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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明科技: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二级子
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与赣州保税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保税实业”)拟签署《供应链服务协议》,赣州保
税实业为赣州宝明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为保障履行《供应链服务协议》的相关
法律文书项下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实现,公司拟作为保证人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
人民币贰亿元(小写:200,000,000.00 元)的保证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 年 07 月 09 日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凤岗路,南至深圳一
峰项目用地,西至其他项目用地,北至振兴大道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
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
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宝明科技拥有赣州宝明 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660,351,486.99                 644,963,418.79

  负债总额                         653,274,213.99                 631,246,599.26

   净资产                            7,077,273.00                  13,716,819.53

  营业收入                          88,298,731.26                  92,768,319.38

  利润总额                          -6,694,205.61                   7,317,857.37

   净利润                           -4,842,551.09                   6,639,546.5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亿元(小写:200,000,000.00 元)

     3、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
    4、具体担保条件、期限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赣州宝明
的实际用资需求,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赣州保税实业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担
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赣州保税实业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
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赣州宝明与赣州保税实业就供应链管理服务拟签署《供应链服务
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书项下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系基于赣州宝明的业务发
展需要,可使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符合公司可持续发
展的战略需求,有助力于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赣州宝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管理与业务开
展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赣州宝明担保事项,是基于赣州宝明正常经营所需作出
的,且充分考虑了赣州宝明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赣州宝明为公司二级子
公司,对于此次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
章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8.89%,公司除上述
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