -
1.6    项目运营管理费 1,189.37        2,514.75     2,514.75     2,514.75    2,514.75   2,514.75    1,325.38
 2        管理费用       3,999.57     8,456.53     8,456.53     8,456.53    8,456.53   8,456.53    4,456.96
 3        销售费用       1,078.60     2,280.54     2,280.54     2,280.54    2,280.54   2,280.54    1,201.94
 4       总成本费用      56,992.72 120,214.36 120,254.09 123,138.06 124,874.48 122,563.86 65,912.17

       4、折旧与摊销
       计算折旧需先计算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原值是指项目投产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按规定由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分 5 年折旧,残值率 5%;
       机械设备分 5 年折旧,残值率 5%;
                                                  项目折旧表
                                                                                                单位:万元

       项目           T+12          T+24         T+36          T+48         T+60        T+72        T+84
 运输设备原值        12,385.80 26,188.03 26,188.03 26,188.03 26,188.03 13,802.23                      -
 运输设备折旧
                     2,353.30    4,975.73     4,975.73        4,975.73     4,975.73    2,622.42       -
     额
       净值          10,032.50 18,859.00 13,883.28 8,907.55                3,931.83    1,309.40 1,309.40
 机械设备原值         474.98     1,004.27     1,004.27        1,004.27     1,004.27    529.30         -
 机械设备折旧
                      90.25      190.81          190.81       190.81       190.81      100.57         -
     额
       净值           384.73     723.22          532.40       341.59       150.78       50.21       50.21
      折旧总计       2,443.55    5,166.54     5,166.54        5,166.54     5,166.54    2,722.99       -

       (三)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
       本项目收入成本费用测算依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上述收入、成本测算,
本项目预测的平均毛利率为 18.04%,平均净利率为 8.32%,其中毛利率与公司
                                                    7-1-64
历史平均值相近,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净利率与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
司历史平均值相近。因此,项目效益测算可实现的,也是谨慎的,本次募投项目
效益测算具备合理性。
    2017 年至 2019 年,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近三年环卫服务类业务
毛利率、同行业公司净利率指标对比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平均值
           城乡环卫保洁毛利率(%)     18.09%     17.30%      16.19%    17.19%
侨银环保
                净利率(%)             7.68%      8.43%      8.18%      8.10%
           环卫产业服务毛利率(%)     20.10%     17.67%      18.86%    18.88%
龙马环卫
                净利率(%)             7.02%      7.45%      8.85%      7.77%
           环卫服务业务毛利率(%)     21.92%     19.21%      17.08%    19.40%
启迪环境
                净利率(%)             4.20%      6.27%      13.56%     8.01%
           市政环卫业务毛利率(%)     24.58%     22.04%      24.48%    23.70%
 玉禾田
                净利率(%)             9.49%      7.19%      8.15%      8.28%

本次募投        毛利率(%)                          18.04%
  项目          净利率(%)                           8.32%

    综上,本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充分考虑了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选取的道
路保洁服务收入参考公司历史道路保洁服务收入进行测算;营业成本充分考虑了
人工成本、材料工具、材料成本、车辆使用费、固定资产折旧费、项目运营管理
费等,并结合公司历史各项成本支出占项目实际成本的比重进行保守测算;期间
费用结合公司历史情况占收入比重的平均值进行合理测算等,测算方法和测算过
程的依据较为合理、谨慎。
    本次募投项目的运营期间内的毛利率与公司近三年城乡环卫保洁业务毛利
率平均值相近,预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近三年环卫服务类业务毛利率平
均值水平;净利率与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历史平均值相近。因此,本次募投项
目效益测算较为谨慎。
    五、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具体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六、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7-1-65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核查了公司道路保洁服务收入、营业成本等情况以及公司历史项目的相
关数据;
    3、查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相关合作协议或
意向文件;
    4、查阅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备案等相关批复文件;
    5、查阅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决策文件;
    6、与公司部分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7、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8、复核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具体构成、假设条件及测算依据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已经补充说明并披露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
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总投资31,815.00万元,均为
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9,4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部分属于资本性支出;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的12,600.00万元用于偿
还银行贷款,该项目属于非资本性支出,但该项目募投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比例为30%,未超过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
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要求。
    2、发行人已经补充说明并披露本次募投项目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
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截止本回复出具之日,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实施,不存在置换
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3、发行人已经补充说明并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以及新增
产能的消化措施,具有合理性。
    4、发行人已经补充说明并披露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及效益测算依据、
测算过程,效益测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谨慎性。

