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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明科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保荐书2020-07-3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〇年七月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 978 号”文核准,深圳市宝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科技”、“发行人”)3,450 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
行已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宝明科技已承诺在发行完成后将尽
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保荐机构认为宝明科技申请其股票上市完全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BAOMING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10,346.09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军

成立日期:             2006 年 8 月 10 日

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曼海宁北区 6 栋 10C

邮政编码:             518110

联系电话:             0755-29841816

传真:                 0755-29841777

公司网址:             www.bmseiko.com

电子信箱:             bm@bmseiko.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董事会办公室
关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张国宏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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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二)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1、2006 年 8 月,宝明有限设立

       2006 年 7 月 1 日,正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光科技”)与
深圳市宝明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光电子”)签署《合资经营深圳宝明
精工有限公司合同》,双方共同出资 100.00 万港元成立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其中正光科技出资 75.00 万港元,宝明光电子出资 25.00 万港元。

       2006 年 7 月 24 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核发《关于设立合资企业“深
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06]0971 号)。2006 年 7 月 25
日,宝明有限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商外资粤深宝合资证字[2006]002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 年 8 月 10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设立工商
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粤深总字第 111525 号),注册号
为 440306501135035。

       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正光科技                             75.00              75.00
  2             宝明光电子                            25.00              25.00
               合计                                 100.00              100.00

       2、2006 年 12 月,发起人缴纳出资

       2006 年 11 月 29 日,深圳高信华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高
华会外验字(2006)第 023 号)对本次注册资本的缴纳情况进行了验证,正光
科技和宝明光电子分别以货币缴纳出资 75.00 万港元和 25.00 万港元,合计缴纳
出资 100.00 万港元。

       2006 年 12 月 1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实收资本
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实收资本备案登记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正光科技                               75.00                    75.00
 2               宝明光电子                              25.00                    25.00
                 合计                                   100.00                   100.00

       3、2007 年 2 月,宝明有限第一次增资,股东缴纳第一期新增出资

       2007 年 1 月 25 日,宝明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宝明有限注册资
本 1,400.00 万港元,其中,以现金投入 420.00 万港元,以机器设备投入 980.00
万港元,本次增资分两期投入。

       2007 年 2 月 7 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核发《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深圳
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增资增营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07]0165 号),同意宝明
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1,500.00 万港元。

       2007 年 2 月 26 日,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恒会验
字(2007)第 016 号)对本期增资情况进行了复核,正光科技、宝明光电子分
别以货币缴纳第一期新增注册资本 70.00 万港元、211.38 万港元,合计缴纳第
一期新增注册资本 281.38 万港元。

       2007 年 2 月 26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
和缴纳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和缴纳注册资本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港元)   实缴出资(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正光科技                   1,125.00                  145.00           75.00
 2         宝明光电子                    375.00                  236.38           25.00
          合计                         1,500.00                  381.38          100.00

       4、2009 年 3 月,股东缴纳第二期新增出资

       2009 年 2 月,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验资报告》(深惠恒所验
字[2009]009 号、深惠恒所验字[2009]012 号)对本期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正
光科技以价值 998.59 万港元的实物缴纳第二期出资,其中 980.00 万港元计入注
册资本,溢价部分 18.59 万港元计入资本公积;宝明光电子以货币 140.10 万港
元缴纳第二期出资,其中 138.62 万港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1.49 万港元计
入资本公积;正光科技和宝明光电子合计缴纳第二期新增注册资本 1,118.6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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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元。深圳鹏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期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
了评估并出具《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外方股东作价出资的进口设备的财产评估
报告书》(深鹏评字[2009]第 006 号)。

       2009 年 3 月 17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缴纳
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缴纳注册资本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正光科技                         1,125.00             75.00
  2                宝明光电子                          375.00             25.00
                  合计                               1,500.00           100.00

       5、2010 年 11 月,宝明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0 月 29 日,正光科技分别与李军、黄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
于 2010 年 11 月 5 日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正光科技将其持有的宝明有限
58.33%的股权转让给李军,转让价格为 1,590.00 万港元;将其持有的宝明有限
16.67%的股权转让给黄聿,转让价格为 455.00 万港元。每股转让价格 1.90 港
元。

       2010 年 11 月 4 日,宝明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正光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
58.33%、16.67%股权分别转让给李军、黄聿。

