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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视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7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
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含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
收购资产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将“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场地的取得方式由“通过购置取
得”变更为收购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尔”)100%股
权,将贝特尔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的贝特尔大楼作为上述两个募投项
目位于深圳的实施场地,变更后,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在深圳的实施地点将由深圳
市福田区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收购贝特尔 100%股权的交易价款总金额为
21,803.01 万元,其中使用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用于场地购置的募集资金合计
17,506.99 万元,使用自有资金 4,296.02 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士签署收购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收购有关事宜。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金额未达到需
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但因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9)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暨使
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
(含本数)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用于非流
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押汇、远期外汇等)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以
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上述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信
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金
额和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
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的担保额度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审议通过的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或合
同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具体内
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27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1)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