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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银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20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7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少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
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
调整,同时将“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环卫设备资源中心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调整是基于谨慎性
原则及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其中,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珠江支行申请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以上授信期限均为 1 年,担保人均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五羊支行申请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 1 年,担保人为刘少云、
韩丹。向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 1 年,担
保人为郭倍华、刘少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美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黄美华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黄美华简历、联系方式

    黄美华,女,199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经济学学士。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职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2020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证券部,现任证券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美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
资格。

    黄美华的联系方式:

    电话:020-87157941

    传真:020-87157961

    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71 号中公教育大厦 10 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