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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
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本次核查情况发表如下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13.50%,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其中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0.5 亿元。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审议
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
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防止大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防控对外担保风险,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二、《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

    三、《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充分合理,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
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   玮                  张雪莲                   黄   新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