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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2022-01-26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适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适宇受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股权激励事项相关的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
权。
    2.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李适宇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3.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 征集人李适宇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适宇先生,出生于 1956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1989 年 4 月至 1991 年 3 月,在日本建设技术研究所任特别研究员;
1991 年 4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新加坡国立大学土木系环境工程研究室研究员;
1994 年 9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教授;1999 年 6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教授,2002 年 10 月至 2012 年 5 月,
担任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教授,2012 年 6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中
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21 年 10 月退休;2016 年 6 月至今任侨银城
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
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
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
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
欺诈行为。
    3.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合计4个提案,分别为:
    提案 1.00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 2.00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 3.00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股权激励事项相关的提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 2.00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 3.00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 1.00 另行表决,征集人
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7)。
     2. 征集主张
     征集人李适宇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对《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征集方案
     (1)征集期限:自 2022 年 2 月 12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0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2 年 2 月 11 日
     (3)征集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公开征集表决权。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应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相关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
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的要求备妥相关文件之后,应在本公
告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
方式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采取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以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
收件人为:
    委托表决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71 号中公教育大厦 10 楼
    收件人:郑小芹
    电话:020-87157941
    邮政编码:51064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的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
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
集人。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
容明确,提交的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②已按本公告确定的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已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
    ④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但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的,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
决权的,视为已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4. 征集对象:截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适宇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公告》、《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表决权的有关事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李适宇出席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
票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该列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
3.00                                                   √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4.00                                                   √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为有
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结束之日止。
       3、提案须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下方对应的空格内打“√”,同一项
提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和比例(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2
月 11 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