       2010 年 11 月 9 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深圳宝
明精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性质变更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10]922 号),同
意宝明有限投资者本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1 月 19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
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军                           835.3336              58.33
 2                宝明光电子                        357.4731              25.00
 3                   黄聿                           238.7742              16.67
                  合计                            1,431.580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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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6、2010 年 12 月,宝明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9 日,宝明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宝明有限注册资
本 2,068.42 万元,同时增加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投资”)和
深圳市惠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明投资”)作为宝明有限新股东,增资款
由新增股东投入,宝明投资以货币资金 2,988.2566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1,825.8931 万元,惠明投资以货币资金 396.9195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242.5269 万元;宝明有限原有股东放弃增资。每股增资价格 1.64 元。

      2010 年 12 月 3 日,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惠恒所
验 字 [2010]191 号 ) 对 本 次 增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验 证 , 宝 明 投 资 以 货 币 资 金
2,988.2566 万元缴纳出资,其中 1,825.893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1,162.363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惠明投资以货币资金 396.9195 万元缴纳出资,
其中 242.526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154.392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宝
明投资和惠明投资合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2,068.42 万元。

      2010 年 12 月 7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1,825.8931                    52.17
  2                  李军                            835.3336                    23.87
  3              宝明光电子                          357.4731                    10.21
  4                惠明投资                          242.5269                     6.93
  5                  黄聿                            238.7742                     6.82
                 合计                              3,500.0009                   100.00

      7、2010 年 12 月,宝明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0 年 12 月 8 日,宝明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宝明有限注册资
本 1,746.9991 万元,增资款由股东李军、黄聿和宝明投资投入,宝明投资以货币
资金 2,211.2216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1,351.1069 万元,李军以货币资金
645.9110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394.6664 万元,黄聿以货币资金 2.0061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1.2258 万元;宝明有限其他股东放弃增资。每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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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价格 1.64 元。

       2010 年 12 月 10 日,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惠恒所
验字[2010]197 号)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李军以货币资金 645.9110 万
元缴纳出资,其中 394.666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251.2446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黄聿以货币资金 2.0061 万元缴纳出资,其中 1.2258 万元计入注册资
本,溢价部分 0.780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宝明投资以货币资金 2,211.2216 万元
缴纳出资,其中 1,351.106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860.1147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李军、黄聿和宝明投资合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1,746.9991 万元。

       2010 年 12 月 13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3,177.0000              60.55
 2                 李军                       1,230.0000              23.44
 3              宝明光电子                      357.4731               6.81
 4               惠明投资                       242.5269               4.62
 5                 黄聿                         240.0000               4.57
                合计                          5,247.0000             100.00

       8、2010 年 12 月,宝明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0 年 12 月 13 日,宝明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宝明有限注册资
本 753.00 万元,同时增加李云龙和甘翠作为宝明有限新股东,增资款由新增股
东投入,李云龙以货币资金 643.1838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393.00 万元,
甘翠以货币资金 589.1760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宝明有限
原有股东放弃增资。每股增资价格 1.64 元。

       2010 年 12 月 14 日,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惠恒所
验字[2010]201 号)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李云龙以货币资金 643.1838
万元缴纳出资,其中 393.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250.1838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甘翠以货币资金 589.1760 万元缴纳出资,其中 360.00 万元计入注
册资本,溢价部分 229.17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李云龙和甘翠合计缴纳新增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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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资本 753.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16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3,177.0000            52.95
  2                      李军                      1,230.0000            20.50
  3                     李云龙                       393.0000             6.55
  4                      甘翠                        360.0000             6.00
  5                宝明光电子                        357.4731             5.96
  6                 惠明投资                         242.5269             4.04
  7                      黄聿                        240.0000             4.00
                  合计                             6,000.0000           100.00

      9、2010 年 12 月,宝明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27 日,宝明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宝明光电子将其所持
宝明有限 5.9579%的股权以 585.0405 万元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汇利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汇利投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每股转让价格 1.64 元。

      2010 年 12 月 28 日,宝明光电子与汇利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0 年 12 月 30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
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3,177.0000              52.95
  2                 李军                         1,230.0000              20.50
  3                李云龙                         393.0000                6.55
  4                 甘翠                          360.0000                6.00
  5               汇利投资                        357.4731                5.96
  6               惠明投资                        242.5269                4.04
  7                 黄聿                          240.0000                4.00
                 合计                            6,000.0000             100.00

