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 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1601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瞿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3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4,96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231%,其 中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1,7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1%。 参会股东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94,72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3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2%。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如下议案,并形成以 下决议: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90%; 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81%; 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81%; 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06%; 反对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06%; 反对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3%。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3%。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5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五)表决通过是议案(十七)表决 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五)已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因此议案(十七)表 决结果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 2020 年度述职。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井月、陈烨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