    问题 10

    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7-1-66
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
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
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至今,申请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
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定义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1)《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4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
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财务性投资包括以下情形:
       1)《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中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
       2)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同时属于以
下情形的: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
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
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
订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
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
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财务
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
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
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7-1-67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
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
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除人
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
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
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二)报告期至今,申请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
体情况
    1、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2、拆借资金/借予他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应
收款主要由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押金及其他保证金等构成,主要系企业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情形。
    3、委托贷款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集团财务公司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委托理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和政府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理财起始    理财终止               报酬确定
 受托人     类型     理财本金                          资金来源
                                  日期        日期                   方式

                                   7-1-68
                                       理财起始     理财终止                 报酬确定
 受托人        类型       理财本金                               资金来源
                                         日期         日期                      方式
                                                                             保证收益
            银行理财                   2020年7月    开放日赎
中国银行                    4,601.80                         募集资金        型理财产
            产品                       1日          回[注1]
                                                                             品
                                                                             七天通知
            银行理财                 2020年3月
浦发银行                    9,950.00                随时赎回    募集资金     存款(保本
            产品                     6日
                                                                             型)
                                                                             保证收益
浦发银行 银行理财                    2016年7月
                              180.00                随时赎回    自有资金     型理财产
[注2]    产品                        22日
                                                                             品
工商银行 银行理财                      2016 年 12                            非保本浮
                                5.00                随时赎回    自有资金
[注3]    产品                          月16日                                动收益型
                                                                             附息式固
浦发银行                             2019年6月
         政府债券             260.00                随时卖出    自有资金     定利率政
[注4]                                18日
                                                                             府债券
                                                                             保本浮动
            结构性存                   2020年5月    2020 年 11
中信银行                      500.00                           自有资金      收益结构
            款                         25日         月30日
                                                                             性存款

    注 1:公司分三笔买入该理财产品(买入金额分别为 900 万元、1,000 万元、2,701.80

万元),开放日分别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2020 年 10 月 9 日、2020 年 11 月 4 日;

    注 2:公司持有该理财产品期间进行了多笔赎回,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该理财产品已全

部赎回;

    注 3: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全部赎回该理财产品;

    注 4: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将该政府债券卖出。

     公司在报告期内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和政府债券均系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较低,风险评级较低,旨在满足公司
各项资金使用需求的基础上,提高资金的使用管理效率,且投资期限均未超过一
年,亦不存在长期滚存情形,因此上述理财产品不属于期限较长、收益风险波动
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故购买前述理财产品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
答》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情形。
     7、类金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经营融资租赁、小贷业务、商业保理等类金融业务情


                                           7-1-69
形。
       8、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
     合营企业或     主要经营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企业投资的会计处
   联营企业名称       地                            直接    间接        理方法
珠海侨港市政服务有                                                  合营企业,采用权益
                  珠海市        珠海市     环保业     70%       -
限公司                                                              法核算
沈阳钧侨再生资源回                                                  合营企业,采用权益
                  沈阳市        沈阳市     服务业     33%       -
收有限公司                                                          法核算
广州侨环环保科技有                                                  合营企业,采用权益
                  广州市        广州市     环保业     70%       -
限公司                                                              法核算
北京中环协技术咨询                                                  联营企业,采用权益
                  北京市        北京市     服务业   32.2%       -
中心有限公司                                                        法核算

       (1)珠海侨港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企业名称                   珠海侨港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9月12日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91440400MA4UUK2W44
                               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山湖海路188号中航花园200号商
企业地址
                               铺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谢文军
                               环保技术推广服务;造林育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
                               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清洁用品批发、环保设备批
经营范围
                               发;沉船、沉物打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
                               理;机械设备租赁;城市水域垃圾清理;市政设施管理、
                               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
投资时间                       2016年10月9日
                               2016年6月,侨银环保中标“金湾区城市综合管养服务项
                               目公司合资合作招标项目”,与招标方金湾联港签订《金
投资目的
                               湾区城市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公司合资合作合同》,约定
                               项目公司由双方共同建立、共同运营。
投资期限                       2016年10月9日-2036年7月12日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
                               否
务及理由

