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国常2023-04-28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国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侨银
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侨银城市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努力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人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正式担任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5 次,亲自出席
5 次,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4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2 次,亲自出
席 2 次,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经过认真审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
有异议,对上述议案均予以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2 年度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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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
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2022 年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
1 2022 年 6 月 29 日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一次会议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2 2022 年 8 月 23 日 同意
二次会议 意见
三、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
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24 第三届董事会第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3 同意
日 三次会议 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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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19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
4 同意
日 五会议 期限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 6 月 29 日,本人开始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
按照《公司章程》《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积极参与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内
控制度的审查等工作;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工作汇报,并对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及
内控规范提出了建议,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程
序运作的规范性。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本人在 2022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经营管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
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关注公司所
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根据相关
制度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并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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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各地区的项目情况、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建议。
六、其他事项
1. 2022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2022 年度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2022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 2022 年度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 2022 年度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规
等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
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独立董事:刘国常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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