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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明科技: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1-18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
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
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
宝明”)与赣州银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银辉”)签订了《供
应链服务协议》,赣州银辉为赣州宝明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在协议约定货物范
围内执行代理采购,赣州银辉为赣州宝明代理采购垫资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在代理采购执行有效期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根据业务需要,公
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分别与赣州银辉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供应链服务协议》的履行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7-09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1 号 1#厂房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 6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
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
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
赣州宝明 100%股权。赣州宝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603.23                          66,664.20
    负债总额                         58,120.31                          60,673.47
    净资产                             6,482.92                          5,990.73
   资产负债率                           89.97%                            91.01%
    营业收入                         21,476.64                          21,827.84
    利润总额                            306.07                           1,382.43
    净利润                              400.96                           1,283.00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赣州银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为《供应链服务协议》约定办理的各项业务合同项下债务人
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贷款债权所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其他
应付费用。

    4、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叁年(具体计算标准:自债务履行期届满次日起计算。如分
期还款的,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次日起计算。如提前实现债权的,从提前
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赣州宝明与赣州银辉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宝明精工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
业行为,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
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9,489.0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8.53%。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21,450.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9.28%。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赣州宝明与赣州银辉签订的《供应链服务协议》;
2、公司与赣州银辉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宝明精工与赣州银辉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