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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雪莲)2023-04-14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雪莲)

各位股东:

    本人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起担任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权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2022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2.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现场   以通讯方式
             应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出席   参加会议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数
 张雪莲        9        2         7         0       0           否

    (二)提出异议情况

    本人对 2022 年度本人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2022 年度,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事项内容
                                                                                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一次会议     15 日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同意
        第二次会议     29 日
                                   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次会议     17 日

                                                                           经核查,2022 年

                                                                           上半年度,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及其他关联方非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经营性占用公司
                                   独立意见
                                                                           资金的情况,不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4                                                                         存在为控股股东
        第五次会议     23 日
                                                                           及其他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

                                   (2)《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12
 5                                 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议案》的         同意
        第九次会议    月 26 日
                                   独立意见
                         (2)《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及日常履职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外,还通过不定期现场走访公司,并
与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交流的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
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
场检查,现场检查天数为 4 天,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情形。同时,本
人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会议,履行
相应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高级管理
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等工作提出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2 年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
1 次会议,主要是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 年本人参加了 5 次会议,
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提供担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讨论、审议,
审慎发表意见。

    五、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本人通过事前审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现场走访公司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等
方式,持续监督公司 2022 年度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披露的公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
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此外,公司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
公司项目进展、市场动态、品牌宣传、研发进展等信息,让更多投资者了解公司
的经营动态,增进对公司的了解,增加与公司的互动,同时也丰富了公司信息披
露的渠道,提升了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公司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非正式
公告方式发布的信息,均经过相关部门和董事会秘书审查,防止发布无事实依据、
不完整、不准确或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内容,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维护了投资者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和公司治理的完善
    2022 年度,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外,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
情况,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现金管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实施、提供担保、收购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检查,了解相关事
项的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合规,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深入了解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
    本人在公司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审计部门的履职情
况。日常工作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挥了独立董事
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三)积极参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培
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指导意见,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提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不存在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angxuelian@hylandslaw.com


    以上是本人张雪莲 2022 度履职情况汇报,感谢各位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3 年本人将继
续秉持勤勉尽责、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张雪莲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