       (2)沈阳钧侨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7-1-70
投资企业名称                 沈阳钧侨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5月31日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91210100MA0XTPUC2K
企业地址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十路 10-1 号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董伟钧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建筑材料、混凝土销售;环
                             保技术研发、推广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房屋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绿地工程施
                             工;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沉船沉物打捞服务;信息技术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城市水域垃圾清
                             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普通货物
                             道路运输;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垃圾清运处理;清洁服
                             务;保洁服务;劳保用品、机械设备配件批发、零售。
投资时间                     2018年9月11日
投资目的                     准备在当地开拓业务
投资期限                     2018年9月11日至今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
                             否
务及理由

    (3)广州侨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企业名称                 广州侨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12月25日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91440101MA5D3F7D6H
                             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251号22栋101室(1-5层)(租赁部
企业地址
                             位:5003-2室、5003-3室)
注册资本                     4,486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吴豪
                             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城市水域垃圾清理;市政设施管理;
                             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花草
经营范围
                             树木修整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公路养护;道路货
                             物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
投资时间                     2020年3月4日
                             2016年6月,侨银环保中标“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
                             一体化PPP项目”,与招标方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投资目的                     局签订《广州市市本级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约定项目公司由侨银环保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建立、
                             共同运营。
投资期限                     2020年3月4日-2034年12月30日

                                         7-1-71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
                             否
务及理由

    (4)北京中环协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投资企业名称                 北京中环协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年03月20日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911101027364948244
企业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楼10层1单元1001-06
注册资本                     885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肖家保
                             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经营范围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投资时间                     2019年03月11日(工商变更时间),公司未实缴出资
投资目的                     利用该平台增进交流互通,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投资期限                     2019年03月11日至今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
                             否
务及理由

    综上,上述投资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着较强的相关性,发行人并不以获取
投资收益为目的,因此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9、公司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
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公司致力于人居环境综合提升事业,为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提供整体解决
方案,目前主要从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具体业务涵盖城乡环卫保洁、
生活垃圾处置、市政环卫工程和其他环卫服务。报告期内,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
管理服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最近一期末,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7-1-72
务)。
       三、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最近一期末,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24,327.12万元
(未经审计)。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
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不存在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相关金额的
情形。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债 拟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42,000.00 万 元 ( 含
42,000.00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
 1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                          31,815.00                   29,4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600.00                   12,600.00
                  合计                                 44,415.00                   42,000.00

       (一)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及金额的必要性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情况详见本回复问题9之“一、本次募
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所需募
资金额是必要性的、合理的。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如下:
       1、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满足市场需求的必要举措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政策的大力支持、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人口
老龄化趋势、机械化率不断的提升,我国环卫产业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18 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数据统计,2018 年末,
全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覆盖)面积 86.90 亿平方米,其中城市机械清扫面积 59.86
亿平方米,城市机械清扫率 68.85%;全国县城道路清扫保洁面积 25.56 亿平方米,
其中机械清扫面积 16.28 亿平方米,县城机械清扫率 63.70%。随着我国城市规模
不断的扩大、城市功能的增强及现代化水平的提升,预计 2020 年常住人口城镇
化率达到 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45%左右,这将促使环境卫生管理

