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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明科技: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21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拟向赣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
币 2 亿元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 3 年。赣州宝明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
作为抵押,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对
上述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署的相关担保文
件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 年 07 月 09 日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1 号 1#厂房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
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
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
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宝明科技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
持有赣州宝明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035.15                           69,149.11
负债总额                          65,327.42                           66,987.19
净资产                               707.73                            2,161.92
  项目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829.87                           15,184.81
利润总额                            -669.42                            1,618.81
净利润                              -484.26                            1,454.19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亿元(小写:200,000,000.00 元)

    3、担保期限:三年

    4、具体担保条件、期限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赣州宝明
的实际用资需求,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具体的担保协
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
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融资担保,系基于赣州宝明的业务发展需
要,可使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
战略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赣州宝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管理与业务开
展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赣州宝明提供融资担保,是基于赣州宝明正常经营所需
作出的,且充分考虑了赣州宝明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赣州宝明为公司二
级子公司,对于此次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
章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赣州子公
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8,5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60%,公司除上述
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