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宇新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4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 KEYKE LIU,作为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0 年度工作中,
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
就本人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2 次,受疫情
影响,实际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12 次,参与表决 12 次。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
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 1 次。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审慎的态度对 2020 年度有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
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届次             事项
                             1、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对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
2020.6.16
            第十次会议       意见。
                             3、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对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3、对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8.10
            第十一次会议   4、对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9.21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调整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9.28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调整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0
年,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发
放事项,对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和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对公司董事会选聘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高管人员的
提名、选聘程序提供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积极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
人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
内部控制等方面工作的汇报,同时据需进行现场调查,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
多种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
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深
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
检查。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文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投资者权益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
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它事项
    2020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2021 年,
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认真学
习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
的发展。谢谢!
                                                     独立董事:KEYKE LIU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罗绍德,作为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0 年度工作中,
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
就本人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2 次,受疫情
影响,实际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12 次,参与表决 12 次。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
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 1 次。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审慎的态度对 2020 年度有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
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届次                                 事项
                           1、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对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
2020.6.16
             第十次会议    意见。
                           3、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对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3、对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8.10
            第十一次会议   4、对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9.21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调整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9.28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调整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0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日常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情况及计划、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同时对审计
专项报告进行审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
立性。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会议,审
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发放事项,对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和方案提出
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
内部控制等方面工作的汇报。与公司财务总监、审计人员就会计实务、账户处理
等方面进行讨论和交流;日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并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
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深
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
检查。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文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利
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
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
    七、其它事项
    2020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2021 年,
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认真学
习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
的发展。谢谢!


                                                       独立董事:罗绍德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李国庆,作为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0 年度工作中,
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
就本人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2 次,受疫情
影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会 3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9 次,参与表决 12 次。
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
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 5 次。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审慎的态度对 2020 年度有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
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届次                                事项
                            1、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对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
2020.6.16
              第十次会议    意见。
                            3、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对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3、对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8.10
            第十一次会议   4、对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6、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9.21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调整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9.28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调整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2020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日常提名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对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高管人员提名的选聘程序提供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日常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及计划、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同时对审计专项
报告进行审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积极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
人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
内部控制等方面工作的汇报。与公司财务总监、审计人员就会计实务、账户处理
等方面进行讨论和交流;日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并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
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深
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
检查。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文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利
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同时不
断的学习最新的规则和案例,提高履职能力。
    专业领域方面,本人不定期与公司生产技术人员交流,对生产经营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等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它事项
    2020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2021 年,
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认真学
习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
的发展。谢谢!
                                                       独立董事:李国庆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