                                              7-1-73
行业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在机械化率方面,根据 2018 年 7 月国务院颁布的《打
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机械化率
达到 70%以上,县城达到 60%以上,重点区域要显著提高。这相对于欧美发达
普遍 80%以上的机械化率,中国环卫行业机械化率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此外,在垃圾分类方面,垃圾分类政策持续出台,试点城市工作有序进行,
带动环卫市场新一轮的发展。2020 年的新冠疫情影响下,2020 年 3 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指出将全面推进环
卫各项工作,各级环卫行业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加快各类环卫设施建设。同时,
指出各级环卫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当地部署,按照标准规范
要求,指导环卫作业单位做好城市道路等清扫保洁工作,强化机械化保洁作业方
式,科学设置人工普扫频次。待新冠疫情基本控制后,复工复产带来的清洁需求
也将带来巨大的市场机会。
    因此,在环卫行业发展前景良好的大背景下,公司亟需加大环卫方面的业务
布局,加大机械化设备采购力度,以满足市场的刚性需求。
    2、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实现主营业务延伸,增加营业收入的必要举措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服务
内容主要包括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理、市政环卫工程和其他环卫服务,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99.90%、99.89%、
99.57%、99.74%,而城乡环卫保洁更是主要组成部分,其收入占当期主营收入
比例为 92.17%、92.18%、95.06%、97.45%。
    2013 年至今,环卫行业市场化逐步开启,虽然目前大部分地区环卫作业仍
是在政府体制内运营,但已呈现市政环卫服务市场化的运营趋势。随着政府购买
公共服务相关政策的出台,环卫服务市场化改革将有望全面覆盖,届时环境卫生
管理行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在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市场化运作的背景下,公
司应保持主动对外拓展业务的姿态。
    项目建设后,公司通过购置环卫设备,组建具备一定规模的环卫设备资源中
心,为项目各地方环卫服务运营公司提供环卫设备综合解决方案,将设备资源分
配至各行政区域及省份进行重点开拓,实施市场战略布局,同时建立业务小组跟
进并加快市场拓展的步伐,占领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市场份额。


                                   7-1-74
    因此,本项目将在未来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延伸公司的主营业务,积极拓展
环卫业务,实现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3、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必要举措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一方面,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让城市道路面积不
断增长,保洁作业面积逐年扩大;另一方面,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带来了生活
垃圾增多,导致垃圾清运量上升。但由于环卫项目建设周期较短,为满足政府及
业主单位对环卫服务品质的要求,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公司需在合同约定期限内,
尽可能快地安排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及人员配备。
    本项目将根据公司以往经验购置环卫设备并形成环卫设备资源中心,充实员
工队伍,确保公司未来与第三方合作公司共同设立地方环卫服务运营公司,并与
相关单位或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署环卫保洁服务
合同后,能够快速响应并在短时间内完成环卫设备配置与安装调试、人员配备与
培训等项目内容;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配置现代化环卫作业设施,加
大机械化作业投资力度,打造一支精英化的环卫作业队伍。
    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更高的项目承接能力,更快的项目反应速
度,更高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4、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提升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的必要举措
    近年我国环卫行业迎来了较快的发展时期,在此重要阶段,各环卫企业应积
极抓住发展机遇,通过逐步采取现代化规模经营、综合处置、科学管理和高效率
运作等手段和方式,提高企业综合实力,持续巩固和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地
位,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是国内较有影响力的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服务商,目前已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拥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一级
资质、广东省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一级企业资质、广州市环卫行
业经营服务 A 级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资质、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无害化处理服务资质等专业资质。公司现为中国城市环境卫


                                   7-1-75
生协会副会长单位。在环境卫生管理行业保持较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公司将积极
拓宽业务面,提升公司在市政环卫服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因此,本项目将为企业未来业务开拓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以保障项目能够
顺利落地与开展,从而让公司在环卫市场化运作的竞争中抢占市场先机,进一步
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实力与竞争地位。
    5、项目的实施是有利于公司形成地方轻资产运营公司,业务快速布局的
必要举措
    传统环卫服务运营模式主要是依托地方环卫服务运营公司,通过向环卫设备
供应商购置环卫设备进行本地化环卫服务,这导致传统经营模式给地方环卫服务
运营公司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随着环卫服务业务的拓展,环卫企业为了寻找地
方战略资源伙伴进行资源整合,通过与第三方合作公司共同合资入股设立地方环
卫服务运营公司,但所需购置的环卫设备同样给第三方合作公司带来较大的资金
压力。目前,环卫服务经营模式已成为环卫企业全国布局及拓展环卫服务业务的
发展瓶颈。
    本项目通过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公司共同设立地方环卫服务运营公司,公司向
地方环卫服务运营公司以设备租赁及设备借款等多种方式为其提供环卫设备,项
目建设有利于减轻合作伙伴资金压力,形成“大总部、小区域”的运营架构,在各
地快速建立轻资产运营公司,快速实现多区域布局。
    (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金额的必要性
    1、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资金需求量持续增长,负债规
模也随之扩大。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增长较快,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资产
负债率由 35.02%提升至 61.41%,且负债中短期规模较大,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
压力。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27,687.02 万元,总负债 201,229.69
万元,资产负债率达到 61.41%,其中公司短期借款合计为 45,597.95 万元,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为 13,792.76 万元,公司短期内的偿债规模较大。通过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可有效降低公司负债水平,
缓解公司短期内的偿债压力,减轻公司财务负担,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奠定坚实基础。


