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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新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6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
东权益出发,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督促公司合法合规运作。现将 2020 年
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审议
        时间              届次                           事项
                                                                                 结果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3 日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通过
                       第四次会议
                                      4、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第二届监事会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16 日                                                              通过
                       第五次会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二届监事会   2、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0 日                                                              通过
                       第六次会议     3、《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第七次会议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 12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
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
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末的财务
状况和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对外担保情况。
    7、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及体系,并逐步
得到有效执行。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
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在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加强与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监事会
的作用,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维护和保障
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经营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