      10、2011 年 2 月,宝明有限第五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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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 2 月 12 日,宝明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宝明有限注册资
本 2,000.00 万元,增资款依据公司各股东所持股权比例等比例投入,宝明投资
以货币出资 1,059.00 万元,李军以货币出资 410.00 万元,李云龙以货币出资
131.00 万元,甘翠以货币出资 120.00 万元,汇利投资以货币出资 119.158 万元,
惠明投资以货币出资 80.842 万元,黄聿以货币出资 80.00 万元。每股增资价格
1.00 元。

      2011 年 2 月 15 日,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惠恒所
验字[2011]013 号)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宝明投资以货币出资缴纳新增
注册资本 1,059.00 万元,李军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410.00 万元,李云
龙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131.00 万元,甘翠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
本 120.00 万元,汇利投资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119.158 万元,惠明投
资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80.842 万元,黄聿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
本 80.00 万元;上述各股东合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2011 年 2 月 15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52.95
  2                   李军                        1,640.0000           20.50
  3                  李云龙                        524.0000             6.55
  4                   甘翠                         480.0000             6.00
  5                 汇利投资                       476.6311             5.96
  6                 惠明投资                       323.3689             4.04
  7                   黄聿                         320.0000             4.00
                  合计                            8,000.0000          100.00

      11、2011 年 7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1 年 6 月 13 日,宝明有限 2011 年第四次股东会通过决议,根据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1]第 1326 号),
宝明有限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 13,618.45 万元;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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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事宜涉及该公司企业账面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铭评报字[2011]第 0019 号),宝明有限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
资产为 14,023.95 万元,同意以全体 7 名股东为发起人,将宝明有限整体变更设
立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将其在宝明有限的权益(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所
对应的净资产按《发起人协议书》的约定投入股份公司,并按一定比例折合为其
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宝明有限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值为人民币 13,618.45 万元,将该净资产中的 8,000.00 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
8,000.00 万股股本,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宝明有限净
资产超出股份公司实收股本的部分 5,618.45 万元计入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资
本公积。

      2011 年 6 月 13 日,宝明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将宝
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科技”)。

      2011 年 6 月 23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利安达验字[2011]第 1049 号),对宝明有限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登记的注册资
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7 月 11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整体变更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52.95
  2                  李军                       1,640.0000            20.50
  3                 李云龙                        524.0000             6.55
  4                  甘翠                         480.0000             6.00
  5                汇利投资                       476.6311             5.96
  6                惠明投资                       323.3689             4.04
  7                  黄聿                         320.0000             4.00
                 合计                           8,000.0000           100.00

      12、2011 年 7 月,宝明科技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7 月 20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深圳
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和春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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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向公司增加投资 3,000.00 万元,认购 686.21 万股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2,313.7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每股增资价格 4.37 元。

      2011 年 7 月 22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出具《验
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1]第 H1118 号)对公司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7 月 25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8.77
  2                   李军                        1,640.0000           18.88
  3                 中和春生                        686.2100            7.90
  4                  李云龙                         524.0000            6.03
  5                   甘翠                          480.0000            5.53
  6                 汇利投资                        476.6311            5.49
  7                 惠明投资                        323.3689            3.72
  8                   黄聿                          320.0000            3.68
                  合计                            8,686.2100          100.00

      13、2011 年 10 月,宝明科技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天津
年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年利丰”)、江阴安益股权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益投资”)、周启校和张欣以货币资金向公司
分别增加投资 1,475.0165 万元、1,638.9070 万元、1,966.6890 万元和 655.5625
万元,分别认购 295.0033 万股、327.7814 万股、393.3378 万股和 131.1125
万股,其中 1,147.23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每股增资价格 5.00 元。

      2011 年 9 月 30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出具《验
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1]第 H1126 号),对公司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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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3.08
 2              李军                           1,640.0000                      16.68
 3            中和春生                          686.2100                         6.98
 4             李云龙                           524.0000                         5.33
 5              甘翠                            480.0000                         4.88
 6            汇利投资                          476.6311                         4.85
 7             周启校                           393.3378                         4.00
 8            安益投资                          327.7814                         3.33
 9            惠明投资                          323.3689                         3.29
 10             黄聿                            320.0000                         3.25
 11            年利丰                           295.0033                         3.00
 12             张欣                            131.1125                         1.33
             合计                              9,833.4450                     100.00