                                     7-1-76
    2、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水平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580.74 万元、
1,921.14 万元和 4,434.64 万元,财务费用对公司的盈利影响较大。因此,此次募
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有利于降低公司银行贷款规模,减少公司的利息
费用支出,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3、提高公司投融资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目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投融资能力,制约了公
司的长期发展。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归还部分银行借款,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通过多元化融
资渠道获取资金支持,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最近一期末,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
金融业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24,327.12
万元(未经审计)。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
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不存在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相关金
额的情形。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
(含42,000.00万元),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四、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历年《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核查公
司相关报表项目的情况;
    2、查阅天眼查、部分被投资公司的公司章程,了解公司部分被投资的主营
业务等情况;
    3、审阅公司理财产品相关文件,了解公司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4、访谈公司的部分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等
情况及公司是否存在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5、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6、取得了公司关于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说明。
    (二)核查意见


                                     7-1-77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最近一期末,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124,327.12
万元(未经审计)。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
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不存在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相关金
额的情形。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00 万
元(含 42,000.00 万元),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问题 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新冠肺炎疫情对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如
存在不利影响,请进行风险提示。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一)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采取了如下一系列措施:
    1、成立疫情危机防控领导小组
    疫情爆发之初,公司紧急成立了疫情危机防控领导小组,总经理亲任组长,
亲自部署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公司第一时间下发了开展消毒工作的通知,迅速启
动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与项目每日汇报制,并制定了严格的防护操作流程、规则
与指南,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高效专业,帮助员工提高自律、自我防护、自我管
理意识能力。公司全员参与战疫,项目每日汇报防疫进展,把贯彻落实工作抓实、
抓细。
    2、组织编写防疫抗疫操作规程
    疫情爆发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编写、制定消毒、杀菌等相关防疫
抗疫操作流程、规则与指南,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高效、专业,并通过多种形式
组织员工进行相关规范学习,帮助员工提高自我防护、作业消杀等能力。
    3、加强供应链管理,保障物质供应
    鉴于疫情爆发新增的增值服务,公司立即启动相关应急管理系统,加强相关
消毒、杀菌等相关防疫抗疫供应链管理,有效保障相关物质供应。

                                    7-1-78
    4、守护社会责任,关爱一线员工
    公司做出“不畏惧、不退缩、不添乱、不减薪、不裁员、不离弃”的承诺,稳
定就业,勇担社会责任。
    同时,公司部分管理人员自愿捐出2020年度部分工资,用于奖励一线“战疫”
的优秀环卫员工。
    5、积极参与抗疫援助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捐赠2000万元设立
公益基金会的议案》,为更好的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切实加强疫情防范风险管理,
公司拟发起设立公益基金会,主要用于扶贫救灾慈善工作及长期的社会公共卫生
安全防控等,旨在推动广东省公共环境卫生安全防控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公告的《关于公司拟捐赠2000万元设立公益基
金会的公告》。
    (二)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
    1、短期影响
    首先,疫情期间,公司的服务内容增加较多,主要包括消毒、杀菌、口罩专
项处置等服务,导致公司运营成本有所增加,但对公司影响相对较小。同时,目
前公司正在与相关业主积极协商,增加相关的补贴。
    其次,受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部分政府招投标存在延缓,公司上半年新增
订单较少。
    另外,因为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支出增加,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
加大,致使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账期延长。
    2、长期影响
    长期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势必会使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在今后更加重视
和关注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公共环境卫生消毒、杀菌将常规化、持续化,医
疗废物、动物固废无害化处理等需求将大增,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将持续升级,环
境卫生管理行业市场化、专业化将更加迅猛发展,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可能迎来市
场爆发。公司作为专业化、规模化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提供商,将受
益于整个环境卫生管理市场的蓬勃发展。
    (三)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7-1-79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6,567.2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71.49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184.84%;其他收益为3,827.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77.55%,
主要为本期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所致。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0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63.21万元至18,891.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0%至
210%。公司业绩出现前述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项目运营
数量增加,使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从而使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大幅增加;公司通过优化项目运营管理,加大智慧环卫系统建设与应用,持续提
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国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相关优惠政策使公司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加。
    综上,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公司服务项目数量同比增加较多,管理效率提升,
国家税收优惠等多重因素叠加,致使公司2020年上半年业绩同比增加较多。
    二、风险提示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公司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自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及相关政府的决策
部署,积极防疫抗疫、复工复产,预计2020年上半年公司业绩稳步增长。但受疫
情影响,公司增值服务成本增加;部分地方政府招投标延缓,新增订单降低;部
分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应收账款账期增加等。若此次疫情发展趋势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若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免增增值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
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重大事项说明”中进
行了补充披露。
    四、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7-1-80
    1、访谈公司的部分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查阅公司2019年、2020年第一季
度的定期报告、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及相关公告文件,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公
司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及应对措施;
    2、查阅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核查公司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较为综合,从短期看,
对公司的经营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从长期看,则有助于各级政府部门和
社会公众在今后更加重视和关注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行业,该行业得到快速发展。
    2、公司已就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的影响作出风险提示。

