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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银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04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3 日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2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71 号中公教育大厦十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少云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44,494,42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4.29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20,020,93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8.30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4,473,4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8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2,305,4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0.35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831,9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36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4,473,4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88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494,021 股,占 出席会议 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9%;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305,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2-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况 : 同意 42,305,043 股, 占 出席 会 议有 效 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 的
99.9991%;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305,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关联股东郭倍华、刘少云、韩丹、珠海横琴珑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494,021 股,占 出席会议 有效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9%;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305,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金涛律师和戴懿君律
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
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
议合法有效。


                                       -3-
    五、本次备查文件

    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