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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6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和要求,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召开监
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对
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财务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
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监事会成员恪尽职守,从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讨论每项议案,仔细分析,保证合法合规性。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1)《关于同意报出公司近三年(2017 年、2018

       第二届监事会第                        年、2019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1                      2020 年 2 月 12 日
          三次会议                           (2)《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关联交易公允性及

                                             合法性的议案》

                                             (1)《关于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2)《关于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                      2020 年 3 月 26 日 (3)《关于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四次会议
                                             案》

                                             (4)《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审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
                                             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关于同意报出<公司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3                     2020 年 4 月 29 日
         五次会议                            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说明>的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4                     2020 年 6 月 22 日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六次会议
                                             理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关于制订<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议
 5                     2020 年 7 月 13 日
         七次会议                            案》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 年半年度

      第二届监事会第                         报告摘要》
 6                     2020 年 8 月 24 日
         八次会议                            (2)《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
 7                     2020 年 10 月 13 日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第三
 8                     2020 年 10 月 27 日
         十次会议                            季度报告正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通过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形成了权
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
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职权范围内科
学审慎地对公司经营事项进行分析决策,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
中,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建立和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的意见

    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
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非正式公告方式
发布的信息,均经过相关部门和董事会秘书审查,防止发布无事实依据、不完整、
不准确或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内容,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维护了投
资者利益。

    (三)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重大
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 前的报
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报备至
交易所,同时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出具了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签署了《内幕信
息知情人保密承诺书》,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

    (四)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认为:公
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
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其他对
外担保的情况。

    (七)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1.总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3.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对制订《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合计 6,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在长期工作地购买首套商业住房自住时的首
付款提供支持,能有效缓解员工购房时的经济压力,有利于公司稳定人才队伍。
同时公司结合员工的履约能力等因素制订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

    (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
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
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强化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
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使用。
    (五)进一步加强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
及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