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
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侨银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89.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4 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70.86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70.51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 号”《验资
报告》。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420 万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109.99 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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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 GD-094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集资金投入
1 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 28,446.80 14,182.35
2 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4,688.16 4,688.16
合计 33,134.96 18,870.51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资金拟投资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 14,182.35 12,613.87
2 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4,688.16 2,288.14
合计 18,870.51 14,902.01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 31,815.00 29,109.99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600.00 12,000.00
合计 44,415.00 41,109.99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募投资金拟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 29,109.99 11,334.97
2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000.00 12,000.00
合计 41,109.99 23,334.97
三、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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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 20,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
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4,985.27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
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产生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500.00 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和不超过 17,5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足额归还。
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同期银
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 740 万元(按贷款基准利率
3.7%,预期 12 个月测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
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也将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需要及时按需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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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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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房子龙 王安定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