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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新股份: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对合作方式、领
域达成了初步意向,但后续项目的合作仍需单独签订正式协议以约定具体事项,
且具体投资金额及规模等尚需经政府有权机构备案批准,公司亦需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具体的合作项目、合作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
定性。随着相关行业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协议未来履行情况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因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
未签订,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3、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整合优势资源打造产业链,实现互利共赢,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惠州新
材料产业园规划建设指挥部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签订对方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建设指挥部,与本公司没有关联关
系,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以前年度亦未与其签署过类似框架协议。
    3、签订协议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属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
达成的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的投资协议,
且具体投资金额及规模等尚需经政府有权机构备案批准,公司亦将根据合作事项
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计划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主要生产
碳三及高端化工新材料产品。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159 亿元人民币,分一期、二期
和远期建设,按项目进度和投资进展分期供地,其中一期、二期项目所需土地面
积约 60 万平方米,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具体投资金额及规模尚
需以政府有权机关备案批复为准。
    2、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均待双方进一步充分磋商后
另行签订正式协议。
    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1 日,有效期满后自行终止,
但双方经协商可以书面方式延期。如在有效期内签订了正式的《投资协议》,则
本框架协议自行终止,双方有关的权利义务以《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因本协议是合作框架协议,
具体投资协议尚未签订,对公司具体业务的影响与协同效应将取决于后续项目的
实施和执行情况,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对合作方式、领
域达成了初步意向,但具体的合作项目、投资金额及规模、土地使用权的获得,
尚需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批准,项目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应以后
续签订的具体投资协议为准。随着相关行业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协议未来履行情
况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因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
未签订,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3、对本协议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