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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银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2021-07-13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经总经理
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
美辉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附件:


                        刘美辉女士的个人简历


    刘美辉女士,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
专业,中山大学 MBA,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家税务师。
    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4 月,在东莞市智高文具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1 月,在广东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12 年 5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期间担
任公司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18 年 3 月,在智高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任
财务总监;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在和宇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
务总监;2021 年 6 月至今在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刘美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刘美辉女士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刘美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