       14、2015 年 5 月,宝明科技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5 月 5 日,安益投资与李建设、胡红智、金晓宇、王刚、汪波分别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张欣与周国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安益投
资将其所持公司 0.5288%的股权以 353.315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建设、将其所
持公司 0.6102%的股权以 407.671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胡红智、将其所持公司
0.3051%的股权以 203.835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晓宇、将其所持公司 0.3051%
的股权以 203.835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刚、将其所持公司 1.5841%的股权以
1,058.46 万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汪 波 , 张 欣 将 其 所 持 公 司 1.3333% 的 股 权 以
891.2058 万元转让给周国荣。每股转让价格 6.79 元。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权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3.08
 2                  李军                           1,640.0000                  16.68
 3              中和春生                             686.2100                    6.98
 4               李云龙                              524.0000                    5.33
 5                  甘翠                             480.0000                    4.88
 6              汇利投资                             476.6311                    4.85
 7               周启校                              393.3378                    4.00
 8              惠明投资                             323.3689                    3.29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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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权比例(%)
 9                黄聿                           320.0000                   3.25
10               年利丰                          295.0033                   3.00
11                汪波                           155.7814                   1.58
12               周国荣                          131.1125                   1.33
13               胡红智                           60.0000                   0.61
14               李建设                           52.0000                   0.53
15               金晓宇                           30.0000                   0.31
16                王刚                            30.0000                   0.31
               合计                             9,833.4450                100.00

       15、2015 年 9 月,宝明科技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9 月 21 日,宝明科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和春生将其所持
公司 2.5040%的股权以 1,53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开兵、将其所持公司
4.4743%的股权以 2,734.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刚。每股转让价格 6.21 元。

       2015 年 9 月 28 日,中和春生与赵开兵、刘刚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3.08
     2                   李军                        1,640.0000            16.68
     3                 李云龙                           524.0000            5.33
     4                   甘翠                           480.0000            4.88
     5                汇利投资                          476.6311            4.85
     6                   刘刚                           439.9839            4.47
     7                 周启校                           393.3378            4.00
     8                惠明投资                          323.3689            3.29
     9                   黄聿                           320.0000            3.25
     10                年利丰                           295.0033            3.00
     11                赵开兵                           246.2261            2.50
     12                  汪波                           155.7814            1.58
     13                周国荣                           131.1125            1.33
     14                胡红智                            60.0000            0.61
     15                李建设                            52.0000            0.53
     16                金晓宇                            30.0000            0.31
     17                  王刚                            30.0000            0.31


                                      1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9,833.4450           100.00

       16、2016 年 2 月,宝明科技第三次增资

       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安徽
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刘振、周利华、梁明、俞书野和章法宝以货币资金向公
司分别增加投资 4,500.00 万元、49.50 万元、49.50 万元、4.95 万元、4.95 万
元和 4.95 万元,分别认购 500.00 万股、5.50 万股、5.50 万股、0.55 万股、0.55
万股和 0.55 万股,其中 512.6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4,101.20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每股增资价格 9.00 元。

       2016 年 1 月 1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6]48450001 号)对公司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0.94
  2                     李军                       1,640.0000              15.85
  3                     李云龙                      524.0000                5.06
  4                  安元基金                       500.0000                4.83
  5                     甘翠                        480.0000                4.64
  6                  汇利投资                        476.6311               4.61
  7                     刘刚                        439.9839                4.25
  8                     周启校                      393.3378                3.80
  9                  惠明投资                       323.3689                3.13
 10                     黄聿                        320.0000                3.09
  11                    年利丰                      295.0033                2.85
 12                     赵开兵                      246.2261                2.38
 13                     汪波                        155.7814                1.51
 14                     周国荣                       131.1125               1.27
 15                     胡红智                        60.0000               0.58
 16                     李建设                        52.0000               0.50
 17                     金晓宇                        30.0000               0.29
 18                     王刚                          30.0000               0.29
 19                     刘振                           5.5000               0.05


                                     1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20                   周利华                          5.5000              0.05
 21                       梁明                        0.5500              0.01
 22                   章法宝                          0.5500              0.01
 23                   俞书野                          0.5500              0.01
                   合计                           10,346.0950           100.00

       17、2016 年 3 月,宝明科技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2 月 1 日,周启校分别与张春、胡国素、白东阳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书》,约定将其所持公司 0.4833%的股权以 42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春、
将其所持公司 0.2416%的股权以 21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胡国素、将其所持公
司 0.2416%的股权以 21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白东阳。每股转让价格 8.50 元。

