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6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
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 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
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
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