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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2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盛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议聘任的财务总监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
次会议聘任的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龚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黎秋霞                   李   胜                  郭   玉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