       2016 年 3 月 2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0.94
 2                        李军                     1,640.0000            15.85
 3                    李云龙                        524.0000              5.06
 4                   安元基金                       500.0000              4.83
 5                        甘翠                      480.0000              4.64
 6                   汇利投资                        476.6311             4.61
 7                        刘刚                      439.9839              4.25
 8                   惠明投资                       323.3689              3.13
 9                        黄聿                      320.0000              3.09
 10                   年利丰                        295.0033              2.85
 11                   周启校                        293.3378              2.84
 12                   赵开兵                        246.2261              2.38
 13                       汪波                      155.7814              1.51
 14                   周国荣                         131.1125             1.27
 15                   胡红智                         60.0000              0.58
 16                   李建设                         52.0000              0.50
 17                       张春                       50.0000              0.48
 18                   金晓宇                         30.0000              0.29
 19                       王刚                       30.0000              0.29
 20                   胡国素                         25.0000              0.24
 21                   白东阳                         25.0000              0.24


                                     1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22                    刘振                            5.5000              0.05
 23                   周利华                           5.5000              0.05
 24                    梁明                            0.5500              0.01
 25                   章法宝                           0.5500              0.01
 26                   俞书野                           0.5500              0.01
                    合计                          10,346.0950           100.00

       18、2016 年 8 月,宝明科技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7 月 14 日,周启校和丁雪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其
所持公司 0.4833%的股权以 42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雪莲。每股转让价格
8.50 元。

       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0.94
 2                  李军                          1,640.0000              15.85
 3                 李云龙                           524.0000               5.06
 4                安元基金                          500.0000               4.83
 5                  甘翠                            480.0000               4.64
 6                汇利投资                          476.6311               4.61
 7                  刘刚                            439.9839               4.25
 8                惠明投资                          323.3689               3.13
 9                  黄聿                            320.0000               3.09
 10                年利丰                           295.0033               2.85
 11                赵开兵                           246.2261               2.38
 12                周启校                           243.3378               2.35
 13                 汪波                            155.7814               1.51
 14                周国荣                           131.1125               1.27
 15                胡红智                            60.0000               0.58
 16                李建设                            52.0000               0.50
 17                 张春                             50.0000               0.48
 18                丁雪莲                            50.0000               0.48
 19                金晓宇                            30.0000               0.29
 20                 王刚                             30.0000               0.29
 21                胡国素                            25.0000               0.24
 22                白东阳                            25.0000               0.24


                                     1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3                 刘振                              5.5000              0.05
 24                周利华                             5.5000              0.05
 25                 梁明                              0.5500              0.01
 26                章法宝                             0.5500              0.01
 27                俞书野                             0.5500              0.01
                 合计                            10,346.0950           100.00

       (三)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 LED 背光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容式触摸屏主
要工序深加工,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是平板显示屏的重要组成部分,平
板显示屏可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
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

       经过多年不断的创新与积累,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供货
能力等方面稳步提升至行业先进水平,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已进入京东方、
天马、信利、华显光电、德普特、东山精密、立德通讯、深超光电、群创光电等
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公司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下游平板显示屏被应
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名品牌的终端智能手机上。

       2006 年,公司设立时主要从事 LED 背光源业务;2007 年公司开始介入触
摸屏业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在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业务方面都
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 LED 背光源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容式触摸屏主要工序深加工,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
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230Z0140 号)。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6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22,788.60                      104,056.39               85,522.15
非流动资产                     65,672.35                       49,078.54               46,561.73
资产总计                      188,460.94                      153,134.93              132,083.88
流动负债                      100,262.08                       85,048.73               72,532.56
非流动负债                     10,762.68                        1,618.40                1,874.12
负债合计                      111,024.75                       86,667.12               74,406.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436.19                       66,467.81               57,677.2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83,737.40                      137,758.99              114,168.64
营业利润                       15,708.58                       13,477.91               16,178.34
利润总额                       15,841.00                       13,800.20               16,210.41
净利润                         14,434.29                       12,290.85               13,966.51
归属于母公司所
                               14,437.68                       12,268.86               14,004.21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13,409.69                       11,451.26               13,478.09
司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23.75            32,828.44          12,486.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26.47            -5,190.18          -5,168.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2.50        -28,919.18          -6,396.1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65.27                 -4.56          -10.16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9.50          -1,285.48             911.74

    4、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2                     1.22                       1.18
速动比率(倍)                             1.12                     1.14                       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84%                      50.43%                  49.7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91%                      56.60%                  56.3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45                     3.75                       2.99


