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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银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3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环保                 公告编号:2020-114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少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
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侨 银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195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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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420
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4%,第二年为 0.6%,
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2.0%,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5.43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T-2 日1)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其中,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
值的 13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即到期赎回价为 130 元(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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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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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向本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
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2 亿元的部分由国泰君安进行包销。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11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 A 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
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   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0277 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408,660,000 股,发行人无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
优先配售的股本为 408,66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
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199,798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52%。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
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
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
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
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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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事项在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

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前述具体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切实
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需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
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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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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