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08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审慎负责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我们认为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
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前提下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
人本人同意;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没有损
害股东的权益。
通过审查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先念、陈海波、胡先君、湛明)及三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庆、陈爱文、曾斌)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这七名候选人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经审查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等,未发现存在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
必备的独立性。李国庆先生、陈爱文先生和曾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同意提名胡先念、陈海波、胡先君、湛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李国庆、陈爱文、曾斌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董事候
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和薪酬水平,结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独立董事更加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
效率和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确定独立董
事津贴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KEYKELIU 罗绍德 李国庆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