                                             17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存货周转率(次)                        13.51                 11.52                 9.1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3,719.93            21,256.31            23,202.79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4,437.68            12,268.86            14,004.21
 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3,409.69            11,451.26            13,478.09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8.50                 9.73                10.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83                 3.17                 1.21
 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1                -0.12                 0.09
 股)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
 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1.30                 1.11                 1.30
 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
                                           1.30                 1.11                 1.30
 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
                                           7.54                 6.48                 5.63
 股净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
 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
                                         0.26%                0.32%                0.20%
 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
 比例

     5、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0.07               1.40           1.40
               利润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8.64               1.30           1.3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9.77               1.19           1.19
               利润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8.45               1.11           1.11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7.34               1.35           1.35
               利润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6.31               1.30           1.3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6、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 1-3 月经营
业绩说明和 2020 年 1-6 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1)2020 年 1-3 月主要财务信息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1374 号《审阅报告》,
2020 年 1-3 月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27,248.78        32,762.26          -16.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3.64         1,814.47          -34.7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987.41          1,605.92          -38.51
利润

    公司主要产品为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上述产品直接应用于平板显
示,平板显示的下游主要是以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为代表的终端设备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关,行业周期性同宏观经济发
展的周期性基本一致;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行业的季节性并不明显,但
第一季度受春节长假影响,销售占比较其它季节较低,2017 年至 2019 年分别
为 18.61%、18.93%和 17.91%。

    2020 年 1-3 月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2)2020 年 1-6 月预计经营状况

    公司预计 2020 年 1-6 月经营业绩较 2019 年同期有所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91,914.25        94,747.84           -2.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17.20         7,267.64          -10.33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6,387.27         7,003.08           -8.79
利润

    上述 2020 年 1-6 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并非
公司的盈利预测。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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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0,346.095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3,4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3,450 万股(全部为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
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

    4、发行价格:22.35 元/股;

    5、发行后每股收益:0.97 元(按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市盈率:22.99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7.54 元(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78 元(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与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市净率:2.07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0、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11、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
立股票账户并开通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12、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107.5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70,693.33 万元。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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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6,414.17 万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 4,716.98 万元、
审计及验资等费用 768.87 万元、律师费用 349.26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
露费用 518.87 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60.19 万元。以上费用均为不含增
值税费用。

    (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
行价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 6 个月。

    此承诺持续有效,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
述承诺。”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李晗、张春、黄聿、
巴音及合、张国宏、谢志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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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
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
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
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赵之光、焦江华和高春风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
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关联方李云龙、甘翠、汇利投资、惠明投资、丁雪
莲、李方正承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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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此承诺持续有效,如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李云龙承诺:“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 6 个月。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汇利投资承诺:“若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5、公司股东安元基金、年利丰和刘刚、赵开兵、周启校、汪波、周国荣、
胡红智、李建设、金晓宇、王刚、胡国素、白东阳、刘振、周利华、梁明、章法
宝、俞书野等 1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此承诺持续有效,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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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和公司股东李云龙承诺:

    本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实并及
时申报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
过发行人上市时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10%。减持方式将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的方式进行,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相应调整)。本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
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持
有发行人股份超过 5%以上期间,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如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在本公司/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 5%以上期间,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同时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如果因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宝明科技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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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后宝明科技股本总额为 13,796 万元,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
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宝明科技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1%,公开发
行股份的比例不低于 25%;

    (四)宝明科技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合计超过百分之七的情形;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超过百分之七的情形;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
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互相提供担保或融资等情形。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做的如下承诺: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根据发行人的委托,本保荐机构组织编制了本次申请文件,并据此出具本证券发
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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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督机构或司法
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勤勉
尽责义务的除外。

    (二)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
规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
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
上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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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项                                    工作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
(一)持续督导事项
                                 年度内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协助发行人完善、执
行人资源的制度                   行有关制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的规定,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
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
                                 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
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
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
                                 规性的制度,并对重大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体
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涉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
                                 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
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见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对外担保的程序,持续关注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
                                 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并发表意见并对担保的合规性发
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表独立意见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发行人的
务状况、股权变动和管理状况、市
                                 相关信息
场营销、核心技术以及财务状况
8、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时对发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
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料并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做
保荐机构履行相关职责的其他主要
                                 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约定
(四)其他事项                   无

    七、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联系电话:      010-662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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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号码:      010-66578964

     保荐代表人: 唐满云、陈默

    八、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中银证券认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
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银证券愿意推荐宝明科技的股票在深
圳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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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首
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满云                  陈默



 法定代表人(执行总裁):

                             宁敏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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