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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侨银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建辉2023-04-28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建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侨银
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侨银城市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本人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人于 2022 年 6 月任
期届满,2022 年度任职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现就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5 次,亲自出席
5 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4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3 次,亲自出
席 3 次,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经过认真审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
有异议,对上述议案均予以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2 年度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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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
            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2022 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1     2022 年 1 月 24 日                     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十次会议
                                              3.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2     2022 年 2 月 16 日                     1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十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3     2022 年 4 月 25 日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十三次会议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
                                              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调整关于广州市侨银慈善基金会对外捐赠计
                                              划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1、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4     2022 年 6 月 13 日                     2、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十四会议
                                              3、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侨银
            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对
            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审慎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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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本人在 2022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经营管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
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关注公司所
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根据相关
制度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并发挥
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各地区的项目情况、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等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
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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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 2022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2022 年度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22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 2022 年度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 2022 年度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李建辉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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