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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向阳)2021-03-31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向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本人努力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报告期内参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4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14 次,亲自出
席 14 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5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5 次,亲自出
席 5 次,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经过认真审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
有异议,对上述议案均予以赞成。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
规定,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2020 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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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召开                                                              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事项
          时间                                                                类型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2020 年 1   第二届董事会
  1                                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2 日    第十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独
                                   立意见;
        2020 年 2   第二届董事会   (3)关于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                                                                          同意
        月 24 日    第十二次会议   预计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
                                   立意见;
        2020 年 4   第二届董事会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
  3                                                                          同意
        月 20 日    第十五次会议   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
                                   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与广州侨环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签署项目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5   第二届董事会
  4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 同意
        月 12 日    第十七次会议
                                   立意见;
                                   (5)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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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
                                    立意见;
                                    (9)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0 年 6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                                                                           同意
        月 23 日     第十八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2020 年 8    第二届董事会
  6                                 (2)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作框架协     同意
        月 27 日     第十九次会议
                                    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11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独立意见;
  7                  第二十二次会                                             同意
        月 12 日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议
                                    市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12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
  8                  第二十三次会                                             同意
        月 11 日                    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内审部门提交
的工作报告、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相关关联交易方案等事项,充分发挥了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2020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等事项,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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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
相关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本人在 2020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经营管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
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关注公司所
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按照相关
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
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各地区的项目情况、内部控制和
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其他事项
    1. 2020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2020 年度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20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
规等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使公司继续稳健
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独立董事:余向阳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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