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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视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秋霞)2021-04-26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黎秋霞)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权力,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2020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黎秋霞                 4                 4              0

    2.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现场   以通讯方式
             应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出席   参加会议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数
 黎秋霞           12     6          6        0        0         否

    (二)提出异议情况
      本人对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意见类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事项内容
                                                                               型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合
  1                                                                           同意
         第五次会议     12 日     法性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2                                                                           同意
         第六次会议     26 日     见

                                  (3)关于 2020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22 日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关于制订<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
  4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13 日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
                                                                          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非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经营性占用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公司资金情
  5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第十三次会议    24 日                                             形,不存在
                                  意见                                    为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
                                                                          方提供担保
                                                                          及其他对外
                                                                          担保的情
                                                                         形。




                               (2)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 1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6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月 13 日 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及日常履职情况

      2020 年度,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还通过不定期现场走
访公司,并与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交流的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天数为 10 天,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违规
情形。同时,本人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
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在编制年度报告期
间,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
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履行相应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0 年本人召集并主
持了 1 次会议,组织各委员根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主要
职责及完成情况,讨论、审议 2020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 年本人共参加了 8 次会议,
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聘请
审计机构、聘任审计部负责人、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讨论、审
议,审慎发表意见。
    (三)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 年本人共参加了 1 次会议,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选任程序进行评估。

    五、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本人通过事前审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现场走访公司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等
方式,持续监督公司 2020 年度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披露的公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
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非正式公告方式
发布的信息,均经过相关部门和董事会秘书审查,防止发布无事实依据、不完整、
不准确或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内容,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维护了投
资者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和公司治理的完善
    2020 年度,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公
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了解相关事项的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合规,是否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报告期内公司 IPO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购买理
财产品、《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结合
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公司及时修订相关的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
结构。
    (二)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
    本人在公司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审计部门的履职,
积极参加公司 2020 年度审计的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工作的计划、持续关注
审计进度,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日常工作中,关注公司《内
部审计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情况,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
督作用。
    (三)积极参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培训,学习最新的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指导意见,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提升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不存在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qx@lawzj.cn


    以上是本人黎秋霞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感谢各位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1 年本人将继
续秉持勤勉尽责、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黎秋霞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