    问题 12

    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
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2)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
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                   79,417.60             44,541.87          31,622.61
营业收入                       219,531.00           157,590.32         118,695.38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             36.18%               28.26%             26.64%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收入比分别为 26.64%、28.26%、36.18%,

                                       7-1-81
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原因主要系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政府单位,信用政策及结算周期
服务合同虽有明确约定,但受制于财政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较长,存在部分服务费
支付周期长于合同约定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的增长原因具体如下: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2018 年末比 2017 年末增长 40.85%,而营业收入 2018 年
度比 2017 年度增长 32.77%,应收账款余额随着业务快速发展相应营业收入的增
长而相应增加,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匹配。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2019 年末比 2018 年末增长 78.30%,主要原因:(1)部
分项目因政府付款审批流程较长,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例如“昆明市官渡区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2019 年 12 月
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22,463.38 万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12,324.22 万元;(2)部分
新进场项目付款周期较长,“淮安市环卫市场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协议”项目于
2019 年 8 月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付费,该项目形成期末
应收账款余额为 1,768.43 万元。
    综上,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是合理的。
    (二)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1、公司报告期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收款对象大多为政府部门,大额应收账款均与具
体的环卫项目相对应,信用政策一般通过公开招投标由业主方在公开招标文件中
给定,分按月、季度或半年度进行结算,各类型业务的信用政策:对于城乡环卫
保洁业务、垃圾处理业务和其他环卫服务,公司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与客户方
根据合同约定的中标价格以及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或者实际垃圾处理(或运输)量
来确定结算的服务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申请付款;对于市政环卫工程
业务,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确认收款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没有重大变化。
    2、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分析
    同行业与公司同类型业务均是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信用政策都是
在公开招标文件确定,故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7-1-82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启迪环境(000826)                                 1.57                    2.12                      2.73
龙马环卫(603686)                                 2.60                    2.37                      3.12
新安洁(831370)                                   3.48                    5.01                      5.03
玉禾田(300815)                                   4.74                    5.31                      6.24
行业平均                                           3.10                    3.70                      4.28
侨银环保                                           3.54                    4.14                      4.74

    注:1、数据来自各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或根据其数据计算得到。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不存在显
著差异,高于启迪环境和龙马环卫,主要原因是:(1)龙马环卫收入主要来自
环卫装备 制造 业,环 卫产业 服务 收入占 当期营 业收 入的比 例仅为 19.84%、
30.30%、42.69%,主营业务差异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发行人;(2)启迪环
境主要收入主要来自于市政施工、环保设备安装及技术咨询业务和再生资源处理
业务,环卫服务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 19.10%、30.59%、39.33%,
主营业务差异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发行人。
     综上,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二、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的金额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账龄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78,243.57       98.52%      44,097.19         99.00%    31,414.01                 99.34%
1-2 年          1,067.88           1.35%     440.40           0.99%         179.96                0.57%
2-3 年            102.43           0.13%       0.93           0.00%           28.64               0.09%
3 年以上               3.72        0.00%       3.36           0.01%               0.00            0.00%
  合计         79,417.60      100.00%      44,541.87        100.00%    31,622.61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98%以上的账龄在1年以内,账龄
结构较好,不存在因长期挂账导致大额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二)期后回款情况

