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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银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12-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侨银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
     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089.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7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70.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00.35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70.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到账,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具
     体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已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总投资       以募集资金投入       资金金额    使用进度

1     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      28,446.80            14,182.35      9,840.56     69.39%

      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
2                                    4,688.16             4,688.16      1,309.53     27.93%
      级项目
        注 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929.61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
字[2020]G20001450026”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2020 年 3 月 10 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实施完成。
     注 3: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在保留原有实施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由母公司购置环卫
机械设备后,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项目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用于新增城乡环境服务项
目运营的实施方式。
     注 4: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尚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 166.11 万元,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4,999.99 万元,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13.34 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该募投项
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
况,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
变更。

    (二)延期原因

    2020 年起因疫情的影响,主要的信息化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导致 2020
年信息化项目投入进度受到影响,且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本身具有
复杂性,项目中很大一部分是非标准化项目,方案设计、设备购买、安装调试都
需要大量的协同工作,周期较长。因此,项目从调研到方案讨论、方案确定再到
最后的开发、测试、上线,周期需要较长的时间。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调整是为了更
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
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时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
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角度出发,结合当前
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及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投项目实
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
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
规划。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房子龙                  潘   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