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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的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生态环境部门

                《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生态环境部门
<责令限制生 产告知书 >和<责令 改正违法 行为决定 书>的公 告》(公告 编号:
2021-031),就公告所涉事项,公司于 6 月 28 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新化工”)转报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事先听证告知书》(惠市环(大亚湾)罚告【2021】81 号、惠市环(大亚湾)罚
告【2021】82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1、2021 年 5 月 25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宇新化工进行现场检
查,并对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采样监测,《检测报告》(中大惠院检 F15364)
显示:宇新化工 VOCs 治理烟囱(排放口编号 DA006)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
超过标准限值 3 倍。宇新化工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前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
款,并参照《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
序号 20 进行裁量,拟对宇新化工处以人民币 20 万元的罚款,责令限制生产决定
另文处理。
    2、2021 年 5 月 25 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宇新化工进行现场检
查,发现其生产废气排放口 2#(排放口编号 DA002)在线监控设备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氧气等指标数据显示异常,经核查发现该在线监控设备自 2021 年 5
月 6 日开始多次出现指标负值等异常情况,且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宇新
化工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前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
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
第(八)款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序号 54 进行裁量,拟对宇新化工处以人民币 15 万元的罚
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另文处理。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宇新化工放弃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陈述申辩或
听证申请。
    2、宇新化工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安排相关专业、相关人员对存在的
问题进行整改。
    就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的主要整改完成情况:(1)迅速查明原因:针对
排放口 DA006 尾气超标原因为:三级冷凝单元存在制冷剂内漏,影响到制冷效
果,同时制冷剂内漏至油气回收系统,导致后路处理排放时波动性超标现象。 2)
整改措施:更换制冷剂后油气回收设施运行平稳,尾气达标;(3)加强管理:组
织设备厂家南京都乐及佳园环保到现场进行技术交流,明确操作要点及日常管理,
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平稳长效运行;(4)加强监测:已增加 VOC 自行监测频
次,确保达标排放,连续 2 天外委中大惠院监测油气回收装置排放口 VOC 浓度
稳定达标;(5)举一反三:环保管理自查自纠和整改专题会议,认真查找公司环
保设施和环保管理存在的隐患及问题,逐项落实责任和整治措施,举一反三进行
整改。
    就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行为的主要整改完成情况:
(1)建章立制:针对烟气在线分析仪管理缺失对照标准和规范,编写烟气在线
分析仪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权责和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2)整改措
施:处理烟气在线分析仪存在的漏点,更换标气,根据相关规范已制定验收及联
网计划,由新维保单位主要负责验收调试工作;(3)加强管理:加强对相关人员
进行培训,完善主操记录,更新氮氧化合物参数,增加氧含量记录内容,配合增
加氧含量超过 6%的异常报警,明确班组人员对异常及时报告。后续组织厂家进
厂再行组织问题隐患排查,确保无问题隐藏;(4)举一反三:环保管理自查自纠
和整改专题会议,认真查找公司环保设施和环保管理存在的隐患及问题,逐项落
实责任和整治措施,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3、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
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保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到《告知书》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对于收到正式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
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惠市环(大亚湾)罚告【2021】81 号)
    2、《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惠市环(大亚湾)罚告【2021】82 号)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