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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明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1-03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5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
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
行”)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最高额融资额度为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与华夏银行
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宝明精工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08-10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 2 号楼 3001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资本:18496.6135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研发、生产销售背光源、新型平板显示器件;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
目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
动)。

    公司(单体)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481.32                         218,619.47
   负债总额                          76,050.18                         100,566.44
    净资产                          109,431.13                         118,053.03
  资产负债率                           41.00%                             46.00%
   营业收入                          62,318.32                          97,383.69
   利润总额                          -9,234.88                         -32,812.39
    净利润                           -9,234.88                         -33,577.40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
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
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
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
日。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作
为被担保人资信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
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
民币 9,489.0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8.53%。
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15,450.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3.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

    2、宝明精工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