                                                   7-1-83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                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期后回款比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79,417.60                 59,953.31              75.4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4,541.87                 43,924.31              98.6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1,622.61                 31,513.26              99.65%

     由上表可见,2017、2018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在期后基本已收回,不存在大
额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部分已收回,但期后回款比
例有所降低,主要是部分项目受 2020 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及政府财政资金支
付审批流程影响所致。
     (三)坏账核销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不存在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实际发生坏账导致需要
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2017 年度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核销年份              单位名称                 核销前账龄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经典休闲欢
                                                     1-2 年               2.00     长期呆滞账
            乐新天地
            番禺区人民政府石壁街道办事处             3-4 年               1.00     长期呆滞账
 2017 年
            广东路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黄埔
                                                     1-2 年               0.10     长期呆滞账
            分公司
                        合计                           -                  3.10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累计发生坏账金额仅为 3.10 万元,金额较小。由于
公司大部分客户为政府部门,客户信用状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出现过大额坏账。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目前,同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如下:

     公司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玉禾田                              3.69%                       2.04%                       0.72%
新安洁                              3.17%                       2.28%                       2.37%
启迪环境                            7.20%                       5.84%                       3.23%
龙马环卫                           10.55%                       7.61%                       7.27%


                                            7-1-84
     公司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行业平均值                        6.15%                    4.44%                3.40%
侨银环保                          4.61%                    5.05%                5.04%

     由上表可见,2018 年和 2017 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均高于同
行业上市公司,减值准备的计提具有充分性。2019 年同行业上市公司账龄结构
如下:

      账龄            玉禾田          新安洁         启迪环境   龙马环卫     侨银环保
1 年以内(含 1 年)      92.74%         94.18%         42.20%       68.64%      98.52%
1-2 年(含 2 年)         5.77%          5.16%         25.92%       22.01%       1.34%
2-3 年(含 3 年)         1.39%          0.45%         18.35%        7.36%       0.13%
3-4 年(含 4 年)         0.05%          0.21%          9.77%        1.21%       0.00%
4-5 年(含 5 年)         0.02%                -        3.44%        0.40%       0.00%
5 年以上                  0.04%                -        0.33%        0.38%              -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1、新安洁年报将账龄 3-4 年、4-5 年及 5 年以上合计披露为 3 年以上。

     由于启迪环境和龙马环卫的业务结构与侨银环保不同,账龄结构与侨银环保
存在较大差异,不具有可比性。在侨银环保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
总余额的比重高于玉禾田的情况下,公司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依然高于玉禾田,
因此 2019 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具有充分性。
     综上,结合公司的账龄结构、期后回款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可知,
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符合行业惯例。
     三、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核查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在了解并评估公司与业务收款业务相关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对相关内部
控制执行内部控制测试,包括对业务收款业务的穿行测试、对信用政策、信用期、
款项催收、收款等内控关键点执行测试程序;
     2、核查公司主要客户、主要的应收账款及预收款项的业务合同、服务费确
认单、考核评分表、发票、银行收款单据及期后回款等资料,以核查信用政策的
执行、账龄、回款及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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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访谈公司的部分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了解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
因;
       4、对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结合余额、坏账
计提、账龄及信用期款项情况,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核查是否出现异常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否足额计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为应收账
款余额随着业务快速发展相应营业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与
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匹配;部分项目因政府付款审批流程较长,未能按合同约定
及时付款,导致应收账款增加;部分新进场项目付款周期较长。因此,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是合理的。
       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
形。
       2、结合公司的账龄结构、期后回款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可知,
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符合行业惯例。
       (以下无正文)




                                     7-1-86
    (本页无正文,为《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87
    (本页无正文,为《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房子龙               尉   欣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88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了解回复涉及问题的
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
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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