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宝明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后群)

    本人作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
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了职责,积极
出席了 2020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任职期
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5            5              0            0             0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审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过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或弃权的情形。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加了 1
次股东大会(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0 年,我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谨慎、公正地对公
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发表独立意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的类型
                              《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2020 年 8 月 25 日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

               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实
         2020 年 9 月 10 日                                                    同意
                              施地点的议案》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临时)会议                                                        同意
                              金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05 日
  3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临时)会议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提
       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
       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审计情况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水平。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本人积极组织、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对相关职位薪酬与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对董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的审
       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
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
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及时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从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动
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审议,并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出具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为提高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
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为公司的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度,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
内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促使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0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
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李后群
                                                      2021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